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6 宇新股份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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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9 │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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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9 │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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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 │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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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20:26 │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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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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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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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宇新股份(00298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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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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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 │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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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3 │宇新股份(002986):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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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9│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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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6]第 243 号
致: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
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2)(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
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式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9月11日下午14:30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03会
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80,121,392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017,682股、2026年员工持
股计划股份数量为1,305,000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公司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4,798,710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5人,代表股份数为141,637,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904%。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93,56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63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计113人,代表股份数为48,074,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67%。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13人,代表股份数为48,074,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67%。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
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
同意 141,617,9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859%;反对 19,100股,弃权 9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8,05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4%;反对 19,100股,弃权 9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38aa5b5f-3ee7-4260-a7c8-e6e3df613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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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09│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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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09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11日的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 503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先念
7、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7日
8、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9、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9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为 380,121,392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4,017,682股、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股份 1,305,00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74,798,710股。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 115人,代表股份141,637,9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90
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人,代表股份 93,56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637%;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13 人,代表股份 48,074,3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8267%。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113人,代表股份 48,074,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826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称 类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股) (股) (股)
1.00 关于 总表决 141,617, 99.985 19,100 0.013 900 0.00 0 0% 通过
2026年 情况 913 9% 5% 06%
中期利 其中, 48,054,3 99.958 19,100 0.039 900 0.00 0 0% 通过
润分配 中小股 13 4% 7% 19%
的方案 东的表
决情况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马素湘、陈敏铃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ecc4f831-ef49-4ea2-9a33-3841e74de9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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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00:00│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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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5日(星期二)15:3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
会议问题征集: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 “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
公众号(名称: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
东监管局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
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15日(星期二)15:30-17:0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先念先生,独立董事杨朝合先生、熊政平先生、吴肯浩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周丽萍女士,董事会秘书胡锐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年 9月 15日(星期二)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2-5830309
邮箱:stock@yussen.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查看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业绩说明会的
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235416ff-a912-4eb3-af8c-250cc93a0a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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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20:26│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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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合并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6b576195-f183-438a-bcf5-da136ba865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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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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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61c35e52-758d-4e81-8651-befb74b7e3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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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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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9月 11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9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9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9月 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 503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 √
2、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 8月 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
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10日 9:00-11:30及 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 513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yussen.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
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
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锐
电话:0752-5962808 传真:0752-5765948
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6、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c52b9cc-e0f4-4023-88bb-8281e4604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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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宇新股份(002986):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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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
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
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2026年上半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05.05万元,计
提资产减值损失380.65万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项目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866.0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38.98
小计 1,205.05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 380.65
小计 380.65
合计 1,585.70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存在四舍五入产生的差异。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585.70万元,减少公司2026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585.70万元,相应减少2026年上半年资
产总额1,585.7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 宇新股份合并范围内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
联往来组合 关联方往来 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
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 宇新股份合并范围内 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
关联往来组合 关联方往来 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
