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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83(芯瑞达)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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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83 芯瑞达 更新日期:2026-01-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20 00:00 │芯瑞达(00298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6-01-10 00:00 │芯瑞达(002983):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6-01-10 00:00 │芯瑞达(0029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10 00:00 │芯瑞达(0029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1-10 00:00 │芯瑞达(00298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1-10 00:00 │芯瑞达(00298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1-07 17:17 │芯瑞达(002983):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1-05 16:11 │芯瑞达(0029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5-12-23 17:09 │芯瑞达(002983):芯瑞达关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12-22 16:38 │芯瑞达(002983):芯瑞达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1-20 00:00│芯瑞达(002983):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股东戴勇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9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公司 股东戴勇坚计划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73,409 股(占本公 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 0.13%)。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戴勇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 2026年 1月 19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 (股) (剔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份数 量后)比例(%) 戴勇坚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10月 20日 25.59 273,409 0.1225 -2026 年 1月 19日 注:1、股东股份减持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戴勇坚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价格区间为25元/股至26.24元/股。 3、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总股本为223,435,22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187,900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为223,665,021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391,500股,扣除回购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为223,273,521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 股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剔除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 数量后)比例(%) 量后)比例(%) 戴勇坚 合计持有股份 273,409 0.13 0 0 其中:无限售条 273,409 0.13 0 0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现已届满,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 三、 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0/681c2646-348f-42be-aeb9-ba0825882b18.PDF ─────────┬──────────────────────────────────────────────── 2026-01-10 00:00│芯瑞达(002983):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6.71 元/股。 2、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6.56 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1 月 16 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限2, 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741,8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若按回购金额下限 1 ,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70,92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年 4月 23日、2025年 4月 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 6)。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 由不超过人民币 26.96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6.71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7月10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股利或现金股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 购价格。 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原因及结果 公司实施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1,500股后的 223,273,5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5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公司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1月 15日,除权除息日 为 2026 年 1 月 16 日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 26-002)。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91,5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 票市值不变原则,按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比例及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每股分红金额,即223,273,521股×0.15元/股=33,491,028.15元。 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3 3,491,028.15÷223,665,021×10=1.497374元。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33,491,028.15元÷223,665,021股=0.1497374元/ 股。 根据公司《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将进行如下调整: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1+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例)=(26. 71元/股-0.1497374元/股)÷(1+0)=26.56元/股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并扣减已回购金额 7,720,646.34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 上限 26.56元/股测算,预计剩余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462,325股,预计回购股份总数上限为 853,825股,占公司总股本 223,665,021 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0.3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1月 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a9ffc786-de52-449d-8036-d0595ccd1056.PDF ─────────┬──────────────────────────────────────────────── 2026-01-10 00:00│芯瑞达(0029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9日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15:00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6988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C栋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25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158,683, 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713%。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8,403,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458%。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280,176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123人,代表股份4,291,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011,5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人,代表股份280,1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现场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彭友先生、唐先胜先生、王光照先生、李泉涌先生、张红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彭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4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6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45%。 表决结果:当选。 1.02选举李泉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6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45%。 表决结果:当选。 1.03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8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93%。 表决结果:当选。 1.04选举王光照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3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23%。 表决结果:当选。 1.05选举张红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4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7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49%。 表决结果:当选。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程昔武先生、章军先生、吕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程昔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3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19%。 表决结果:当选。 2.02选举章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7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013%。 表决结果:当选。 2.03选举吕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421,3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02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8920%。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669,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4%;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8%;弃 权7,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9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8,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3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98%;弃权7 ,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70%。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委派许子庆、梁辰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494574be-b498-49f0-b681-4a9771d0121b.PDF ─────────┬──────────────────────────────────────────────── 2026-01-10 00:00│芯瑞达(00298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蔚蓝商务港 E座 15 楼 邮政编码:230031 电话:0551-62915500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海润天睿”或“本所”)接受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瑞达 公司”或“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23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 次 临 时 股 东 会 的 通 知 》, 并 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 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上述公告 中载明了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等内容。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9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合肥经济技术开 发区方兴大道 6988 号芯瑞达科技园公司办公楼 C栋一楼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9日 9:15—15:00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8,683,46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71.071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8,403,2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45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和统计结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2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80,176】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5名,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彭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58,421,4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34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029,69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945 】%。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2、选举李泉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58,421,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34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029,6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945 %】%。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3、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同意【158,421,63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835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029,89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993 】%。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4、选举王光照先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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