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2 湘佳股份 更新日期:2026-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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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7:22 │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7月份活禽销售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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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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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 │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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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5:41 │湘佳股份(002982):湘佳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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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20 │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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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7 │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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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6 │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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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5 │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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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18 │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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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02 │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6月份活禽销售情况简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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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17:22│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7月份活禽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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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 年 7 月份活禽销售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7 月份销售活禽404.51 万只,销售收入 7,969.32 万元,销售均价
9.48 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10.40%、6.21%、-0.61%,同比变动分别为 9.11%、56.91%、20.79%。
二、销售情况汇总
月份 活禽销量(万只) 销售收入(万元) 活禽销售均价
当月 当年累计 当月 当年累计 (元/公斤)
2025 年 7月 370.73 2,818.16 5,079.06 49,753.47 7.85
2025 年 8月 348.59 3,166.75 7,458.79 57,212.26 10.70
2025 年 9月 391.71 3,558.46 9,661.86 66,874.12 12.10
2025 年 10 月 389.02 3,947.48 9,395.23 76,269.35 11.34
2025 年 11 月 364.30 4,311.78 8,509.86 84,779.22 10.72
2025 年 12 月 444.24 4,756.02 10,430.65 95,209.87 10.71
2026 年 1月 403.27 403.27 9,034.98 9,034.98 10.16
2026 年 2月 293.68 696.95 6,734.83 15,769.81 10.50
2026 年 3月 425.52 1,122.47 9,073.12 24,842.93 9.74
2026 年 4月 403.39 1,525.86 8,471.13 33,314.06 9.63
2026 年 5月 366.35 1,892.21 7,475.75 40,789.81 9.52
2026 年 6月 366.39 2,258.61 7,503.24 48,293.04 9.54
2026 年 7月 404.51 2,663.12 7,969.32 56,262.36 9.48
注:若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原因说明
2026 年 7月份公司活禽销售收入同比变动较大,主要是 2026 年 7月活禽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同比均增长所致。
四、特别提示
1、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活禽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397740d0-d7e9-471b-aa61-5680df495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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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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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40,000 万元。其中: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德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 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公
司总裁喻自文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
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对公司日常经营有着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
业务发展。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3f6b3ce2-2786-4944-8b89-dca1d5f972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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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1 00:00│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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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31 日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7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
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 40,000 万元。其中: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常德分行申请 2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申请 20,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
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66)。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a105e48b-946a-4078-991d-dd9336406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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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5:41│湘佳股份(002982):湘佳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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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湘佳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704b651a-af16-4360-b9a0-82e093fa6a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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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20│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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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以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股东会的主持人:董事长喻自文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7月 23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 23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7)会议地点: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九峰路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5 人,代表股份 100,114,8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7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98,978,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1,136,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0 人,代表股份 9,053,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7,917,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7 人,代表股份 1,136,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公司聘请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争艳女士、张熙子女士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9,745,0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06%;反对 339,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92%;弃权 30,2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683,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146%;反对 339,576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08%;弃权 30,2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4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争艳女士、张熙子女士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5b28ac1d-e9fc-49eb-9774-11a3b1675e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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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7│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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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002982 证券简称:湘佳股份
2.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3. 修正前转股价格:21.03 元/股
4. 修正后转股价格:13.80 元/股
5. 修正后转股价格生效日期:2026 年 7月 24 日
6. 转股期限: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8 年 4月 18 日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4 号
)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
额为63,046.3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2-8 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555 号”文同意,公司 6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6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湘佳转债”,债券代码“12706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8 年 4月 1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规定,“湘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2.56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因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2.56 元/股调整为 42.36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06 月 08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因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2.36元/股调整为 30.26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月28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9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3)因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6元/股调整为 29.88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1月13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4)因实施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88元/股调整为 29.68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1月14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5)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68元/股调整为 21.13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月3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5)因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13元/股调整为 21.03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6 年 5月29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且不得向上修正。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
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
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出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
2、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湘佳转债”
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
3、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四、关于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1.66 元/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
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1.28 元/股,本次修正后“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
股票面值。
综上所述,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
等因素,董事会决定“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3.8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 月24 日起生效。自 2026
年 7 月 24 日之后,若“湘佳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湘佳转债”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57edf4c4-4e08-481c-aa92-af98a8a976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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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6│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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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现场发出会
议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1.66 元/股,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召开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人民币 11.28 元/股,本次修正后“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
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综上所述,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股票价格走势等因素,董事会决定“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 13.
