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91 甘源食品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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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52 │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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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4 │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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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4 │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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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2 │甘源食品(00299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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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30 │甘源食品(00299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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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 │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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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 │甘源食品(00299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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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 │甘源食品(002991):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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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 │甘源食品(00299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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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 │甘源食品(00299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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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52│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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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 2025年 8月 11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
,605,872 股后的股本总数 91,609,9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3,133,77
6.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
每 10股 5.700080元=53,133,776.22元÷93,215,831股×10股,即每股 0.5700080元(最后一位不四舍五入,直接截取,保留小数点
后七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700080元/股。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在公司 20
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 2025年 8月 11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
,605,872 股后的股本总数 91,609,9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3,133,77
6.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05,87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且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05,872股后的 91,609,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5.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5.2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
,每 10股补缴税款 1.1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06 严斌生
2 01*****474 严海雁
3 08*****67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4 08*****347 萍乡市铭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212 萍乡市铭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不参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3,133,776.22 元(含税)=(93,215,831 股-1,605,872 股)×0.5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 10股现金
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每 10 股 5.700080 元=53,133,776.22 元÷93,215,831 股×
10股,即每股 0.5700080元(最后一位不四舍五入,直接截取,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
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70008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婷、李依婷
咨询电话:0799-7175598
传真电话:0799-62399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94677fb3-b9f0-4261-b640-6b7a466a00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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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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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8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
: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09:15至
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1人,代表股份58,217,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5,442,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9人,代表股份52,774,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1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9人,代表股份507,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4%。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59,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2
8人,代表股份347,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5%。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3,215,83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及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1,605,872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886,793股,共计2,492,665股,因此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0,723,166股。)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14%;反对 4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54%;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14%;反对 4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54%;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6%;反对 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20%;反对 4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48%;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4.《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2%;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08%;反对 1
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94%;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和宋昆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7a5addb-bdc0-4c50-ae30-0f9d668f9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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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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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e1ee1e0-4dd2-4ff9-ad92-283a72380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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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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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8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曹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曹勇先生由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构
成人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895d38c-665f-4424-9c13-c4193efb0d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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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30│甘源食品(00299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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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
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 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
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国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依婷女士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内部监督机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应废止,《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46b91236-20d8-46dc-a72d-d486ae5e8b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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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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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 月2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09:15至下
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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