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3 侨银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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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00:00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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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56 │侨银股份(0029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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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55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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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54 │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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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54 │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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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16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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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7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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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23 │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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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7 │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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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6 │侨银股份(002973):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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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00:00│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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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38
2、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3、原转股价格:14.54元/股
4、调整后转股价格:10.60元/股
5、新转股价实行日期:2026年 7月 20日
6、调整类别:修正转股价
7、是否需同时暂停转股:否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
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12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1年 5月
24日至 2026年 11月 16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 25.43元/股调整为 2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2 日披露了《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33元/股调整为 2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23元/股调整为 25.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
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13元/股调整为 2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5.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03元/股向下修正为 18.00元/
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1月 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6.公司于 2025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
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0元/股调整为 17.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7.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0元/股向下修正为 14.6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6年 3月 20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
8.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
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64元/股调整为 14.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7月 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形
自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6年 7月 1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已触发“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截至 2026年 7月 1日,公司股票存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85%(即14.64*85%=12.444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条
件。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
提高可转债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可转债转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 2026年 7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 日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
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侨
银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
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召开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0.59元/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 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
0.39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4.54元/
股向下修正为 10.60元/股,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不需要同时暂停转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6年 7月 20日。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侨银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 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0/a0cf7aff-75cc-4796-a663-84413d8c3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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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56│侨银股份(0029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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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议
通知,于 2026年 7月 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公务不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由过半数董事推举周丹华女
士担任主持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6 年 7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并提交至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
价格的议案》,同意向下修正“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全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有关的全部事宜。
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10.59 元/股,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0.39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侨银转债”的转股
价格由 14.54元/股向下修正为10.60 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6年 7月 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2.95 亿元人民币。
其中,向华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0.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申请
不超过 0.45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上述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
倍华、刘少云、韩丹,公司及子公司靖州侨银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莱州侨盈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以其名下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9008270 号的房产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
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
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e3fe7a26-8e12-4e23-bed0-d69dd8be2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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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55│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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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2.95亿元人民币。
其中, 向华商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0.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湾支行申
请不超过 0.45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上述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
倍华、刘少云、韩丹,公司及子公司靖州侨银城市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莱州侨盈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拟将部分应收账款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以其名下的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权第 09008270 号的房产为上述授信事项提供抵押
担保。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
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6 年 7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
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
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fb2991a9-d8c0-43d8-8569-00f4ebc22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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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54│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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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7月 17日(星期五)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07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07月 17 日 9:15-9:25,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7 日9:15至 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周丹华女士(董事长郭倍华女士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由董事周丹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262,590,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2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人,代表股份 250,892,6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93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1,69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1,69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11,69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25%。
3.公司股东出席了会议,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2,357,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3%;反对 23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1%;反对 232,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金涛律师和谢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备查文件
1.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5f726e57-bf64-4969-a6bb-c2973cc0e7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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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54│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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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金涛、谢兵(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 7月 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6年 7月 2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了《侨
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以公告形式通知
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一)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有关的