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fb7e8cd-60b6-48f4-8ac9-fb75cf7bd4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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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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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a7e2848-dc56-4866-ba1a-d7171a4aa0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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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4│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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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57902fd-0e0f-4273-bac9-122bdf3d15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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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3│宇新股份(002986):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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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3、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内容
为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先念先生于 2026年 7月 27日提议实施 2
026年度中期分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7月 29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
公司本次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本公告披露日前最近一期的定期报告即《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并实施。2026 年上半年
,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8,917,006.95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677,
785,759.01 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634,569,061.72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根据公司股利政策及战略发展规划,从公司实际出发并考虑股东长期利益和实控人提议,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4,017,682 股,公司总股本 380,121,392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为 376,103,7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37,610,371元(含税),占公司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53%。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的方案调整原则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分配股份总数为基数,利润分配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2026年上半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
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
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d3ea67c-d0a7-48f3-92cd-f1a5feb3b3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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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18:22│宇新股份(002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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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年 8月 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胡先念、陈海波、杨
朝合、熊政平、吴肯浩、申武、张东之、翟继业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 2026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未经审计),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
3、《关于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方案》
根据公司股利政策及战略发展规划,从公司实际出发并考虑股东长期利益和实控人提议,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4、《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5、《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9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c22a46b-8733-40d4-ab19-6d75766e6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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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8 18:32│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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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7月 27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先念先生《
关于制定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为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持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先念先生提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制定并实施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建议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不低于 2026 年上
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胡先念先生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
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9/2a8d4f22-fbe0-4f4c-b524-f7e84b9714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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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 17:33│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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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9,500万元–11,000万元 盈利:2,175.57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36.67%-405.6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8,800万元–10,500万元 盈利:1,895.10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64.36% -454.0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2535元/股–0.2935元/股 盈利:0.0573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明显修复,叠加产能稳定释放,盈利能力有所增强。受地缘政治因素影响,华南地区
液化气原料供应量大幅收缩,液化气采购均价全国最高,大幅侵蚀产品利润。为克服其不利影响,公司通过优化采购渠道维持装置满
产,保证产品供应,加大出口力度,有效把握市场时机,盈利空间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
2.报告期内,轻烃一期、二期装置保持稳定高效运行。MTBE等产品产量较去年成倍增加,公司盈利弹性大幅改善。乙酸酯及其衍
生物项目逐步进入试生产阶段,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部分乙酸酯产品已实现有效产能且在华南区域稳定销售。
3.公司持续推进技改技措与节能降耗,优化公用工程及空分装置等公辅配套运行效率。氢气得到了有效利用,装置上下游协同能
力不断增强,有效摊薄单位成本。整体运营成本较上年同期进一步下降。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其他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以 2026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98c3b3a4-caae-4d32-a2f2-503f01f1b0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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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7:51│宇新股份(002986):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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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5eb2f3a-b9df-4b3c-b437-6ed6a1677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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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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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42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深法意字[2026]第 138 号
致: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
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6年6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2)(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
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式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14:30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503会议室召
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80,121,392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4,017,682股、公司20
26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股份1,305,00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74,798,710股。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4人,代表股份数为124,123,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175%。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为93,34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05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
股东共计121人,代表股份数为30,777,5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17%。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23人,代表股份数为30,827,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52%。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
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30,512,26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8.9761%;反对 12,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
总数的 0.0405%;弃权 303,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983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1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1%;反对 1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弃权 30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834%。
关联股东胡先念回避表决。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5a5838ff-84ae-4096-81fb-73af360cc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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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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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6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9: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 5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先念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2 日,公司总股本为 380,121,392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
4,017,682股、公司 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的股份 1,305,000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74,798,710股。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 124人,代表股份124,123,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17
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人,代表股份 93,346,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057%;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30,777,5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17%。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
称“中小投资者”)123人,代表股份 30,827,9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5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30,512,26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1%;反对 12,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弃权 303,1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3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0,512,2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761%;反对 12,5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5%;弃权 303,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
