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5 北摩高科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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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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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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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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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1 │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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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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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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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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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累积投票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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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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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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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北摩高科(002985):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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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30 日收到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066,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07 月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955,60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股份不超过 3,318,536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6,637,07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 2%)。
本次减持主体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或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 比例(%)
陈剑锋 5%以上股东 33,066,586 9.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陈剑锋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股份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转股、二级
市场增持的股份。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减持数量 不超过9,955,608股。
占公司总股本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
的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3,318,536 股(不超过本公
司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6,637,07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2%)。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减持)。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相关承诺: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陈剑锋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
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陈剑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
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述相关拟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ff12bcb-327d-4c6e-8e66-0ea299e91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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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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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06 月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9 人,代表股份 163,375,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58,461,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4,91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3 人,代表股份 8,683,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768,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4,91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62,692,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5%;反对66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041%;弃权23,5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99,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55%;反对 660,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29%;弃权 23,5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1,62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11%;反对 1,72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576%;弃权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37,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88%;反对 1,727,8
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82%;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1,611,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02%;反对 1,745,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685%;弃权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1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36%;反对 1,745,6
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3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同意 161,606,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71%;反对 1,750,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716%;弃权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14,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250%;反对 1,750,7
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19%;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62,599,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9%;反对69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1%;弃权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07,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13%;反对 692,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94%;弃权 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慧杰、杨珉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
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55877e5-b96c-4b55-9c98-f0e90bb6a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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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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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摩高科”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侯慧杰、杨珉名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
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查阅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2日公告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北京北摩高科
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表及参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及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会议文件等并见证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本所律师已得到北摩高科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要的全部事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电子资料等。其所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且其已将全部事实
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所有副本、复印件、电子文件均与正本、原件一致,所有文件和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
议案,定于 2026年 6月29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前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会
议通知》发出后,公司董事会未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时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
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9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3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3,375,87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2313%。
1.经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股东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现场验证,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8,461,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503%。经查验,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22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9
14,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0%。
3.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两名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现场予以宣布。
(三)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692,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5%;反对660,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041%;弃权23,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629,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11%;反对1,72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576%;弃权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3《.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611,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02%;反对1,7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85%;弃权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4.《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606,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1%;反对1,750,7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716%;弃权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5.《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599,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9%;反对692,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241%;弃权8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列入表决的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议案 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公司已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a63d7ef-576a-4f9f-8b46-8f5882621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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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1│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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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6 月 08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06 月 1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天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0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10dab8-3608-4c19-b2d7-27235e23e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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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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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
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
上述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
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 2026 年 06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30—11:3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bcdd78-bd0c-46ea-b29e-40610a9a0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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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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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1b8523b-d3dd-486b-b600-82c623dc6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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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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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3d18148-175f-42cf-80c3-c17781958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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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累积投票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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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
,下同)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
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
%及以上的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书面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每 1%表决权股份数最
多可推荐一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选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
举。
第六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详细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人选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人
选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的,候选人人选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会收到候选人人选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人选的任职资格
,经审核合格的候选人人选成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九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通知后,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之
前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会按照修改股东会提案的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十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
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具体
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1、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出其所
使用的表决权数目(或称选票数)。
2、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3、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的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董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所投的董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
视为弃权。
4、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5、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
第十一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同时,每位当
选董事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2、如果在股东会上中选的董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得票多者为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3、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票数多少
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
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且若共同当选会使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
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
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前,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公司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解释说明,以保证股东
正确投票。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10c552a-e6cf-4334-976e-b94006123b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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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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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并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
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
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
