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1 和远气体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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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6 │和远气体(0029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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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6 │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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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2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举办2025年报及2026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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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24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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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6 │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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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和远气体(00297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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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小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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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群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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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卢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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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 │和远气体(00297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14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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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6│和远气体(0029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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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4fca5d-9cdc-493d-bbb4-0bda17f60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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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6│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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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ac8dd8-91eb-4071-af39-1bb35e680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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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2│和远气体(002971):关于举办2025年报及2026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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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jl6i7GOGI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
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 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
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30日(星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
司 2025年报及 2026 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 李吉鹏先生,财务总监 赵晓风先生,独立董事 王小宁女士,证券事务代表 崔若
晴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jl6i7GOG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崔若晴(女士)
电话:0717-6074701
邮箱:heyuan@hbhy-ga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e05290-f905-4c43-9a69-7b1beadb3e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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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24│和远气体(00297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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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和
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
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
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回复相
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
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9)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融资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四、风险提示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8becf86-97d2-480b-a7e9-93c28a4aed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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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6│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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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87257af-6f81-46c1-8eac-823ec508dd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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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和远气体(00297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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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
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参考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及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等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六条 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按季度发放。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除该固
定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形式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福利待遇。
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或履行职
责时所需的其他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其所在岗位对应薪酬标准执行,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公司规模、每个高管工作能力、工作岗位的权责及风险承担、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决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含履职绩效、经营绩效、专项奖励三部分。
(1)履职绩效:公司根据当年经营目标、每个岗位的责任与风险确定职务津贴,并根据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在年终考核确定后发放;
(2)经营绩效:公司根据经营效益增长情况,确定一定比例的经营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
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发放时,预留经营绩效工资的20%作为履职风险准备,待任期届满后根据履职考核结果一并发放;
(3)专项奖励:是对高级管理人员在管理提升、技术创新、重大项目、资本运作及其他重大事项方面为公司做出重大贡献时,
根据相关方案发放的奖励。
(三)中长期激励: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若出现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方案执行。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
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津贴、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按本
制度予以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如因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引咎辞职、被解除
职务或者在任职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职,或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其绩效类工资或津贴不予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市场薪酬水平变动情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等。
(二)外部因素,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新颁布或修
改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时,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9a79f91-9eeb-4dd3-8871-85bd8f0bd7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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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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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王小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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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群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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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张群朝)。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e72a96f-8066-4d95-819a-8e4120f49e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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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卢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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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卢以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cba12bb-b3c6-4fcf-93f0-2a03e9028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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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和远气体(00297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14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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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14日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4b942ac-3193-41da-994c-331e223a0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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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4│和远气体(002971):《公司章程》(2026年4月14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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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公司章程》(2026年4月14日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63a7a9c-ae3f-49d2-87f0-7d46224773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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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2│和远气体(00297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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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日、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为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提升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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