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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92(宝明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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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992 宝明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6:00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7-14 16:38 │宝明科技(00299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16 16:50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6-10 00:00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20 00:00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0 00:00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8:35 │宝明科技(0029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8 18:35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8 18:35 │宝明科技(002992):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 └─────────┴──────────────────────────────────────────────┘ ─────────┬──────────────────────────────────────────────── 2026-07-17 16:00│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 质押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提供 担 保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赣州宝明”)分别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授信条件通知书》 ,宝明精工和赣州宝明向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 3,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授信额度;公司与中国信托 银行广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宝明精工和赣州宝明向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主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本次为宝明精工和赣州宝明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宝明精工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 4月 15日 (3)注册地点: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张春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 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 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 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463.48 89,377.13 负债总额 28,771.46 33,141.38 净资产 55,692.02 56,235.75 资产负债率 34.06% 37.08% 营业收入 7,538.23 45,269.36 利润总额 -543.73 792.03 净利润 -543.73 2,170.7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宝明精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赣州宝明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号 1#厂房(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显示器件制造, 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 司。 2、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771.68 75,082.15 负债总额 24,206.24 36,503.89 净资产 39,565.44 38,578.26 资产负债率 37.96% 48.62% 营业收入 13,679.51 67,968.20 利润总额 1,146.75 1,961.60 净利润 987.18 1,709.2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银行即债权人: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2、主债务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主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仟陆佰万元整。 5、保证方式:保证人就主债权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担保范围:包括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债权实现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律师费用)及损害赔偿。 7、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份(如 分期提款),且各部份的债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因主债务人违约,授信银行提前 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相应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经营决策和财务管理均受到公司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 范围内。本次担保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已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之内,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提供该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9,102.80万元,占公司 202 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2.13%。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6,566.50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2.0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宝明精工与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授信条件通知书》; 3、赣州宝明与中国信托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授信条件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633fbe9a-621b-4ab2-92a6-cc3ba68b7c9c.PDF ─────────┬──────────────────────────────────────────────── 2026-07-14 16:38│宝明科技(002992):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0 ~ -1,700 -1,300.05 比上年同期下降 76.92% ~ 30.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10 ~ -1,710 -1,198.60 比上年同期下降 92.72% ~ 42.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 -0.09 -0.07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存储芯片短缺影响,手机/平板等消费类背光源产品订单减少,收入下滑;同时,背光源产品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成本上 升,产品毛利率下降。 2、复合铜箔产品处于产能释放中,产品收入尚未能弥补相关费用。上述原因综合导致公司半年度持续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系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d706ff8d-c1ff-42b7-8f95-e92ab15bed4c.PDF ─────────┬──────────────────────────────────────────────── 2026-06-16 16:50│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 质押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提供 担 保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 简称“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向赣州宝明提供人民币 2,0 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授信额度。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分别与赣州银行开发 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最 高限额人民币 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显示器件制造,显 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 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63,771.68 75,082.15 负债总额 24,206.24 36,503.89 净资产 39,565.44 38,578.26 资产负债率 37.96% 48.62% 营业收入 13,679.51 67,968.20 利润总额 1,146.75 1,961.60 净利润 987.18 1,709.2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甲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3、债务人: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 2,0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5、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 乙方为实现贷款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 准上限确定。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叁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计算。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计算。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与宝明精工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系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 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 生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9,758.31万元,占公司 202 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3.00%。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3,929.68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8.5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授信额度协议》; 2、公司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3、宝明精工与赣州银行开发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9da4b52-980e-4370-8c90-282509887f53.PDF ─────────┬──────────────────────────────────────────────── 2026-06-10 00:00│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 年 5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 质押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提供 担 保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申请综合产 品池额度贰亿(敞口壹亿伍仟万元整)元等值人民币。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与上海银 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敞口壹亿伍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本次宝明精工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08-10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号楼 3001 4、法定代表人:李军 5、注册资本:18,086.863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 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 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2,328.78 190,440.84 负债总额 91,867.44 99,738.17 净资产 90,461.34 90,702.67 资产负债率 50.39% 52.37% 营业收入 23,208.74 121,229.00 利润总额 -241.33 1,696.39 净利润 -241.33 1,694.10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债权人与债务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所订立的一系列(含一种或 数种的联合)综合授信、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业务 项下具体合同(以下均简称为“主合同”)所形成债权本金(包括借款本金、贴现款、垫款等)。 