834%。
关联股东胡先念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璐、张意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b0ba6c73-f7e2-4387-8379-5b6f5e4a6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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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11│宇新股份(002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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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陈海波、杨朝合、熊
政平、吴肯浩、翟继业、张东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名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6年 6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65f557d-65fd-4fb2-b466-f61c67a02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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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10│宇新股份(00298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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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年度经营效益、人工成本投产比、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建立与公司效益挂钩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合理确定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并纳入公司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合法性、公平性、外部竞争性、激励性和经济性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将董事薪酬方案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七条 在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对其个人进行绩效评价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回避。
第八条 当董事会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薪酬方案的建议时,必须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委员会意见及
未采纳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调整
第十条 在公司兼任高管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第十一条 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原则上每年发放津贴10万元(含税)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因出席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实际发放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薪酬与业绩的紧密联动机制。当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
或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原则上应相应下降。
第十四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五条 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不定期地调整薪酬标准。
可能的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因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等。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的发放按照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对财务报告追溯重述的,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
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执行过程中,如与现行及将来不时修订之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相抵触的,以该等规定为准,公司并应及时修订本制度相关内容。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8ef42f0-5454-4521-a62d-67e7cd1e88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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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8:09│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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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2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 503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 6月 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对中小投资者进
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6日 9:00-11:30及 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博科生产管理楼 513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字样。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stock@yussen.com.cn),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2
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定的
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锐
电话:0752-5962808 传真:0752-5765948
电子邮箱:stock@yussen.com.cn
6、其他事项
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dca0b8b-f9d9-4bf9-943d-68a25f10a9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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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7:35│宇新股份(002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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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的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6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
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
、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前述事项已经 2026 年 5月 20日
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2026年5月21日分别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简称“平安银行”)已核准向公司提供总额 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敞口限额为 4亿元。经
协商,公司拟先启用 1亿元的敞口额度。为此,双方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编号:平银穗医综字20260513 第 001 号),合
同明确授予公司 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大写:伍亿元整),其中包含 1亿元敞口额度(大写:壹亿元整),有效期一年,且额度可循
环使用。在此授信范围内,公司可将 2亿元额度(大写:贰亿元整)转授信给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博科新材”),
转授信敞口额度为 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
同时,公司为博科新材与平安银行的综合授信业务签署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编号:平银穗医额保字 20260513第 001号
),担保范围涵盖最高债权本金 1亿元(大写:壹亿元整)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被担保
主债权的发生时间以合同实际签署日期为准。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5F9BQXA
2.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
3.注册资本:125,000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时间:2020年 10月 23日
5.法定代表人:申武
6.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金额(万元) 认缴出资比例(%)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1,000.00 96.80
李玉国 1,600.00 1.28
惠州市博科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0.96
惠州市博科汇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0.96
合计 125,000.00 100.00
8.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备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025年 12月 31 648,333.23 561,350.64 86,982.59 311,574.80 -13,928.62 -13,928.62 数据已
日/2025年度 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 643,451.80 561,295.43 82,156.38 133,620.66 -4,847.91 -4,847.91 数据未
日/2026年第一 经审计
季度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并为博科新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满足经营
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一致认为,有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71,378.53万元(不含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复合担
保余额 7,1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25年末)归母净资产的 96.40%,全部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beab21a-83f8-4674-a385-d87a031555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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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1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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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7d4078a-5c4b-4c98-968f-3fdf0dcfb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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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1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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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e453db3-c468-4cd7-b8e9-848955ad9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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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10│宇新股份(00298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新股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
│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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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持续督导期为自发行股票上市之日(2024 年 1 月 10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届满。
国投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
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苏望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金会奎、湛瑞锋
项目联系人 金会奎
联系电话 021-55518321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 002986.SZ
股本 380,121,392 股
注册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 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 胡先念
实际控制人 胡先念
联系人 胡锐、廖颖
联系电话 0752-5962808、0752-5830309
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承担持续督导公司履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包括:
1、督导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3、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规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募投项目实施等事项,持续关
注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4、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相关制度;
5、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是否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等事项;
6、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督导相关各方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7、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形;
8、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9、持续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原)、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关整改措施;
10、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原)、审计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11、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经营环境、业务状况及财务状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 2024 年 9 月,郭明新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宇
及理由 新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湛瑞锋先生接替其为
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024 年 12 月,孙文乐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宇新
股份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由金会奎先生接替其为公
