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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70(锐明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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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70 锐明技术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3 18:2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 │2025-06-23 18:2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6-23 18:2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5-06-23 18:22 │锐明技术(002970):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6 18:0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3 17:25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5-05-27 18:10 │锐明技术(002970):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7 18:07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 ├─────────┼──────────────────────────────────────────────┤ │2025-05-27 18:07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5-05-27 18:07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 2025-06-23 18:22│锐明技术(002970):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锐明技术”)于 2025年 3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3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或“本计划”)。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7日、2025年 3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回购的锐明技术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 年 2 月 2 日 ,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披露了 《关于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2024 年 2 月 2 日至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 通过回购专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34,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60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4.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89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 40,398,923 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 79.40 万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股份数量为 79.40万股,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6月 20日总股本的 0.44%,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0股。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股份认购及非交易过户等情况 (一)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 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77966”。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认购情况 2025年 3月 25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79.40 万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12.79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 额为 1.00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 2,012.79 万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每股受让价格为 25.35元,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公告日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 50.70 元的 50%。 鉴于公司于 2025年 6月 4日完成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5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董事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 25.35 元/股调整为 24.65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公司已收到 11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认购款 1,957.21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1,957.21万份,实际认购份 额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以任何方式向持有人提供垫资 、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次持股计划的资金 来源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致。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户所持有 的 79.40万股标的股票(占公司截至 2025年 6 月 20日总股本的 0.44%)已于 2025年 6月 20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 立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24.65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届满后,在达到相关考核要求的前提下,一次性解锁并向持有人分配权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公司通过回购专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的股份 1 ,834,000 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 6 月 20日总股本的 1.03%)已分别用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处理完成,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中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符合《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的认定 (一)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与本 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上人员及其关联人员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 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已回避表决。除上述人员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初始设立时的参与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 4人参 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2)持有人会议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作为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负责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表本计划行使除表决权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及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本计划持有人 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持有人在持有人会议和管理委员会审议与其相关事项时将回避表决,任意单一持 有人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自愿放弃其通过本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表决权;在股东会审议公司与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参与对象的交易相关提案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回避问题。 (二)与已存续员工持股计划的关系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部分持有人同时为公司当前存续的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 但公司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均已放弃其所持股份在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权。因此,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已存续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完成等待期内 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 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后续进展安排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 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990964df-80a8-4a30-8356-d909ed76173b.PDF ─────────┬──────────────────────────────────────────────── 2025-06-23 18:22│锐明技术(002970):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获授2022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 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5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5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有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36953aa2-fb33-4236-a623-dada67109998.PDF ─────────┬──────────────────────────────────────────────── 2025-06-23 18:22│锐明技术(002970):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获授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 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3.0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3.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 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c7a2d214-911e-4d50-a141-e58f9e115afb.PDF ─────────┬──────────────────────────────────────────────── 2025-06-23 18:22│锐明技术(002970):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20 日通过专人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持有人,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张炯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持有人 11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11 人,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19,572,100 份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深圳市锐明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设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监督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 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 19,572,1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表决,选举邹斌、邱林岱、王睿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前 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均未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19,572,1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同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选举邹斌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现授权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购买、过户等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负责与专业咨询机构或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在存续期内办理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的出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8、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 9、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及对应收益分配安排; 10、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转让登记; 11、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含现金资产 )、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使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现金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银行利息、公司股票对应 的现金红利、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投资所形成的现金资产)购买公司股票或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 金管理工具等; 12、持有人会议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9,572,10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反对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287d5869-a0ad-4814-bc28-b22db0ec1c4c.PDF ─────────┬──────────────────────────────────────────────── 2025-06-06 18:02│锐明技术(002970):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24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及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6 月 8 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锁定期安排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股份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97.81 万股标的股票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 12.8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 70%、30%。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目 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 2025 年 6 月 8 日届满,可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 89.3430 万股,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 数的 30%,占公司截至 2025 年 5月 30 日总股本的 0.50%。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业绩考核完成情况及其解锁情况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锁 考核 对应考核年度净利润(A) 安排 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二个 2024 年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 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考核年度 解锁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9.60%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达到 284.00% 按照以上业绩目标,解锁比例与考核年度业绩完成情况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 净利润 A≥Am X=100% (A) An≤A<Am X=80%+(A-An)/(Am-An)*20% A<An X=0% 注:1、“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公司层面解锁比例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560 号)、北京德皓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964 号),公司 2024年实现净利润(剔除 股份支付费用影响)348,928,778.61 元,较 2021 年增长742.88%,达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值。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B-” 、“C”、“D”六个档次。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 解锁的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个人考核结果 A B+ B B- C D 个人层面解锁 100% 70% 50% 0% 比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持有人个人当期实际解锁份额=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份额×当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当 期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参加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进行考核,2024 年持有人个人绩效考核均为“B”及以上。 综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设定的公司层面 2024 年业绩考核目标及持有人个人 2024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均已达成, 符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可以按期解锁。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和市场情况择机对已解锁股份进行处 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 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上述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 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 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5、公司将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即将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公司将至迟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时披露到期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届满后的 处置安排。拟展期的,应对照《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第 6.6.7 条的披露要求逐项说明与展期前的差异情况,并按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的约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存续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 事项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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