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1 朝阳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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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5:57│朝阳科技(002981):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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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郭丽勤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日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万股)
郭丽勤 是 378 18% 2.8% 2023年 10 2024年 11 国金证券资产
月 18日 月 19日 管理有限公司
注: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与公司 2023年 10月 20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存在差异,系公司实施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股份数量相
应增加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所致。
二、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8173b020-e963-4bc2-a314-1de9a69c36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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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17│朝阳科技(00298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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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29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2024 年 9 月 2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
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7308594XD
名称: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叁仟肆佰玖拾万零壹仟玖佰壹拾陆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5 年 03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郭丽勤
住所:东莞市企石镇旧围工业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
;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
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销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27f10818-9f98-49b9-b8bf-ff8f61ea24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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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朝阳科技(002981):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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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93ef878-9092-475e-b8f5-f9855f2d4a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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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0:00│朝阳科技(00298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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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4/ee4f9dff-2c49-44af-afa7-7a25cdebfb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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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朝阳科技(00298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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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成触发值而未及目标值,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为 80%、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个人层面
可行权比例均为 100%,同意注销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7654万份。本次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7.0616 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上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7654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1/b51657f3-bd4d-470b-bcaa-86d281c0d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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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朝阳科技(00298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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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be474987-f7ed-490b-97ed-3e5d0aeb4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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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朝阳科技(002981):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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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和《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 5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
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名单。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220b24b7-12b9-4e7c-8312-ca87a7780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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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朝阳科技(00298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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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d843721e-d3d0-48c2-8bbe-c28ada3da0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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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朝阳科技(00298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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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6687d067-d6c8-42ad-a5ad-334acfe2bc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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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朝阳科技(00298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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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6/d5714f48-36ca-4587-a5c2-d0b6a00db4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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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朝阳科技(002981):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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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朝阳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369ee024-c2bc-4973-ac51-15ca5c676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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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7 00:00│朝阳科技(002981):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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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朝阳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279c091b-1dfd-4365-9b4b-5e048b623f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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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0:00│朝阳科技(00298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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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9月 19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 9月 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9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 17号公司白羊座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丽勤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大会规则》”)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6人,代表股份 97,841,5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52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97,56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322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 122 人,代表股份 277,0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4%。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
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23人,代表股份 277,1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768,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0%;反对 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 22,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8%。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
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7,761,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86%;反对 5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弃权 2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97,5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2789%;反对 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316%;弃权 2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9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鲁莎莎律师、王思婕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63601d30-f852-4553-94a2-dc5aeecd0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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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00:00│朝阳科技(002981):关于朝阳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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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鲁莎莎律
师、王思婕律师(下称“本所律师”)见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
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
性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取得了公司关于其就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所提供的文件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
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虚假和遗漏的承诺。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及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会议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
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公告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所发表的法律意
见承担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4年9月19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30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广
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载明
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投票方式、会议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事项等内容。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9日14点30分
在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江南大道17号公司白羊座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的交易
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与《股东大会通
知》披露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9
7,841,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279%,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97,56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2.3225%。以上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
授权委托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122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共计277,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按照深交所
有关规定进行了身份认证。
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议案进行表决。根据《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按照《股东大会通知》确
定的时段,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对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进行合并统计后,会议主持人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宣布每一议案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768,18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50%;反对5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2%;弃权22,2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7,761,9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86%;反对53,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5%;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97,54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789%;反对53,300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316%;弃权26,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95
%。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0/cee5e6b5-1b3c-4183-b16b-1dfa031f8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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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1 00:00│朝阳科技(002981):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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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科技(002981):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0/c374aef2-3c62-4e2d-ad15-292d36d702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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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7 00:00│朝阳科技(00298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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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沈庆凯先生因病于 2024 年 2月 28日逝世,其生前直
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由继承人继承。根据广东省东莞市东部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2024)粤莞
东部证字第 6431、6432、6433 号),上述资产将全部变更登记至其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郭丽勤女士名下,公司实际控制人由
沈庆凯、郭丽勤夫妇变更为郭丽勤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6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实际控制
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全部完成资产过户至郭丽勤女士名下的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直接持股部分的权益变动
2024年 6月 14 日,公司收到郭丽勤女士提交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
认沈庆凯先生生前直接持有的 13,300,000 股公司股份非交易过户至郭丽勤女士名下的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
郭丽勤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0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66%,其中 15,750,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5,250,000股为非
限售流通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1)。
(二)间接持股部分的权益变动
经过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确认并核发《变更登记情况》及新的营业执照,沈庆凯先生生前持有宁波鹏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鹏辰”)的财产份额变更登记至郭丽勤女士名下的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财产份额变更登记完成后,
郭丽勤女士持有宁波鹏辰 51.56%的财产份额及合伙人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鹏辰持有公司股份 6,564,4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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