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持续督导期内中 无
国证监会、证监局和
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
整改情况
3、其他重大事项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所需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
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
机构的核查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能够勤勉、尽责地开展相关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
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工作。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责地
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披露资料保存完整,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
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未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未发现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7bac5712-6deb-4984-822e-41f4d01024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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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37│宇新股份(002986):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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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Qyw185kek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
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年度暨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4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胡先念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周丽萍女士,独立董事杨朝合先生、熊政平先生、
吴肯浩先生,董事会秘书胡锐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Qyw185kek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4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2-5830309
邮箱:stock@yussen.com.cn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caa5bfe-16dd-4bd5-916a-5d9c21d267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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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7│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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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f8ef672-3506-4166-b98e-817bccd4bd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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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7│宇新股份(002986):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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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经营
情况和资产现状,本着谨慎性原则,2025年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904.19 万元,对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影响金
额为-5,904.1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
(万元) 额(万元)
应收款项 718.07 -718.07
存货 774.53 -774.53
固定资产 4,411.59 -4,411.59
合计 5,904.19 -5,904.19
(一)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718.07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主要系公司
根据账龄组合及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应收账款本期计提坏账准备793.06万元,其他应
收款本期转回坏账准备74.9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存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74.53万元,
并计入当期损益。主要系部分化工原料及库存商品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故计提相应跌价准备。其中,原
材料计提19.33万元,库存商品计提755.20万元。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411.59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
主要系(1)PBAT生产线资产组受可降解塑料政策推行迟缓,市场需求持续疲软,价格长期低于成本线,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资
产负债表日账面价31,120.89万元,委托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后,可收回金额27,611.00万元,本期提取固定
资产减值准备3,509.89万元;(2)异辛烷装置组因产品计征消费税后价差缩小,且原料可选择异构化及仲丁酯工艺路线经济效益更
好,已无继续使用或转让价值;结合现场勘查及残值处置方案,残值收入可覆盖拆除费用,按谨慎性原则,确认可收回金额确认为0
,按资产负债表日账面价值计提减值准备901.70万元,符合会计准则对资产终止确认及减值计量的实质要求。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5,904.19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5,904.19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约5,017.55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及少数股东损益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确认。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是公司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
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5aabf2-a0ec-4970-bb8d-779bcba9ba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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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7│宇新股份(002986):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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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进出口业务不断地拓展,外币结算需求增加,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为有效防范外汇市场所带来
的风险,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
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
为美元、欧元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利率互换、外汇期权、利率期权
及相关组合产品等。
2、业务额度及资金来源: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额度不超过 30 亿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业务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交易额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授权及期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4、交易对方:公司仅限于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公司近年来出口业务规模增长,目前全球经济形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繁,汇率震荡幅度不断加大,公司的
外币资产、外币负债,以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均将面临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经营不确定因素增加。为防范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
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适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相关完善的内控制度,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并
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预期,
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损失。
3、交易违约风险:在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
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等情况时,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
与已锁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背景相匹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杜绝投机性行
为。
2、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
保证制度的执行。具体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
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将公司可能面
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5、为防止客户发生违约风险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应收账款的管控力度,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
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6、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七、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日常经营业务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充分运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
险,能够有效锁定交易成本和收益,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
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
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d2c7180-10e8-46cb-9cde-4b8dfcbdb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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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7│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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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c072441-bd47-4127-b3b2-0cc2cffea6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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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7│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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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aff8d12-e049-4d9b-80b1-d211948505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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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7│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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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中列入高级管理人员
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本方案的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税前 10 万元,按月发放。
2.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3.在公司兼任高管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业务发展需要及同行业公司的薪酬发放标准,按
其所担任的岗位或职务领取薪酬。该薪酬由基础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补贴三部分组成,并可根据需要实施中长期激励计划,其中绩
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础工资与绩效奖金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奖金。
4.本方案未尽事宜,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409daeb-b03c-42fb-be25-169426374d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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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7│宇新股份(00298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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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779a13b-371c-4ae1-b61a-1e234690b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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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7│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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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e35f350-cb75-4c3e-896c-dd112a1cd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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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6│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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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aab9557-d1d7-4b4d-b5ad-29c09f614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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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6│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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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88a8f32-fd0f-425b-9ffb-4e37945b0c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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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6│宇新股份(00298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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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6年 4月 24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隐秀山居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胡先念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分别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相关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年度整体经营、管理情况出具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7、《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8、《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9、《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基于公司 2025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未来发展所需,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0、《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
