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91 甘源食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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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6 │甘源食品(00299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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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5 │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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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5 │甘源食品(00299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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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4 │甘源食品(00299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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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02 │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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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2 │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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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08 │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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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08 │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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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5 │甘源食品(002991):甘源食品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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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 │甘源食品(00299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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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6│甘源食品(00299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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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
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通
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严斌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35,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内该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
理相关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慎论证,董事会认为:“第六期生产建设项目(1)”仍具备实施必要性和可行性,继续实施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
长远发展的目标及未来发展趋势,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继续实施本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s://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716ff65e-1295-4a7d-825b-6a7e045ce6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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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5│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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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
币 35,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有效期内该授信额度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授信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赋予其转委托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
理相关具体事宜。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含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
(含子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现金资产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627ca191-a157-41b0-89d4-004a0be5ad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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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5│甘源食品(00299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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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61892c4-07d1-4e35-a9da-96c8d9ffa6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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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7:04│甘源食品(00299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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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111aacd-58eb-4368-9dc1-900a3b157c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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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7:02│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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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甘源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05,87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215,83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605,872股后的股本总数 91,609,959股为基数
,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1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 92,800,888.4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 9.95548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92,800,888.47元÷93,215,831股
×10,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99554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55485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215,83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
份 1,605,872股后的股本总数91,609,959股为基数,拟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13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 92,800,888.47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05,87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05,872股后的 91,609,9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0.1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9.117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
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026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013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06 严斌生
2 01*****474 严海雁
3 08*****67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4 08*****347 萍乡市铭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212 萍乡市铭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6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
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 9.955485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
接截取,不四舍五入)=92,800,888.47 元÷93,215,831股×10,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9955485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
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9955485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婷、李依婷
咨询电话:0799-7175598
传真电话:0799-62399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acfdd05e-f983-4e7b-98b2-da0531b3a7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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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1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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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
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
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
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c8c081c-a4a4-4dd9-943f-6c4f2e5c4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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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08│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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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周三)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8人,代表股份 61,924,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16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股份 5,292,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6 人,代表股份 56,631,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42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6人,代表股份 4,214,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39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人,代表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共 85人,代表股份 4,204,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88%。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3,215,83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
份》《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及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不享
有股东会表决权,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1,605,872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 769,493股,共计 2,375,365股,因
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0,840,466股。)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
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861,7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 5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6%;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52,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148%;反对 58,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903%;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2.《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863,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8%;反对 5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17%;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54,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75%;反对 56,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6%;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3.《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859,1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7%;反对 5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4%;弃权 1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9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49,6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531%;反对 52,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1%;弃权 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18%。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859,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2%;反对 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4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02%;反对 60,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9%;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5.《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859,4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2%;反对 6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3%;弃权 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49,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602%;反对 60,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449%;弃权 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9%。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1,833,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9%;反对 8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1%;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24,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28%;反对 85,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86%;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6%。
