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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85(北摩高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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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85 北摩高科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3 20:39 │北摩高科(00298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13 20:39 │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6-13 20:37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5-06-13 20:37 │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5-06-13 20:36 │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3 20:20 │北摩高科(00298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05-23 20:19 │北摩高科(0029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 │2025-05-23 20:19 │北摩高科(002985):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 ├─────────┼──────────────────────────────────────────────┤ │2025-05-23 20:19 │北摩高科(002985):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5月) │ ├─────────┼──────────────────────────────────────────────┤ │2025-05-23 20:19 │北摩高科(00298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 ─────────┬──────────────────────────────────────────────── 2025-06-13 20:39│北摩高科(00298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北摩高科(00298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7d6f59b1-4d01-4c29-97b2-7e03eaf6912b.PDF ─────────┬──────────────────────────────────────────────── 2025-06-13 20:39│北摩高科(002985):北摩高科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摩高科”或“公司”)的委 托,指派本所律师侯慧杰、杨珉名对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查阅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5月 24日公告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北京北 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到会登记表及参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 委托书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会议文件等并见证了北摩高科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本所律师已得到北摩高科如下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需要的全部事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资 料、副本或复印件、电子资料等。其所提供文件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信息,且其已将全部事实 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遗漏之处。所有副本、复印件、电子文件均与正本、原件一致,所有文件和资料上的签名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 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北摩高科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随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法律意 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2025年 5月 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 于 2025年 6月 13日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4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前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召集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会议 通知》发出后,公司董事会未修改《会议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或增加新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通知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6月 13日下午 14时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北摩高科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6月 13日 9:15—15:00。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1.(一)经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股东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料进行现场验证,现场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70,157,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750%。 经查验,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代表均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 2.根据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22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6,478,7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23%。 3.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与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和监票。投票活动结束后,公司统计了现场投票的表决结 果并根据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现场予以宣布。 (三)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0.《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张天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郑聃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肖凯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1《选举邓文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2《选举季学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3《选举姜晓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列入表决的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 议通过;议案20、议案21所涉及的董事、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公司已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 计票。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 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贰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本所负责人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af167d7b-c321-4d13-85a4-b00b05cc0468.PDF ─────────┬──────────────────────────────────────────────── 2025-06-13 20:3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 年 6 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 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与民主选举,一致同意选举赵翔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赵翔先生将与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 3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79533334-b99c-461b-9cc3-d6b0dfa9ca7c.PDF ─────────┬──────────────────────────────────────────────── 2025-06-13 20:37│北摩高科(002985):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 6月 13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 1名职工董事,并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证券事务代表。 换届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张天闯先生(董事长)、郑聃先生、肖凯先生、赵翔先生(职工董事) 2、独立董事:邓文胜先生、季学武先生、姜晓东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张天闯(主任委员、召集人)、郑聃、季学武。 2、审计委员会:姜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文胜、肖凯。 3、提名委员会:季学武(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文胜、张天闯。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邓文胜(主任委员、召集人)、姜晓东、赵翔。 公司董事会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情况 1、总经理:张天闯先生; 2、副总经理:郑聃先生、杨昌坤先生、王习先生、任学龙先生; 3、董事会秘书:王习先生; 4、财务总监:万鹏先生; 5、证券事务代表:张迎春女士。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0725911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工业园北摩高科 传真:010-80725921 邮箱:bmdongban@bjgk.com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cf9c2ba5-3d43-4fae-ac97-ad8d7d2b9087.PDF ─────────┬──────────────────────────────────────────────── 2025-06-13 20:36│北摩高科(002985):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通知的时限,本次会议于 2 025年 6月 13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王淑敏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张天闯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选举产生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张天闯(主任委员、召集人)、郑聃、季学武。 (2)审计委员会:姜晓东(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文胜、肖凯。 (3)提名委员会:季学武(主任委员、召集人)、邓文胜、张天闯。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邓文胜(主任委员、召集人)、姜晓东、赵翔。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天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郑聃先生、杨昌坤先生、王习先生、任学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万鹏先生为 财务总监(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时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习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1《关于聘任郑聃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2《关于聘任杨昌坤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3《关于聘任万鹏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4《关于聘任王习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5《关于聘任任学龙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6《关于聘任张迎春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edba5959-55d3-4901-b618-e1e4c169c647.PDF ─────────┬──────────────────────────────────────────────── 2025-05-23 20:20│北摩高科(00298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 年 05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了关于 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05 月 23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 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青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其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监事会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07f43a8c-0ac8-4913-93fb-e6a0ff4e351f.PDF ─────────┬──────────────────────────────────────────────── 2025-05-23 20:19│北摩高科(00298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5月)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 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工作细则》,并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 司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同 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2.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3.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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