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93 奥海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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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8 │奥海科技(002993):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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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8 │奥海科技(0029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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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6 │奥海科技(002993):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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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6 │奥海科技(00299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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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5 │奥海科技(002993):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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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奥海科技(002993):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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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奥海科技(00299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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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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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 │奥海科技(002993):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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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3 │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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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8│奥海科技(002993):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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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根据《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
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6 年 6 月 11 日至 2026 年 6 月 2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10 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3、2026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6 年 6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自查报告》
。
4、2026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说明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将上述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的权益份额调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 人调整为 2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90.00 万份调整为 80
.00 万份,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在公司股东会授权的权限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相关事项的调整在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已获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行权价格、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
法律意见书》;
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
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f373288-eb8d-429e-bcc4-a1e01292ea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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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8│奥海科技(0029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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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08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月 1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月 0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8 月 05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本通知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07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08月 11 日 9:00-11:00 及 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08 月 11 日
当天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08 月 11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
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2)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
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会回执(详见附件 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
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忠缘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9b41cc1c-0084-447e-be13-c461a2c63b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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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6│奥海科技(002993):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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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项目实施尚需完成项目备案、环评审批、研发及生产用房的租赁入驻手续,项目建
设、投产及生产需要一定周期,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或租赁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
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变化及融
资渠道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3、投资协议中的投资金额、产值及税收预估等为基于当前情况的预估值,尚存在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承诺,公
司将根据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及协议条款分步实施。
4、本次投资项目系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及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所作决策,但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及公
司内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投资计划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AI 智算基础设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作为两大新质生产力赛道,相关业务目前尚处于早期孵化和市场拓展阶段。2025 年度,
该等业务尚未产生任何营业收入,因此在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的当期营收中占比为零。鉴于技术迭代、市场需求及竞争格局尚存在
较大变数,上述业务未来的收入实现情况仍具有不确定性。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动公司整体战略升级,充分发挥公司在汽车电子控制系统领域的技术积淀与大规模量产经验,公司拟通过控股子公司智新控
制系统有限公司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由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独家出资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
建设智新控制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进一步夯实公司在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的领先地位,并前瞻布局AI智算基础设施与具身智能
机器人两大新质生产力赛道。项目预计总投资约5.7亿元(其中研发投入4亿元、固定资产投入1.7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江池二路28号
3、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约方
甲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智新控制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
2、投资主体: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3、项目描述:投资主体智新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是一家深耕汽车电子控制系统领域十余年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新能源
汽车整车控制器(VCU)、电机控制器(MCU)、电池管理系统(BMS)为核心基石业务,拥有十年以上的深厚技术积淀与大规模量产
交付经验;近年来,公司依托在嵌入式 AI 算法、车规级硬件设计及复杂系统集成方面的核心底层能力,积极实施“汽车+”跨界战
略升级,前瞻布局 AI 智算基础设施与具身智能机器人两大新质生产力赛道。
在上述前沿业务布局的基础上,乙方投资兴建智新控制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主要建设研发中心及 SMT/THT/涂覆线体、装
配测试包装线,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及 AI 智算备灾发电控制系统、机器人中央域控单元等新产品的研发、生产与测试,相关
产品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年用电、用水、用气等能耗指标要求。
4、项目投资规模:乙方预计项目新增总投资约 5.7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7 亿元、研发投入 4亿元。
5、预计产出规模:项目于 2026 年投产/运营,2030 年达产,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产值/营业收入 30亿元,预计在甲方辖区依
法缴纳的相关税约 1亿元。5年内预计乙方研发人员规模达 500 人,并取得发明专利 120 项、软件著作权 30项。
6、项目选址:研发中心租赁人工智能科技园 1 万平方米用房、生产基地租赁新质产业园 2.6 万平方米厂房。
7、违约责任:
(1)依据本协议第 5条给予乙方的支持资金系附条件的,其重要前提之一是:乙方依约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按照本协议(
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第 1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备案、投产,项目按照约定的内容建设,如未达到上述条件的,甲方有权否决、暂停、终
止直至撤销对乙方项目的政策支持。
(2)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署过程中做出虚假陈述、承诺或保证的,以及本协议生效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
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违约方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根据上述情形解除本协议
的,其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全部已经拨付的奖励、支持资金。
(4)乙方在退还甲方的各项奖励、补贴、支持资金时,应当退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利息按照应当返还的资金金额从支付给
乙方之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返还资金之日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拟投资 5.7 亿元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智新控制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目,是公司契合汽车电子智能
化、AI 算力基础设施及具身智能机器人行业发展趋势的核心战略布局。项目实施将有效扩充公司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产品的产能,
并战略性切入 AI 智算备灾发电控制和机器人中央域控单元等高增长赛道,形成新的业务增长极。项目将依托武汉经开区的产业集群
优势与政策支持,结合公司在域控制器架构和车规级硬件设计上的技术迁移能力,进一步强化技术壁垒与全球市场竞争力,为公司长
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本年
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建成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影响将视项目开展
情况以及未来市场情况而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980b7473-b2dc-491c-a77c-8b611cb16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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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6│奥海科技(002993):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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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7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
董事吴日诚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向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暨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14f53d08-bb50-42cb-b6a4-c488939a8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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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5│奥海科技(002993):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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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之
法律意见书
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海科技”)的委托,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及《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奥海科技调整本次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授予”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奥海科技如下保证:奥海科技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
、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做出法
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三)本所仅就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的相关法律事项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
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审计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不具备对该等专业事项进行核查和作出判断的合法资格。本所及
经办律师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与该等专业事项有关的报表、数据或对会计报告、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内容的引用,不意味着本所及经
办律师对这些引用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调整及授予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奥海科技本次调整及
授予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向公众披露,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在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
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及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2026年 6月 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6年 6月 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 7月 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6年 7月 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及授予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1.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情况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 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将上述激励对象
自愿放弃的权益份额调减。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人调整为 2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90.00万份调整为 8
0.00万份,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次调整的影响
根据公司相关文件的说明,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及价格