80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月 24 日起生效。自2026年7月24日重新算起,若“湘佳转债”再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
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湘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64)。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f89e38e-af42-49ce-a3e8-edeb70ebc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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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15│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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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基于公司已作出如下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
为真实、完整、可靠。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我们依法审核了公司提供的下列资料:
1、公司于2026年7月7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下简称“董事会决议”)以及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
2、出席会议股东或其代理人的资格、身份证明文件等。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有关规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一)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 15 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二)根据股东会通知,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召集人、会议日期、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
议的对象、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等,该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根据董事会决议,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四)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3 日(周四)下午 14:30 在
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九峰路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7月 23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2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3 日 9:15 -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召集人资格
(一)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本所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与截止至2026年7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进行核对与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名,代表股份数98,978,4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8.7113%。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手续齐全,身份合法,代表股份有效,符合《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
17 名,代表股份数1,136,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3%。
综上,现场参加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共 125 名,代表股份数 100,114,88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706%。其中: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为 120 名,中小股东合计代表股份数 9,053,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556%
。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大会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三、本次股东会临时提案的情况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未有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现场会议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了计票人、监票人参加计票和
监票。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会议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及表决。表决结束后,由会议推举的计票人、监票人
与本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由监票人在现场宣布了现场表决情况和结果。
(二)网络投票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
(三)表决结果
在本律师的见证下,计票人、监票人在合并统计每项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每项议案最终表决结
果,具体如下:
1.《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9,745,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6306%;反对339,5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3392%;弃权 30,2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303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683,5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5.9146%;反对 339,576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3.7508%;弃权 30,29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3346%。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为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79814b7b-9da8-4dfc-93b9-52e450b23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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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6:18│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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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0 ~ -1,100 584.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50 ~ -1,650 -541.0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 -0.05 0.03
营业收入 225,000 ~ 240,000 213,360.1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5.46%-12.49%,但经营业绩预计出现亏损,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活禽及生猪市场低
迷导致活禽及生猪销售价格较低。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
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2f1f49fa-1ee2-42f0-ac90-a65806e534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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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6:02│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6月份活禽销售情况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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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 年 6 月份活禽销售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6 月份销售活禽366.39 万只,销售收入 7,503.24 万元,销售均价
9.54 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 0.01%、0.37%、0.17%,同比变动分别为-14.75%、10.05%、18.86%。
二、销售情况汇总
月份 活禽销量(万只) 销售收入(万元) 活禽销售均价
当月 当年累计 当月 当年累计 (元/公斤)
2025 年 6月 429.80 2,447.43 6,817.82 44,674.41 8.03
2025 年 7月 370.73 2,818.16 5,079.06 49,753.47 7.85
2025 年 8月 348.59 3,166.75 7,458.79 57,212.26 10.70
2025 年 9月 391.71 3,558.46 9,661.86 66,874.12 12.10
2025 年 10 月 389.02 3,947.48 9,395.23 76,269.35 11.34
2025 年 11 月 364.30 4,311.78 8,509.86 84,779.22 10.72
2025 年 12 月 444.24 4,756.02 10,430.65 95,209.87 10.71
2026 年 1月 403.27 403.27 9,034.98 9,034.98 10.16
2026 年 2月 293.68 696.95 6,734.83 15,769.81 10.50
2026 年 3月 425.52 1,122.47 9,073.12 24,842.93 9.74
2026 年 4月 403.39 1,525.86 8,471.13 33,314.06 9.63
2026 年 5月 366.35 1,892.21 7,475.75 40,789.81 9.52
2026 年 6月 366.39 2,258.61 7,503.24 48,293.04 9.54
注:若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活禽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73e04ba3-035d-4239-975e-59d1ed9788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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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9│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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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7 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3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2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九峰路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价格的议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6 年 7 月 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持有湘佳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议案 1.00 的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以上同意。
(4)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
2026 年 7 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09:00—11:00,下午 14:00—17:00,异地股东可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九峰路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
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箱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箱在 2026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或公司邮箱。请采用信函或邮箱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邮件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九峰路(湘佳股份),邮编:415300,(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何业春、易彩虹
联系邮箱:hnsjnmgs@163.com;
联系电话:0736-5223898;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a8a5bdd7-9275-4007-aec3-2e6a7253f1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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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6│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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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6日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召集人已在会议上就紧急会议的原因做出相关说明。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 2026 年 7 月 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
的情形,触发“湘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7)。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 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6-058)。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6-059)。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8bcec0bd-7eef-452a-b326-2feec710f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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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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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 2026 年 7月 6日,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的情形,已触发“湘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2026 年 7月 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并
将上述议案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4 号
)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
额为63,046.3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2-8 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555 号”文同意,公司 6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6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湘佳转债”,债券代码“12706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8 年 4月 1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规定,“湘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2.56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因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2.56 元/股调整为 42.36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06 月 08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因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2.36元/股调整为 30.26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月28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9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3)因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6元/股调整为 29.88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1月13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4)因实施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88元/股调整为 29.68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1月14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5)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68元/股调整为 21.13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月3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5)因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13元/股调整为 21.03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6 年 5月29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且不得向上修正。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
