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89 中天精装 更新日期:2025-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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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02 │中天精装(00298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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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01 │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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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7:20 │中天精装(002989):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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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35 │中天精装(002989):不提前赎回精装转债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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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31 │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关于不提前赎回精装转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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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31 │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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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8:26 │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关于精装转债2025年付息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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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6:26 │中天精装(002989):关于精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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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9:27 │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决定措施及深交所监管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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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2 18:40 │中天精装(002989):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中天精装2024年度业绩预亏的关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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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02│中天精装(00298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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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精装(002989):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1/8139297f-24eb-4dd2-9574-e1765ce789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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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 16:01│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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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89 股票简称:中天精装
债券代码:127055 债券简称:精装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 18.50 元/股
转股时间: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8 年 2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深
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5 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文件批准,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2日公开发行了 57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
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57,7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2]26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24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12705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
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2 月 2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2022 年 8 月 2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2 月2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3.5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1,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 股,
不送红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23.5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9.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
民币 19.1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8.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精装转债”转股及股本变动情况
“精装转债”自 2022 年 8 月 29 日起开始转股。2025 年第一季度期间,“精装转债”因转股减少人民币 29,092,100 元(29
0,921 张),转股数量为 1,572,471股。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精装转债”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金额为人民币299,802,700
元(2,998,027 张)。
2025 年第一季度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15,915,000 8.16 -1,260,750 14,654,250 7.45
股
高管锁定股 15,915,000 8.16 -1,260,750 14,654,250 7.4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9,173,205 91.84 2,833,221 182,006,426 92.55
三、总股本 195,088,205 100.00 1,572,471 196,660,676 100.00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精装转债”的相关条款,敬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中天精装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 0755-83476663 进行咨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日“中天精装”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25 年 3 月 31日“精装转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2/627e7d10-8d9d-4c48-ada6-471755586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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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7:20│中天精装(002989):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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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天精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艺”)参与认购了
东阳中经芯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经芯玑”)17.3762%的合伙份额,中经芯玑系为参与投资半导体产业内
具备高成长性标的而成立的投资平台。中经芯玑已签署了《芯玑(上海)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
限公司与东阳中经芯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投资协议》《东阳中经芯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深圳远见智
存科技有限公司之 VC 轮投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近日,中天精艺接到中经芯玑《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的告知函》,其投资标的之一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科睿斯”)已完成与本次投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科睿斯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科睿斯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MAC6PAWW3U
注册资本:23,74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维佳
成立时间:2023 年 1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六石街道木雕小镇广福东街 1509 号-81(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集成电路设计;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集成
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科睿斯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 认缴注册资本 股权比例
方式 (元) (%)
1 东阳中经芯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货币 80,000,000 33.6984
合伙)
2 东阳市中经科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货币 57,400,000 24.1786
限合伙)
3 深圳经天伟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货币 37,113,325 15.6332
合伙)
4 东阳同协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20,000,000 8.4246
5 东阳兴鸿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货币 16,272,727 6.8546
伙)
6 硅创芯智(东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货币 8,295,766 3.4944
7 江苏和美精艺科技有限公司 货币 8,000,000 3.3698
8 东阳市才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货币 6,818,182 2.872
9 华讯节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货币 2,000,000 0.8425
10 北京厚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货币 1,200,000 0.5055
11 东营厚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货币 300,000 0.1264
合伙)
合计 237,400,000 100
3、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科睿斯的注册资本将由 15,740 万元增加至 23,740 万元;中天精艺通过深圳经天伟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经天伟地”)间接持有科睿斯的股权将由 14.4153%变更为 9.5575%,中天精艺通过东阳市中经科睿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经科睿”)间接持有科睿斯的股权将由 18.9632%变更为 12.5729%,中天精艺通过中经芯
玑间接持有科睿斯的股权将为 5.8555%,因此,中天精艺通过经天伟地、中经科睿及中经芯玑合计间接持有科睿斯的股权比例将由 3
3.3784%变更为 27.9859%。
二、备查文件
1、《东阳中经芯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对外投资项目进展的告知函》;
2、《科睿斯半导体科技(东阳)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ad94f87f-ebe4-4e97-8138-ee92f29330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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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35│中天精装(002989):不提前赎回精装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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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精装”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规定,对中天精装可转换公
司债券(以下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127055)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9号”文批准,公司于 2022年 2月 22日公开发行了 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57,70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26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
2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12705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 2月 28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2年 8月 28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2月 21日)止。鉴于 2022年 8月 28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2 年 8 月 2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2月 21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3.5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1,40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股,不送红股
。公司于 2022年 6月 21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人民币 23.5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9.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
2023年 6月 5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19.
1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8.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 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年 1月 22日至 2025年 2月 21日期间,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即“精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触发“精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2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精装转债”的议案》,根据当前的
市场状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了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精装转债”提前赎回的权利,且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2025年 2月 22日至 2026年2月 21日),如再次触发“精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
回权利。若上述期间之后再次触发“精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精装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精
装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精装转债”的计划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精装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
月内不存在交易“精装转债”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上述主体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精装转债”的计划。如未来上述主体拟减持“精装转债”,公司
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并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精装转债”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精装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027b8757-1f42-4dc9-b497-ac3fa2362e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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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31│中天精装(002989):中天精装关于不提前赎回精装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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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期间,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精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人民币 18.50 元/股)的 130%(
含 130%,即人民币 24.05 元/股)。根据《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精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提前赎回“精装转债”,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的 12 个月内(2025 年2 月 22 日至 2026 年 2 月 21 日),如再次触发“精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提前赎回
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69 号”文批准,公司于 2022年 2 月 22 日公开发行了 577.00 万张可转换公
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57,700.00 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268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7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3月
2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精装转债”,债券代码“12705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2 月 28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2 年 8 月 28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2 月 21 日)止。鉴于 2022 年 8 月 28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 年 8 月 2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2 月 21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 23.5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1,4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 股,
不送红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人民币 23.52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9.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6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
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实施。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精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人
民币 19.10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18.5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 B × i × t / 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1 月 22 日至 2025 年 2 月 21 日期间,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即“精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触发“精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四、本次不提前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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