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2 科安达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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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 │科安达(002972):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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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 │科安达(002972):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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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 │科安达(00297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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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 │科安达(002972):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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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 │科安达(00297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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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科安达(00297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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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6 │科安达(002972):第六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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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 │科安达(00297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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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4 │科安达(00297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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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0 │科安达(00297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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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科安达(002972):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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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
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2月 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 7805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929.00 18,929.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 8,574.00 8,574.00
开发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449.00 45,449.00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加成
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
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
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用于实施成都科安达“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结余募
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轨
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项目中 6,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保荐
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号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珠海科安达 7,809.00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珠海科安达 18,929.00 18,929.00 7,929.00
成都科安达 5,000.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 科安达 8,574.00 8,574.00 8,574.00
统开发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科安达 5,137.00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5,000.00 5,000.00
6 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 科安达 - - 6,000.00
发项目
合计 - 45,449.00 45,449.00 45,449.0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1-2号厂房、3号宿舍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3号厂房,以栋数来规划募投项目的使
用场地。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资源配置规划和项目实际建设进展情况,科学布局公司整体产能和发展规划,实现生产
效率与生产稳定性的协同优化。公司拟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为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增加前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后实施地点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设项目 达科技园区 1-2号厂房、3号宿舍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项目 达科技园区 3号厂房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调整,更有利于提高自动化生产效率和优
化试验中心运作,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增加募投项目风险及不确定性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增加“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号科安达科技园
区”为实施地点,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科安达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f9e286b-acf5-4b52-abc1-93c5d4fe5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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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6:01│科安达(002972):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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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安达”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安达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2月 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11.49 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989,200.00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454,4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2019)第 7805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万元)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929.00 18,929.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 8,574.00 8,574.00
开发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449.00 45,449.00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加成
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
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
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 5,000万元,用于实施成都科安达“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结余募
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和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轨道
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项目中 6,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保荐机
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号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珠海科安达 7,809.00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珠海科安达 18,929.00 18,929.00 7,929.00
成都科安达 5,000.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 科安达 8,574.00 8,574.00 8,574.00
统开发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科安达 5,137.00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5,000.00 5,000.00
6 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 科安达 - - 6,000.00
发项目
合计 - 45,449.00 45,449.00 45,449.00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具体情况
2025年 12月至 2026年 3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共 476.64万元,现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具
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2025年 12月至 2026 本次拟置换金额
年 3月自有资金已投
入未置换金额
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 6,000.00 476.64 476.64
目
合计 - 476.64 476.64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
第二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
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
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
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
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
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相关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进行等
额置换,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按月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项目员工薪酬、社保、公积金,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募投项目核算台账,按月度汇总
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自有
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监督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专户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基于相关规定及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
处理,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
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6年 4月 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2025年 12月至 2026年 3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拟置换金额为 476.64万
元。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1c54600e-a28d-4de8-a582-f0977052c1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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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科安达(00297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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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安达(00297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985e9cd5-fcfe-4427-9bc3-a5af637193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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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59│科安达(002972):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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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和“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增加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为实施地点。
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70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4,408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11.49元,募集资金总额 506,479,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1,989,200.0
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54,49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会字
〔2019〕78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措施,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8,929.00 18,929.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 8,574.00 8,574.00
开发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449.00 45,449.00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2021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增加成
都科安达智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科安达”)为“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增加成都科安达所在
地(成都市金牛区中铁产业园)为该增加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使用“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向该项目实施主体成
都科安达实缴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用于实施成都科安达“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结项,结余募
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轨道
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统开发项目”已结项,结余募集资金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项目中 6,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实施“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发项目”。保荐
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 调整后拟投
号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珠海科安达 7,809.00 7,809.00 7,809.00
2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珠海科安达 18,929.00 18,929.00 7,929.00
成都科安达 5,000.00
3 轨道交通智能监测诊断系 科安达 8,574.00 8,574.00 8,574.00
统开发项目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科安达 5,137.00 5,137.00 5,137.00
5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5,000.00 5,000.00
6 新一代计轴智能传感器开 科安达 - - 6,000.00
发项目
合计 - 45,449.00 45,449.00 45,449.00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1-2 号厂房、3 号
宿舍,“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3 号厂房,以栋数来规划募投项
目的使用场地。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根据资源配置规划和项目实际建设进展情况,科学布局公司整体产能和发展规划,实
现生产效率与生产稳定性的协同优化。公司拟在原实施地点的基础上增加“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为实
施地点,本次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本次增加前实施地点 本次增加后实施地点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1-2 号 41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厂房、3号宿舍
产品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金川路
41 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3 号厂 41号科安达科技园区
房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基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做出的审慎调整,更有利于提高自动化生产效率和优
化试验中心运作,有利于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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