7.《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1,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73%;反对 9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41%;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111,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373%;反对 98,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41%;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6%。
关联股东严斌生先生、严海雁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和后顺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928466a-661a-400b-b861-5f32916d24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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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08│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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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359d8c8-432c-4b1a-b8d8-a9cc802aea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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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5│甘源食品(002991):甘源食品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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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甘源食品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5496b78-6871-4ce9-9dc3-1bab4a497f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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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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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6〕3-14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8,434,887.2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95,775,519.3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以不再计提,故 2025年未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且不存
在弥补亏损及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79,028,022.81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
利润为 746,894,264.98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9,028,022.81元。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605,872 股后的股本总数 91,
609,959股为基数,拟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13元(含税),拟分配派发现金红利 92,800,888.4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分红 53,133,776.22元(含税),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145,934,664.69元(含税),占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0.01%。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05,87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本
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授权管理层办理 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
三、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年中期进行现金分红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二)中期分红时间
公司计划于 2026年下半年实施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三)中期分红金额
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条件、时间和金额范围内,制定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分析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5,934,664.69 263,470,242.07 199,709,709.79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08,434,887.25 376,190,408.71 329,060,868.83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46,894,264.9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579,028,022.81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09,114,616.55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04,562,054.9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09,114,616.55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609,114,616.5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 5,000万元,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行业情况和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预案,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3,304.77万元、人民币 17,309.46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0.26%、7.99%,均
低于 50%。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披露的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通过,且公司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董事会结合实
际情况制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4a55c80-946f-4d5e-9507-93bfbe775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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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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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发布公司 20
25 年年度报告和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15:00-16:00 在“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召开 2025 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
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严斌生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财务总监、董事涂文莉女士,独立董事刘江山先生。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15:00-16: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g7RntAc9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甘源食品证券部
电话:0799-7175598
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47099ef-1f2d-488f-8296-da7aa921ea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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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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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甘源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本次纳入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
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产品
及研发管理、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对外担保控制等核心领域事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活动、采购管理、产品及研发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序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号
1 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未依据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 除上述重
会计政策,其严重程度不如重大 大缺陷、
缺陷 重要缺陷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 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之外的其
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 他控制缺
重大不利影响 陷
3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
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 理没有建立或实施相应的控制机
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错报 制,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 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
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 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加以改正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
确的目标
5 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确判断的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
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缺陷认定等级 错报金额
按资产总额计算 按营业收入计算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1% 营业收入>2%
重要缺陷 0.5%<资产总额≤1% 1%<营业收入≤2%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0.5% 营业收入≤1%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序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号
1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 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 除 上 述 重
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 出现重要失误 大缺陷、重
损失 要 缺 陷 之
2 违反相关法规、公司规程或标准 违反公司规程或标准操作 外 的 其 他
操作程序,且对公司定期报告披 程序,形成重要损失 控制缺陷
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3 出现重大安全生产、环保、产品 出现重要安全生产、环保、
质量或服务事故 产品质量或服务事故
4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
统性失效,造成按下述定量标准 缺陷
认定的重大损失
5 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严斌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90ee284-29e9-4464-a76f-ed79369859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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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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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2,363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人
2024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29.69亿元
(经审计) 审计业务收入 25.6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亿元
2025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上年度上市公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司审计客户)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
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
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海证 2024年 3月 6日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需在
券、天健 2017年度、2019 5%的范围内与华
年度年报审计机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
构,因华仪电气涉 任,天健已按期履
嫌财务造假,在后 行判决)
续证券虚假陈述诉
讼案件中被列为共
同被告,要求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
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 张立琰 李凤 李达
何时成为注册 2006年 2017年 2013年
会计师
何时开始从事 2003年 2017年 2010年
上市公司审计
何时开始在本 2011年 2017年 2013年
所执业
何时开始为本 2022年 2020年 2022年
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 满坤科技、甘源食品、金 一博科技、中科蓝讯、雅 精工科技、海星股份、明
复核上市公司 徽股份、华翔股份、傲冠 琪生物、斯比特 牌珠宝、瀛通通讯、甘源
审计报告情况 股份、原力数字、欣旺达、 食品、港龙股份、大越期
尹特力、金徽酒 货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
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
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诚信情况良好,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
