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4 森麒麟 更新日期:2025-08-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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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27 │森麒麟(002984):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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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30 │森麒麟(00298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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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02 │森麒麟(00298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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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57 │森麒麟(00298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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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7 │森麒麟(00298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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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7 │森麒麟(00298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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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7 │森麒麟(002984):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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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7 │森麒麟(002984):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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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6 │森麒麟(002984):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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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5 │森麒麟(002984):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及│
│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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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27│森麒麟(002984):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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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32号
)核准,同意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4,307,847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29.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99,999,977.43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不含税)10,389,830.6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89,610,146.80元,上述募集资 金 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 并 出 具 了XYZH/2023JNAA5B016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
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拟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设立及签署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近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账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专户账号 (元)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38120101040107899 0.00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限公司青岛即墨分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
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轶超、叶盛萌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以邮件方式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
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dcc5d1ce-6325-4c0a-9a18-610c329d4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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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19:30│森麒麟(00298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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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2月 6日召
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合计 250,000万元人民币,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
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
5年 1月 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为子公司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麒麟泰国”)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方: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1,080,000,000泰铢
4、审议程序:上述担保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的授权额度及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 7月 21日
3、注册资本:3,085,399,900泰铢
4、法定代表人:秦龙
5、注册地址:No.888/1 Moo 2,Samnakthong Sub-district,Muang RayongDistrict,Rayong Province,Thailand.
6、主营业务:子午线轮胎的生产和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 64.82%股份、森麒麟(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持有 35.18%股份。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3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5,742,144,702.58 5,586,112,000.77
总负债 1,772,835,384.36 1,872,885,782.76
净资产 3,969,309,318.22 3,713,226,218.01
项目 2025年1月-3月 2024年1月-12月
(未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47,118,154.68 5,337,172,755.16
利润总额 269,147,818.32 1,335,387,909.28
净利润 261,407,196.15 1,306,019,715.03
9、关联关系:下属子公司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盘谷银行(大众有限公司)
借款人:森麒麟轮胎(泰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担保债务的最高金额不超过1,080,000,000泰铢
保证责任期间:有效期至2033年5月11日终止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森麒麟泰国对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更好地提升子公司的经营能力,公司为森麒麟泰国提供本次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均处于正常状态,同时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的担保风险较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
益。公司对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上述担保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授
权额度及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5,066.69万元,均系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4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86%,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方、合并报表范围外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担保协议;
2、内保外贷登记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a72df7d6-2b29-46d6-8006-4c52af9b24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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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19:02│森麒麟(00298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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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00298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973ea7a6-18bb-483f-99b4-54acb9cf6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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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57│森麒麟(00298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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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
权期部分激励对象未行权;第三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部分未达成;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等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事项;部分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目标未达成等原因,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621,570份予以注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35)。
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提交注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经中登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
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注销事宜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
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bf756b77-14c5-41ce-8d3d-96588a849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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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7│森麒麟(00298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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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麒麟(002984):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c78d9b08-a930-4ebc-aa37-0dff3bdd34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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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7│森麒麟(00298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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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认真审阅相
关议题后,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
的授权范围内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需要注销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对此次涉及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名单进行了核实,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无异议。我们同意关于注销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因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
三、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部分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相关事宜。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03a4cc44-8d98-425d-8f6e-40dcd3f2f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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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7│森麒麟(002984):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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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条款,因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16.76
元/份调整为 16.47元/份。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 3月 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1
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
并,合并后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2年 3月 17日至 2022年 3月 26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布告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
。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 3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35)。
(三)2022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并于 2022年 4月 2日披露了《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37)。
(五)2022年 4月 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次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已根
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是否
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同时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授予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对此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
(六)2022年 5月 24日,公司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 442人,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期权数
量为 1957.10万份。公司于 2022年 5月25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53)。
(七)2024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根据相关规定需注销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行权数量,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关联董事已根
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部分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八)2024年 11 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
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 16.97 元/份调整为16.76
元/份。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
(九)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
条件成就的议案》。拟对本次激励计划根据相关规定需注销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调整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同时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部分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对部分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条款,鉴于上述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行权价格:P=P0-V==16.76-0.29=16.47 元/份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综上,行权价格调整由16.76元/份调整为16.47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且相关调整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
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查意见如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因公司 202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相关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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