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第九条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
进行考核并发放。仅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但不在公司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条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承担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金额;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并留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考核所在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
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并发放薪酬或津贴。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第十六条 公司可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发生变动等因素变化调整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标准。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十七条 当公司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实施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五)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或不一致时,则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7c5ef335-e950-4ccd-9d40-a8aba4ddf8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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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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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e01d995-0f0a-4487-9980-986689eaa5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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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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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7062476-34d6-437b-ab79-ba08d17d9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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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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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f782f95-7b0c-4b6d-85c1-12ef7f4c71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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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7│北摩高科(002985):1-1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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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1-1 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99e0698a-c8b5-45b7-baeb-ee7f72193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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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6│北摩高科(002985):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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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20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问询函的
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
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3f2250f-f201-416c-80a1-3a93de822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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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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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回复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d07d511-b1f1-4a26-9353-5b02a61a7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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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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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74d036d5-4cbc-49e7-bbc2-f10fbb58d6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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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3-3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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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3-3 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0ffdd98-15b8-4fea-8be7-3f4735943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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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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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5ec6b4e-fbf7-43ee-bb2d-383212ccc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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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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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3-1 证券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08b568c3-d1bd-4853-8a40-27ebdb5a1f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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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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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b950cb-57b8-45b3-8a44-610a67c6b9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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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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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4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天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连波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连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7ee030-abf1-4462-9c80-af0a8021f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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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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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连波为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连波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742ea0-c90a-4265-9132-45d48a2fcb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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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22│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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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e8773c5-e43e-4796-8204-b841d30d2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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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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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摩高科”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杨珉名、赖元超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查阅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18日公告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北京北摩高科
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表及参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
次股东会的其他会议文件等并见证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本所律师已得到北摩高科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要的全部事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电子资料等。其所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且其已将全部事实
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所有副本、复印件、电子文件均与正本、原件一致,所有文件和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年 3月 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
定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前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会议通知
》发出后,公司董事会未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下午 14时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
26年 4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8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9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9,242,12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9990%。
1.经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股东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现场验证,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8,422,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385%。经查验,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38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
820,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05%。
3.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两名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现场予以宣布。
(三)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列入表决的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公司已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b7d351c1-f8fc-4bf4-b10b-74bfd11bd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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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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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04 月0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9 人,代表股份 169,242,1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58,422,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3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9 人,代表股份 10,820,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3 人,代表股份 14,549,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729,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9 人,代表股份 10,820,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0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68,819,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4%;反对3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46%;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27,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62%;反对 380,1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24%;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67,674,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6%;反对 1,503,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884%;弃权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98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38%;反对 1,503,
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43%;弃权 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68,822,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2%;反对3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22%;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30,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75%;反对 376,1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9%;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68,777,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4%;反对387,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91%;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085,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58%;反对 387,74
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0%;弃权 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68,83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反对3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12%;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37,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77%;反对 374,3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25%;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68,814,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2%;反对3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19%;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21,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97%;反对 375,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08%;弃权 5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珉名、赖元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
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91bf331e-43f8-49b2-b9b5-1a5c4f7a3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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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6│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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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588f039-d8f2-40c4-884f-6b6183b4bb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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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6│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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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
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51 号)。深交所对
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6f67e59-1724-4808-8c26-440ef62d6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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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5│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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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3a7b9ac-14ec-4d49-a8e8-596e6f81f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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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5│北摩高科(00298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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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461815d-4ec7-47fa-84f8-ae27269fd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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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5│北摩高科(00298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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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6c4b947-b573-4d4c-bdbf-17eec0a11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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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2│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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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d13c86b-df73-4dbf-a4f0-ec9a6da23b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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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3│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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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b2d2a1a5-8dfe-4cce-883d-1437bce8f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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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33│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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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1a9555c0-32f8-4894-b5fe-fc593a5843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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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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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6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年度
