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2 科安达 更新日期:2024-03-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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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1 00:00│科安达(002972):2024-005关于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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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 ”或“公司 ”)于2024年3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关于提议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
(二) 提议时间: 2024年3月8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同时进
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推动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的股份用
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一)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 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后决定。
(三)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五)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六)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七)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郭丰明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郭丰明先生暂无在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议人董事长郭丰明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内容,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
宜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1/fa5dcba5-1eb0-4eee-a95e-f93f4b5c04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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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科安达(0029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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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1ba98705-7a21-4b12-96ee-51a2f2fae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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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科安达(00297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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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 5%以上的股东郭丰明先生、郭泽珊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月 28日披露了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
023-03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郭丰明先生和郭泽珊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股 5%
以上股东郭丰明先生和郭泽珊女士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公司任职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
称 情况 价(元/ (股) 股本比例
股) (%)
郭丰明 董事长 大宗交易 2023-7-24 11.36 4,920,100 2%
郭泽珊 董事、董事 集中竞价 2024-01-08 11.83 1,224,135 0.49%
会秘书 至
2024-01-19
大宗交易 2024-01-18 10.31 790,000 0.32%
至
2024-01-19
合计 6,934,235 2.82%
2、股东股份减持前后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计划减持前持有股份 计划期限届满持有股份
股数 持股比例 股数 持股比例
(股) (%) (股) (%)
郭丰明 合计持有股份 120,746,626 49.08% 115,826,526 47.08%
其 无限售条 18,224,973 7.41% 23,165,305 9.42%
中 件股
有限售条 102,521,653 41.67% 92,661,221 37.66%
件股
郭泽珊 合计持有股份 14,314,427 5.82% 12,300,292 4.9999%
其 无限售条 2,702,885 1.10% 848,750 0.3450%
中 件股
有限售条 11,611,542 4.72% 11,451,542 4.6549%
件股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郭丰明先生和郭泽珊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保持一致,符合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1.郭丰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 郭泽珊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9/94e7aa1b-6dd2-4f7f-9c48-357ee8645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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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科安达(00297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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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5e9151de-aa03-41b4-9b55-32d1d892f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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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00:00│科安达(00297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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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1/bf7bbbdb-a558-471d-a529-70161728ce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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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00:00│科安达(002972):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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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2/fa8823b4-8a35-4a32-8b34-6e05e58f5d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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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00:00│科安达(002972):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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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12月 22日上午 9:15 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22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月 22 日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C 座 15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51,371,94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531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1,371,8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53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3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4%。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 1,825,9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
4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股 1,792,979,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728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34%。
(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392,0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3,0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5%;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706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51,392,0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8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13,0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35%;反对 1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7064%;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四、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邹晓冬、魏可心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3/ec6e64d5-fcea-428a-8b9f-d891c33e0e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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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3 00:00│科安达(00297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安达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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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安达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3/5ac8abe6-20b3-4659-83c8-5445d794fb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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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0:00│科安达(002972):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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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
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
委员会及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在委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提交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对该委员
予以撤换。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决策程序
第九条 公司有关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所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对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五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
委员会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
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第十四条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
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采用签署表决方式。
第十五条 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委员需在会议决议上签名。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决议,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并且该决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7/3af359f9-7e36-4463-b8ba-25168feba2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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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0:00│科安达(002972):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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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安达”)于 2023年 12月 0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
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因生产经营
的资金需要,确保公司持续发展,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4.5 亿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本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本次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4.5亿元,具体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授信期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10,000 一年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8,000 一年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0,000 一年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7,000 二年
合计 45,000
以上授信额度、期限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情况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
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具体以最终与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就具体事项与银行协商,签署有关文件
。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
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有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偿债能力良好,本次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
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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