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体系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其负责公司 202
6年度的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 7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申武、张东之、聂栋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12、《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博科新材项目建设及生产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博科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
元(含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存量财务资助 112,626.26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 60个月,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
行项目贷款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申武、张东之、聂栋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保证控股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全资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宇新化工”)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宇新化工拟向宇新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上年度存量借款余额 221.22万元
)、向博科新材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上年度存量借款余额 31,073.66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 60个月,借款利率按同
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的利率执行,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表决结果:6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申武、张东之、聂栋良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5、《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1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
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
17、《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18、《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名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19、《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0、《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年 5月 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fe099c8-7df7-4de5-b4ea-15d6eb6610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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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6│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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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4bb7795-8bb1-4b69-ba17-fcddb2d729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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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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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94f89c-c409-434c-b9c4-83cbbce188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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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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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9120db-a253-4287-a8d2-d9c048312c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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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新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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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新股份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80c58b1-3fbf-45f0-872c-fa2b7c67a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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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新股份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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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宇新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会奎 联系电话:021-55518321
保荐代表人姓名:湛瑞锋 联系电话:021-5551830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9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
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
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文
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9次(不含现场检查报告和培训报
告)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未发表非同意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除按规定出具的核查意见、
现场检查报告、培训情况报告外
不存在其他需要向交易所报告的
情形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年 4月 23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结合 2025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事项进行
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 采取的
问题 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 无 不适用
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无 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 无 不适用
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承诺 决措施
1.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及利益冲突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3.关于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 是 不适用
切实履行的承诺
5.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 无
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 无
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
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 无
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b5321c3-103a-448e-9026-f2e81c5424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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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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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宇新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
一、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
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1、内部环境: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2、控制活动:采
购业务、销售业务、资金活动、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资产管理、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3、控制手段:全面预算、合
同管理、流程设置、信息系统。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风险、市场开拓风险、人才结构风险。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
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的制度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或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
超过资产总额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重报;
7)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错报,虽然未达到重大水平,但仍应引
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关键岗位人员舞弊;
5)日常合规性监管职能失效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
6)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3)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2)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或导
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
营业收入的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
或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但小于 3%,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
过资产总额 3%,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1)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
标为重大缺陷。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
3)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4)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5)重大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6)安全、环保事故等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
目标为重要缺陷。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3)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4)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
陷。
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
1)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2)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3)一般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4)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主要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与内部监督等要素,通过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会议
资料、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调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与公司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对宇新股份内部控
制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宇新股份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2、宇新股份在业务经营和管理各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宇新股份出具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e7426f8-891d-4714-8b28-b8dd64d55c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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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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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宇新股份向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科新材