的经营成果,公司计划于2026年3月18日(周三)下午15:00以现场交流的方式举行2025年年度现场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进行交流。
二、业绩说明会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6年3月18日(周三)下午15:00。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王习先生,财务总监万鹏先生等。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参会,保证活动规范有序,本次业绩说明会主要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预登记,预登记时间截止至2026年3
月18日下午14:00。敬请有意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将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以及相关问题等信息通过书面方式发送
至公司邮箱(bmdongban@bjgk.com)进行预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会议的个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
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二)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本次业绩说明会不提供网络方式,公司将于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
全面如实地向投资者披露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三)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参会人员请仔细填写并携带《承诺书》(
见附件1)参加会议,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六、咨询电话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f4196a74-de8d-4827-8792-c0722ea11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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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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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
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
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进行
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公司拟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26,551,048.76元,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项目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
(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5,287,692.3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1,572,954.82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65,786.24
合计 26,551,048.76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
,采用单项或组合的方式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
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 30日,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报告期对应收账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41,538.03万元,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金额
计提 收回 转销 企业合并增加
或转 或核
回 销
应收账 448,013,889.20 51,572,954.82 499,586,844.02
款组合
合计 448,013,889.20 51,572,954.82 499,586,844.02
2、报告期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金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应收票据 43,217,230.98 -25,287,692.30 17,929,538.68
应收款项融资
合计 43,217,230.98 -25,287,692.30 17,929,538.68
3、报告期对其他应收款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金额
计提 收回或 转销或核 企业合并增加
转回 销
其他应 1,305,901.93 265,786.24 80,000.00 1,491,688.17
收款
合计 1,305,901.93 265,786.24 80,000.00 1,491,688.17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1、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26,551,048.76元,该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减少 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26,551,048.76元,
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4,137,193.96元,相应减少 2025年度所有者权益 26,551,048.76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4,137,193.96元。
2、本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相关资产的价值。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理性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
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的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826bc1c2-c445-474b-baa1-bbe8fb8970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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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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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总结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78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
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01日、2025年 12月 1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对 2025年 1
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等进行专项核查,并出具了相关报告或说明。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
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
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
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6年 3月 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
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578f14d7-ca46-4877-a17f-43beca73a7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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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7│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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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5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604号)的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
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776,200.00元,公司共
需支付承销保荐费合计人民币47,874,124.53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支付承销保荐费943,396.22元,主承销商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扣除剩余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46,930,728.31元后将剩余资金人民币798,845,471.69元转入公
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23177账户收到人民币288,845,471.69元、中国民生银行北京
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35611账户收到人民币285,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11081001040021479账户收到人民
币 145,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0200048929200240620账户收到人民币80,000,000.00元;已缴入募集的股
款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764,150.9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081,320.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45,776,200.00
减:发行费用 71,694,879.25
募集资金净额 774,081,320.7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47,238,705.57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03,387,6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543,851,105.57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及其他净额 24,901,422.92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1,744,038.10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174.40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 2,413.50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 12,760.9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7,484.7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
京昌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民用大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综合试验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
额为 77,408.13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全部在施的募投项目均已结项,累计已投入资金 77,484.78万元,其中本年度
投入 5,447.68万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形。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已注销全部募集资金账户,销户之前已将相关账户结余资金转至公司其他自有账户,涉及金额为 81.43万元(其中
募投初始补流账户金额为 81.12万元),该款项来源于相关账户的孳息。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d0ea6c6-ca10-4ad7-a3d9-ddd89cda05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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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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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200,034,978.00 元,提取盈余公积 0 元,扣除实
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632,632.80元、当年实现未分配利润 192,402,345.20 元人民币,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1,1
17,792,521.89 元人民币,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分配利润合计为1,310,194,867.09 元人民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
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等情况,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331,853,6
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43,140,968.0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1.57%。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5 年度公司
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
如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利润分
配按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3,140,968.00 90,596,032.80 23,229,75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0,034,978.00 16,154,211.77 217,431,178.8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10,194,867.09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265,937,792.50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6,966,752.8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4,540,122.89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6,966,752.8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56,966,752.8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
司的发展规划。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592708ff-6961-4e6d-a601-c3470ae81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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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7│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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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06424c0-8118-46c9-8e26-93ff00e670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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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7│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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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8e23fa03-0179-4855-b18c-32df0a646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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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6│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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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51fcea15-5b1e-42e2-b134-f1b461fb96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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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6│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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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e7b7caed-734b-4881-89d0-7260de25d5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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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6│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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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ecb0cf7-80aa-410d-93d8-222683c68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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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5│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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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
摩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4号
)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7,54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投资者
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2.53元。
截至 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4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45,776,2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694,879.25元后,实际募集股款净额为人民币 774,081,320.75元,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扣除承销费后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798,845,471.69元已由
长江保荐于 2020年 4月 22日分别转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 631923177账户人民币 288,845,471.69元、中国
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 631935611账户人民币 285,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11081001040021479账
户人民币 145,000,000.00 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 0200048929200240620 账户人民币 80,000,000.00 元,公司对募
集资金已采用专户存储制度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45,776,200.00
减:发行费用 71,694,879.25
募集资金净额 774,081,320.7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47,238,705.57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03,387,6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543,851,105.57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及其他净额 24,901,422.92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1,744,038.10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174.40 万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等净额2,413.50万元,募集
资金净额 12,760.90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7,484.7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与长江保荐及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
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正常履行。
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存款余额为 0。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民用大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综合试验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额
为 77,408.13万元。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累计已投入资金 77,484.78万元,其中本年度
投入 5,447.68万元。
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已注销全部募集资金账户,销户之前已将相关账户结余资金转至公司其他自有账户,涉及金额为 81.43万元(其
中募投初始补流账户金额为81.12万元),这些款项来源于相关账户的孳息。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重大违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5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