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6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a8c8f3cb-9db4-476f-9c9e-dc0450e57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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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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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ddeba41-c409-4e5d-8d67-6b17ae956a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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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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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b980d06-f453-4983-843e-6aaa9e7e73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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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2│甘源食品(0029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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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1e96c1b-54fb-4e69-b38b-4dfffeb7ec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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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1│甘源食品(002991):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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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e56b497-09d3-4672-b426-e5b6aea4a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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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1│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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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1057a93-8b09-4142-a943-5d04d74785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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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1│甘源食品(00299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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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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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1│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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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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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0│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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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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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0│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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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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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0│甘源食品(002991):甘源食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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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3-145 号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
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甘源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甘源食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甘源食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甘源食品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甘源食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甘源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甘源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甘源食品公司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3-14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张立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
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5〕3-14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刘冬群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得擅
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4b285ec3-ae0a-495d-b1d5-0fea8ac9e5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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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0│甘源食品(002991):甘源食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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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甘源食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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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40│甘源食品(002991):甘源食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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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甘源食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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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9│甘源食品(00299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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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指定的其他核心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遵循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
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第六条 在董事
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并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发放
第九条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公司工资总额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盈利状况、研发规划、行业薪酬水平、职工人数及薪酬增长预期等因素综合确定;工资总
额实行动态调整,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外部市场环境、职工薪酬提升需求等情况每年评估调整。
第十条 公司董事薪酬
(一)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独立董事津
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年度发放,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再从公司领取其他薪酬或享有其他福利待遇。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
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发放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
能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
(三)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董事,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
行;
(四)未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和津贴等待遇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根据岗位职责、专业能力、市场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包括个人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个人绩效薪酬以个人关键绩效指标为考核基础,年度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
业绩考核指标为考核基础,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主要指与公司盈利能力、收入与成长、运营效率、成本与费用控制、财务健康等相关的
量化指标,如营业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负债率等;
(三)中长期激励:公司根据经营效益和市场变化情况,可以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以及
有利于激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和促进经营指标达成的其他激励方案,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制定;
(四)社会保险、其他福利和津贴: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法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其他福利和津贴按照公司内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个人绩效薪酬按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核定
,并确定一定比例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履职考核情况计算薪酬并
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
住房公积金中个人承担的部分,剩余金额发放至个人。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市场水平的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
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公司发展规模和盈利状况;
(三)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四)个人职位或职责调整。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减少、不予发放或停止支付未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薪酬追索机制不因相关人员离职或退休而失效,离任人员需对其任职期间的行为
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
追索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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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9│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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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刘江山,男,中国国籍,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博士研究生,法律、翻译硕士、国际法学专业。曾
任北京国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优选控股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中控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控总监,现任
北京本慧统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创羽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经理,萍乡学院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教师。2021年 11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全部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弃权或
反对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 席(次) 次) 未参加董事会 会的次数
3 2 1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
作细则,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出席审计委员会4次,认真履行职责,未出现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机构沟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
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关注投资者活动记录、投资者互动情况等,保持与公司管
理层的沟通,更好地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重要会议,对公司开展实地调研,深入考察经营管理,多方位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累
计现场工作时长不少于15天。同时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特别是涉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下发的各项法规及监管政策,了解公司制度及修订动态。在履职过程中,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充分沟通,获取相关信息,评估其独
立性与履职情况;关注分红方案实施、资金管理安排等重点事项;结合对公司新品的现场调研与品鉴体验,就产品定位、口味优化提
出建设性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抽查核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要求。
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有效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
对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开展自评,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任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因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导致相应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
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
(以年利率3%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积极深入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积极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
案和文件资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运作和风险防控中的专业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
合和支持,公司运营、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在下一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相关工作:一是持续深化对新《公司法》及最新监管规则的学
习,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的专业支持能力;二是更加关注公司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合规经营方面的前瞻性问题,发挥个人专
业优势,为公司提出更多具有前瞻性的建议;三是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变化,加强对公司中长期战略及产品结构优化的关注,积
极提出建议;四是继续通过股东会或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应
有作用。
本人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刘江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3fbc7ae-2d48-4cce-891a-899535f40b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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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9│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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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5 月13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
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的议案》
5.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将就 2025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共审议 7项提案,其中提案 7属于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事项,与上述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同时关联股