2、担保的最高主债权限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整(敞口壹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主债权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 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 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 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 务履行期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 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及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较 强,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 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0,988.75万元,占公司 202 5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4.6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2,929.68万元,占公司 2025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7.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产品池业务合同》; 2、宝明精工与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cb33e02d-aa4b-45bb-aaf0-56aa5e390640.PDF ─────────┬──────────────────────────────────────────────── 2026-05-20 00:00│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上述事项经公司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8,245.33万元,盈余公积为 6,365.54万元,资本公积为 84,495.59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与水平,公司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计划以盈余公 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拟使用盈余公积 6,365.54 万元,资本公积 11,879.79 万元,合 计18,245.3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 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 约定继续履行。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 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栋 2楼 邮政编码:516083 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电子邮件:bm@bmseiko.com 申报时间:自 2026年 5月 20 日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工作日 9:00-17:00,以邮寄方式申 报的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时间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a31611b-6217-4bb0-a117-d310087b2a81.PDF ─────────┬──────────────────────────────────────────────── 2026-05-20 00:00│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149712f0-fd95-4ad0-9a38-87ec573346fb.PDF ─────────┬──────────────────────────────────────────────── 2026-05-20 00:00│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栋 2楼多媒体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8人,代表股份 87,025,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人,代表股份 84,480,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2,545,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9人,代表股份 2,559,7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4,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7人,代表股份 2,545,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073%。 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 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2%;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66%;反对 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5%;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66%;反对 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5%;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8%;反对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5,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866%;反对 3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65%;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5.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 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2%;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6.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3,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07%;反对 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9%;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8,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842%;反对 3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70,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8%;反对 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4%;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提案 8.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873,6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220%;反对 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14%;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4,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514%;反对 3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就本议案的审议,李军、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东台市汇深投资有限公司、张春、丁雪莲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提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370,3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71%;反对 6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94%;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04,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042%;反对 6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988%;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本项议案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提案 10.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969,7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59%;反对 3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7%;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03,9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201%;反对 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29%;弃权 2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7969%。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胡光建律师、陈雪仪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ec82ac3-03a3-4c49-899c-fadc9bac069a.PDF ─────────┬──────────────────────────────────────────────── 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7-673 号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 明科技)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底稿记录在业务完成阶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宝明科技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宝明科技于 2025 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6059cf-285e-4364-8342-659fe27745df.PDF ─────────┬──────────────────────────────────────────────── 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4561c3-c6c0-475b-b801-17a84307c481.PDF ─────────┬──────────────────────────────────────────────── 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计报告 ─────────┴──────────────────────────────────────────────── 宝明科技(002992):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e9e689-9919-45a9-aaa5-999f2d9f2b38.PDF ─────────┬──────────────────────────────────────────────── 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明科技”)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张春先生、丁雪莲女士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 2025年度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 2、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2025年度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主要是控股股东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投资”)无 偿为公司子公司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是 号 (万元) 日 日 否已履 行完毕 1 赣州发展融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4,000.00 2022年 10 2025年 10 是 资租赁有限 明 投 资 有 显示科技有 月 25 日 月 24日 责任公司 限公司 限公司 2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162.00 2022年 11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4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3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2,000.00 2022年 11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5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4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3,000.00 2022年 12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6 日 月 24日 序 债权人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 担保到期 担保是 号 (万元) 日 日 否已履 行完毕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5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2,000.00 2023年 2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13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6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3,000.00 2023年 2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15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7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5,000.00 2023年 5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4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8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1,327.26 2024年 5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7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9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1,461.90 2024年 6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29 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10 赣州银行股 深 圳 市 宝 赣州市宝明 2,048.84 2025年 3 2027年 11 否 份有限公司 明 投 资 有 新材料技术 月 5日 月 24日 开发区支行 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度,除上述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的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 (二)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 2026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计公司 2026年度不存在与客户、供应商之间的日常 经营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质押 融资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并办理多笔贷款。