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
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6月 13 日起算,截至 2026 年7 月 6日,公司股票已出现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的情形,已触发“湘佳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为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支持公司长期发展,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并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
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项规定的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修正后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如股东会召开时,上述任意一
个指标高于本次调整前“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21.03元/股),则“湘佳转债”转股价格无需调整。
为确保本次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全
权办理本次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前
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向下修正“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4e53d3d2-cd56-40a2-be7e-195b403c2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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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35│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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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 1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2 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授权公
司总裁喻自文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
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银行授信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压降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本次银行
授信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亦无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7e80e97e-c784-4fd9-b5d0-10ba323a5c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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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6:11│湘佳股份(002982):关于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债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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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82 股票简称:湘佳股份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转股价格:21.03 元/股
转股时间: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8 年 4月 18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湖
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 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
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4 号
)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
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
额为63,046.3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2-8 号)。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555 号”文同意,公司 6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6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湘佳转债”,债券代码“12706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8 年 4月 1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42.5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1)因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2.56 元/股调整为 42.36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年 06 月 08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5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2)因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2.36元/股调整为 30.26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月28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9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3)因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6元/股调整为 29.88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1月13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4)因实施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88元/股调整为 29.68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1月14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1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5)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68元/股调整为 21.13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5月3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6)因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1.13元/股调整为 21.03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6 年 5月29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6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 年第二季度湘佳转债因转股减少 2,500 元(25 张),转股数量为 118股。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公司剩余可转债余
额为 639,889,500 元(6,398,895张)。
公司 2026 年第二季度股本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限制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3,102,837 35.98% 0 73,102,837 35.98%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69,598,637 34.25% 0 69,598,637 34.25%
股权激励限售股 3,504,200 1.72% 0 3,504,200 1.7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0,091,130 64.02% 118 130,091,248 64.02%
三、总股本 203,193,967 100% 118 203,194,085 100%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湘佳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敬请查阅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0736-5223898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湘佳股份”股本结构表;
2、截至 2026 年 6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湘佳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fc444d5-efb0-494b-836b-e101be68dc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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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6:31│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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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2、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4、回售有效申报数量:0张
5、回售金额:0元(含息、税)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
相关约定,于 2026 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并于 2026 年 6月 8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期间的每个交易日各披露了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湘佳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
报期内将持有的“湘佳转债”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25 元/张(含息、税),回售申报期为 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年 6月 22 日。
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湘佳转债”回售申报期已于 2026 年 6 月 22日收市后结束,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回售申
报汇总》,“湘佳转债”(债券代码:127060)本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 0张,回售金额为 0 元(含息、税)。公司无须办理向“
湘佳转债”持有人支付回售资金等后续业务事项,本次回售业务已办理完毕。
本次回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股本结构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可转债回售的后续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未回售的“湘佳转债”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售申报汇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635ea11-f5d6-491c-9e71-32cf5b8601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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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湘佳股份(002982):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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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根据《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湖南湘佳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股票 2,122,820 股(含预留份额 42.182 万股,预留份额暂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长兼总裁喻自文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所需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6%,过户价格为 8.16 元/股。
5、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名
,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6、2026 年 6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 42.182 万股预留股份,(调整后为 59.0548
万股,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
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总量的19.87%。预留份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裁喻自
文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所需资金,喻自文先生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等)。预留份
额在分配前,不具备与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
公司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条件的规定,公司本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
议通过了本次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由符合条件的 6 名参与对象以 5.51 元/股的价格认购本次预留份额中的59.0548 万股股份
,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次具体预留份额分配如下:
持有人 所获份额对应股份数量 占本员工持股计 持有份额
(万股) 划的比例 (万份)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 59.0548 19.87% 325.391948
心业务(技术)人 员
合计 59.0548 19.87% 325.391948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
(一)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锁定期按照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二个锁定期执行,解锁权益数量为预留份额
总数的 100%。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上述敏感期是指: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二)业绩考核
预留份额考核按照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设置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条件。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2026-2027 年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6亿元;
2、2026-2027 年营业收入累计值不低于 120 亿元,且净利润累计值不低于 3亿元。
注:1、“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中营业收入为准。
2、“净利润”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前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
于等于 100%的,解锁期内,持有人当期公司层面解锁总量为计划解锁股票总量的 100%;公司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大于等于 8
