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4 森麒麟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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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 │森麒麟(00298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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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39 │森麒麟(0029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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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39 │森麒麟(0029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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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森麒麟(00298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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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森麒麟(002984):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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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森麒麟(002984):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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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森麒麟(002984):关于2026年度以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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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森麒麟(00298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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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森麒麟(002984):关于2026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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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 │森麒麟(002984):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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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森麒麟(00298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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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00298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ec044ab1-dc0d-4587-94a4-f9261cd11d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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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39│森麒麟(0029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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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26日
(星期一)召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公司委托,指派谢显清律师、凌素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经办律师
”)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所经办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
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于 2026年 1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青岛森麒麟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五)公司本次会议现场参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六)公司本次会议股东表决情况凭证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本所经办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即公司已提供了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
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经办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的要求,仅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以及《股东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经办律师对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
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根据 2026年 1月 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
2.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青岛森麒麟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
3. 前述公告列明了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及议案
、会议登记方式、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
本次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26日(星期一)14:30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 5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1月 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1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26日的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2.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秦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工作人员当场对本次会议作记录。会
议记录由出席本次会议的会议主持人、董事、董事会秘书等签名。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4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504,53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8.6977%。其中: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5,147,087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920%。
本所经办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
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2.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9,383,5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57%。
(二)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以现场或视频等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
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
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会议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由股东代表与本所经办律
师共同负责进行计票、监票。
(三)本次会议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四)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公司合并汇总了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一)结合现场会议投票结果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会议的
投票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3,659,35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8273%;反对821,0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627%;弃权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9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236,84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1.3808%;反对821,080股,占
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1230%;弃权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962%。
2. 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345,48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2.4555%;反对670,9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6.63
81%;弃权9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906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345,485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2.4555%;反对670,980股,占
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6.6381%;弃权9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9064%。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无特别决议事项;本次会议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审议的上述第 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秦龙、秦靖博、林文龙、青岛森忠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伟林企业信息
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四)本次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任何异议;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
次会议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
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决议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经办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6cca7309-e71e-4327-9f08-88aca74633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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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8:39│森麒麟(00298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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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26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6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街道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1人,代表股份504,530,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9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95,147,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9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32人,代
表股份9,383,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4人,代表股份10,108,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7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24,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2人,代表股份9,383,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57%。
(3)公司董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3,659,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3%;反对821,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7%;弃权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236,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808%;反对821,08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230%;弃权50,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秦龙先生、林文龙先生、秦靖博先生、青岛森忠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伟林企业信
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青岛森宝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青岛森玲林企业信息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回
避表决本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4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555%;反对670,9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6381%;弃权9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345,4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555%;反对670,98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81%;弃权91,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64%。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谢显清、凌素丽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36c4f509-0c95-4995-a7c2-d00f46bb98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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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森麒麟(002984):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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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森麒麟
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青岛森
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月 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李鑫先生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自身及子公司经营需求
就可能发生交易的金额测算,实际发生金额按照双方的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具有不确定性,上述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具有合理
性。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
,且交易定价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在业务
上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
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鑫、丁乃秀、谢东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473cdb01-96ef-4ed1-b7c4-15f2a9c12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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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森麒麟(002984):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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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002984):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3d9a5ade-8bce-4cc0-b379-69094e011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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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00:00│森麒麟(002984):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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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
青岛森麒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在经营管理、财务、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
效控制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26年度生产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拟在2026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250,000万元人民币。担
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流贷、承兑、承兑贴现、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等融资方式。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实际发生的
担保事项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担保事宜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
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
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 担保额度 是否关
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 保余额 增担保 占上市公 联担保
资产负债 额度 司最近一
率 期净资产
公司 森麒麟轮胎(泰国)有 100% 33.53% 1,558.44 80,000 5.93% 否
限公司
公司 森麒麟(香港)贸易有 100% 18.98% 1,184.03 80,000 5.93% 否
限公司
公司 SENTURY TIRE USA INC. 100% 29.80% 17,642.29 40,000 2.96% 否
公司 青岛森麒麟国际贸易有 100% 98.61% 6,000.00 50,000 3.71% 否
限公司
注:1、表内“最近一期”数据取自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
2、表内担保方持股比例均为穿透后的持股比例,被担保方均为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或孙公司。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序 名称 公司持股 法定代表人或 成立时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号 比例 董事 间
1 森麒麟轮胎(泰国) 100% 秦龙 2014/7/ 泰国罗勇府 30.85亿泰 子午线轮胎的生产
有限公司 21 铢 和销售
2 森麒麟(香港)贸易 100% 林文龙 2014/12 中国香港 1,250万美 投资控股、贸易
有限公司 /31 元
3 SENTURY TIRE USA IN 100% 秦艺丹 2007/4/ 美国佛罗里达 15万美元 轮胎贸易
C. 30 州
4 青岛森麒麟国际贸易 100% 秦龙 2019/11 山东省青岛市 500万元人 货物进出口贸易
有限公司 /4 即墨区 民币
(二)主要财务数据
序 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号 2024年 2024年 2024年 2024年 2024年 2025年9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2025年
末总 末 末 度 度 月30 9月 9月 1-9 1-9
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营业收 净利润 日总资 30日总 30日净 月营业 月净利
入 产 负债 资产 收入 润
1 森麒麟轮胎(泰国 558,61 187,28 371,32 533,71 130,60 554,894 174,89 379,99 386,72 63,163
)有限公司 1.20 8.5 2.6 7.28 1.97 .46 5.60 8.86 4.36 .83
8 2
2 森麒麟(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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