授权委托书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置备于公司住所。经本所律师见证,股东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符合形式要件,授权委
托书有效。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7 日下午 14:30在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 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如期召开,公司
董事长郭倍华因工作原因不能现场出席和主持本次会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周丹华主持本次会议;董事长郭倍华
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四)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7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五)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总计 73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10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代表股份 2
50,892,6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3931%。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73 名,代表股份 11,69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8625%,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二)其他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网络投
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62,357,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3%;反对 23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4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091%;反对 23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9%;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301f9d2c-08b5-486d-a936-83779ef491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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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9:16│侨银股份(0029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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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6185faf4-b5e4-4cd4-a21c-eebd1e7c7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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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 16:47│侨银股份(002973):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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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倍华女士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为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东 数量(股 持 司 售股 补 日 日 途
或第一大股 ) 股份比 总股 (如是, 充质押
东及 例 本 注明
其一致行动 比例 限售类型
人 )
郭倍 是 5,600,00 5.02% 1.37% 否 否 2026/7/1 2027/7/1 万联证券 个人用
华 0 4 4 股 途
份有限公
司
合计 - 5,600,00 5.02% 1.37% - - - - - -
0
注:郭倍华女士上述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变更 本次变更 占其所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比例 前 后 持 股 况 况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股份比 本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数 数 例 份 质 份 质
量(股) 量(股) 限售和冻 押股 限售和冻 押股
结 份 结 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
郭倍华 111,535,0 27.29 43,640,00 49,240,00 44.15% 12.05% 0 0% 0 0%
74 % 0 0
刘少云 118,159,1 28.91 57,330,00 57,330,00 48.52% 14.03% 0 0% 0 0%
01 % 0 0
韩 丹 3,021,890 0.74% 0 0 0% 0% 0 0% 0 0%
安义珑欣企 18,171,04 4.45% 0 0 0% 0% 0 0% 0 0%
业管理合伙 7
企业(有限
合
伙)
合计 250,887,1 61.39 100,970,0 106,570,0 42.48% 26.08% 0 0% 0 0%
12 % 00 00
注 1: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注 2:以上比例数据与合计数
若有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二)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公司控股股东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公
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6/37120c06-65cc-4f44-9cab-223479a38e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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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20:23│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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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700万元–7,000万元 盈利:12,475.7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43.89%–6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300万元–8,600万元 盈利:13,142.52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34.56%–52.0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2元/股–0.17元/股 盈利:0.31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业绩较上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系多重经营及会计审慎因素综合所致:
(一)报告期内,外部下游区域财政承压、行业应收账款高企,公司坚持稳健经营、严守风控底线,主动调整经营策略,严控大
额垫资业务准入,审慎参与项目投标,同时逐步退出低效益、高回款风险存量项目,业务结构优化过程中本期营收及毛利规模同比下
降。
(二)按照会计准则审慎要求,根据 2026年 6月 30日应收款项余额,结合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客户回款实际情况及信用风险变
化,足额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短期减少当期账面利润,公司后续将强化回款清收,加快资金回笼。
(三)鉴于个别诉讼案件尚在审理中,公司基于审慎原则,结合最新进展预提了潜在损失(该金额未经审计)。若剔除该项预提
影响,公司预计 2026年 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7,000万元。目前公司正积极应诉维权,实际影响将以法院终审判
决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自身专业判断进行的初步核算,未经审计。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对本次业绩预告内容产生重大影
响的其他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b5c64c0-ff5a-452c-a202-2b4cbe88bd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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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7│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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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分红年度:2025年度
2.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3.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5日
4.A股除权前总股本:408,665,700股;公司不存在回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无回购专户
5.每 10 股派息(含税):1.00 元;现金分红总额:40,866,570 元;除权后总股本:408,665,700股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6年 4月20 日的总股本 408,665,7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866,570(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股利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基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发行的“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转股而发生变化
的,则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即“以实施 2025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人民币(含税)”;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08,66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733 刘少云
2 02*****396 郭倍华
3 08*****127 安义珑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2*****082 韩丹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7月 3日至登记日 2026年 7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侨银转
债,债券代码:128138)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4.64元/股,调整后“侨银转债”的转股价
格为 14.5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 月 1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
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号侨银大厦
咨询联系人:许硕伦
电话:020-22283188
传真:020-2228316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1350607e-24c5-41ea-9504-2ed53e113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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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6│侨银股份(002973):关于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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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前转股价格为:14.64元/股
2、本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4.54元/股
3、本次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年 7月 15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11月 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42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2,000万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
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
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
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所有者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
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执行。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鉴于公司将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 2026 年 4月 20日的总股本 408,665,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866,5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 2025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发行的“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转股而发生变化的,则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即“以实施 2025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
元人民币(含税)”。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7月 1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上述规定,
“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4.64-0.10=14.54元/股
“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14.64元/股调整为 14.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年 7月 1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a16078a-6ce3-4292-ac8d-36290d1669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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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6│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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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068d7e93-2352-461e-ac9c-1e6e2102c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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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6│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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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b22df00-8f41-40d2-b516-f60ab8bb0a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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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6│侨银股份(0029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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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051256d-eeb4-4ef7-bc06-6047eccb99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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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5│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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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上述审议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开展业务时签订的协议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13.5亿元人民币。