0%且小于 100%的,解锁期内,持有人当期公司层面解锁总量为计划解锁股票总量的 80%,剩余未解锁部分由公司收回;公司上述业
绩考核目标完成比例未达到 80%的,解锁期内,持有人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为
购买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率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后,需对持有人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各考核年度内,持有人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
关制度实施,持有人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 4个档次,届时按照下表确定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80% 0
在公司业绩各考核年度对应的考核目标完成度达到 80%(含)以上的前提下,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
除限售额度×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持有人当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股票,由公司收回,收回价格为购买价格。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前述因个人绩
效考核原因未能解锁的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单一持有人所持本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 1%)或择机出售后收益归公司/全部持有人所有或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处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
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方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
,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88e4cf1-12eb-42f3-b72b-308a99a22b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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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湘佳股份(00298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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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激励计划
”)的规定及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8月 30 日至 2024 年 9月 8日在公司官网(www.xiangjiamuye.com)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
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6)。
4、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8),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5、2024 年 11 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6 年 6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上述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2)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5.61-0.1=5.51 元/股。
(三)调整结果
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5.61 元/股调整为 5.51 元/股。根据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
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对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且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湘佳股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价格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5aebfb3-e460-4f11-8f18-96b4a6c657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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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湘佳股份(002982):关于调整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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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及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
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1、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时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出具
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9月 18 日,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湖南湘佳牧
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股票 2,122,820 股(含预留份额 42.182 万股,预留份额暂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
事长兼总裁喻自文先生先行出资垫付认购所需资金)已于 2024 年 11 月 22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6%,过户价格为 8.16 元/股。
5、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同意设立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名
,任期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6、2026 年 6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本持股计划和 2024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由 8.16元/股调整为 5.51元/股,数量由 42.182万股调
整至 59.0548万股。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1、公司于 2025 年 1月 8日披露了《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权
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元(含税)。本次利润
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月 14 日
。
2、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为:以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
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月 30 日。
3、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
6 年 5月 29 日。
上述分配方案均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
1、受让价格的调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受让价格;P0 为调整前的受让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2)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受让价格;P0 为调整前的受让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受让价格为:
① 2024 年三季度权益分派后:8.16-0.2=7.96 元/股;②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7.96-0.1)/(1+0.4)=5.61 元/股;③ 2
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5.61-0.1=5.51 元/股。
2、数量的调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放股票红利、股票拆分Q=Q0×(1+n)
其中:Q为调整后的数量;Q0为调整前的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放股票红利、股票拆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
增、送股或拆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增发
公司在发生派息或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数量不做调整。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调整后的预留份额数量为:42.182×(1+0.4)=59.0548万股。
(三)调整结果
调整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由 8.16元/股调整为 5.51元/股,数量由 42.182万股调整至 59.0548万股。
根据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调整符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一致同意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0c91ebd-8cf2-46fe-8f81-a1065ac39c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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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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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c1d02d5-c448-4f79-bdbb-c851ccb92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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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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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8 日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6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
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回避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0)。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和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受让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3、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5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205262e-313f-46c8-b090-c64aa9edc3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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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湘佳股份(00298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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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63层 410000
电话:(0731)8295 3778 传真:(0731)8295 3779
网站:www.qiyuan.com
致: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佳股份”)的委托,作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
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包括本所指派的经办
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是基于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书面资料或口头陈述,一切
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资料均已向本所披露;公司向本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资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一致。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公开披露,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公司在其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
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正 文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及本次调整事项已履行如下程序:
(一)2024年 8月 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 二 ) 2024 年 8 月 30 日 至 2024 年 9 月 8 日 , 公 司 在 官 网(www.xiangjiamuye.com)上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情况。2024 年 9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86)。
(三)2024年 9月 18日,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四)2024年 11月 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六)2026 年 6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据此,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2026 年 5月 12日,公司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 日
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8),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
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发放
股票红利、股票拆分或缩股、配股、现金分红等事宜,授予价格或授予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予以相应的调整。
上述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限
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调整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
(2)派息
P=P0-V
其中: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2025 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授予价格为:5.61-0.1=5.51元/股。
根据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
议。
据此,本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且符合《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叁份,贰份交公司报上交所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壹份由本所留存备查,均由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
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34d207cb-f0ba-4176-8e85-33a104f54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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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湘佳股份(002982):2024年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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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2024年限制性股票调整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ebb95ec-ee76-4000-92be-c1e236b41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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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8:1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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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2 年 10月 25日至 2028 年 4 月 18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6月 23 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4 号
