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3 芯瑞达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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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36 │芯瑞达(002983):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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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36 │芯瑞达(0029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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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5 │芯瑞达(00298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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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 │芯瑞达(00298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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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 │芯瑞达(00298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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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 │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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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 │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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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 │芯瑞达(002983):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 │自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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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 │芯瑞达(002983):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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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 │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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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36│芯瑞达(002983):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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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关于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b3e65fce-382c-47c8-a83c-e31863c875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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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36│芯瑞达(0029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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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
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
上限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96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741,84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若按回购
金额下限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70,92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回
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7,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的 0.0842%,最高成交价为19.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74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21,901.8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确定的价格上限 26.96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e72f5cda-9760-4324-95a5-a23f959947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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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5│芯瑞达(00298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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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由苏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见 公 司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证 券 报 》 和巨 潮 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关于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认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5 月 20 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8.36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1.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 体 内 容 详见 公 司同 日 刊 登 在《 中 国证 券 报 》 和巨 潮 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
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ff8a45fd-3610-4959-8787-1d2ac05fee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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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芯瑞达(00298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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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7328342-36dc-4f48-b63b-c703d4c71c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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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芯瑞达(00298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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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2bc4140-0c52-4c0e-a880-b59857763c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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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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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均与公
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
2、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和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5年5月20日
,授予价格为8.36元/股,向64名激励对象授予101.30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5253c61e-0f04-4d8d-8c4e-8948cca8a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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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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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9f63aa8d-d8ed-4d7d-a939-0313412f95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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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芯瑞达(002983):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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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4 月 22 日,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
0 月 22 日至 2025 年 4 月 22日期间(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
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有 1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经公司与其本人确认,其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有限,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激励
方案以及核心要素等并不知悉。在自查期间,其未向任何人员泄漏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信息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该
名核查对象于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依赖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证券市场、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股票投资价值
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系独立的个人行为,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
意,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决定取消该名核查对象参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对象外,共 19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激励对象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经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系其完全基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其对
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并未获知上市公司
筹划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 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
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
四、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f240322-a2e4-4b63-8cd8-2980875aa6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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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芯瑞达(002983):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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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 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
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5 年 5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议案已经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后至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基于审慎原则,公司取消其激励资格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70 名调整为 66 名,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126.68 万股调
整为 124.58 万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
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相关事项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授予之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调整已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调整事项已
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授予的授权日确定、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5.本次授予公司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4、北京海润天睿(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调整及授予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1c0bbe2b-cde6-4833-8574-f49e8f57f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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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2│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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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姓名 职位 获授的权益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 授予情况
数量(万 划授予权益 划授予日公
股) 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李泉涌 董事、轮值总经 23.26 18.67% 0.10% 本次授予
理
王光照 董事、副总经理 5.50 4.41% 0.02% 本次授予
张红贵 董事 2.00 1.61% 0.01% 本次授予
唐先胜 董事、董事会秘 6.72 5.39% 0.03% 暂缓授予
书、财务总监
吴疆 董事、销售总监 16.56 13.29% 0.07% 暂缓授予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70.54 56.62% 0.32% 本次授予
员工(61人)
合计(66人) 124.58 100% 0.56% -
注:1、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00%。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期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1 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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