其中,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4.5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3年;向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分行申请不超过 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2年;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不超过 6亿元人民币,
授信期限不超过 1年;上述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不超过 1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3年;上述担保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刘少云、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
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6年 7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
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6年 7月 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
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d3573166-fb66-451a-94cd-3797172ce1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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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44│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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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7 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17 日 9:15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7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号侨银总部大厦六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侨银转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转股价格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 2026年 07月 01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会对提案 1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上述
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
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
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
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
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07月 16日 9:00-11:30及 14:00-16: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 07月 16日 16: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3、现场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沙路 9号侨银总部大厦,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硕伦
电话:020-22283188
传真:020-22283168
电子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
5、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4a05f873-1740-4866-bd79-67024e2a9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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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侨银股份(002973):侨银股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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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侨银股份相关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079baa94-bba3-4490-960c-de936747d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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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6│侨银股份(002973):关于预计触发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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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138
2.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3.转股价格:14.64元/股
4.转股期限:2021年 5月 24日至 2026年 11月 16日
5.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
会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0元/股向下修正为 14.6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6年 3月 20日。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年 5月 29日起算,截至 2026年6 月 24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14.64*85%=12.444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侨银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
5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 4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年 12月 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债券代码“12813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为 2021年 5月
24日至 2026年 11月 16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年 5月 18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由 25.43元/股调整为 25.3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24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公司于 2022年 7月 1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33元/股调整为 25.2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7 月 18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3.公司于 2023年 7月 11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23元/股调整为 25.1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7 月 17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4.公司于 2024年 5月 3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
》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13元/股调整为 25.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5.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5.03元/股向下修正为 18.00元/
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年 11月 25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
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37)。
6.公司于 2025年 7月 15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根据相关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需要调整转股
价格。“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00元/股调整为 17.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7月 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7.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披露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 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6年 3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
议案》,将“侨银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90元/股向下修正为 14.64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6年 3月 20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侨银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可转债发行方案,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 30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
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
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6 年 5月 29 日至 2026 年 6 月 24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即 14.64*85%=1
2.444元/股),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于
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
示性公告,同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侨银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 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f77ec3f5-468d-4d24-9d87-89a271290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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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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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5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侨银市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2,000万元调剂给
全资子公司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定远侨银”)。调剂后,大连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 5,000万元调减为 3,000
万元,定远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调剂方 截至目前实际 调剂前可用 调剂 调剂后可用 资产负债率界限
向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额度 担保额度
大连侨银 调出方 1,000 5,000 2,000 3,000 70%以下
定远侨银 调入方 0 0 2,000 2,000 70%以下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定远侨银的担保额度为 2,000万元,因大连侨银与定远侨银均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
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定远侨银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52,000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 2,565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49,435万元。
定远侨银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定远农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
》,拟向定远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 万元,授信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同时,公司与定远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定远侨银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0 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565 万
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47,435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2.营业场所:定远县定城镇戚继光大道 179号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负责人:陈亚
5.成立日期:2012年 8月 22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05291279X0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借记卡业务;代理发行
、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国务院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上凭金融许可证经营)
8.关联关系:定远农商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定远农商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 万元
3.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定城镇丰收村小李组东郊加油站西侧老村部房屋
4.法定代表人:李丰足
5.成立日期:2019 年 8月 16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5MA2U17BY0X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农
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城乡市容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环保咨询服务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
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定远侨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定远侨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34.28 3,120.33
负债总额 963.18 1,074.88
净资产 1,971.10 2,045.44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431.07 865.37
利润总额 325.31 109.69
净利润 244.30 74.34
六、合同的主要内容
1.《综合授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授信人: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2)受信人: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授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
(4)授信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定远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支行
(4)担保本金/敞口余额的最高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主合同期限内,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