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有效
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一)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二),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
函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法人股东登记材料须加盖公章。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证
券部,信函请注明“2025年度股东会”字样。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1 日-5 月 12 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依婷
联系电话:0799-7175598
联系传真:0799-6239955
联系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5.注意事项: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19d2846-2905-4a5a-b7a5-c4662ffd12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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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9│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锦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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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履历:张锦胜,男,中国国籍,毕业于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曾任南昌大学食品学院教师,南昌赣江生
物化工厂研发部工程师,南京东冉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现任南昌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教师。2021年 11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全部
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弃权或反
对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次)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次) 次) 两次未参 会的次数
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
3 2 1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未出现缺席情
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会等方式,积极保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定期沟通。期间,重
点就审计工作安排、定期报告涉及的关键财务数据、审计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深入讨论,协同推动公司审计与内控工作扎实、高效开展
。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通过投资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交所互
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
行沟通交流,同时在日常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办公天数15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充分利用股东会、董事会、现场考察调研等形式开展现
场工作,具体包括:现场走访公司生产基地、研发中心了解公司新产品情况、重点关注公司研发创新方面的工作,参观生产环境,对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重点项目在建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沟通了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高度重视
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
对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开展自评,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任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和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因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导致相应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益和
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利息
(以年利率3%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程序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始终以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出席会议、审慎审议议案、深入现场调研、保持充分沟通,
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运作、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本人认为,报告期内的履职行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切实发挥
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咨询作用。
为持续提升履职效能,更好服务于公司高质量发展与规范运作,本人计划在下一年度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与加强相关工作:一
是深化调研与沟通,增进对行业前沿、经营管理的了解,拓宽自身与中小股东、内部员工及中介机构的常态化沟通渠道;二是聚焦监
督重点,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与市场环境变化,动态关注并重点监督高风险领域,提升监督的预见性与精准性;三是提升专业履职能力
,持续关注监管政策动态及行业实践,通过参加针对性培训、专题研讨等方式,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储备,以支持更高质量的专业判断
与建议;四是强化履职协同,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特别是其他独立董事的协同,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促进董事会决策
科学性与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未来,本人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心,依法依规、独立审慎地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张锦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defb747-3033-42bd-8fb4-497c6ac02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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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9│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汤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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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汤正梅,女,中国国籍,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工商银行萍乡分行财会部会计、工商
银行萍乡分行财会部高级经理,现已退休。2021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议各项议案,提供决策支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全部
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对各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弃权或反对的
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3次,召开股东会会议2次。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会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次)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 席(次) 次) 未参加董事会 会的次数
3 0 3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4次,出
席战略委员会2次,认真履行有关职责,未出现缺席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推动审计、内控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重点关注独立性、审计团队专业配备等,并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充分交流
。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听取中小股东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
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为15天,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等会议,以及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实地
考察生产经营场所、查阅财务资料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执行等具体情况,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与
公司实际,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
间的信息畅通,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没有限制或妨碍本人正常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
对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开展自评,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控制审计。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公司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曹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
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职工代表董事的任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审议
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为薪酬方案科学合理,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情形。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
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因公司未满足对应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导致相应未解锁的持股计划权
益和份额,由管理委员会予以收回,并于锁定期满后出售该部分标的股票,公司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加上
利息(以年利率 3%单日计息,按实际持有日计算)之和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的资金(如有)归属于公司。本人认为,上述审
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投入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
司经营发展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重大决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托专业背景
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勤勉尽职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工作职责。
2026年,本人将持续强化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促进规范运作等方面
的积极作用。继续以勤勉务实的态度履行职务,为公司健康发展积极提出建议,努力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独立董事:汤正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8bac0b3-28be-42f4-a9c4-cc4623f29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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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37│甘源食品(002991):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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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江山先生、张锦胜先
生、汤正梅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江山先生、张锦胜先生、汤正梅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三位独立董
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1640adc-2f09-4ffa-8523-c372f742e8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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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7:00│甘源食品(00299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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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作为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源食品”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甘源食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
行审慎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6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330.4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 38.7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903,263,040.00 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37,038,548.69元。2020年 7月 29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公司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文件及相关公
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
投资总额(调整后) 资金金额
1 年产 3.6万吨休闲食品河南生 30,760.71 30,760.71
产线建设项目
2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 25,323.61 22,424.62
3 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7,735.98 7,700.79
4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20.46 1,176.02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76.99 1,761.79
6 第六期生产建设项目(1) 10,086.10 0.00
合计 83,703.85 63,823.93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3,823.9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458.38万元(含尚未投
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
及进度推进,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
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4年 4月 1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使用期限内该资金额度
可滚动使用。该议案经 2024年 5月 16日公司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1、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30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使用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
滚动使用。该议案经 2025年 5月 14日召开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4年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已赎回,相关本金和利息收入均已存入募集资金账户;公司
2025年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尚有 1.55亿元将于到期后赎回。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项目建设的阶段性使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暂时闲置,本着
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品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且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
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
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一)投资风险
1、本次公司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