)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
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
为 63,046.35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月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月 25 日至 2028 年 4月 18 日止。
公司股票自2026 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
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湘佳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即 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6 月 22 日
)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湘佳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根据相关规定,“湘佳转债”将在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6 年 6月 23 日(星期二)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cbee7104-7e40-4b77-a7ab-0fcb1b60c9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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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6:01│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八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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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ce16e35-d0ee-4a4b-a5dd-9ee4fdb64f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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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51│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六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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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90fba81-b313-4e13-b369-1387299be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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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5:50│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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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湘佳饮品有限公司,相
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一、进展情况
近日,湖南湘佳饮品有限公司已办理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石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名称:湖南湘佳饮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6MAKEU83HXQ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柯程
5、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26 年 06 月 12 日
7、住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六组(湘佳橘友公司办公楼 202 室)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饮料生产;酒类经营;茶叶制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
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
、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湖南湘佳饮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3741fb6c-21ac-4824-8c5a-b30d555f1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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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五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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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11a0bb36-b039-426f-878b-dc8ddfd4ef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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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8│湘佳股份(002982):湘佳股份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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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维持“湘佳转债”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15142a5-d120-4875-9de7-692247993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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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2│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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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背景及必要性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集饲料生产及销售、种禽繁育、商品代家禽饲养及销售、禽类屠宰加工
及销售、生物肥生产及销售的全产业链企业,下属子公司有生猪及鸡蛋业务。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饲料
原材料价格及生猪、鸡蛋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为有效规避饲料原材料价格及生猪、鸡
蛋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市场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和销售收益,稳定公司经营业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二、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猪、鸡蛋、玉米、豆粕、菜粕、豆油等。交易工
具为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交易场所为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2、交易金额
预计在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内,公司任一时点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
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4、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实际经营过程中,受供求关系影响,
公司产品及饲料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为规避价格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拟在期货及期权市场按照与现货品种相同、
月份相近、方向相反、数量相当的原则进行套期保值,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及销售收益的目的,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
性。
公司已经具备了开展商品期货及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条件,公司现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处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现有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保证金。因此,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四、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动大,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
时而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
3、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软件系统不完善或交易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产生意外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政策或法律制度发生变化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
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将与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和资金规模,以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操
作。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
仓规避风险。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
失。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
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6、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结论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按照公司经营需求进行,同时公司建立了完备的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因此,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是可行的。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4536e2e-55d4-4f06-ae6f-e75415849a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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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1│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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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11 日以现场及通讯的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6 月 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通知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与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南湘佳饮品有限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40)。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6-04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0719654-86d4-4ab2-a352-aa723d5b1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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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0│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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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投公司”)签署了《
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出资设立湖南湘佳饮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佳饮品公司”)(名称最终以工商局核准为准)。湘佳饮品
公司注册资金拟为 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城投公司认缴出资 1,5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 30%。本次投资完成后,湘佳饮品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
股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相关部门批准。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6740644987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申锐
注册资本:159,078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8日
住所: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宝峰街道宝塔社区橘香路在水一方 5栋 113 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企业总部管理;土地整治服务;水泥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殡葬设施经营;物业管理;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
林产品采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林业机械服务;林业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结构:湖南嘉弘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股 94.34%;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5.66%。
关联关系:城投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南湘佳饮品有限公司(拟定)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拟注册地址: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湖南湘佳橘友农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202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拟定):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饮料生产;酒类经营;茶叶制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
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
的项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二)股东及出资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3,500 70% 货币 自有
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 1,500 30% 货币 自有
限责任公司
合计 5,000 100% -- --
上述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内容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1、甲方: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石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出资情况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0万元人民币。
2、投资者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公司与城投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南湘佳饮品有限公司”。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3,