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发放的单笔贷款分别计算,即自单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该笔贷款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等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自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
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
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
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前款所述“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每一笔债务的到
期日和依照主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规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
(7)保证范围:债务人和债权人在主债权确定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敞口、利息(包括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
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
、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及因诉讼执行产生的费用等)。
七、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定远侨银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4,705.93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0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 4,543.3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是公司为项目公
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875b653-9ff2-4ca2-b1aa-296b469394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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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1│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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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29ec3b6e-f87b-4b9f-a2cd-b1da03fd1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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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02│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近期收到两份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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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3月 14日披露了《关于预中标约 2.1亿元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
平邑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项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2026年 5月 9日披露了《关于预中标约 5397万元安徽
省滁州市南谯新区(含高教城、经开区)及乌衣区域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三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65)。近
日,公司已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 1:平邑县平邑街道城乡环卫一体化作业项目
1.采购人:平邑县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3.中标金额:6,999,999.99元/年;
4.服务期:服务期 3+3+……+3年,最长不超过 10个周期 30年(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年限为 3年的服务合同,若中标人在第一
个 3年服务期内月度考核评分的平均值合格,党委政府同意后,签订下一周期合同);
5.中标总金额:209,999,999.70元/30年;
6.服务范围:对街道 99个村、社区实行全域保洁,全覆盖,无缝隙清扫,收集,运输至垃圾处理终端。负责镇域驻地,村庄,
社区,各级道路,等保洁;全域范围内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清理;街道主要道路洒水,洗扫工作;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垃圾收
集运输设备的消杀、除臭和保养;垃圾中转站的运营与管理。
项目 2:滁州市南谯新区(含高教城、经开区)及乌衣区域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三次)
1.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局);
2.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中标(成交)价格:17,990,000元/年;
4.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中标总金额:53,970,000元/3年;
6.服务范围:(1)南谯政务新区、经开区、高教城和乌衣镇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 4,367,949.05m2、绿化带清扫保洁总
面积 1,901,421.22m2、公厕运营维护 9 座、垃圾中转站提升、运行与维护 1座、双迎公园及双洪公园内部道路广场保洁共 2 处、
建筑垃圾、生活大件清转运 10,000m3、生活垃圾收运23,000吨;(2)南谯区乌衣镇集镇及农村区域:镇区域、镇村道路、村村通道
路保洁、村庄内、村部周边、新农村村点、广场、河道、沟渠、塘坝(有产权管理单位的除外)等公共区域保洁;
7.供应商名称:安徽兴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风险提示
以上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
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43d76688-1298-440d-8218-5d51816de2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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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7:00│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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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25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 70
%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二、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母公司对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控股子公司池州侨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3,000万元调剂给公司
控股子公司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侨翔”)。调剂后,池州侨银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 3,000万元调减为
0元,佛山侨翔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调剂方 截至目前实际 调剂前可用 调剂 调剂后可用 资产负债率界限
向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额度 担保额度
池州侨银 调出方 0 3,000 3,000 0 70%以下
佛山侨翔 调入方 0 0 3,000 3,000 70%以下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佛山侨翔的担保额度为 3,000万元,因池州侨银与佛山侨翔均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
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公司
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佛山侨翔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252,000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 0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52,000万元。
佛山侨翔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以下简称“佛山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拟向
佛山农商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 2,700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8个月。同时,公司与佛山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为
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佛山侨翔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565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435万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565
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249,435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2.营业场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南路 38号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4.负责人:罗志成
5.成立日期:2007年 4月 13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466145371XP
7.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政府
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银行卡(借记卡)业务;外
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代客外汇买卖、外汇票据贴现、结汇和售汇业务;代理保险业
务;代理贵金属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佛山农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佛山农商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500万元
3.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沿江路 463 号 3座 2303(住所申报)
4.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5.成立日期:2021年 9月 30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57895W4A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打捞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
派遣);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
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佛山侨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佛山侨翔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685.19 7,745.06
负债总额 4,073.52 4,034.07
净资产 3,611.67 3,710.99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94.07 969.51
利润总额 291.17 134.40
净利润 297.14 99.32
六、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贷款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2)借款人: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万元
(4)借款期限:不超过 8个月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佛山市侨翔城乡市容管理有限公司
(3)债权人: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环市支行
(4)担保债务的最高额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2,700万元
(5)保证方式: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
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限延长至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无须另行通知保证人或取得保
证人的同意;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可依法将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在此知悉并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
的,无需另行通知保证人。保证人除继续对未被转让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外,还应依本合同约定对被转让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等)、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
、翻译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鉴定费、拍卖费及其它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等;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时,上述债务的偿还顺序由债权人决定。
七、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佛山侨翔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 65%的子公司,公司为佛山侨翔的银行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佛山侨翔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董事会对其资产质量进行评估,认为其资产状况良好,
公司对其经营管理、项目运营、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其他少数股东对佛山侨翔的影响力较小,同时
,担保能力较弱,因此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综上所述,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八、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5,616.18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6.43%,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 4,543.3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是公司为项目公
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1.《借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d3e49cc5-916a-4e63-add7-8d4e5851d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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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31│侨银股份(00297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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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 5月 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名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
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山东铁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融
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
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
