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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85(北摩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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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85 北摩高科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1 18:21 │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 ├─────────┼──────────────────────────────────────────────┤ │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 │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累积投票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 │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 ├─────────┼──────────────────────────────────────────────┤ │2026-06-11 18:19 │北摩高科(00298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6月) │ ├─────────┼──────────────────────────────────────────────┤ │2026-06-11 18:17 │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6月) │ ├─────────┼──────────────────────────────────────────────┤ │2026-05-07 18:07 │北摩高科(002985):1-1 募集说明书 │ └─────────┴──────────────────────────────────────────────┘ ─────────┬──────────────────────────────────────────────── 2026-06-11 18:21│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06 月 08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06 月 11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 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天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06 月 29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 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10dab8-3608-4c19-b2d7-27235e23e6e5.PDF ─────────┬──────────────────────────────────────────────── 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9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以上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 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 上述议案 1.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出示本人 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 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 席会议的,还应当提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 确认。 传真和邮件请在 2026 年 06 月 24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30—11:30,下午 13:30—17:00。3.登记地点及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行政办公楼二楼证券部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人:张迎春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为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自理;(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bbcdd78-bd0c-46ea-b29e-40610a9a084d.PDF ─────────┬──────────────────────────────────────────────── 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 ─────────┴──────────────────────────────────────────────── 北摩高科(002985):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1b8523b-d3dd-486b-b600-82c623dc6b53.PDF ─────────┬──────────────────────────────────────────────── 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北摩高科(002985):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3d18148-175f-42cf-80c3-c17781958c73.PDF ─────────┬──────────────────────────────────────────────── 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累积投票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 ,下同)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 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股东会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 %及以上的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的情形。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 换,不适用于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书面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书面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每 1%表决权股份数最 多可推荐一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推荐人选在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会选 举。 第六条 候选人人选应向公司董事会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详细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七条 董事候选人人选应在股东会召开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公开本人的详细资料,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人 选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人选的,候选人人选还应当就其本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发表公开声明。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会收到候选人人选的资料后,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核候选人人选的任职资格 ,经审核合格的候选人人选成为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 第九条 公司在发出关于选举董事的股东会会议通知后,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以上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之 前提出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会按照修改股东会提案的程序审核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十条 选举具体步骤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3、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本次股东会监票人 或见证律师对宣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以保证独立董事的比例。具体 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 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1、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选票,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注明其所持公司股份数,并在其选举的每名董事后标出其所 使用的表决权数目(或称选票数)。 2、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选票数的最高限额,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3、若某位股东投选的董事的选票数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董事最高选票数,该股东所投的董事候选人的选票无效,该股东所有选票 视为弃权。 4、如果选票上该股东使用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选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5、表决完毕后,由股东会监票人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所得票数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 第十一条 董事的当选原则: 1、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同时,每位当 选董事的得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2、如果在股东会上中选的董事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则得票多者为当选。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若经第二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3、若获得超过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选票的董事候选人多于应当选董事人数时,则按得票数多少 排序,取得票数较多者当选。 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且若共同当选会使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人数时,则对该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 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 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前,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人员负责对公司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解释说明,以保证股东 正确投票。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有 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 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10c552a-e6cf-4334-976e-b94006123bc4.PDF ─────────┬──────────────────────────────────────────────── 2026-06-11 18:19│北摩高科(0029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 ─────────┴────────────────────────────────────────────────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并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 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时符 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 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绩效优先,体现与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五)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 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公司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经济发展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除此之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 第九条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并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 进行考核并发放。仅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但不在公司实际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条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个人能力、承担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 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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