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条件已成就,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同意确定以2026年 7月 22日作为本次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8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50.45元/份。
2.授予日的确定
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确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议案》,确定 2026年 7月 22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根据公司的公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为交易日,符合《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
3.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应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的原因、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
定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
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三、本次调整及授予的信息披露
根据《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及时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及《关于向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等文
件。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还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
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授予的人数、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日的确定符
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
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9ff64d66-513d-4729-8b2d-f4613c52b0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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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奥海科技(002993):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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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以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核查意见
鉴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拟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根据公司 202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并将上述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的权益份额调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3 人调整为 2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90.00 万份调整为 80
.00 万份,预留权益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上述相关事项的调整在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四)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予权益或不得获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权日符合《
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7 月
22 日为首次授权日,向 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0.00 万份股票期权。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f8debfa8-15ed-4388-ba6d-a7cca26a3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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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奥海科技(00299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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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负责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291,008.4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3,719.56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39,069.64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57 家上市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57,550.23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16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026 年 3月 16 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红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相股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5)
闽 02 民初 735 号、(2025)闽 02 民初 736 号]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红相股份投资者)主张损失中的合理部分,由红相
股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容诚在 25%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容诚收到判决书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自律处分 1次。
10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共 3 个项目)、行
政监管措施 20 次、行业惩戒 1次、纪律处分 1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郑立红,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科达利、蘅东光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乔锋智能、科力尔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1998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大族激光、中科飞测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郑立红、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珊、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
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解、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胜任各项审计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负责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履职
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负责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31c226ab-f00f-4500-b03b-9d0026f4b0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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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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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bf3d7465-172c-47f9-b660-a52449ab3b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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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42│奥海科技(002993):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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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关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81249357-5b12-4a3a-9974-203c4d63ba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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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3│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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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370 ~ 5,020 23,622.71
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85.73% ~ 78.75%
下降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400 ~ -1,210 19,285.18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12.44% ~ 106.27%
下降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2 ~ 0.18 0.85
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
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为把握人工智能带来的市场机遇,持续加大智算电源等新产品线的研发投入,相关费用同比增加,对当期利
润造成阶段性影响。相关投入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市场竞争力,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
2、受供应链及部分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相关采购成本仍处于较高水平,对产品生产成本造成一定压力。公司已积极优化采购
策略,加强成本管控,努力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
3、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竞争加剧,下游品牌客户采购价格承压,导致公司毛利率受到一定影响。
4、报告期内,人民币持续升值、印度卢比持续贬值,对公司出口业务盈利水平形成一定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基于当前经营情况进行的初步测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 2
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beea31e7-8bd2-4f71-ac89-dff05adab2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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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19│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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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4 人,代表股份183,485,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514%。其
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股份167,359,5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320%。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8 人,代表股份 16,126,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9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9 人,代表股份 21,545,8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08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5,419,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8人,代表股份 16,126,1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194%。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491,7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883%;
反对 6,991,4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04%;
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5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391%;反对 6,991,4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4493%;弃权 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6,525,02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064%;
反对 6,956,3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12%;
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5,2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937%;反对 6,956,3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2.2864%;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00%。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2,859,5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088%;
反对 10,621,1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85%;
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919,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815%;反对10,621,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9.2953%;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530914e5-7d6b-4db3-bb31-250a12e778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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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19│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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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现行有效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下称“信达”)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罗晓丹、童匆聪律师(下称“信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
本次股东会”),在进行必要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
结果等事项发表见证意见。
信达律师根据《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实出具
如下见证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刊载了《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
知》(以下简称“《董事会公告》”),按照法定的期限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
会议对象、登记办法等相关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作出,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公告》,贵公司有关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主要内容有: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出席对象、登记办
法等事项。该等会议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6月26日下午14:30在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27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表决
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和表决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主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信达律师对出席会议的股东与截至2026年6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相关法定证券登记机构的股东名册进行核对与
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的姓名、股东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号码与股东名册的记载一致;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持有合法、有
效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身份证明。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通讯或现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贵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信达律师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信达律师核查,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作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
根据《董事会公告》,本次股东会审议:
1、《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表决程序
1、现场表决情况
根据贵公司指定的股东代表和监票代表对现场表决结果所做的统计及信达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对列入通知的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信达律师认为:现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
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网络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为上市公司提供网络信息服务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贵公司的网络投票结果,列入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议案均得以表决和统计。