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586f05f-9bf0-4eae-90cb-c3ecf2635e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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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30│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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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租赁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联合承租人与山东铁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铁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包括
售后回租形式),融资金额不超过 8,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
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
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铁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前湾保税港区上海路34号启纪集团 B座三层 308室(B)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曹建明
5.注册资金: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 3月 19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0MA3PBT7927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关联关系:山铁租赁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拟定的主要方案
1.出租人:山东铁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涟源侨银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3.租赁物:环卫车辆、设备等适租物件
4.租赁融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 36个月
6.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租赁期满,公司以合同中名义价回购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
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五、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以及子公司对相关资产
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
表决。
公司本次向山铁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
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
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山铁租赁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以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融资
租赁事项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八、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
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 2026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2a187c3-d20c-43ed-b4c7-1b78acea1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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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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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c4215de-b759-4008-a3bf-4ce5f6aed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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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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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730e7d9-7bcc-4036-b854-fc94df2552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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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10│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调剂担保额度暨担保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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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拟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107,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及担保金额范围内可分别调剂使用,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
况进行内部额度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及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1)。
二、调剂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不改变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前提下,在母公司对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中,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腾达”)未使用的担保额度 1,000万元调剂给公
司全资子公司南昌侨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侨睿”)。调剂后,广州腾达未使用的担保额度由 2,073万元调减为 1,0
73万元,南昌侨睿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1,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调剂方 截至目前实际 调剂前可用 调剂 调剂后可用 资产负债率界限
向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额度 担保额度
广州腾达 调出方 0 2,073 1,000 1,073 70%以上
南昌侨睿 调入方 1,000 0 1,000 1,000 70%以上
担保额度调剂后,公司累计获批且有效的对南昌侨睿的担保额度为 1,000万元,因广州腾达与南昌侨睿均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
的担保对象,因此可在担保额度内互相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已获
公司内部审批同意,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担保进展情况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南昌侨睿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000万元,累计获批且有效对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 107,000 万元,对子公司
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39,415.51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67,584.49万元。
南昌侨睿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拟向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不超过 1,000 万元,借款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公司与建设银行签订《本金最高额保证
合同》为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南昌侨睿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2,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0元;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40,415.51
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66,584.49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四、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2.营业场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礼步湖大道 278、280-282号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4.负责人:胡琳
5.成立日期:1987年 5月 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28586664876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关联关系:建设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9.经查询,建设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昌侨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00万元
3.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桥东路 520 号办公大楼 1908 室
4.法定代表人:刘希云
5.成立日期:2021年 8月 6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4MA3AF1NP7L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市
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
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
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轮胎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8.南昌侨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南昌侨睿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 月 31 日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79.48 4,999.38
负债总额 3,016.61 4,189.46
净资产 662.87 809.92
项目 2025 年度 2026 年 1-3 月
(已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142.58 1,036.85
利润总额 797.28 175.14
净利润 682.27 147.05
六、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
(1)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2)借款人:南昌侨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
(4)借款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务人:南昌侨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建支行
(4)担保本金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
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
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
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付的有关手续
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七、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南昌侨睿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子公司的银行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3,415.13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58%,其中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实际担保总余额 4,543.30 万元,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6%,是公司为项目公
司提供的担保;其余全部为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或子公司对母公司提供的担保。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九、备查文件
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28ee8f1-4494-421b-8045-29e6140f7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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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8:42│侨银股份(002973)::关于预中标约5397万元安徽省滁州市南谯新区(含高教城、经开区)及乌衣区域环卫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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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中标安徽省滁州市南谯新区(含高教城、经开区)及乌衣区域环卫保
洁一体化服务项目(三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滁州市南谯新区(含高教城、经开区)及乌衣区域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三次);
2.采购人: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局);
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17,990,000元/年;
5.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预估中标总金额:53,970,000元/3年;
7.服务范围:(1)南谯政务新区、经开区、高教城和乌衣镇区域:道路清扫保洁总面积 4,367,949.05m2、绿化带清扫保洁总
面积 1,901,421.22m2、公厕运营维护 9 座、垃圾中转站提升、运行与维护 1座、双迎公园及双洪公园内部道路广场保洁共 2 处、
建筑垃圾、生活大件清转运 10,000m3、生活垃圾收运23,000吨;(2)南谯区乌衣镇集镇及农村区域:镇区域、镇村道路、村村通道
路保洁、村庄内、村部周边、新农村村点、广场、河道、沟渠、塘坝(有产权管理单位的除外)等公共区域保洁;
8.供应商名称:安徽兴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二、项目公示的内容
详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的《滁州市南谯新区(含高教城、经开区)及乌衣区域环
卫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三次)中标结果公告》。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滁州市南谯新区(含高教城、经开区)及乌衣区域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三次)的《中标通知
书》,公司能否取得《中标通知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9d7f6ea3-7741-48cc-a8c4-c0dfc5d3d9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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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22│侨银股份(002973):关于收到约7.92亿元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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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阳市颍泉区环卫保洁市场化项目;
2.采购人:阜阳市海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66,030,000元/年;
5.服务时间:3+3+3+3年,合同履约期限采用“3+3+3+3”模式,即初始履约期为 3年。招标人可根据中标人履约情况(如考核
评价达标、无重大违约行为等),每次延长 3年履约期,累计续约不超过 3次;
6.预估中标总金额:792,360,000元/12年;
7.中标内容:城区主次干道市场化保洁(颍河以西)、城区小街巷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清运(泉河以南)、国省道路生活垃圾清
扫保洁(105、256、细阳路)、城区公厕(75座)运维;农村生活垃圾转运、中转站及污水处理厂运维;
8.供应商名称:中建四局第六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一)、阜阳胜铭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二)。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上述公示的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对后续市场开拓产生积极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风险提示