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尚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
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
安全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
行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
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a6d833e-1aac-41bd-bc40-34780631c9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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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7│甘源食品(00299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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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单项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5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3.投资风险提示: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
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现将总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64号)核准,甘
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30.40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38.76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年 7月 29日出具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
健验〔2020〕3-62号),截至 2020年 7月 29日止,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03,263,0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66,224,491.3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37,038,548.69元,已于 2020年 7月 28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月 14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增
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淳安甘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减少“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0,08
6.10 万元,并将上述减少的募集资金调整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六期生产建设项目(1)”(项目名称以相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新增开设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经上述变更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3.6 万吨休闲食品河南生产线 30,760.71 30,760.71
建设项目
营销网络升级及品牌推广项目 35,409.71 25,323.61
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7,735.98 7,735.98
信息化建设项目 5,220.46 5,220.4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76.99 4,576.99
第六期生产建设项目(1) 0.00 10,086.10
合计 83,703.85 83,703.8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3,823.93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458.38万元(含尚未投
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
及进度推进,现阶段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
体计划如下:
(一)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授权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四)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的投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
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且产品发行主体需提供保本承诺。公司经营层将跟踪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所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
全性风险;
2.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
全面检查,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
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
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使用期限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
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伤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b2c9b54-9539-4efa-b1dc-5da76347f5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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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5│甘源食品(00299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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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债券、基金、券商收益凭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等其他
符合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
2.投资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不排除预期收益受
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
现将总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
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高风险投资的产品。投资理财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
托产品、债券、基金、券商收益凭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
(三)授权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及使用有效期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系统性风险。
2.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经营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公司财务中心需及时跟踪现金管
理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
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现金管理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61e2c85-3e9c-4e74-92a1-eeddaa1f46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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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5:47│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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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张久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
久胜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不再继续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久胜先生原定任期为 2024 年 11 月 8 日至 2027年 1
1 月 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久胜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运作,亦不会对公司规范治理及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久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已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辞任公司副总经理后,张久胜先生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张久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备查文件
张久胜先生的《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8686fc40-b11b-43e2-8608-45cc6f8ece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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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1:4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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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甘源食品(杭州)有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并于近日完成变更登
记手续,取得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的登记变更信息如下:
变更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
经营范 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 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
围 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 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 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
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 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企业管理;企业管
;企 理咨
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 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
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
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 市场营销策划;工业设计服
销策划;工业设计服务;工 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发展;国内贸易代理;网络
国内贸易代理;网络技术服 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
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 处理服务;食品进出口;货
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除上述登记变更信息外,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本次变更后,甘源食品(杭州)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甘源食品(杭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2KEJ4J8R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严斌生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1年 3月 16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高德置地中心 1幢 3806 室(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
);软件开发;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
划;工业设计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国内贸易代理;网络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服务;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二、备查文件
1.甘源食品(杭州)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3a91c235-d845-4ce8-8a39-dc866652b2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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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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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5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公司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11月 6 日(星期四)
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召开 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
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 月 6 日(星期四)15:00-16:00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严斌生先生,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财务总监、董事涂文莉女士,独立董事汤正梅女士。
三、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星期四)15:00-16:00 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szyy8xOvHq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甘源食品证券部
电话:0799-7175598
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9eb8cd6e-b426-4b0e-9d92-d22aabf0aa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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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5:59│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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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3dd7418-98eb-4708-8694-5edc988f9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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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19:52│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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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
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
权益分派。
2.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 2025年 8月 11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
,605,872 股后的股本总数 91,609,9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3,133,77
6.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
每 10股 5.700080元=53,133,776.22元÷93,215,831股×10股,即每股 0.5700080元(最后一位不四舍五入,直接截取,保留小数点
后七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700080元/股。
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8月 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在公司 20
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3,215,831股,扣除截至 2025年 8月 11日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
,605,872 股后的股本总数 91,609,9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8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3,133,77
6.22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605,87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
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且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