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城投公司认缴出资 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三)公司成立后的组织机构、经营及管理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1名,由湘佳股份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按照前述程序决定接任人选。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
其职务。但因无法履职或者履职损害公司利益除外。
2、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1名监事,由城投公司提名,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
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但因无法履职或者履职损害公司利益除外。
3、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实行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湘佳股份提名,可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兼任,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应当予以聘用;设财务负责人一人,
由湘佳股份提名,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应当予以聘用。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负责人应依法以公司管理制
度积极履职,如财务负责人怠于履职,总经理可提名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解聘。会计由湘佳股份委派、出纳由城投公司委派。
(四)利润分配
1、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不超过税后利润5%)及其他按会计准则应提取费用后,如连续 2年均
有盈利,各投资者按实缴出资比例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后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股东会决议为准。
2、如经营年度发生亏损,以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资本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亏损的,另行协商处理。
3、公司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种税款,并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享受减、免税的优惠待遇。
4、公司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同业竞争限制
1、出资各方及其股东不得从事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利益,或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2、出资各方及其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将立即
通知目标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
(六)违约责任
1、由于任何一方作为或不作为造成本协议或公司章程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经济
损失。
2、由于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时,另一方有权书面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
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4、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合资各方同意由公司注册地法
院管辖。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主要从事饮品业务。本次投资是公司基于战略规划所做的审慎决策,可充分利用下属子公司湖南湘佳橘友农
业有限公司回收的柑橘原料,进一步延伸公司产业链、开辟新盈利增长点,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旨在通过投资双方的合作,投资各方可以发挥各自在资本、技术、管理、市场等方面的优势,将有助于为公司未来
业绩增长带来新的驱动力,提升盈利能力,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
利益。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无重大影响。
3、主要风险及应对措施
合资公司可能存在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技术研发与落地实施进度等不可预知的风险,后续运营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
后期将持续完善合资公司的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防范机制,推动其实现稳健发展,促使合资公司尽快发挥效益以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合资经营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9b3094e-c503-4ef6-a8cf-82c9499305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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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0│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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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饲料原材料价格及生猪、鸡蛋价格等大幅波动带来
的市场风险,锁定经营成本和销售收益,稳定公司经营业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
系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交易场所: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猪、鸡蛋、
玉米、豆粕、菜粕、豆油等。交易工具为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交易场所为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
营资格的机构。
3、交易金额:预计在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内,公司任一时点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
交割款项),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进行与生产经营相关产品、原材料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饲料原材料价格及生猪、鸡蛋价格等波动对公
司经营带来的潜在不利影响,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等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目的
公司是一家集饲料生产及销售、种禽繁育、商品代家禽饲养及销售、禽类屠宰加工及销售、生物肥生产及销售的全产业链企业,
下属子公司有生猪及鸡蛋业务。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及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饲料原材料价格及生猪、鸡蛋价格的大幅波动直接
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为有效规避饲料原材料价格及生猪、鸡蛋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市场风险,
锁定经营成本和销售收益,稳定公司经营业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期货、期
权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方式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猪、鸡蛋、玉米、豆粕、菜粕、豆油等。交易工
具为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交易场所为依法经过批准或者核准,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机构。
(三)交易金额
预计在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内,公司任一时点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四)资金来源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五)交易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本次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市场行情变动大,可能会发生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或市场大幅波动等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及逐日盯市制度,可能存在因投入过大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及因保证金不足、追加不及
时而被强制平仓造成损失。
3、技术风险及操作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软件系统不完善或交易员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产生意外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5、政策及法律风险:因相关政策或法律制度发生变化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
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将与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和资金规模,以对冲现货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操
作。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及时平
仓规避风险。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4、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
失。
5、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
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6、公司审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
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305576e-26a7-4718-9073-a538936f83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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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09│湘佳股份(00298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加强对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的风险管理和风险控制,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管理公司产品、原材料的现货价格波动风险,而达成与上述风险基本吻合的
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以对冲产品、原材料的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
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公司进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
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原则
第四条 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
(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和产品;
(三)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原则上不得以投机目的进行交易;
(四)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得超过
套期保值对应的现货量,严禁通过超额持仓变相开展投机交易;
(五)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期货市场建立的头寸期货持仓时间原则上应当与实际现货交易的时间段相匹配,相应
的期货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者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
(六)应当以公司名义设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七)具有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资金,不得以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交易;
(八)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向非相关人员泄露公司的任何套期保值交易信息。
第三章 业务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总裁组织建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机构,
根据董事会授权组织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总裁、分管副总裁、财务部、董秘办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制定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审批授权范围内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四)负责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应急处理;
(五)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公司根据业务下设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作为执行机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
:
(一)根据领导小组意见,拟定、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审批;
(二)执行具体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同时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对交易操作进行监督、监控持仓风险,确保其符合方案和公
司制度;
(三)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交书面工作报告;
(四)执行领导小组决议的其他相关事项。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确保经批准的用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筹集与使用监督,并按月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财
务结果进行监督。第八条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定期及不定期审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
。
第四章 业务审批权限
第九条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首先应由领导小组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指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可行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可以另行聘请专业机构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是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机构。可行性分析报告应提交董事会审议,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提
交股东会审议。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
第十一条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第十二条 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期货和衍生品交
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
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批准额度。
第五章 业务流程
第十三条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包括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计划流程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流程。
第十四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计划流程:工作小组结合现货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行情,拟订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后报领导小组初
审,经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后,按本制度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程序,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交易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套期保值交易的目的、建仓品种、价位区间、数量、拟投入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风险分析、风险
控制措施、止损额度等。
第十五条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方案执行流程:工作小组应当严格依据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年度交易额度及审批通过的套期保值