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且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周期,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无法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7b3c047-7836-46e3-a978-24ba73dd2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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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8│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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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ca81fa-3ff8-41f5-b081-b26ce721ad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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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8│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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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25c4b9-1c04-4a89-a789-d54c7cb64f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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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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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
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保险方案
1.投保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及总累计赔偿责任人民币 5,000 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人民币 25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相关授权事项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
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董监高责任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
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1d92b6-3b75-426c-b6e6-b01371fd80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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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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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侨银城市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及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02,154,901.8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4,683,612.43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85,761.07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6,930,875.07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359,565.32
合计 143,324,062.93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①对于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
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已经
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
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将该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确定组合如下:
确认组合的依据
组合 1:风险组合 无明显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
和合同资产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特征
组合 2:性质组合 有客观证据表明可以收回的应收款项,包含:合同正常履行中
的押金和保证金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风险组合 预期信用损失(账龄分析法)
组合 2:性质组合 5%
对于组合 1,公司将该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
性信息,对该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组合 2中,公司对合同正常履行中的押金和保证金按 5%计提坏账准备。(仅合同履行完毕后 6个月内债务人未履行归还履约保
证金义务的应收款项、中标信息公示的 6 个月内债务人未履行归还投标保证金义务的应收款项等情况做单独减值测试)。
②对于除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外其他的应收款项(包括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的减值损失计量,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公司计提减值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尚未完成验收结算的 PPP项目建设期投入,其减值计提方法参照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
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2025年度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43,324,062.9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143,324,062.93 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
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662584-5383-4cc4-8212-514e131e6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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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侨银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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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侨银股份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b29f94-8ddb-4262-9cc2-3657cc8f6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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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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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侨
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部门(发展中心、商务中心、品牌部、财务部、证券部
、投融资管理部、国际事业部、预决算部、集采平台、人力资源部、行政部、法务合约部、审计监察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 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及处理等业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规范运作、
法人治理、信息披露、经营管理、投资、担保、交易、资产控制、财务管理、生产治理控制、行政人事、销售等各个方面事项,重点
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经营业务及收款、采购劳务及付款、职工薪酬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以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别描述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确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
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2%,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达到营业收入的 2%,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
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达到
资产总额的 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达到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大缺陷的判断标准:
——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以下任一情况可视为重要缺陷的判断标准:
——沟通后的重要缺陷没有在合理的期间得到纠正;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公司内部审计职能无效;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对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影响程度,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认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
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另外,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不合格;
——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郭倍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2fa85f8-90d1-45f9-a7e1-9f54069697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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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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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3b11a8-0443-4d57-a472-1f81212f11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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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侨银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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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执行公司 2025年审计工作情况实施监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所 2025年度履
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信息
司农所成立于 2020年 11月 25 日。司农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人,注册会计师 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 人。
2025 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 为人民币 13,057.5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
779.21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
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万
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人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5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 7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4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
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颖,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年。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1年 1月开始在司农所执业,现任司农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
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年,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开始在司农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
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
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颍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
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拟执行审计所需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查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项,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
信息、诚信记录后,对司农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认为司农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
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司农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及 2025年5月 2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司农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聘用期限
一年,自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司农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
报告。
经审计,司农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司农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
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9807205-dfb6-4131-a376-e4438d4d3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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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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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所”)为公司 20
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司农所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司农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
期间,其严格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顺利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为了保
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司农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 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农所成立于 2020年 11月 25 日。司农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号 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 436 人,合伙人 36人,注册会计师 17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2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779