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包括: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 ,相互提供担保。同时,针对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或贷款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将根据需要无偿提供相应的 保证担保。 综上所述,预计 2026年度,除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偿提供担保的情况外,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将不 存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日常性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深圳市宝明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工业区工业二路 1号 301 法定代表人:李军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11-26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含限制项目)。 关联关系说明:宝明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0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45%。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贷款业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票据池质押 融资业务等综合授信业务),并办理多笔贷款。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包括: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 司、深圳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宝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 ,相互提供担保。同时,针对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或贷款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宝明投资将根据需要无偿提供相应的 保证担保。 2、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各方根据实际情况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或借款提供担保,旨在支持公司发展,且未收取任何费用,充分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 的支持。此举契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相符,202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亦符合公 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 2025年度关联交易发生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 2026年度关联交易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867a1c0-bf8e-447b-8600-8ef50797dba0.PDF ─────────┬──────────────────────────────────────────────── 2026-04-28 18:3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78db31-3ea7-450f-9681-51d02d3c5916.PDF ─────────┬──────────────────────────────────────────────── 2026-04-28 18:34│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栋 2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预计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款额度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相关公告。 3、上述提案 8.00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上述提案 9.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 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 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 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栋 2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栋 2楼 (7)邮政编码:516083 6、相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6b8cd7-cbcc-470f-a568-1634e3ed4bb4.PDF ─────────┬──────────────────────────────────────────────── 2026-04-28 18:34│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严淏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严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3757c49-9b81-4a79-9435-a84fb3aea663.PDF ─────────┬──────────────────────────────────────────────── 2026-04-28 18:34│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国红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国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0ffc38f-543c-4687-be99-c18e7888f71d.PDF ─────────┬──────────────────────────────────────────────── 2026-04-28 18:34│宝明科技(00299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责权利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二)绩效原则:绩效薪酬与公司绩效、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 (三)统筹兼顾原则:薪酬方案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及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挂钩,应符合近期效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竞争原则:注重收入市场化,制定合理的薪资结构比例,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以及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吸引 人才。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对董事会负责。 第六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 当回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公司发生亏损,应 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七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及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照公司相同行业或相当规模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确定: (一)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年度贡献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仅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兼任多个职 务的,按孰高原则领取薪酬:第十二条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报董事会审核后,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并在公司年报中披露。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三条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 (一)基本薪酬:系满足其基本生活所需及职务工作保障,基本薪酬的设计及标准确定主要考虑到岗位的价值、综合考虑所任职 务的岗位重要性、个人能力、履职情况等因素,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纳入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以及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给予的年度绩效奖励;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对其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十四条独立董事的津贴每季度发放一次。 第十五条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均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 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 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 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 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五章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二十一条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 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未尽之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6ffebc-573d-48d6-9815-0ac489db3b62.PDF ─────────┬──────────────────────────────────────────────── 2026-04-28 18:34│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后群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后群。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cdcdee3-77be-4199-a166-cefc582bfda4.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 特别提示: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6,496.73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245.33万元。公司 202 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4.08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1,694.10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36,496.73万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8,245.33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当前整体运营状况及所处成长发展阶段,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也不 具备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因此,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940,797.99 -76,350,191.15 -123,852,365.86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364,967,250.85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82,453,300.34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62,753,919.6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 形。 (二)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条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 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 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f87b9f-e517-4643-a649-9df7179594bf.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后群先生、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李后群先生、余国红先生、于严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 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1bd09a-cb58-4160-98fd-23362b22dcf5.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止 2025年 12月 31 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及子公司 2025年 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主要涉及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01.37 93.08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01.59 109.17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85.58 54.71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54.06 -13.94 合 计 31.74 243.02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下表同; 注 2:上表中负号代表损失,正号代表收益,下表同。 