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75 博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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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 │博杰股份(0029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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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 │博杰股份(0029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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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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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4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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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4 │博杰股份(002975):博杰股份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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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4 │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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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 │博杰股份(0029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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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 │博杰股份(0029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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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7 │博杰股份(00297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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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6 │博杰股份(00297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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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博杰股份(0029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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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ff671c4-0992-4928-ba1a-9e532170f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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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29│博杰股份(00297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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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 66 号 1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兆春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8人,代表股份70,123,075股,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923%。
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8,032,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人,代
表股份22,090,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1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中小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195人,代表股份6,878,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 3,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5人,代
表股份6,878,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9%。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0,087,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42,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4%;反对 3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42,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24%;反对 3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1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放弃股东会表决权,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2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股份总数的 0.05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42,8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24%;反对 3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2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2%。
回避表决情况:股东王兆春先生、成君先生、付林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前述三名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数为63,244,617股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唐永生律师、李心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
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02217afb-4374-4757-b46e-51393c10a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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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12│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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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数量为 875,447 股,该部分股
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 159,427,146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合计转增 47,828,143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2、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股折算,公司每 10 股转增股本=转增股本总额/公司总股本*10=47,828,143/160,302,593*10
=2.983616 股(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股
现金分红金额)]÷[(1+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1+0.2983616
)。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拟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扣除回购专户股份
数量 875,447 股后的总股本159,427,14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合
计转增 47,828,143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208,130,736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将按照“转增比例不
变,调整转增总额”的原则实施。
2、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160,302,593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仍为 875,447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专户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
股数仍为 159,427,146 股,即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75,447 股后的 159,427,14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60,302,59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8,130,736股。
2、扣税说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资本公积金来源为公司股票发行溢价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不涉及扣税情形。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1 日。
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5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转增股于 2026 年 5月 1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实施前 本次资本公积金 本次实施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数量 数量(股) 比例
(%)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 54,443,613 33.96 16,333,084 70,776,697 34.01
其中:高管锁定股 52,643,713 32.84 15,793,114 68,436,827 32.8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99,900 1.12 539,970 2,339,870 1.12
二、无限售条件股 105,858,980 66.04 31,495,059 137,354,039 65.99
三、股份总数 160,302,593 100.00 47,828,143 208,130,736 100.00
注: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最新股本总数 208,130,736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70 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计算见“特别提示”。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 66 号
咨询联系人:张王均
咨询电话:19925535381
传真电话:0756-8519960
九、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fa4d83-53c3-4fff-b660-c0c7c3ec63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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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4│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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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28eaf53-b053-40f7-94bc-de542b7ec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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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4│博杰股份(002975):博杰股份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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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博杰股份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01226ea-26f8-4fc0-a866-8a87ea365e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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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04│博杰股份(00297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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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4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旺路 66 号 1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兆春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0人,代表股份65,293,704股,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488%。
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8,032,5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8人,代
表股份17,261,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8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中小股
东授权委托代表117人,代表股份2,049,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 3,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7人,代表股
份2,049,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14%。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099,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1%;反对 1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8%;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4,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80%;反对 19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9%;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099,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1%;反对 1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8%;1 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放弃股东会表决权,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2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包括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4,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80%;反对 19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9%;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098,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5%;反对 1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8%;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4,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884%;反对 19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9%;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4、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099,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1%;反对 1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8%;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4,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80%;反对 19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9%;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099,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1%;反对 1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8%;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4,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080%;反对 19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9%;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5,098,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15%;反对 19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8%;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854,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884%;反对 193,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9%;弃权 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欧阳婧娴律师、李心悦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
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08b585e-32d0-4b01-9e55-aa6c75ea40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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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博杰股份(0029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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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杰股份(00297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bef3fe8-7afc-4be7-982e-c45a424e4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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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49│博杰股份(00297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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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经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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