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利润分配实施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605,872股后的 91,609,9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5.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
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5.2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
,每 10股补缴税款 1.16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58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9月 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9月 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06 严斌生
2 01*****474 严海雁
3 08*****679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4 08*****347 萍乡市铭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 08*****212 萍乡市铭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户所持股份不参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53,133,776.22 元(含税)=(93,215,831 股-1,605,872 股)×0.58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 10股现金
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每 10 股 5.700080 元=53,133,776.22 元÷93,215,831 股×
10股,即每股 0.5700080元(最后一位不四舍五入,直接截取,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
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570008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婷、李依婷
咨询电话:0799-7175598
传真电话:0799-623995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结算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94677fb3-b9f0-4261-b640-6b7a466a00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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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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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8日(周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9:15—9
: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8日上午09:15至
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严斌生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1人,代表股份58,217,0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17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5,442,1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9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9人,代表股份52,774,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71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9人,代表股份507,5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4%。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59,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2
8人,代表股份347,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5%。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93,215,831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及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1,605,872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886,793股,共计2,492,665股,因此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0,723,166股。)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
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14%;反对 4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54%;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2,7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9%;反对 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1%;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2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14%;反对 4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754%;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2,5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6%;反对 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 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4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0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20%;反对 4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48%;弃权 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3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通过。
4.《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58,172,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2%;反对 1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8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3,4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108%;反对 1
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94%;弃权 3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5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年夫兵律师和宋昆律师以现场参会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07a5addb-bdc0-4c50-ae30-0f9d668f9f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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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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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9e1ee1e0-4dd2-4ff9-ad92-283a723806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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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42│甘源食品(00299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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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8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 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
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曹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选举完成后,曹勇先生由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变更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构
成人员不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5895d38c-665f-4424-9c13-c4193efb0d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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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30│甘源食品(002991):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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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星期二)在江西省萍乡市萍乡
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生物医药食品工业园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 日通过邮件及短信的
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国新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婷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李依婷女士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
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有关要求,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调整内部监督机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相应废止,《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46b91236-20d8-46dc-a72d-d486ae5e8b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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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甘源食品(00299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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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 月2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15—9:25,9:30—1
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09:15至下
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
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1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8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
以上提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会议共审议 4 项提案,其中提案 1-3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对提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案需另外填报选票数),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制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8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
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
,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 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婷
(2)电话号码:0799-7175598
(3)传真号码:0799-6239955
(4)电子邮箱:zhengquanbu@ganyuanfood.com
(5)联系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泉医药生物食品工业园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f4ff06b5-885a-4556-8d0c-f75db6c935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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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甘源食品(00299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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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421ba5a8-5e4e-49cd-8e66-03df6a46c5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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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甘源食品(002991):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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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
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的闲置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审批与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批与决策程序如下:
(一)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
议;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四)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及相关制
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按照证券监管部门关于募集资金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要求开展。
第七条 公司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委托理财
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履行相应审批决策程序。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
理财额度。
第三章 日常管理与风险控制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九条 公司委托理财的日常管理部门为财务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资金安排计划,负责选择受托方;
(二)负责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投资期间等内容进行可行性分析及风险性评
估,并按照本制度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提交审批;
(三)负责与受托机构洽谈委托理财相关合同,签署书面合同并妥善保管;
(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在委托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负责跟踪关注并监督委托理财活动的执行进展,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一旦发现或判断出现
不利因素时(如涉及本金安全、出现亏损迹象等),应及时上报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
证资金的安全;
(六)负责建立委托理财管理台账,管理相关凭证及单据,跟踪收益及本金到期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收回;
(七)及时向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报告有关委托理财的发生情况。
第十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委托理财的监督部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
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理财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
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内部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三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会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委托理财事项的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委托理财事项的相关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 公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