(三)表决结果
经信达律师核查,确认现场和网络投票中不存在同时投票的情形,列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已合并现场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表决结
果具体为:
1、《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6,491,7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883%;反对6,991,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04%;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551,9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391%;反对
6,991,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493%;弃权 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6%。
2、《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6,525,0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064%;反对6,956,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12%;弃权 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2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585,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937%;反对
6,956,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2864%;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0%。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2,859,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088%;反对 10,62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885%;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919,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815%;反对
10,621,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53%;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2%。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信达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二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1e49f7c2-a169-4317-b00c-c3fec4463c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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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17│奥海科技(002993):关于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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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 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
2025 年 12 月 9 日-2026 年 6 月 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以下统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进行登记。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内,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他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1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 1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后,经公司核查,确认其在买卖股票时知悉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有限,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详细方案
内容,其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市场公开信息作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其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
或基于此建议第三方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为确保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基于审慎性原则,该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资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2、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业务账户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
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股票买卖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
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
幕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
事项筹划、讨论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对接触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登记,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买
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未发现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86fea43d-9cc4-49fc-89a8-73332bdd73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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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5:46│奥海科技(002993):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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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
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 2026 年 6 月 11 日至 2
026 年 6 月 20 日,时限为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电话及邮件的形式向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截至 2026 年 6月 20 日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及核查意见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的
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
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54750b6-2a39-4903-9ad7-53ceaa8011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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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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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委员
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充分全面地讨论与分析后,就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主体资格。
3、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
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充分听取公众
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
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包括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禁售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5、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6、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f069edc-89f1-4e36-bbdd-0e5fb00be5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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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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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
事刘旭、匡翠思、吴日诚、陈华、郭继军、周德洪、唐龙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
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通
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
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①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
件,确定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
票期权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直接调减;
⑤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
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⑥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
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⑦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⑧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
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⑨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⑩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等程序性手续,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继承事宜,终止本激励
计划;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监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
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
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董事吴日诚先生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为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
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8f912f6f-60f4-4269-94e0-269896b190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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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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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5b8374ba-d975-44e8-a675-2d3aa0bce4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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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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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2095642c-410f-4a83-8728-12e3053b84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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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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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f2cf8cb-5670-42fd-9573-d3eba2cbcd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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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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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a6ae3c74-2412-445e-bc64-c7d0f9bb02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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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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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b1a09dc4-c0dd-42df-b402-ad7d654bd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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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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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040bc8c7-cb26-4d10-a730-df61d0416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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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奥海科技(0029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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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06 月 2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6 月 1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本通知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2、以上提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06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提案 1.00、2.00、3.00 均需以特别决议审议。
4、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9:00-11:00 及 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
当天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25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
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2)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
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会回执(详见附件 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
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忠缘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fcbb627e-756d-4ea8-9a0f-6b7e82dbfa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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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38│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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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6月 05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 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0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8 人,代表股份188,971,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651%。其
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 人,代表股份167,359,6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32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1 人,代表股份 21,611,9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3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3 人,代表股份 27,031,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4%。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5,41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1人,代表股份 21,611,9
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30%。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昊先生、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吴日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刘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494,8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0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3,555,0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385%。
是否当选:是