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存货跌价损失 -541.05 -594.8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30.91 -1,449.8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0.00 -14.28 合 计 -571.96 -2,058.98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 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 认损失准备。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 期损益。2025年,结合年末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客户和风险程度等信息,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应收票据 信用减值损失 101.37万元,冲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01.59 万元,冲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85.58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信 用减值损失 54.06万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1)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5年末公 司根据上述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41.05万元。 (2)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2025年末公司根据上述原则,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 0.9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540.22 万元。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 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 公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5年12月 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 性。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 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b5aec1-021c-4540-a810-c2e43f3bf290.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宝明科技(00299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bd530e-4dfe-4ed3-bb53-30b4c7151eb6.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年 7月 18日,是我国首批具有 A+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注 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5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 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5.47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756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 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 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家。 二、执业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 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制造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 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支持体系及专业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管理、 财务管理、金融工具及可持续发展服务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项目合伙人:王焕森,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振华,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欧阳小云,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王焕森、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振华、项目质量复核人欧阳小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可 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为了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和管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规定了必须咨询事项清单,确保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进行咨询。正 式咨询事项必须以咨询情况表的形式记录。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咨询情况表的内容和格式有具体要求,旨在明确咨询的性质和范围, 并通过项目组与被咨询人之间的双向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保咨询结论得到记录和执行。 2、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项目质量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监控;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 方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月 6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已完结(天健会 海证券、天健 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计师事务所需 会计师事务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在 5%的范围内 所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与华仪电气承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担连带责任,天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健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 判决) 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94788e7-cc78-4e55-8c4d-ae361404916c.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与要求,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及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11年 7月 18日,是我国首批具有 A+H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审计中介服务机构。注 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号,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5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2,363人,其中 9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 29.8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01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5.47亿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756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 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多个 行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月 6 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已完结(天健会 海证券、天健 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计师事务所需 会计师事务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 在 5%的范围内 所 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与华仪电气承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担连带责任,天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健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 判决) 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次、自律监 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人次、纪律处分 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 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 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良好诚信、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和应有的关注。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下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三)2026年 4月 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审计,表 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fed999-20e8-472a-a810-fbd5d13a4f16.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47ab21a-4e17-4bcc-aecd-fa3bc2cb7cb6.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4f20d7c-7abd-432b-bdb9-4a279aaf300d.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宝明科技(002992):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d3b090-c733-425e-841c-82c73919185e.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4.08万元,公司合并报表 未弥补亏损金额为-36,496.73万元,实收股本 18,086.86万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原因 2025 年,国内经济整体向好,但行业竞争依然激烈,不同细分市场差异化明显。面对机遇与挑战,公司聚焦核心业务高质量发 展,扎实推进降本增效,公司产品毛利率持续提升,新材料业务产品实现量产,经营业绩持续改善,实现扭亏。但受以前年度累计亏 损及折旧等因素影响,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 三、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公司当前出现的亏损情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了认真总结与分析,将采取以下积极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尽快弥补亏损: 1、聚焦战略引领,优化产业结构 深入研究国家宏观经济与产业政策,把握行业趋势及客户需求变化,强化战略管控,聚焦主业,整合优势资源,推动产业结构优 化调整,着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强化市场拓展,提升竞争能力 持续加大在中尺寸与车载背光等多元市场及客户的开拓力度,提升品牌客户渗透率与产品盈利能力。同时,加速推进新材料业务 产业化进程,开发系列产品,扩大产品应用领域和市场占有率,保持行业领先。 3、坚持创新驱动,增强产品附加值 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前瞻性技术布局与产品技术迭代,强化方案创新,加快研发项目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产品 附加值与业务盈利能力。 4、持续降本增效,提升运营质效 公司持续深化降本增效举措,通过优化组织架构、细化成本核算体系,提升运营质效。按客户划分车间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月 度考核机制;强化业务报价、材料选型及目标价格管控;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良率;探索引入 AI管理方案,并加大车载背光及 液晶玻璃镀膜产线的自动化与信息化投入,持续提升生产效率,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5、加强资产管控,改善资金效率 强化应收账款回收与存货管理,提升资产周转效率;合理安排资金,优化资金结构,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改 善经营质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f3fdfe-06a4-4d10-a4d9-66b716c6e926.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况 根据2025年行业状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25年度实际完成的业绩情况,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了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 504.