.21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
含税审计收费总额 5,407.17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万
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0人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2005年 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 7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 4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
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颖,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年。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1年 1月开始在司农所执业,现任司农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
计等证券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年,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
开始在司农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
服务,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
查。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颍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
调查。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两次,除此之外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
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3.独立性
司农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腾、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小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覃易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年报审计服务收费将根据拟执行审计所需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三、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司农所完成公司过往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严格核查和评价,在研究了相关审计资质、业务信
息、诚信记录后,对司农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表示一致认可,认为司农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司农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106c56-693b-438e-95c3-03b5011b0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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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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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中国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5年 12 月 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解释 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
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
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 19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本公司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数据无影响。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而做出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归属于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而做出的,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476bd9e-e8e2-45ac-be52-287af386f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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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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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21042c-53de-4a7b-bfa6-9434ad84f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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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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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905939-b4e2-4c00-8421-909f2552b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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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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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78b1146-e230-4ed2-9a84-1d79e60d0f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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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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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以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
于 2026 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在全景网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公司年度网上业绩说明
会。
出席公司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郭倍华女士、独立董事刘国常先生、总经理夏冠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
秘书杨燕芳女士、财务总监代铁山先生。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以及业绩说明会的交流效果,公司向所有投资者提前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
)18:00 前将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bu@gzqiaoyin.com(邮件请注明“业绩说明会”字样),
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93fc9c-e8b5-4609-ae96-c51fc30ad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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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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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156d50-6f82-4d29-ab49-df52dcf61e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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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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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常。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2b48c8-8026-4f1d-a72c-c29c0cf2d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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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侨银股份(002973):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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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81f1d4-cc75-4c20-b97b-6b684c5e99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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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侨银股份(00297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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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YINGKONG(孔英)、刘国常
、韦锶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 YING KONG(孔英)、刘国常、韦锶蕴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f2d511-e0a5-4938-8b32-ece9b0b8a0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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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锶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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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韦锶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f6b759e-56b1-40e2-a653-2e72cf979a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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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YING KONG(孔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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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YING KONG(孔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120892-8d8d-4486-861b-70de688ee1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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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1│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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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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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0│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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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股份(00297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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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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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侨银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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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57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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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侨银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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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侨银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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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88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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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侨银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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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侨银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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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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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侨银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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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2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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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侨银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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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侨银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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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4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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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侨银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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