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2 科安达 更新日期:2026-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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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 │科安达(00297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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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4 │科安达(00297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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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0 │科安达(00297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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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00:36 │科安达(002972):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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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 │科安达(002972):长城证券关于科安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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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 │科安达(002972):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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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 │科安达(00297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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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5 │科安达(002972):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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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 │科安达(00297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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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18:04 │科安达(00297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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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科安达(002972):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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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通过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以现有总股本 246,008,8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66,700 股后的244,842,1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 36,726,315.00 元。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36,726,315.00/246,008,800*10=1.4928
86 元。在保证本次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股份变动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2886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246,008,80
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 244,842,100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总数 1,166,700 股)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726,315.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166,700 .00股后的244,842,100 .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4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股利金额为1.492886元(每股现金股利=现金股利总额/公司总股本
*10),每股现金股利为0.1492886元。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2886元/股。
七、咨询机构信息:
名称:科安达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栋 14 楼
咨询联系人:郭泽珊
咨询电话:0755-86956831
传 真:0755-86956831
八、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d1a33b7-bd94-44d7-b35b-264c7aa0d7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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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4│科安达(00297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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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17日(星期五)下午 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4 月 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17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4月 17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C座 15 楼公司会议室。
(三)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5人,代表股份 145,739,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4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 140,726,0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0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5,013,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0人,代表股份 5,014,8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5,013,2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8%。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723,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5%;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9,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9%;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 8,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95%。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723,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9,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9%;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9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721,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7%;反对 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0%;弃权 10,6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6,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2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 10,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122%。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723,9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0%;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9,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9%;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595%。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5,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29%;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29%;弃权 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5,8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29%;反对 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29%;弃权 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42%。
公司关联股东郭丰明、张帆、郭泽珊、郑捷曾、王涛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711,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8%;反对 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6%;弃权 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6,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09%;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9%;弃权 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4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712,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4%;反对 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9%;弃权 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87,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08%;反对 1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0%;弃权 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942%。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722,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83%;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50%;弃权 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7,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02%;反对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弃权 9,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42%。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718,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6%;反对 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26%;弃权 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93,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4%;反对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49%;弃权 2,7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54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7、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邹晓冬、魏可心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e7b6eb5-2c30-496e-a74c-aac4f12f48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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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50│科安达(00297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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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
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现行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2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会议通知。通知中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
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
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会议于 2026年4月 17日(星期五)14:45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
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栋 15层会议室如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17日 9:15至 15:0
0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股份 140,726,0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037%。
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合法资格。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最终确认,在本次股东会确定的网络投票时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投票的股东 6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013,2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37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
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3.出席、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经验证,上述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
合法资格。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监票
、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全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宣布了表决结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没有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本
次股东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145,723,972股同意,7,300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9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999,508股同意,7,300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99.6949%。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145,723,972股同意,7,300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9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999,508股同意,7,300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99.6949%。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145,721,332股同意,7,300股反对,10,64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
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996,868股同意,7,300股反对,10,64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99.6423%。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145,723,972股同意,7,300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9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999,508股同意,7,300股反对,8,00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99.694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4,985,868股同意,19,200股反对,9,74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4229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985,868股同意,19,200股反对,9,74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99.4229%。
公司关联股东郭丰明、张帆、郭泽珊、郑捷曾、王涛已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145,711,232股同意,18,300股反对,9,74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东股份总数的 99.98
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4,986,768股同意,18,300股反对,9,74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持有有效表决权的中小股
东股份总数的 99.4409%。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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