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 总额(万元) 李军 董事长 现任 97.93 张春 董事、总经理 现任 81.48 赵之光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61.33 巴音及合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50.91 张国宏 董事、董事会秘书 现任 61.76 丁雪莲 董事 现任 4.29 李后群 独立董事 现任 6.00 余国红 独立董事 现任 6.00 于严淏 独立董事 现任 6.00 李云龙 董事 离任 54.61 谢志坚 财务总监 现任 73.89 注: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1、适用对象: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二)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年度贡献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未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每年享受 12万元津贴(含税),按季度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组成 ,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完成情况以及公司实现的效益情况确定;中长期 激励收入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上述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e24b5b-d9bd-41f0-a865-a4d9dfc2374b.PDF ─────────┬──────────────────────────────────────────────── 2026-04-28 18:32│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 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 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和业务包括:公司层面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方面;业务层面包含资 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以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要事项。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合并报 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0.5% 错报金额<合并报 表资产总额 1% ≤错报金额<合并报表 表资产总额 0.5% 资产总额 1%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无法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形成有效的常规性监 督。 重要缺陷 ①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③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 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单次事件直接财产损 200万元≤单次事件 单次事件直接财产 失金额≥1000万元,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损失金额<200万 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 1000万元,或受到国 元,或受到省级(含 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 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 省级)以下政府部 外披露。 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门处罚但未对公司 造成负面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⑤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①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 缺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25406b3-4650-4fa1-ab05-60917628722a.PDF ─────────┬──────────────────────────────────────────────── 2026-04-28 18:31│宝明科技(00299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82af30-bf23-4daf-b8ff-ecd80ebb28d5.PDF ─────────┬──────────────────────────────────────────────── 2026-04-28 18:31│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报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5bd9a85-e6fb-46ed-baee-15871ee2f4ad.PDF ─────────┬──────────────────────────────────────────────── 2026-04-28 18:31│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7d8a01-0179-45da-916d-69cc91f6fac7.PDF ─────────┬──────────────────────────────────────────────── 2026-04-28 18:31│宝明科技(00299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宝明科技(00299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5e95c6-8e82-436d-a3ee-46ace520bc60.PDF ─────────┬──────────────────────────────────────────────── 2026-04-28 16:02│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18,245.33万元,盈余公积为 6,365.54万元,资本公积为 84,495.59万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负的原因主要为以前年度累计的亏损。 二、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与水平,公司拟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计划以盈余公 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其中拟使用盈余公积 6,365.54 万元,资本公积 11,879.79 万元,合 计18,245.33 万元。本次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来源于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形成的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 资本公积金。 三、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弥补亏损方案实施完成后,母公司盈余公积余额将为 0.00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将减少至 72,615.8万元(其中资本溢价余 额为 70,055.20 万元),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0.00元。通过实施本次公积金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将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减轻历史亏损 负担,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盈 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累计亏损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弥补母公 司累计亏损,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事项尚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9efc82a-1402-419f-aec7-308946aed97d.PDF ─────────┬──────────────────────────────────────────────── 2026-04-23 18:57│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446d452-abf4-41df-be01-4b3e9b7e3c55.PDF ─────────┬──────────────────────────────────────────────── 2026-04-16 18:3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申请最高授信额度 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分别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伍仟伍佰万元整。 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08-10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号楼 3001 4、法定代表人:李军 5、注册资本:18,086.863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 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 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606.61 187,322.12 负债总额 105,893.59 99,405.42 净资产 90,713.02 87,916.70 资产负债率 53.86% 53.07% 营业收入 96,497.16 142,713.97 利润总额 1,706.75 -6,534.90 净利润 1,704.45 -6,535.41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 (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合同债务提前 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 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2,000.87万元,占公司 202 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7.75%。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0,511.04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5.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 2、宝明精工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赣州宝明与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6745954-9f4c-4f06-8b74-46fec60a58cf.PDF ─────────┬──────────────────────────────────────────────── 2026-04-02 20:41│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完成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年 12月 1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以下简称“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赵之光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国宏先生,财务总监谢志坚先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63%)、36,8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0203%)、1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02%)。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赵之光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国宏先生,财务总监谢志坚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 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份来源 赵之光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张国宏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前间接持有,后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取得的股票(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和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谢志坚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赵之光 集中竞价 2026年 1月 30日 54.00 29,500 0.0163% 张国宏 集中竞价 2026年 3月 16日 54.61 36,800 0.0203% -2026年 3月 30日 谢志坚 集中竞价 2026年 3月 31日 48.70 18,500 0.0102% 合计 84,800 0.0469%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赵之光 合计持有股 118,000 0.0652% 88,500 0.048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9,500 0.0163%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500 0.0489% 88,500 0.0489% 张国宏 合计持有股 147,288 0.0814% 110,488 0.061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6,822 0.0204% 22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0,466 0.0611% 110,466 0.0611% 谢志坚 合计持有股 74,163 0.0410% 55,663 0.03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541 0.0103% 41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55,622 0.0308% 55,622 0.0308%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未超过计划减持股 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 三、备查文件 1、赵之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张国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3、谢志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05bb19e-2db2-44b9-92fe-aaecce49c2a3.PDF ─────────┬──────────────────────────────────────────────── 2026-03-30 18:1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 5月 20 日 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 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大亚湾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本金最高额不 超过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 本次为宝明精工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 4月 15日 3、注册地点: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张春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 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179.25 81,758.57 负债总额 28,776.21 27,722.71 净资产 55,403.04 54,035.86 资产负债率 34.18% 33.91% 营业收入 35,454.77 57,368.14 利润总额 1,338.06 346.17 净利润 1,338.06 346.1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宝明精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 债务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贰仟叁佰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 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 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 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若发生法 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为宝明精工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 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0,971.89万元,占公司 202 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6.34%。