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5 博杰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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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6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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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56 │博杰股份(00297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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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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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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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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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 │博杰股份(00297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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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 │博杰股份(00297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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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1 │博杰股份(00297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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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0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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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0 │博杰股份(002975):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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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6│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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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宣传栏进
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宣传栏张贴。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方式向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进行反馈,董事会提名与薪酬
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
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29801a23-c396-4534-a091-a2db02e79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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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56│博杰股份(00297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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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金额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
3.35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取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
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27日起由不超过 53.35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53.22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
间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71,5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
,最高成交价为 33.6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7.55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21,398,929. 4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4d72bd0d-9ce2-4597-94cf-8efbbc4a19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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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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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3a362a26-6625-448d-91a1-c1f62dbd5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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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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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b214ebb3-84ac-453b-b847-8cffddfa37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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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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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在各激励
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股本
性股票数量 股票总数的比 总额的比例
(万股) 例
陈龙 中国 副总经理 5.2 2.89% 0.03%
刘晓勇 中国 副总经理 2.5 1.39% 0.02%
张彩虹 中国 财务总监 3 1.67% 0.02%
黄璨 中国 董事会秘书 3 1.67% 0.02%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骨干 166.3 92.39% 1.05%
(181人)
合计 180 100.00% 1.14%
注: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
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
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4、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5466fe86-032f-4b64-89b3-5f90356665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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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博杰股份(002975):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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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1、公司不存在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不存在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
格。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 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列入本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 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所述,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同意公司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8/49bb50da-d11d-483a-b654-103a42e6fa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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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2│博杰股份(00297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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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0129f46f-dcd6-4f4a-9a01-01010ef7b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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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1│博杰股份(00297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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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全体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5年 6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成君先生、黄宝山先生、李
冰女士、谭立峰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
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
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制
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文件;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行
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
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
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
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5)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限制性股票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6)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7)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
、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办理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项;以
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8)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9)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
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19dd2180-4712-4f7a-8f43-24a421b95b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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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7 18:50│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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