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2 湘佳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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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1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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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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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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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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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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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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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湘佳股份(00298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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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湘佳股份(002982):2024年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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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6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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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01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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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1│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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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2、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5、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约定,于 2026 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并于 2026 年 6月 8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各披露了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湘佳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
报期内将持有的“湘佳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25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年 6月 22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湘佳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6 年 6 月 22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
报汇总》,“湘佳转债”(债券代码:127060)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0张,回售金额为 0 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
湘佳转债”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湘佳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635ea11-f5d6-491c-9e71-32cf5b8601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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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湘佳股份(002982):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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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根据《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湖南湘佳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股票 2,122,820 股(含预留份额 42.182 万股,预留份额暂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长兼总裁喻自文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所需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6%,过户价格为 8.16 元/股。
5、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名
,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6、2026 年 6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 42.182 万股预留股份,(调整后为 59.0548
万股,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量的19.87%。预留份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裁喻自
文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所需资金,喻自文先生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等)。预留份
额在分配前,不具备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
公司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条件的规定,公司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由符合条件的 6 名参与对象以 5.51 元/股的价格认购本次预留份额中的59.0548 万股股份
,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次具体预留份额分配如下:
持有人 所获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占本员工持股计 持有份额
(万股) 划的比例 (万份)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 59.0548 19.87% 325.391948
心业务(技术)人 员
合计 59.0548 19.87% 325.391948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锁定期按照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个锁定期执行,解锁权益数量为预留份额
总数的 100%。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上述敏感期是指: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二)业绩考核
预留份额考核按照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条件。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6-2027 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6亿元;
2、2026-2027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120 亿元,且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3亿元。
注:1、“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为准。
2、“净利润”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
于等于 100%的,解锁期内,持有人当期公司层面解锁总量为计划解锁股票总量的 100%;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
0%且小于 100%的,解锁期内,持有人当期公司层面解锁总量为计划解锁股票总量的 80%,剩余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收回;公司上述业
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 80%的,解锁期内,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为
购买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持有人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各考核年度内,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 4个档次,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的考核目标完成度达到 80%(含)以上的前提下,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
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持有人当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为购买价格。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前述因个人绩
效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单一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或择机出售后收益归公司/全部持有人所有或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88e4cf1-12eb-42f3-b72b-308a99a22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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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湘佳股份(00298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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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8月 30 日至 2024 年 9月 8日在公司官网(www.xiangjiamuye.com)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6)。
4、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8),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5、2024 年 11 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 年 6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上述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2)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5.61-0.1=5.51 元/股。
(三)调整结果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61 元/股调整为 5.51 元/股。根据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且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湘佳股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价格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5aebfb3-e460-4f11-8f18-96b4a6c657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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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湘佳股份(002982):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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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及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
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湖南湘佳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股票 2,122,820 股(含预留份额 42.182 万股,预留份额暂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长兼总裁喻自文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所需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6%,过户价格为 8.16 元/股。
5、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名
,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6、2026 年 6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持股计划和 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由 8.16元/股调整为 5.51元/股,数量由 42.182万股调
整至 59.0548万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日披露了《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月 14 日
。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
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30 日。
3、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
6 年 5月 29 日。
上述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受让价格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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