的详细情况,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第十六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
人提供财务资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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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甘源食品(002991):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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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总经理行为,保
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本公司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由董事兼任,但兼任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
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的,该聘任无效。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总经理
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第(七)项至第(八)项情形的,公司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其职务。证券交易所另有规
定的除外。
第七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参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第三章 职权与义务
第九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除应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以外的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出售或者收购资产、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者租出资
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及重大合同、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等
交易事项;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为履行总经
理职责。
第十一条 财务负责人为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和组织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十三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
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
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或者公
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的除外;
(六)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总经理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
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总经理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
(一)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
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三)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四)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
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应当采取措施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未能忠实履行职务或者
违背诚信义务,给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七条 总经理结合生产经营管理需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会议内容召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对公司
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在《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对于需要提
交董事会的事项,讨论后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对所议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由总经理作出决定。第十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对所议事项作出决定后,
由总经理负责领导并组织实施。第二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出席时,由其指定一名副总经理或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主持会议。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权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二十二条 出席及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泄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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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甘源食品(00299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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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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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甘源食品(00299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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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源食品(00299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8ec7fc31-688b-4ab4-9154-6f175b6ed4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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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2 18:29│甘源食品(002991):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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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
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甘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
五十,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本制度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确定。
第三条 被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占用资金,是指公司为前述主体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
支出,代其偿还债务,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其使用,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
的商业承兑汇票,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或者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非经营性占用行为。
控股股东关联人是指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管理。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利益。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
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要求公司代其偿还债务;
(三)要求公司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给其使用(含委托贷款);
(四)要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五)要求公司为其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
(六)要求公司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或者明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向其提供资金;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或者“小金额、多批次”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
第八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者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但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
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不包括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三)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以及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或者明
显有悖商业逻辑情况下以采购款、资产转让款、预付款等方式提供资金;
(五)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发生资金往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条 公司交易与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合法合规,相关交易不得存在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者其他被关联人侵占利益的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
,应当在公告中明确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避免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十二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承诺,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
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但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所得资金用以清偿占用资金的除外。
第三章 责任及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
、完整,关注公司是否存在被关联人或者潜在关联人占用资金等公司利益被侵占问题,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采取相
应措施。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加强对公司财务流程的控制,定期检查公司货币资金、资产受限情况,监控公司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保证公司的财务独立,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转
移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等侵占公司利益的指令,应当明确予以拒绝,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前款规定的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审计委员会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六条 因公司关联人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可能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
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避免或者减少损失,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关联人强令、指使或者要求公司违规提供资金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拒绝,不得协助、配合或者默许。
第十七条 公司应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已经发生的资金往来进行自查。存在资金占用的,应及时完成整改,
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在为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工作中,应当对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的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公司应当就专项说明作出公告。
第十九条 公司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原则上应当以现金清偿。公司应当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拟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的公司资金,
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责任追究及处罚
第二十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反本制度规定,利用关联关系占用公司资金,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并造
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怠于履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的职责或者协助、配合、默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侵占公司资金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可提请股东
会予以罢免;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可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审核决策及直接处理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事项时,违反本
制度及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所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
后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于防止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4ce96dea-a1c3-4930-b650-2ccb814847cf.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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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甘源食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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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甘源食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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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甘源食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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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甘源食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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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甘源食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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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甘源食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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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甘源食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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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3│甘源食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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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甘源食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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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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