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3,511.04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9.8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建设银行大亚湾支行签订的《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8479079-6706-4ca1-9419-36eda64d351e.PDF ─────────┬──────────────────────────────────────────────── 2026-03-23 17:40│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 5月 20 日 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 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 ”)签订了《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6PAZL0100597-ZL-01),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金额为人民币肆仟 万元整;公司与平安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PAZL0100597-BZ-01),为上述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宝明精工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 4月 15日 3、注册地点: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张春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 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 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 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179.25 81,758.57 负债总额 28,776.21 27,722.71 净资产 55,403.04 54,035.86 资产负债率 34.18% 33.91% 营业收入 35,454.77 57,368.14 利润总额 1,338.06 346.17 净利润 1,338.06 346.1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宝明精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益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 赁物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 证费用、执行费用、鉴定费用、评估费用、保全保险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设备处置费用、税费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 造成的损失。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至主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受益人同意主债务展期且 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展期重新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为宝明精工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 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4,778.17万元,占公司 202 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47.82%。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43,467.86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9.7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宝明精工与平安租赁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6PAZL0100597-ZL-01); 2、公司与平安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PAZL0100597-BZ-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324a6e92-f43d-4bfc-af93-49361138df98.PDF ─────────┬──────────────────────────────────────────────── 2026-02-10 17:17│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一、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 通知,宝明精工因业务发展需要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且已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宝明精工经营范围变更的具体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事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惠州市宝明 经营 研发、生产、经营销售 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 精工有限公 范围 新型平板显示材料、新 设备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 司 型平板显示器件、背光 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 源、触摸屏、高精密仪 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器、无线移动通信终端;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玻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 口;普通货物运输;机 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 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 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 活动) 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 膜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 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 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 除上述变更外,宝明精工工商登记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 二、备查文件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c5331fd1-f2a1-4065-959a-38b3f6962f3c.PDF ─────────┬──────────────────────────────────────────────── 2026-02-05 17:2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ea37ea5b-a436-4a84-bb8c-ea1861010676.PDF ─────────┬──────────────────────────────────────────────── 2026-02-03 17:50│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42de526d-c5ee-4e5d-8a7b-c2a7f4ec582d.PDF ─────────┬──────────────────────────────────────────────── 2026-01-28 16:43│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6339e74d-4b84-4f52-83a1-46cffc70087f.PDF ─────────┬──────────────────────────────────────────────── 2026-01-16 11:40│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华通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叁仟万元 整。根据业务需要,公司、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新材料”)分别与华通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 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07-09 3、注册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大道 1号 1#厂房 4、法定代表人:赵之光 5、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显示器件制造,显 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 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持有赣州宝明 100%股权。赣州宝明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73,865.65 64,900.93 负债总额 36,020.18 28,055.08 净资产 37,845.48 36,845.84 资产负债率 48.76% 43.23% 营业收入 51,337.45 56,448.78 利润总额 837.04 -607.88 净利润 976.48 -319.05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赣州宝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2、保证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赣州市宝明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债务人: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担保的范围:为债务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当支付的租金、利 息、罚息、违约金、保险费、保证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其他债务人应支付的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用、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占有和取回租赁物的拆卸、包装、运输费、催款手续费 、鉴定费、执行费、公告费、保管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税费、送达费等)、迟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产生的债务利息和其他一 切应付款项和经济损失。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从本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主合同发生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届满之日后 三年止,展期无需通知保证人,本保证人同意对展期债务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为赣州宝明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 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7,327.52万元,占公司 202 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33%。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9,855.88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4.