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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70(锐明技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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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70 锐明技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3 16:37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5-07 19:06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4-27 20:5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6-04-27 20:5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6-04-27 20:5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6-04-27 20:52 │锐明技术(002970):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 │ │20... │ ├─────────┼──────────────────────────────────────────────┤ │2026-04-27 20:52 │锐明技术(002970):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2026-04-27 20:5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 ├─────────┼──────────────────────────────────────────────┤ │2026-04-27 20:52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6-04-27 20:51 │锐明技术(0029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 2026-05-13 16:37│锐明技术(002970):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 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3名获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从公司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且流程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58fab61-c87d-4829-acd0-89087b51a43c.PDF ─────────┬──────────────────────────────────────────────── 2026-05-07 19:06│锐明技术(00297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50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28%)的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刘垒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5月 29日-2026年 8月 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7,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0.07%)。 2、持有本公司股份 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8%)的高级管理人员刘必发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 5月 29日-2026年 8月 2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 2%)。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刘垒先生、刘必发先生的《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的告知函》,相关减持计划内容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垒 董事、副经理 508,041 0.28% 刘必发 财务总监 140,000 0.08% 注:总股本以 2026年 4月 3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主动下发的股东名册中的总股本182,715,062 股计算 (下同)。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股份来源及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方式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原因 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 减持方式 数量(不超 本比例(不 过:股) 超过:%) 刘垒 董事、副 个人资金需 公司股权激励 127,000 0.07 集中竞价 经理 求 授予股份、二 级市场竞价交 易增持的股份 刘必发 财务总监 个人资金需 公司股权激励 35,000 0.02 集中竞价 求 授予股份 注: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二)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减持时间: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 5月 29日-2026年 8月 28日); 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进行减持。 三、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相关承诺。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拟减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的情形。 3、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96f7b2f-b160-4e84-b4ff-6849731c07c2.PDF ─────────┬──────────────────────────────────────────────── 2026-04-27 20:52│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 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4年 4月 24日至 2024年 5月 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2024年5月 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 5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 5月 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 相应的报告。 5、2024年 5月 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1.12 元/份调整为20.63元/份。律 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146名激励对象授予 342万份股票期权。 7、2024年 11月 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0.63 元/份调整为 20.33 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5年 4月 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股票期权涉及的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 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5年 5月 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可行权的期限为 2025 年 5月 15 日起至 2026 年 5月 14 日止。 10、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20.33 元/份调整为 19.63 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1、2025年 6月 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 3.00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12、2025年 9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63元/份调整为 19.23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3、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股票期 权涉及的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23元/份调整为 18.63元 /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年 4月 22 日 ,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82,715,062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09,629,037.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 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4月 29日。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期 间,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尚未实施完成,公司预计将在完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工作。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19.23-0.60=18.6 3元/份。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2024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2024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4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e42f0fd-0783-4f15-8dab-1e0d70bd07fd.PDF ─────────┬──────────────────────────────────────────────── 2026-04-27 20:52│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 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 3月 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5年 3月 7日至 2025年 3月 17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2025年3月 1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5年 3月 24日,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3月 25 日披露了《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 4月 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5、2025 年 5 月 21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 136名激励对象授予 613万份股票期权。 6、2025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5.63 元/份调整为 44.93 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5年 9月 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4.93元/份调整为 44.53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6年 3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注销股票期权 涉及的数量、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9、2026年 4月 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可行权的期限为 2026年 4月 8日起至 2027年 3月 31日止。10、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 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 44.53元/份调整为 43.93元/份。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6年 4月 22 日 ,公司披露了《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82,715,062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109,629,037.20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 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4月 29日。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行权登记 期间,若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由于 202 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尚未实施完成,公司预计将在完成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工作。 2、调整方法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44.53-0.60=43.9 3元/份。 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三、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2025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2025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2025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4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和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8427b3-7b63-413c-a760-f48fb7072ded.PDF ─────────┬──────────────────────────────────────────────── 2026-04-27 20:52│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锐明技术(002970):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842868d-57d1-4cc7-a4db-ea5169d471b0.PDF ─────────┬──────────────────────────────────────────────── 2026-04-27 20:52│锐明技术(002970):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 │. ─────────┴──────────────────────────────────────────────── 锐明技术(002970):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20...。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6bbbcb4-8241-47ed-a185-6531d25188e8.PDF ─────────┬──────────────────────────────────────────────── 2026-04-27 20:52│锐明技术(002970):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锐明技术(002970):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746b8a2-b473-4772-8236-955943786ba7.PDF ─────────┬──────────────────────────────────────────────── 2026-04-27 20:52│锐明技术(002970):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注销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1.20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2、2024年 4月 24日至 2024年 5月 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意见。2024年 5月 9日,公司披露了《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 5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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