交易方案组织实施,资金划拨应当严格遵循公司资金操作流程。
第六章 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在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须做到:
(一)充分评估、慎重选择期货经纪公司;
(二)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择安排相应岗位业务人员。
第十七条 工作小组应对以下风险进行测算:
(一)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
金的准备金。
(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套期保值计划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格波动区间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以下相关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一)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工作小组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及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工作小组及时提交分析意见,由领导小组作出决策。
2、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操作风险的监控,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1)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2)公司的具体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公司期货交易人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二)风险处理程序
1、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风险处理方案;
2、风险处理方案经领导小组批准后,相关人员及时按风险处理方案执行。第十九条 工作小组应定期向领导小组提交商品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报告,包括新建仓位状况、总体持仓状况、结算状况、保证金使用状况、套期保值效果等。
第二十条 工作小组应当跟踪期货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综合风险,并定期向领导
小组进行汇报。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等,及时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第二十二条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并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
,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以及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第二十
三条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开户文件、交易协议、委托书、确认书、商品套期保值计划、交割资料等与交易相关的
文件作为档案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与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19bbef3-baa3-4e73-a46d-75fb5adeec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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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5:41│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8ddcbcf-4872-4452-927a-3f49290079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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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11│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9b1b232-f77e-4c46-aba1-d7469ef3c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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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907427d1-ac2f-4e54-86e8-4cbd282ed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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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1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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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6f5f5e12-e71f-4248-bb52-8a2b3cd843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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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6:12│湘佳股份(002982):2026年5月份活禽销售情况简报
─────────┴────────────────────────────────────────────────
一、2026 年 5 月份活禽销售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5 月份销售活禽366.35 万只,销售收入 7,475.75 万元,销售均价
9.52 元/公斤,环比变动分别为-9.18%、-11.75%、-1.06%,同比变动分别为-11.41%、2.60%、5.07%。
二、销售情况汇总
月份 活禽销量(万只) 销售收入(万元) 活禽销售均价
当月 当年累计 当月 当年累计 (元/公斤)
2025 年 5月 413.53 2,017.63 7,286.27 37,856.59 9.06
2025 年 6月 429.80 2,447.43 6,817.82 44,674.41 8.03
2025 年 7月 370.73 2,818.16 5,079.06 49,753.47 7.85
2025 年 8月 348.59 3,166.75 7,458.79 57,212.26 10.70
2025 年 9月 391.71 3,558.46 9,661.86 66,874.12 12.10
2025 年 10 月 389.02 3,947.48 9,395.23 76,269.35 11.34
2025 年 11 月 364.30 4,311.78 8,509.86 84,779.22 10.72
2025 年 12 月 444.24 4,756.02 10,430.65 95,209.87 10.71
2026 年 1月 403.27 403.27 9,034.98 9,034.98 10.16
2026 年 2月 293.68 696.95 6,734.83 15,769.81 10.50
2026 年 3月 425.52 1,122.47 9,073.12 24,842.93 9.74
2026 年 4月 403.39 1,525.86 8,471.13 33,314.06 9.63
2026 年 5月 366.35 1,892.21 7,475.75 40,789.81 9.52
注:若存在尾差,属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特别提示
1、上述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可能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一定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上述披露仅包含公司活禽销售情况,不包含其他业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8ea231c-92ff-41a4-b908-c76f13b7a6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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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4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转股起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8 年 4月 18 日
暂停转股时间: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恢复转股时间:2026 年 6月 23 日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及暂停转股的原因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14 号
)核准,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4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 元,按
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4,0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净额
为 63,046.3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
022〕2-8 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555 号”文同意,公司 6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湘佳转债”,债券代码“127060”。
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4 月 25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
到期日止。即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8 年 4月 1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
项不另计息)。
(二)债券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 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已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 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湘佳
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时间为五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6月 15 日(星期一)至 2026 年 6月 22 日(星期一
)。自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2026 年 6月 23 日(星期二)起恢复转股。
二、其它说明
在上述期间,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人注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0347d80-742e-4c53-a66f-70994803f5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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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4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25 元/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6 年 6月 15 日至 2026 年 6月 22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月 25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6 年 6月 26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 年 6月 29 日
6、回售申报期间“湘佳转债”将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25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湘佳转债”。截至目前,“湘佳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4月 22 日至2026 年 6 月 5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70%,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将“湘佳转债”回售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情况概述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
,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二)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股票自2026年 4月 22日至 2026年 6月 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湘佳转债”转股价格(21.03 元/股)
的 70%,即 14.72 元/股,且“湘佳转债”处于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湘佳转债”有条件回售条款
生效。
(三)回售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1.60%(“湘佳转债”第五个计息期年度的票面利率);t=57 天(2026 年 4月 19日至 2026 年 6月 15日,算头不算
尾)。计算可得:IA=100×1.60%×57/365=0.25 元/张(含税)。
综上,“湘佳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0.25 元/张(含息、税)。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于持有“湘佳转债
”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回售实际可得 100.2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
5 元/张;对于持有“湘佳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人,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可得为 100.25 元/张,应自行缴纳债券利息
所得税。
(四)回售权利
“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者全部未转股的“湘佳转债”。“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
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
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此后在回售期结束前每个交易日披露 1 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
、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应当不超过 15 个交易日
。
公司将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湘佳转债”持有人应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的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单。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
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之前,
如已申报回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湘佳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 年 6 月 25日,回售款划拨
日为 2026 年 6月 26 日,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为 2026 年 6月 29 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
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湘佳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湘佳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
回售等两项以上业务申请的,按照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的顺序处理申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ae3922e-9acc-4567-951c-d9c656885f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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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45│湘佳股份(002982):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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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9ee83ee-dccc-4c47-86e7-2cbd0da0e6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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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41│湘佳股份(00298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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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喻自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
