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5 北摩高科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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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41 │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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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35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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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51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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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7:36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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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22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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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7 │北摩高科(00298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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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7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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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7 │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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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7 │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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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6 │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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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41│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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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5f7f21b0-283a-4fca-80f9-b952d0ffa8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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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35│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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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8 月 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12,000 万元且不超过 18,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08月 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6-029)。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200万元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6个月
4.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
》的相关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事项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
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4580e023-ecf9-469f-8596-f773bff230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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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51│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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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摩高科
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385 号),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
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电子邮箱:bmdongban@bjgk.com
2、保荐人(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65779459
电子邮箱:ecm@cjsc.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026d399c-df85-4b0f-ba8a-5fa9daeb5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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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3 17:36│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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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8 月 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低于12,000 万元且不超过 18,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08月 26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编号:2026-029)。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
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08月 31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a9acc8a4-f54c-44e2-9588-484de59baf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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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22│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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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f55727c-e4bd-4707-9084-4a53cc2228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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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7│北摩高科(00298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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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14c55c81-be7b-48f3-aa02-d23095af6d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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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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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0f9e87f3-3784-4c5c-ba9e-5563e49c07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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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7│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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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118a5f7-de37-457c-ba9a-ee00090a97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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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7│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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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26debdfe-7312-4165-a0ca-82a434e204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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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6│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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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76fba1ca-bd9e-4c20-872d-0f5667bef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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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19:16│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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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回购股份方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bf987d3a-ed13-4df6-8945-483ca6afe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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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07:40│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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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
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
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eacda685-0fb3-43fa-808f-4c61961411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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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42│北摩高科(002985):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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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1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回复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c4de38ba-58a3-4d8b-a5b7-9d189adcc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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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41│北摩高科(002985):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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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20号)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问询函的要求
,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5月 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8a0c8def-56a6-4379-b813-00497a1429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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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41│北摩高科(002985):1-1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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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1-1 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49f54192-7934-4eb9-b97f-41576b2626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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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40│北摩高科(002985):3-3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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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3-3 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e6f8d173-be33-4107-8ffa-45e92b678b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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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40│北摩高科(002985):3 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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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3 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f32d2ef7-efb6-4f66-b9ea-290b10fe57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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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40│北摩高科(002985):2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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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 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31df2cbf-4958-418a-86da-1fc210f69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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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4 15:40│北摩高科(002985):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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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3-1 证券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eefbde41-1924-4217-8192-94962da15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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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北摩高科(002985):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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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30 日收到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出具的《股
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对所持股份进行减持,现将相关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066,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07 月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9,955,608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持的股份不超过 3,318,536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6,637,07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 2%)。
本次减持主体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红股而相应增
加的股份)或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股) 比例(%)
陈剑锋 5%以上股东 33,066,586 9.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陈剑锋
减持原因 自身资金需求。
减持股份来源 股份来源于本公司IPO前获得及上市后利润分配送转股、二级
市场增持的股份。
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
减持数量 不超过9,955,608股。
占公司总股本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
的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3,318,536 股(不超过本公
司总股本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不超过 6,637,07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 2%)。
减持期间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07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
窗口期则不减持)。
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 5%以上股东陈剑锋先生相关承诺:
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减持计划公告日,陈剑锋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
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陈剑锋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
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上述相关拟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ff12bcb-327d-4c6e-8e66-0ea299e912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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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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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06 月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9 人,代表股份 163,375,8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3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58,461,1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5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4,91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3 人,代表股份 8,683,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768,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5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9 人,代表股份 4,914,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0%。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162,692,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5%;反对66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041%;弃权23,58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99,74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255%;反对 660,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029%;弃权 23,5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1,629,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11%;反对 1,72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576%;弃权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37,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8888%;反对 1,727,8
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82%;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 161,611,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202%;反对 1,745,6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685%;弃权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19,3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36%;反对 1,745,6
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034%;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同意 161,606,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71%;反对 1,750,7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716%;弃权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914,2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250%;反对 1,750,7
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619%;弃权 1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3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162,599,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49%;反对692,8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4241%;弃权8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907,3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613%;反对 692,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94%;弃权 8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9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侯慧杰、杨珉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
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55877e5-b96c-4b55-9c98-f0e90bb6ab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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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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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摩高科”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侯慧杰、杨珉名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
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查阅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2日公告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北京北摩高科
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表及参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
书及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会议文件等并见证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本所律师已得到北摩高科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要的全部事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电子资料等。其所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且其已将全部事实
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所有副本、复印件、电子文件均与正本、原件一致,所有文件和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年 6月 1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等
议案,定于 2026年 6月29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前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
会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会
议通知》发出后,公司董事会未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下午 14时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
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29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3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3,375,87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2313%。
1.经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股东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现场验证,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8,461,1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503%。经查验,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22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9
14,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0%。
3.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两名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现场予以宣布。
(三)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692,0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5%;反对660,1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041%;弃权23,58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2《.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629,5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11%;反对1,727,8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576%;弃权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3《.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611,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202%;反对1,745,6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685%;弃权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4.《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606,6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71%;反对1,750,7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0716%;弃权1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5.《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599,6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49%;反对692,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4241%;弃权83,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0%。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列入表决的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议案 1、2、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公司已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a63d7ef-576a-4f9f-8b46-8f5882621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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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1│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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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6 月 08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06 月 1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天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0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10dab8-3608-4c19-b2d7-27235e23e6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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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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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
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
上述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
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 2026 年 06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30—11:3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bcdd78-bd0c-46ea-b29e-40610a9a0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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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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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1b8523b-d3dd-486b-b600-82c623dc6b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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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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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3d18148-175f-42cf-80c3-c17781958c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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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累积投票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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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
