公司公告☆ ◇002969 嘉美包装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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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9:16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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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5:51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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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6:03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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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5:50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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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6:46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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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9:51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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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5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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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1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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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10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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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06 │嘉美包装(00296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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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9:16│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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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4.40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月 31
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0)、《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二、 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081,000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74%,最高成交价为3.4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6 元/股,成交金额为 23,604,349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4.4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三、 回购专项贷款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已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提供最高不超过壹亿零
伍佰万元人民币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根据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的沟通情况,双方已于近日就首期贷款签署了《人
民币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合同》,首期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用途为股票回购,未经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书面同意,公司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四、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e127aa01-8030-4492-8569-27dd47ab44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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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5:51│嘉美包装(002969):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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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股票代码:002969 股票简称:嘉美包装
2.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3. 转股价格:人民币 4.58 元/股
4. 转股期限: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7 年 8 月 8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嘉
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
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一) 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301 号)核准,公司于 2021年 8 月 9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7,5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总额为
人民币 750,000,000 元。
(二) 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868 号”文同意,公司 75,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 年 9 月 8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嘉美转债”,债券代码“127042”。
(三) 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 年 8 月
13 日,T+4 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2 月 14 日至 2027 年 8 月 8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嘉美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4.87 元/股。
(四) 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7 元/股调整为 4.86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3)。
2023 年 6 月 8 日公司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86 元/股调整为 4.85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
046)。
2024 年 1 月 24 日公司完成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4.85 元/股调整为 4.6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
2024 年 5 月 28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62 元/股调整为 4.59 元/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46)。
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完成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嘉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59 元/股调整为 4.58 元/股。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嘉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69)。
二、 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一季度,“嘉美转债”因转股减少 0 元(0 张),转股数量为 0 股;因回售减少 2,000.00 元(20 张)。截至 202
5 年 3 月 31 日,“嘉美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 749,776,900.00 元(7,497,769 张)。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265,466 0.97 -3,590,000 5,675,466 0.59
高管锁定股 5,675,466 0.59 0 5,675,466 0.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3,590,000 0.37 -3,590,000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49,775,824 99.03 0 949,775,824 99.41
三、总股本 959,041,290 100.00 -3,590,000 955,451,290 100.00
注:1. 2025 年 2 月,公司完成 3,590,000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的回购注销手续,总股本相应减少 3,590,000 股;
2.上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 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嘉美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1 年 8 月5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日“嘉美包装”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日“嘉美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ec1d7d43-1854-4685-833c-731bc59448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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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16:03│嘉美包装(002969):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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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 12 月
19日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对公司总股本进行修
订,修订后的公司总股本由 959,035,654 股变更为955,445,654股,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由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00568963053A
注册资本:玖亿伍仟伍佰肆拾肆万伍仟陆佰伍拾肆人民币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成立日期:2011 年 01月 26日
法定代表人:陈民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州北路 258号
经营范围:生产金属容器,易拉罐制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本公司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afaf696f-b95a-4e4d-8827-31057a9b21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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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5:50│嘉美包装(002969):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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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002969):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3b2041b1-144e-4e41-b441-748942a71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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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6:46│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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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4/4fac3498-0c8d-4648-93bb-ecc659131b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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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9:51│嘉美包装(002969):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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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非控股股东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 135,085,95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4.15 %,总股本按剔除公司最新披露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计算,下同)的公司股东富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新投资
”)和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凯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
25 年 6 月 16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548,51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
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富新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富新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8,926,5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1%;中凯投资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6,159,3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4%。上述股东共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135,085,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5%。
3.股东关系:公司股东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同属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 100%的股权。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可能减持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不超过 9,548,512 股,减持比例不高于公司总股本 1%
。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债转股等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拟减持期间:自本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7 日至 2025 年 6 月 16 日
)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
5.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如下承诺:
1.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2.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
数的 50%,两年合计减持发行人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3.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4.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且仍为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至少提前 15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积极配合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工作。
5.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6.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7.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方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截至本公告日,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富新投资和中凯投资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ef3e2441-e8bb-48ed-b7f1-e3961d86f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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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5│嘉美包装(002969):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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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002969):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f2003a67-f9f6-4112-a501-888bd2c2a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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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1│嘉美包装(00296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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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 4.40 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月 31
日、 2024 年 11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0)、《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一、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2 月 1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6%,最高成交价为 3.3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26 元/股,成交金额为 1,993,345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 4.40 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二、 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d390ecbf-6c82-44dc-a7b2-887dc500b3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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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10│嘉美包装(00296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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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00296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345612d5-6147-4013-abeb-7d8b5db0f5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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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7:06│嘉美包装(00296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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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
的方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2 月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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