”)提供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向博科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存量财务
资助 112,626.26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 60个月,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
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前述借款额度及授
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事项,且博科新材的其他股东中惠州市博科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惠州市博科汇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5F9BQXA
3、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
4、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000万元
5、成立时间:2020年 10月 23日
6、法定代表人:申武
7、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宇新股份 121,000.00 96.80
李玉国 1,600.00 1.28
惠州市博科汇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0.96
惠州市博科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0.96
合计 125,000.00 100.00
9、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
产、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万 备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元)
2025年 12月 31日 648,333.23 561,350.64 86,982.59 311,574.80 -13,928.62 -13,928.62 数据已
/2025年度 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 日 643,451.80 561,295.43 82,156.38 133,620.66 -4,847.91 -4,847.91 数据未
/2026年一季度 经审计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2、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向博科新材新增财务资助 30,253.58 万元,当年度无偿还借
款,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向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112,626.26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
形。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因少数股东自身情况原因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持有博科新材 96.80%股权,对
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财务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少数股东不参与实际经营。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
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利率
=公司同期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拟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上年度存量财务资助112,626.26万元),上述额度可在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循
环使用。
2、期限: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3、资金用途:博科新材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投入及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和计息: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
均利率为准,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利率=公司同期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每
一笔借款的利息从公司实际借款日起计算。
5、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根据实际情况按年支付利息。
6、抵押或担保:无抵押无担保。
五、财务资助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相关具体事项。
六、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
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但博科新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
、财务、资金管理等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其资金使用项目的管理,如发生或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112,626.2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
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也无逾期的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九、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向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宇新股份本次对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风险分析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安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以及博科新材相关新建项目能
否如期建成投产都会对公司的经营结果产生影响,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
十一、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宇新股份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宇新股份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38994e-ad0f-458e-877d-b6e47788b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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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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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全资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a0f0b6-fe79-4753-938f-607329d456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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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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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9e6db60-d5cf-4e8f-83eb-8cfc4f231e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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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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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2-339 号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宇新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宇新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宇新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a5ea7b5-967d-478b-80f9-6827c2e5e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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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宇新股份持续督导期2025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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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作为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或“
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宇新股份的实际情况,认
真履行保荐人应尽的职责,对宇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
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6 年 4 月 23 日,国投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
宇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相关人员 2025 年度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内容
2026 年 4 月 23 日,国投证券持续督导项目人员通过现场授课、组织集中讨论等方式,对宇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
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结合 2025 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事项进行培训,进一步强调了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二、培训人员
国投证券对宇新股份安排的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
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员主要包括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金会奎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包括宇新股份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宇新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理念和股票交易合规意识,有助于
进一步提升宇新股份的规范运作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a1d9d55-64ec-4edd-a2b7-6a9305523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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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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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00298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30045a4-2270-4727-85fb-8060cefe31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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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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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因博科新材项目建设及生产需要,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博科新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万
元(含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存量财务资助 112,626.26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 60个月,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
行项目贷款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借款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借款金额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前述借款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年。
2、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借款属于财务资助事项,且博科新材的其他股东中惠州市博科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博科汇富”)、惠州市博科汇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科汇锦”)属于关联方(张东之、聂栋良
、胡先君、周丽萍、湛明均为博科汇富合伙人,申武为博科汇锦合伙人),其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
财务资助。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应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3MA55F9BQXA
3、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惠州新材料产业园新材二路 8号
4、注册资本:12.5亿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0年 10月 23日
6、法定代表人:申武
7、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1,000.00 96.80
李玉国 1,600.00 1.28
惠州市博科汇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0.96
惠州市博科汇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200.00 0.96
合计 125,000.00 100.00
9、经营范围: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
产、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备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025年 12 月 31 648,333.23 561,350.64 86,982.59 311,574.80 -13,928.62 -13,928.62 数据已经
日/2025年度 审计
2026 年 3月 31日 643,451.80 561,295.43 82,156.38 133,620.66 -4,847.91 -4,847.91 数据未经
/2026年一季度 审计
11、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12、上一会计年度对该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2025年度,公司向博科新材新增财务资助 30,253.58万元,本期无偿还借款,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 112,626.26万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因少数股东自身情况原因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持有博科新材 96.80%股权,对
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财务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少数股东不参与实际经营。借款利率按公司同期可
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均利率为准,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利率
=公司同期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拟签署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含上年度存量财务资助112,626.26万元),上述额度可在借款额度有效期内循
环使用。
2、期限: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0个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若分期提款,则自第一个实际提款日起算。
