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0 华盛昌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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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2 │华盛昌(002980):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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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 │华盛昌(0029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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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0 │华盛昌(0029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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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 │华盛昌(00298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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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 │华盛昌(00298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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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 │华盛昌(00298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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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 │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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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 │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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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 │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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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 │华盛昌(00298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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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9:12│华盛昌(002980):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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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XHjh5vJEA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年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
25 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剑敏先生,独立董事李学金先生,独立董事浦洪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财务总监刘海琴女士,董事会秘
书季弘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 ( 星 期 一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XHjh5vJEA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碧莹
电话:0755-27353188
传真:0755-27652253
邮箱:chenbiying@cem-instruments.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fd576685-f64c-476d-8134-cde0faca91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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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3│华盛昌(0029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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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下午 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 月 7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剑敏。
5、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 19栋二楼会议室。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97人,代表股份 129,062,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
8249%(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1,400,760股和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 478,000股,下同),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15,1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2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91人,代表股份 13,884,1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040%。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共 490人,代表股份 13,576,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90人,代表股份 13,576,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98%。
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245,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反对 1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59,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0%;反对 10,60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弃权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
关联股东袁剑敏、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车海霞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数量为 124,206,555股。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菲律师和李世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形成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4337320-7f18-4f94-baf7-492c9a5a6f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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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30│华盛昌(00298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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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李
世琦律师、陈菲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结果是否有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
所涉及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文
件和以下事实进行了核查和现场见证,现就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董事会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告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该公告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
、地点、方式、审议事项、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其他有关事项,列明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了充
分披露。
经本所律师见证,公司本次会议于2026年5月7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白芒松白公路百旺信工业区五区19栋二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剑敏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与《股东会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采取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
了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1、经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下同)6人,代表股份115,17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209%(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经剔除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份1,400,760股和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的股份478,000股,下同)。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会议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91人,代表股份13,884,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40%。
据此,出席公司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共497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代表股份129,062,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68.8249%。以上股东均为截止2026年4月2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外,以现场、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
级管理人员。本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见证。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一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与会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对列入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在按规定的程
序进行了计票和监票后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
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本次会议未出现修改原议案或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并当场公布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以下简称“合计表决结果”)。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合计表决结果为:同意 14,245,4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9%;反对股数为 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股数为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3,559,4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70%;反对股数为 10,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81%;弃权股数为 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9%。
关联股东袁剑敏、车海霞、东台华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台华航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经核查,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之委托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
已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
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修订)》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四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8d78e4c5-1c8a-4258-a253-1abac97f7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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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华盛昌(00298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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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原因
1、2025年6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号),规定
“关于以公积金弥补亏损问题”、“关于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问题”、“关于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余额
处理问题”的相关内容。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2025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19号
解释”),规定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
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
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解释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变化,公司将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及19号
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1、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得到所有
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5e508db-b082-4ad2-9b92-c4d5eb00d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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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华盛昌(00298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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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4aee0c2-ff92-4230-ab9b-441285278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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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华盛昌(00298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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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f8b6c0-c121-4a47-b9bc-17d791b45a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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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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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64ca2c1-876b-483a-940b-716d4e991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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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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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78e1537-c31d-48fc-b623-d53d6a28bc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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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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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002980):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d38335b-31d7-480c-ba9d-79b706dae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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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27│华盛昌(00298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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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1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
核未完全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
回购注销 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376股。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或即将离职导致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 15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935,560股。
上述两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89,401,160股变更为 188,411,22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9,401,160元变更为人
民币 188,411,224元。(实际减资数额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数为准。)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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