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赣州宝明与华通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 2、公司与华通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3、赣州新材料与华通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9b7f1649-f798-4d73-b124-4c7ac4fbee72.PDF ─────────┬──────────────────────────────────────────────── 2026-01-13 18:0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使用最高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公司与徽 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同 时,公司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以其名下一项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名称:一种无胶框的背光模组,专 利号:ZL 2017 2 0002426.X )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质押担保,所担保债权之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 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08-10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号楼 3001 4、法定代表人:李军 5、注册资本:18,086.863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 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 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606.61 187,322.12 负债总额 105,893.59 99,405.42 净资产 90,713.02 87,916.70 资产负债率 53.86% 53.07% 营业收入 96,497.16 142,713.97 利润总额 1,706.75 -6,534.90 净利润 1,704.45 -6,535.41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宝明精工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乙方与债务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 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5、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保证范围: (1)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利 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 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 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2)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 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在保证期间内,乙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公司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1、出质人(甲方):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质权人(乙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乙方与债务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 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4、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及质押担保范围: (1)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陆仟伍佰万元整;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债权本金,以及 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 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2)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 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 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7,327.52万元,占公司 202 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1.33%。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9,855.88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4.8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宝明精工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徽商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8743c444-198a-4c7d-8e8a-d26826ce8e1a.PDF ─────────┬──────────────────────────────────────────────── 2025-12-30 15:48│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1b65541b-e922-49e2-af61-b03d93e1b7c0.PDF ─────────┬──────────────────────────────────────────────── 2025-12-26 11:38│宝明科技(00299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 5月 20 日 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及 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 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为人民币叁仟贰佰万元整;公司与中关 村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为宝明精工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 4月 15日 3、注册地点:惠州市大亚湾西部综合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张春 5、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销售新型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背光源、触摸屏、高精密仪器、无线移动通信终 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运输;机械设备租赁。 7、股权结构及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宝明精工 100%股权;宝明精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84,179.25 81,758.57 负债总额 28,776.21 27,722.71 净资产 55,403.04 54,035.86 资产负债率 34.18% 33.91% 营业收入 35,454.77 57,368.14 利润总额 1,338.06 346.17 净利润 1,338.06 346.17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宝明精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人(债权人):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债务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出租人履行的全部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租金和逾期利息、租赁物残值、违约金 、赔偿金、其它应付款项以及出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如遇利率调整还应包括因利率调整而增 加的款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同意 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 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公司为宝明精工提供担保属于正常商业行为,公司对被担保公司 具有控制权,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良影 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9,451.87万元,占公司 202 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4.25%。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6,735.88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0.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宝明精工与中关村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2、公司与中关村租赁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69089f6c-823e-41d9-8813-18ad46405d5e.PDF ─────────┬──────────────────────────────────────────────── 2025-12-23 18:55│宝明科技(002992):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4月 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亿元。在上述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内,公司 及子公司根据融资授信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并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小企业授信合同》,申 请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精工”)和全资二级子公司赣州市宝明显 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宝明”)与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本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范围之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08-10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 2号楼 3001 4、法定代表人:李军 5、注册资本:18,086.863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背光源、新型平板显示器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 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石墨及碳 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25 年 9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96,606.61 187,322.12 负债总额 105,893.59 99,405.42 净资产 90,713.02 87,916.70 资产负债率 53.86% 53.07% 营业收入 96,497.16 142,713.97 利润总额 1,706.75 -6,534.90 净利润 1,704.45 -6,535.41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被担保人诚信状况 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惠州市宝明精工有限公司 赣州市宝明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 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 理费、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4、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 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作为被担保人资信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 的偿债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需求,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9,451.87万元,占公司 202 4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4.25%。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借款总余额为人民币 36,735.88万元,占公司 2024年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0.5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小企业授信合同》; 2、宝明精工和赣州宝明与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765ae551-207f-424c-b055-34c3777f447c.PDF ─────────┬──────────────────────────────────────────────── 2025-12-15 20:26│宝明科技(00299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宝明科技(00299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bfe9a160-f605-40e2-9fd2-98817b2b17f1.PDF ─────────┬──────────────────────────────────────────────── 2025-12-03 18:09│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宝明科技(00299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f97380b0-34a7-46db-ad45-507152e5d67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宝明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9028.PDF ─────────┬──────────────────────────────────────────────── 2026-04-29│宝明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9037.PDF ─────────┬──────────────────────────────────────────────── 2025-10-31│宝明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024.PDF ─────────┬──────────────────────────────────────────────── 2025-08-29│宝明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10296.PDF ─────────┬──────────────────────────────────────────────── 2025-04-29│宝明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1971.PDF ─────────┬──────────────────────────────────────────────── 2025-04-29│宝明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010.PDF ─────────┬──────────────────────────────────────────────── 2024-10-31│宝明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759.PDF ─────────┬──────────────────────────────────────────────── 2024-08-29│宝明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2039.PDF ─────────┬──────────────────────────────────────────────── 2024-04-29│宝明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152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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