1.02 选举刘蕾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989,1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8%;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049,2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70%。
是否当选:是
1.03 选举刘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988,10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048,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33%。
是否当选:是
1.04 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988,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048,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33%。
是否当选:是
1.05 选举吴日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5,988,10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12%;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048,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9633%。
是否当选:是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唐龙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郭继军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6,446,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507,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606%。
是否当选:是
2.02 选举周德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6,447,12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1%;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507,31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614%。
是否当选:是
2.03 选举唐龙海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86,670,72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25%;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24,730,9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886%。
是否当选:是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959,8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8%;
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20,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67%;反对 5,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4.0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8,957,9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8%;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8,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7,363,2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571%;
反对 8,204,8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19%;
弃权 3,403,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23,3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567%;反对 8,204,8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0.3528%;弃权 3,403,42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5905%。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18,1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7%;
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9%;
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18,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7%;反对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59%;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e90c70e3-61c0-4757-88da-569be1a6d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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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37│奥海科技(00299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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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附后)。至此,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
选举工作。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第四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成员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刘昊先生(董事长)、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吴日诚先生
2、独立董事: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唐龙海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陈华先生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已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审核结果
均为无异议。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及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刘昊 刘旭、周德洪
提名委员会 周德洪 刘昊、郭继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郭继军 刘昊、周德洪
审计委员会 唐龙海 刘蕾、郭继军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聘任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郭修根先生、赵超峰先生、吴日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赵超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何忠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蒋琛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田新华先生为内部审计部
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忠缘 蒋琛
电话 0769-86975555 0769-86975555
传真 0769-86975555 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 ir@aohai.com ir@aohai.com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号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昊先生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作出的审慎合理安排,有助于
提升经营决策的统筹效率与落地执行。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作出清晰界定。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依法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确保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上述制度安排与治理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切实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衡与监督机制运行有效,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三届独立董事延新杰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邓伟先生、蔺政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其中,刘旭先生
、匡翠思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延新杰先生、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蔺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延新杰先生、邓伟先生、蔺政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d5a9ba1-9ed8-4e00-9c57-0c5892df01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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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37│奥海科技(00299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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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附后)。至此,公司完成第四届董事会
选举工作。同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
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第四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成员名单如下:
1、非独立董事:刘昊先生(董事长)、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吴日诚先生
2、独立董事: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唐龙海先生
3、职工代表董事:陈华先生
以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成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且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不存在独立董事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已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审核结果
均为无异议。
上述人员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及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刘昊 刘旭、周德洪
提名委员会 周德洪 刘昊、郭继军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郭继军 刘昊、周德洪
审计委员会 唐龙海 刘蕾、郭继军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聘任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聘任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郭修根先生、赵超峰先生、吴日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赵超峰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何忠缘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蒋琛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田新华先生为内部审计部
负责人,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均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不得担任相应职务的情形。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何忠缘 蒋琛
电话 0769-86975555 0769-86975555
传真 0769-86975555 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 ir@aohai.com ir@aohai.com
联系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号 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昊先生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与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作出的审慎合理安排,有助于
提升经营决策的统筹效率与落地执行。公司已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内控制度,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作出清晰界定。公司董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依法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确保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均独立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上述制度安排与治理机制能够有效防范利益冲突,切实保障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目前,公
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制衡与监督机制运行有效,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
五、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第三届独立董事延新杰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第三届高级管理人员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邓伟先生、蔺政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其中,刘旭先生
、匡翠思先生被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延新杰先生、邓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蔺政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任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
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延新杰先生、邓伟先生、蔺政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70106cf-6c0c-4b3e-a8fb-b7a6d82989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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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36│奥海科技(002993):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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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 5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其中,董
事唐龙海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一致推选,本次会议由董事刘昊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
三、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511df14-61f8-43d1-808f-48beef73ff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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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20:35│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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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42180fca-fb90-4157-aee7-a195dc4ac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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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02│奥海科技(00299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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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609,660 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
利。
2、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76,04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609,660 股后的 272,430,34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163,458,204 元,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
留存。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5.921540 元计算。(每 10 股现金股利=实际派发现金股
利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163,458,204 元÷276,040,000 股×10=5.921540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592154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2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截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总股本276,04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3,609,660 股后的股本总额272,430,34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6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如享
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609,660 股后的 272,430,3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 6.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4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20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刘蕾、刘旭、吉安市奥悦企业投资(有限合伙)、
吉安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
咨询联系人:蒋琛
