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1 和远气体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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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5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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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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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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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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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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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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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6:47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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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6:47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公司与湖北鼎益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供气合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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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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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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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25│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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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根据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计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了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部分设备资产售后回租、直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60,000.00 万元。融资租赁事项的相关
额度、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融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
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保证公司融资计划顺利实施,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
,0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30,000.00 万元。担保申请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和 2025 年 5月 17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和《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据上述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远新材料”)与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
过 5,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同时,公司为和远新材料与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保理”)开展商业
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供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上述实际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已审议通过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三、交易对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国平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注册资本:4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浙银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浙银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科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光谷三路777号A办公楼4层401-396号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7月19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W2NW0R
经营范围:进出口保理业务;国内及离岸保理业务;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金控保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金控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祥虎
2、注册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工业园区田家河片区李家湾路
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22年3月2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00MA7JYWCY4F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仓储设备租赁服
务;食品添加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
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 : 检验检测服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
装;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7、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87.07%,宜昌市星远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比例12.93%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219,644.29 252,292.34
负债总额 167,391.29 198,281.51
净资产 52,253.00 54,010.83
营业收入 5,205.79 2,157.31
利润总额 2,009.87 2,004.47
净利润 1,931.15 1,756.86
资产负债率 76.21% 78.59%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和远新材料与浙银金租签订的合同
公司及和远新材料前期已与浙银金租签订了有关担保协议及融资租赁协议,公司为和远新材料提供担保的实际发生金额需根据实
际融资金额确定。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和远新材料与浙银金租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湖北和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融资金额:5,000.00万元
融资期限:36个月
2、公司与浙银金租签署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全部或部分主合同项下债务约定分期履行的,则保证
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其提前到期日即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
各项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人应付款项。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变化情况,还应包括因该变化而相应调整后的款项。如甲方按照法
律规定或主合同约定条件,解除主合同、收回租赁物的,则乙方担保的范围为承租人应向甲方赔偿的全部损失,具体为主合同项下承
租人全部未付租金、违约金、甲方为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及承租人对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之和。
(二)公司与金控保理签订的合同
和远新材料作为融资人,以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六化建”)对和远新材料的应收账款与金控保理开
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近日,金控保理已将保理业务资金10,000.00万元转入十六化建
,并提供了相关银行业务交易凭证。公司本次为和远新材料与金控保理开展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并根据实际放款安排为和远新材料提
供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与金控保理签署的《综合授信合同》
受信人(甲方):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乙方):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授信期限:24个月
2、公司与金控保理签署的《担保协议》
甲方: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金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保证担保的范围:(1)依据主合同的约定,债务人应当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支付反转让款、保理首付款使用费
、账户管理费、逾期使用费、提前还款费、应收账款融资额度承诺费、保理手续费、违约金等一应费用;(2)因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
司违反主合同约定之义务而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主合同履行瑕疵而产生的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应付违约金、赔偿金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4)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因违反主合同约定,擅自变更共管账户,致使乙方未
能及时足额收到的各项款项以及对乙方造成的损失;(5)主合同项下融资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
其他义务。
五、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260,155.83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66.10%。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2、《保证合同》;
3、《综合授信合同》;
4、《担保协议》;
5、银行放款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5b236331-48cf-4fbe-a19b-6cb022450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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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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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a61c83f-19c8-400e-a65f-ecd5342e01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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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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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五)在宜昌市伍家
岗区伍临路 33 号鑫鼎大厦 3楼 3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人,为汤宁先生、曹宏锋先生、孙飞先生、张群
朝先生)。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涛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
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4)。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4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根
据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年 11月 4
日至 2025年 11月 3日止。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提请
股东会将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12个月(即 2025年 11月 4日至 2026年 11月 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
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杨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4 年 11 月 4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事宜的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年 11月 4日
至 2025年 11月 3日止。
鉴于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
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现提请股东会将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延长 12个月(即 2025年 11月 4日至 2026年 11月 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杨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审议权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关于延长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进
行审议。
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1日(星期二)下午 14:30
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33号鑫鼎大厦 3楼 3号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7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bcbd2e57-fff5-4aba-8d7b-f4a9881fa5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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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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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
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
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4日召开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18日、2024年 11月 5日分别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根据股东会决议,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4年 11月 4日至 2025
年 11月 3日止。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
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现提请召开股东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延长 12个月,即有效期为 2025年 11月 4
日至2026年 11月 3日止。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有效期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287a6cca-ec06-4f07-a850-b13ea6593c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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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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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议案 1.00、议案 2.00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 5%),且不包含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议案 1.00、议案 2.00 的关联股东杨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需要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3 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详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公司相关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 33 号鑫鼎大厦 3楼 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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