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3 芯瑞达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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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56 │芯瑞达(0029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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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芯瑞达(00298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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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8 │芯瑞达(0029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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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7 │芯瑞达(002983):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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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7 │芯瑞达(00298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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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6 │芯瑞达(002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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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4 │芯瑞达(00298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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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4 │芯瑞达(00298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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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 │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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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 │芯瑞达(002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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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56│芯瑞达(00298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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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用于未
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含)。若按回购金额上
限2,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6.96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741,84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3%;若按回购金额下
限 1,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6.96 元/股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 370,92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具体回购股份
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4 月 2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5-026)。
因公司实施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 7月 10日起由不超过 26.96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26.71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7月 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
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0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7,9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841%,最高成交价为19.8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74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721,901.8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720fa2c1-8f1a-4bf9-98b1-e1c880c91b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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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芯瑞达(00298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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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13b9328b-7d41-417e-a827-0c3087930d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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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8│芯瑞达(0029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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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86d63287-6f1f-4a2f-8ef9-d6e6e1a42d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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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7│芯瑞达(002983):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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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程序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274,126.29 元,未分配利润为 564,999,506.35 元;母公司实
现的净利润101,217,912.54 元,未分配利润为 514,421,628.23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利润为 514,421,628.23 元。
综合考虑公司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公
司拟定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223,435,220 股,剔除回
购专用账户股份 187,900 股后的总股本 223,247,320 股为基数,预计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33,487,098.00 元。
本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发生变化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
例不变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
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d1cec03-b2bd-4d73-87b5-941d4a1b00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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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7│芯瑞达(00298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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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本次续
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96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49人,其中 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
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
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3次、自律处分 1次。
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纪律处分 7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郭凯,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4 年开始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汇通控股(603409.SH)、恒烁股份(688416.SH)、中环环
保(300692.SZ)、芯瑞达(00298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霍金凤,201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4 年开始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中环环保(300692.SZ)、芯瑞达(002983.SZ)、
瑞林精科(874184.NQ)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震,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润成科技(831565.NQ)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富森美(002818.SZ)、芯瑞达(002983.SZ)、国缆检测(301289.SZ)等上市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霍金凤、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震、项目质量复核人杨秀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郭凯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类型
郭凯 2023-8-28 警示函 北京证券交易所监 特许经营权核算模式
管执行部 变更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
内控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 年,并提请股东
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审计费用并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efc765f-0016-4bfc-adc9-a8fafede4d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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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6│芯瑞达(002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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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b490000-0e48-4f25-adeb-6cba48ca2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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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4│芯瑞达(00298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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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5d95a0dc-2614-47da-b0ce-b31cbefcff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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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4│芯瑞达(00298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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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瑞达(002983):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2e1c41a3-3d5a-4838-b795-fbb433426e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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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芯瑞达(002983):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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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获授暂缓授予部分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具有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
2、获授暂缓授予部分权益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获授暂缓授予部分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和本次获授暂缓授予部分权益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5年10月24日,授予价格为8.11元/股,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23.28万股
限制性股票。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8ea6f4ea-778d-45b0-8ddb-7caf0b3d79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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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芯瑞达(00298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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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彭友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 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
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8.36 元/股调整为 8.11元/股。
具 体内 容 详 见公 司 同日 刊 登 在《 中 国证 券报 》 和 巨潮 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董
事会于 2025年 5月 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暂缓授予唐先胜限制性股票 6.72 万股、暂缓授予吴疆限制性股票 16.56
万股,共暂缓授予 23.28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暂缓授予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5 年 10月 24日为暂缓授予部分的
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8.11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授予 23.28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 体内 容 详 见公 司 同日 刊 登 在《 中 国证 券报 》 和 巨潮 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唐先胜先生、李泉涌先生、吴疆先生、王光照先生、张红贵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77cbdd87-9a8c-4f00-9932-8a6760bac9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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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2│芯瑞达(002983):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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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5年 4月 11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二)2025年 4月 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三)2025年 4月 23 日至 2025 年 5月 2日,公司对本期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电子邮件进行了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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