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21921727-ace1-445a-aef0-7c86f5287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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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5│北摩高科(00298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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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16332516-52a7-400a-9d9c-34a14ea72f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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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5│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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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54ad930-a79f-4880-ae9f-af5375c01e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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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5│北摩高科(00298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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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1170号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摩高科)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11
6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北摩高科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北摩高科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
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
-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
00
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北摩高科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总表
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北摩高科20××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
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北摩高科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
北摩高科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3月16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 21,449.3 2 借
航空技术有限 公司
)有 公司 股子公司
70号 告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42befe17-001a-4741-b939-3dcf9b271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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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5│北摩高科(00298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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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1171号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摩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北摩高科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北摩高科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北摩高科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北摩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
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
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北摩高科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北摩高科公
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3月16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
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604号)的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4.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方式为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
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3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5,776,200.00元,公司共
需支付承销保荐费合计人民币47,874,124.53元,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支付承销保荐费943,396.22元,主承销商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 4月22日扣除剩余需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46,930,728.31元后将剩余资金人民币798,845,471.69元转入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23177账户收到人民币288,845,471.69元、中国民生银行北
京媒体村支行开立的631935611账户收到人民币285,00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开立的11081001040021479账户收到人
民币145,000,000.00元、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昌平支行开立的0200048929200240620账户收到人民币80,000,000.00元;已缴入募集的股
款扣除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所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764,150.94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4,081,320.75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90148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845,776,200.00
减:发行费用 71,694,879.25
募集资金净额 774,081,320.75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647,238,705.57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03,387,600.00
募集资金到位后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 543,851,105.57
加: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及其他净额 24,901,422.92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51,744,038.10
等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0.00
目 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充流动资金 15,174.40 万元,其 利 息 入扣减
集资金净额 12,760.90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77,484.78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媒体村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沙河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北
京昌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全部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飞机机轮产品产能扩张建设项目”、“飞机着陆系统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高速列车基础摩擦材料及制动闸片产业化项目”、“民用大飞机起落架着陆系统综合试验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总
额为 77,408.13万元;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全部在施的募投项目均已结项,累计已投入资金 77,484.78万元,其中本年度
投入 5,447.68 万元。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情形。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 年度不存在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形。
(四)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度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 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度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已注销全部募集资金账户,销户之前已将相关账户结余资金转至公司其他自有账户,涉及金额为 81.43 万元(其
中募投初始补流账户金额为 81.12 万元),这些款项来源于相关账户的孳息。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无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8bd09f6d-18b1-4bb6-911f-65a6545d7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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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4│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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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03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04 月 0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将具体
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0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0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3.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6.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摘要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4、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
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
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 2026 年 04 月 0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登记时间:2026 年 04 月 02 日(星期二)上午 9
:30—11:3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05a537da-dcbc-4288-818a-d8136e092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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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21:34│北摩高科(002985):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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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姜晓东)作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具体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1993年 9月
至 1996年 5月,任山东省淄博市燃料总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1996年 6月至 2000年 1月,任山东淄博中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门
经理;2000 年 2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山东启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门经理;2005年 11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0年 12月至 2025年 10月,任芜湖佳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0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河北科力汽车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 2024 年 6月,任方华智能装备(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出席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 2次股东(大)会和 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所长,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相关会议资料,听取管理层的汇报,积极参与并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2025
年度,本人对历次董事会的各项提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5年度,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应出席次 出席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数
8 6 2 0 0 2 2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
会议及公司年度工作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相关部门有关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信息披
露的专项汇报;公司也精心准备了相关会议资料,及时报送本人审阅,较好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途径积极与本人就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沟通交流。保持了双方的密切联系。同
时,公司通过发送信息简报、监管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和军工摩擦产品制造行业政策信息
,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给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照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
达到披露标准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参照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2025 年度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的审议和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完成情况进行了认
真评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年薪分配方案合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5 年 12 月 0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相
关业务的资格,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且聘任的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5 年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持续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和风险管理工作,修订并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公司的
内控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相关汇报,认为公司内控机制运作情况良好,有利于防范企业风险,
规范企业运作,未发现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会议的召开、议事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规则的规定
,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独立、客观、审慎地形式表决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财务
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情况,并结合各自经验与专长提出优化建议,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
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2025 年度任职期间,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8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业务开展情况,任职期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积极发挥专业咨询作用,
协助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
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2、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保荐机构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
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
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2026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和监督作用,利用自
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姜晓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d2238624-c0cc-4755-b9e5-4ab15d267d4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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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北摩高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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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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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北摩高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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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8/1225015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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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北摩高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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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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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北摩高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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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0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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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北摩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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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0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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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北摩高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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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0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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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北摩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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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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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北摩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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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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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北摩高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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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299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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