3、资金用途:博科新材项目建设过程中所需的资金投入及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和计息:按公司同期可比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约定利率计算利息(如存在多个执行利率,则借款利率以加权平
均利率为准,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利率=公司同期已取得商业银行项目贷款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每
一笔借款的利息从公司实际借款日起计算。
5、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根据实际情况按年支付利息。
6、抵押或担保:无抵押无担保。
五、财务资助授权事项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实施借款的相关具体事项。
六、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险防范措施
其他股东未能以同等条件或出资比例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但博科新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
、财务、资金管理等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同时,公司将加强对其资金使用项目的管理,如发生或经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
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的总余额为112,626.2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
9%;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八、本次财务资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财务资助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也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不存在对外财务资助,也无逾期的对
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九、本次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对博科新材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十、风险分析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安排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及战略规划,但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市场供需的变化以及博科新材相关新建项目能
否如期建成投产都会对公司的经营结果产生影响,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
十一、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宇新股份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具有合理背景,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宇新股份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3、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c5b669-f8c3-4431-80ee-3a1a6bbbf9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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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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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 24 日,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实际投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资金状况决定。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购买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
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信托产品。
4、投资期限:经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 1年。
5、资金来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后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 9亿元,该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的 23%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
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操作
。
8、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
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二、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为人民币 145,670.00 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人
民币 0.00 万元;累计收益为人民币 597.09万元。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购买的是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上述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现金管理,
并将加强对相关产品标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标的投向,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项目授权投资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实施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充分的预估
和测算,并且做好了相关的资金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通过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合理利用公司闲
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滚动使用额
度不超过 9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宇新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规范的决策程序。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宇新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537687b-d76c-4740-bae0-8f59e62528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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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45│宇新股份(00298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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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新股份”)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
的 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 7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
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转授权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
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剂使用各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剂额度需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的各类担保额度不可互相
调剂。
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体包括: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宇新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宇新化工”“宇新新材”“博科新材”)。
二、本次担保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所需提供不超过 76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注册资 担保方直 被担保 截至目前 预计担保 担保额度 是否为对
方 本 接或间接 方最近 担保余额 额度 占公司最 控股子公
持股比例 一期资 近一期净 司以外的
产负债 资产比例 关联担保
率
公司 宇新化工 5,000 100% 40.98% 58,700 100,000 26.34% 否
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额度合计 58,700 100,000 26.34% -
公司 宇新新材 50,000 70.00% 81.45% 75,783 209,200 55.09% 否
博科新材 125,000 96.80% 87.23% 246,052 420,800 110.82% 否
宇新 宇新新材 50,000 70.00% 81.45% - - 0.00% 否
化工 博科新材 125,000 96.80% 87.23% 13,125 30,000 7.90% 否
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合计 334,960 660,000 173.81% -
总计 393,660 760,000 200.15% -
注:上表中“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以 2026 年 3月 31 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票据池业务及其他授信额度、履约担保等,担保方式为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等,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最终签订的具体合同约定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人 宇新化工 宇新新材 博科新材
成立日期 2009年 10月 26日 2018年 8月 6日 2020年 10月 23 日
注册地 惠州大亚湾 惠州大亚湾 惠东惠州新材料产业
园
主营业务 化工品的生产与销售 化工品的生产与销售 化工品的生产与销售
法定代表人 张东之 胡先君 申武
2025年 12 资产总额 221,782.91 251,736.60 648,333.23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78,797.90 205,780.90 561,350.64
/2025年度 净资产 142,985.01 45,955.70 86,982.59
营业收入 474,062.17 309,621.82 311,574.80
净利润 8,335.61 1,609.83 -13,928.62
2026年 3 资产总额 243,314.77 237,458.22 643,451.80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99,722.54 193,417.10 561,295.43
/2026年第 净资产 143,592.23 44,041.12 82,156.38
一季度 营业收入 164,719.10 105,633.78 133,620.66
净利润 300.86 -2,078.94 -4,847.91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否 否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开展采购、销售或其他生产经营有关事项,提供不超过 7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将不超过上述已审议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实际提供担保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
度。
五、审批程序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此事
项回避表决;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该事项尚需获得股东会批准
后方可实施。
六、相关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
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可满足其项目建设及经营业务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
快速发展,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银行授信以及开展业务活动等事项需要,属于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有助于其获得发展所需资金
,风险可控,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宇新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
获得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符合各子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7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20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 39.37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03.67%,全部为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3、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0bc6259-6c8e-486f-b53d-c8a1b177978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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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宇新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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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宇新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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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21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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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宇新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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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宇新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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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宇新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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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宇新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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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宇新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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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宇新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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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宇新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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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宇新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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