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9 中天精装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20 16:52│中天精装(002989):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中天精装(002989):关于提前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1/c83e0ca3-d069-4254-b1cc-5cb1a9bc2030.PDF
─────────┬────────────────────────────────────────────────
2024-11-13 15:55│中天精装(002989):天风证券关于中天精装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
─────────┴────────────────────────────────────────────────
中天精装(002989):天风证券关于中天精装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2024年三季度持续督导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640e40a8-742d-4074-940d-375f64abedd3.PDF
─────────┬────────────────────────────────────────────────
2024-11-11 16:31│中天精装(002989):关于精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期间,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精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18.50 元/股)的 130%(含 13
0%,即人民币 24.05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精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含 130%)),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精装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22年 2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577.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57,7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26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
2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12705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2 月 2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2 年 8 月 2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2 月 21 日)止。鉴于 2022 年 8 月 28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8 月 2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2 月 2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3.5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1,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 股,
不送红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23.5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9.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
民币 19.1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8.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4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1 日期间,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精装转债”转股价格
(即人民币 18.5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人民币 24.05 元/股)。
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约定,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18.50 元/股)的 130%(含 130%,即人民币 24.05 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
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届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精装转债”。
四、风险提示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将于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点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精装转
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并及时关
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07944b72-7030-4167-aea4-7814b94c96bd.PDF
─────────┬────────────────────────────────────────────────
2024-11-05 17:25│中天精装(002989):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相关工商登记的公告
─────────┴────────────────────────────────────────────────
中天精装(002989):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相关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380696d2-aa47-49b0-95ff-528e727f1ec7.PDF
─────────┬────────────────────────────────────────────────
2024-10-31 00:00│中天精装(002989):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
事 9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
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期减值准备的计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编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
况,同意公司编制的《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94)。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对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
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同意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结项、终止可转债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依据募投项目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6)。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结项、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依据募投项目
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6)。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
通过但尚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7)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但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8)。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1f680e02-5d26-4913-a8e8-e0c4339a87d1.PDF
─────────┬────────────────────────────────────────────────
2024-10-31 00:00│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七年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 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共有合伙人 179 人,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 业务规模
容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394 家,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和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 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
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64 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春梅,201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
执业;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宣德忠,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
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施银,202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年
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梁艳霞,2005 年注册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 年开始在容诚执业;近三
年复核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 独立性
容诚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4. 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 145.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00 万元,与
上一期审计费用保持不变。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安永华明已连续七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
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拟聘任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安永华明、容诚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且无异议,并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积极做好沟通
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对容诚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
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投
资者保护能力,能独立对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等,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容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e9f10b72-a5c6-4fc8-94c8-0a84045ba63e.PDF
─────────┬────────────────────────────────────────────────
2024-10-31 00:00│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
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
据、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投资性房地产以及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7,344.37 万元
,明细如下:
项目 2024 年 1-9 月计提减值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7,545.59
其中: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8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