,下同)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
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
%及以上的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书面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每 1%表决权股份数最
多可推荐一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选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
举。
第六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详细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人选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人
选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的,候选人人选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会收到候选人人选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人选的任职资格
,经审核合格的候选人人选成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九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通知后,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之
前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会按照修改股东会提案的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十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
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具体
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1、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出其所
使用的表决权数目(或称选票数)。
2、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3、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的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董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所投的董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
视为弃权。
4、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5、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
第十一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同时,每位当
选董事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2、如果在股东会上中选的董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得票多者为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3、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票数多少
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
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且若共同当选会使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
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
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前,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公司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解释说明,以保证股东
正确投票。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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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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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并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
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
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
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第九条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
进行考核并发放。仅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但不在公司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条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承担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发放金额;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或奖励,具体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一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各考核周期内的考核评价结果发放,并留存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考核所在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根据公司
的发展情况和需要以及相关激励制度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并发放薪酬或津贴。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第十六条 公司可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及通货膨胀水平、公司盈利水平、岗位发生变动等因素变化调整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标准。公司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向股东会说明。
第十七条 当公司发生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实施降薪或不予发放薪酬: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五)公司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冲突或不一致时,则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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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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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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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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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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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17│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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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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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7│北摩高科(002985):1-1 募集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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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1-1 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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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6│北摩高科(002985):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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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20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按照问询函的
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现根据相关要求对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将在问询函回复披露后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
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
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f3f2250f-f201-416c-80a1-3a93de822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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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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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回复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d07d511-b1f1-4a26-9353-5b02a61a7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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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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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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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3-3 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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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3-3 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0ffdd98-15b8-4fea-8be7-3f47359436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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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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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5ec6b4e-fbf7-43ee-bb2d-383212ccc4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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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8:05│北摩高科(002985):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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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3-1 证券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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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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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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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1│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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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4 月 24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04 月 28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天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连波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连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7ee030-abf1-4462-9c80-af0a8021f0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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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2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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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连波为副总经理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连波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c742ea0-c90a-4265-9132-45d48a2fcb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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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9:22│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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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e8773c5-e43e-4796-8204-b841d30d24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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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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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摩高科”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杨珉名、赖元超以现场方式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查阅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3月 18日公告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北京北摩高科
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表及参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本
次股东会的其他会议文件等并见证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情况。
本所律师已得到北摩高科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要的全部事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电子资料等。其所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且其已将全部事实
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所有副本、复印件、电子文件均与正本、原件一致,所有文件和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北摩高科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随同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2026年 3月 1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等议案,
定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8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前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会议通知
》发出后,公司董事会未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视频出席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4月 8日下午 14时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
26年 4月 8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8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9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69,242,12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0.9990%。
1.经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股东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现场验证,现场出席本次
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58,422,0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385%。经查验,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38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
820,0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05%。
3.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两名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果并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现场予以宣布。
(三)本次股东会相关议案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列入表决的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
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公司已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b7d351c1-f8fc-4bf4-b10b-74bfd11bd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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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29│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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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4 月 08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04 月0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08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天闯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9 人,代表股份 169,242,1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9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158,422,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3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9 人,代表股份 10,820,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93 人,代表股份 14,549,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729,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3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89 人,代表股份 10,820,0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605%。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168,819,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04%;反对38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46%;弃权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27,2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62%;反对 380,1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24%;弃权 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4%。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67,674,2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36%;反对 1,503,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884%;弃权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98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238%;反对 1,503,
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343%;弃权 6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19%。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168,822,7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2%;反对37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22%;弃权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30,3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175%;反对 376,1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49%;弃权 4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168,777,3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54%;反对387,7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91%;弃权7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085,0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058%;反对 387,74
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50%;弃权 7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92%。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168,830,0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5%;反对3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12%;弃权3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37,6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77%;反对 374,3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725%;弃权 3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8%。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168,814,3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2%;反对37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219%;弃权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121,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597%;反对 375,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808%;弃权 5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4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95%。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珉名、赖元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
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91bf331e-43f8-49b2-b9b5-1a5c4f7a3c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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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6│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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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588f039-d8f2-40c4-884f-6b6183b4bb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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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6│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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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
具的《关于受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51 号)。深交所对
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6f67e59-1724-4808-8c26-440ef62d67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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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5│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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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3a7b9ac-14ec-4d49-a8e8-596e6f81ff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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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5│北摩高科(00298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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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3461815d-4ec7-47fa-84f8-ae27269fdd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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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5│北摩高科(00298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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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北摩高科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6c4b947-b573-4d4c-bdbf-17eec0a119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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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8:52│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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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d13c86b-df73-4dbf-a4f0-ec9a6da23b25.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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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北摩高科: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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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6/12255046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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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北摩高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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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5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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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北摩高科: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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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18/12250152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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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北摩高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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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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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北摩高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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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80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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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北摩高科: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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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0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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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北摩高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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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800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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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北摩高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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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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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北摩高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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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19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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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北摩高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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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299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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