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湘佳转债回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截至 2026 年 6 月 5日,公司股票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即 14.72 元/股),根据《湖南
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湘佳转债”的“有条
件回售条款”生效。“湘佳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湘佳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湘佳转债回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a510c0d-80e2-4cec-baf1-a6209a0f65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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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26│湘佳股份(002982):湘佳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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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湘佳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a03ae982-fead-445e-a8c2-adecd1bea6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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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6:26│湘佳股份(002982):湘佳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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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湘佳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43ebbc2-3ade-400c-9753-dcdf8226e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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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1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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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业春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月 4日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业
春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3 月 6 日-2026 年 6 月 5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16,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063%)。
公司于近日收到何业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业春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成,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216,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63%。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业春先生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何业春 集中竞价 2026.5.29 12.5073 216,000 0.1063%
合计 -- -- -- 216,000 0.1063%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何业春 合计持有股份 864,850 0.4256% 648,850 0.3193%
其中:无限售条件 216,213 0.1064% 213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648,637 0.3192% 648,637 0.3192%
注:上表中计算比例时,总股本为截止本公告日的公司股份数量。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何业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95f485df-4c5a-4d34-9b2b-c70ef41ead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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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07│湘佳股份(00298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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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实施利润分配
方案如下:“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人民币 1.00 元(含税),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6 年 5 月 13 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自本次权益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
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203,194,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公司总股本)*10=1.000000
元(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00000 元/股。
2.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21.13 元/股调整为 21.03 元/股,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湖南省石门县二都街道陈氏祠社区九峰路(湘佳股份)
2.咨询联系人:易彩虹
3.咨询电话:0736-5223898
4.咨询邮箱:hnsjnmgs@163.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308aafd-1c89-4982-97ae-f25e4c85a9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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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20:06│湘佳股份(002982):关于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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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82 股票简称:湘佳股份
债券代码:127060 债券简称:湘佳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21.13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1.03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5月 29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月 1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64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
:“湘佳转债”,债券代码:“12706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湖南湘佳牧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
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
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募集说明书》规定,“湘佳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42.56 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因实施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42.56 元/股调整为 42.36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06月 08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5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因实施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42.36 元/股调整为 30.26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3 年 9月 28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9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
因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30.26 元/股调整为 29.88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湘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7)。
因实施 2024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88 元/股调整为 29.68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于 2025 年 1月 14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1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
佳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因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68 元/股调整为 21.13 元/股,本次“湘佳转债”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于 2025 年 5月 30 日生效。具体情况详见 2025 年 5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湘佳
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实施 2025 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利润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0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湘佳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1.13元/股调整为 21.03元/股。
计算过程为:P1=P0-D=21.13元/股-0.1元/股=21.03元/股。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湘佳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 2026年 5月 29日
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ba35adb-0ba8-43c3-b575-709204a0e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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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24│湘佳股份(00298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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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5cac3e83-9ed9-4777-a8f8-d977b5f978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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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24│湘佳股份(00298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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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253961b7-7f01-48ce-a4d1-2ad9fae23a6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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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湘佳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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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5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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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湘佳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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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73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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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湘佳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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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8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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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湘佳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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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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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湘佳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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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0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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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湘佳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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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25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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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湘佳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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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8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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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湘佳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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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0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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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湘佳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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