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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69(嘉美包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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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69 嘉美包装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5 19:51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 │2025-11-05 16:07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11-03 18:11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10-27 00:05 │嘉美包装(00296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27 00:05 │嘉美包装(002969):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27 00:05 │嘉美包装(00296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27 00:05 │嘉美包装(00296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27 00:05 │嘉美包装(002969):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27 00:05 │嘉美包装(00296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27 00:05 │嘉美包装(002969):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1-05 19:51│嘉美包装(0029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598c0c4f-c848-4a18-9282-6680f6047d79.PDF ─────────┬──────────────────────────────────────────────── 2025-11-05 16:07│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一、董事辞职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王建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 理结构调整,王建隆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去上述 职务后,王建隆先生将继续在公司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建隆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但 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人数少于三人。为保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将在公司补选审计委员会新任委员后 方可生效,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在此之前,王建隆先生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建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158,538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变动将严格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对王建隆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a05caf20-05c1-4560-919a-5ac37b363e34.PDF ─────────┬──────────────────────────────────────────────── 2025-11-03 18:11│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嘉美包装(002969):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35ca2366-c016-48c8-b7ce-b3682687d0e9.PDF ─────────┬──────────────────────────────────────────────── 2025-10-27 00:05│嘉美包装(00296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第五条 在保证全体参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通讯视频、电话或者其 他方式召开。过半数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 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每位独立董事拥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 董事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独立董事出席的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议案、每位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 (六)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七)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与会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独立董事对会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必要 时,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经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 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 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六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以下”、都含本数;“过”、“高于”不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93682322-97ad-49e3-abcc-d68df0291e1a.PDF ─────────┬──────────────────────────────────────────────── 2025-10-27 00:05│嘉美包装(002969):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嘉美包装(002969):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47aff8cf-249c-4ff7-b233-1420ece60218.PDF ─────────┬──────────────────────────────────────────────── 2025-10-27 00:05│嘉美包装(00296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 任程序、标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及本细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 事会批准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另外一名独立董事代行 其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补足人数。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讨论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 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档案管理和决议落实等事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履行职 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对本细则第十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的提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为: (一)提名委员会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提名委员会在本公司、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三)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五)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和应邀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员,情况紧急,需 要尽快召开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主任委员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 提名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 通过。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可提交由该委员签 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发表意见。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和期限。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委员会会 议并提供必要信息。第十七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须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记录人及其他人员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字,会议记 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中若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予以回避。因提名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 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公司董事会应对本细则进行相应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 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6fbe2b2e-1a5a-4a22-873f-e1a6e3ace488.PDF ─────────┬──────────────────────────────────────────────── 2025-10-27 00:05│嘉美包装(002969):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总经理是指总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总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权限的公司经营层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职责、权限 第六条 总经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主持公司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总经理享有的职权如下: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内部管理事项并承担相应义务: (一)总经理根据有关程序提名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报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时,应附该人选的简历和工作业绩材料。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行政和刑事违法、严重失职或不能胜任职务的情况时,总经理应提请董事会予以解聘。 (二)总经理制定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管理(包括岗位责任、考勤、人员录用原则、考核标准、聘任及解聘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等 )、安全保卫、卫生环保、文件收发及档案管理等规章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使公司的管理标准化。 (三)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事先 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 第九条 总经理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董事会提出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的签定、执行情况、资金运用 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向董事会报告的内容分为定期业务报告和临时业务报告: (一)定期业务报告。总经理应按时向董事会作定期业务报告。 (二)临时业务报告。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情况时,总经理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或董事长作出书面或口头报 告。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公司经营层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公司经营层人员;根据需要,经总经理同意,其他人员可 以出席会议。 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通常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且于总经理或公司经营层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 。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经理指定人员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 2 天通知出席会议人员。第十四条 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 2 天向总经理申报。 第十五条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三天送达出席会议人员阅知。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议题包括: (一)传达学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领导机关的文件、指示、决定; (二)传达、制订和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措施和办法; (四)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五)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六)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七)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 (八)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任免事项; (十)涉及多个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如有); (十一)听取重要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如有); (十二)总经理认为需要研究解决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会议记录由总经理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并妥善保管。会议记录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会别、会次、时间、地点; (二)主持人,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三)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 第十八条 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审定并决定是否印发及发放范围。会议纪要须妥善保管存档。 第十九条 凡是需要保密的会议材料,提供材料的部门要注明密级,会议结束后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收回。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d7765654-69a1-47f9-9bdb-356ea15e4319.PDF ─────────┬──────────────────────────────────────────────── 2025-10-27 00:05│嘉美包装(002969):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嘉美包装(002969):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9e3ff7b5-aa80-4b2b-b161-e06c23ec7de7.PDF ─────────┬──────────────────────────────────────────────── 2025-10-27 00:05│嘉美包装(002969):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确定公司发展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由公司董事组成,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行使职权、作出决议,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及本细则的规定;战略委员会 行使职权、作出决议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有关制度或本细则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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