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1 和远气体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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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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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1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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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1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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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18 │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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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18 │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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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6 │和远气体(0029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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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6 │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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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2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举办2025年报及2026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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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24 │和远气体(00297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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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06 │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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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3│和远气体(002971):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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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股票交易价格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
离值累计异常,连续 2个交易日(2026 年 5月 14 日、2026 年 5月 15 日)累计偏离 24.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情况
公司近期关注到股吧等网络平台有个别用户发表涉及公司六氟化钨产品产能下半年量产、已获客户认证的不实内容。经公司自查
,目前公司六氟化钨产品尚处于试生产阶段,公司尚未签署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实质性订单协议,且该产品尚未产生任何业绩。公
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六氟化钨产品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切
勿轻信网络平台的不实言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以及相关公告,于2026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2026 年一季度报告
》,有关公司 2025 年度及 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数据敬请投资者查阅前述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779c190-8d6e-4f04-b86f-c16f704646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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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31│和远气体(00297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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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持有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9,755,91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33%)的股东湖
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资本”)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1,650,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79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交投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交投资本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湖北交投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投资本持有本公司股份19,755,915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9.3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无偿划转取得,该股份实质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2024年11月14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无偿划转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
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3、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8月31日(根据中国证监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50,200股,不超过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7793%。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若在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拟减持底价下限及股份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交投资本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湖北佰仕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德私募
”)、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仕德创业”)、交投集团因原5%以上股东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产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丧失法人资格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十七条规定,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交投集团所持股份减持仍需合并计算适用大股东有关规定。因交投
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以无偿划转的方式划入交投资本,交投资本继承交投集团的承诺,减持时需与交投佰仕德(宜昌)健康环保
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合伙人佰仕德私募、佰仕德创业所持股份合并计算适用大股东的减持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和远气体于20
24年9月7日、2024年11月14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无偿划转股份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和《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2、交投资本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
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交投资本在减持期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交投资本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投资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交投资本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06885d39-1a12-4cbe-ba63-9a9e94d948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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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21│和远气体(00297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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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0日、2026年4月14日和2026年5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1)。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对现有198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375万股其中的30%即112.5万股进行回购并注销;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1名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拟对该名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共计回购113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11,755,000股减少至210,62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11,755
,000元人民币变更为210,625,000元人民币。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自本
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2026年6月23日前),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
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
、邮件或现场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申报地点: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33号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3、联系人: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崔若晴女士
4、联系电话:0717-6074701
5、电子邮箱:heyuan@hbhy-gas.com
6、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
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
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c71537a-41d0-4ff1-81bc-5f548a512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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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18│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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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b04affe-50f3-44be-b406-65ce7d8f52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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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18│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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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a5700ee5-ed64-40d4-9c7e-f28044d381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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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6│和远气体(00297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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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4fca5d-9cdc-493d-bbb4-0bda17f60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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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6│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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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ac8dd8-91eb-4071-af39-1bb35e6807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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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02│和远气体(002971):关于举办2025年报及2026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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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jl6i7GOGI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
025 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6 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
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30日(星期四)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
司 2025年报及 2026 年一季报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杨涛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 李吉鹏先生,财务总监 赵晓风先生,独立董事 王小宁女士,证券事务代表 崔若
晴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 15:00-17: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jl6i7GOG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30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崔若晴(女士)
电话:0717-6074701
邮箱:heyuan@hbhy-ga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3e05290-f905-4c43-9a69-7b1beadb3e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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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0:24│和远气体(00297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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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和
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
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二)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
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
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三)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
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
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
应调整。
(四)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
,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
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
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上市申报材料,回复相
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
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
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开立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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