咨询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电话:0769-86975555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c68828f-f0c0-4964-911c-08df20414a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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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9│奥海科技(00299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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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6 年 06 月 0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0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05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05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05 月 29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见本通知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议案
1.01 选举刘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2 选举刘蕾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3 选举刘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1.04 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1.05 选举吴日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 累积投票提案 √
独立董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案
2.01 选举郭继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2 选举周德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2.03 选举唐龙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 累积投票提案 √
立董事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子议案数(2)
4.0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以上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05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3、其中提案 3.00、4.02 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提案 5.00 由关联股东深圳市奥海科技有限公司、刘蕾、刘旭、匡翠思、吉安
市奥鑫企业投资(有限合伙)回避表决。4、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
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5、其中提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06月 04 日 9:00-11:00 及 14:00-16:00;(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04 日
当天 16: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ir@aohai.com);
(3)传真方式登记时间:2026 年 06月 04 日当天 16:00 之前发送传真到公司传真号(0769-86975555)。
3、登记手续:
(1)现场登记
法人股东现场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持股凭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持
股凭证复印件;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
自然人股东现场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持股凭证复印件;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2)④持股凭证复印件。
(2)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股东可根据现场登记所需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所提供的登记材料需签署“本件真实有效且与原件一致
”字样。
①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ir@aohai.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登记参加东莞市
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②采用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传真至公司。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已填写的股东会回执(详见附件 3)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于规
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中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
4、现场登记地点: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蔺政
电话:0769-86975555
传真:0769-86975555
电子邮箱:ir@aohai.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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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9│奥海科技(00299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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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东莞
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负责人等(本制度执行期间如《公司章程》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进行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范围为准)。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且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经营业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
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标准
第七条 公司建立与发展战略、经营效益、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及人力市场水平等因素相适应的工资总额动态决定机制,实现
工资总额的预算管理、动态调整与有效管控。
第八条 独立董事薪酬。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津贴标准及发放形式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执行。
第九条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参照同
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或董事报酬。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核定。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制定。
2、非独立董事且兼任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其薪酬根据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相关制度确定。
3、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公司不支付董事津贴,亦不发放其他形式董事报酬。
第十条 本制度所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并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
价。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第十三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及公司业绩等综合
考核结果确定,按照公司内部薪酬规定执行,其中部分绩效薪酬按月发放;其余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该绩效
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具体方案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
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薪酬/津贴的,公司将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薪酬/津贴,且以后不再补发。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十九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与现行或新颁布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164b263-83b5-47c4-beb4-cb93ad55b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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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9│奥海科技(00299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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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及完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
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莞市奥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
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制订公司薪酬政策;
(二)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三)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同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
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按需召开,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委
员指定的其他委员召集;主任委员未指定人选的,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其他一名委员召集。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和应邀出席会议的有关人员,特殊或紧急情况下,不受前述
通知时间的限制。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可根据情况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视频、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电子通信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
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过半
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该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无关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实施
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
存期限不少于十年。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包括本数,“过”“不足”均不含本数。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若本实施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改,并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7c35c03-7e0e-4d71-943a-de9322ecc4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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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9│奥海科技(00299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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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7aec0b0-feba-489a-b16b-986f79053a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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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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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鉴于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提出了最新要求,公
司拟进一步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结合本次董事会换届将增加董事人数的实际情况,公司需相应调整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以下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2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上述第 1、2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其中第 2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
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3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二、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1faf5f2-cf6f-472c-baa8-758f81251a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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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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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修订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该制度已经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章程》及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且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薪酬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税前 7.2 万元/年,津贴发放不与本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仅为独立董事履行董事职
责的固定报酬。
(二)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绩
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或董事报酬。具体如下:
1、非独立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绩效及个人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核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采取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制定。
2、非独立董事且兼任除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其他职务,其薪酬根据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相关制度确定。
3、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之外其他职务的,公司不支付董事津贴,亦不发放其他形式董事报酬。
四、薪酬支付说明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并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二)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及公司业绩等综合
考核结果确定,按照公司内部薪酬规定执行,其中部分绩效薪酬按月发放;其余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该绩效
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具体方案执行。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享受或领取薪酬/津贴的,公司将停止向其发放相关薪酬/津贴,且以后不再补发。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57b06862-a38e-4e95-8d40-84bc31466d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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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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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德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cff44a97-69ef-476f-815a-6ff84f7f4c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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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德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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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德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28e6077-540f-4594-951e-3dd3a3b98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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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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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继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d7ebb4d-9fe6-4ad2-966c-da32addf7a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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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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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继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209f6b3-cb24-4d2e-88b7-fb157d22bd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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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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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并结合公司董事会换届及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增加董事会成员人数,以
优化董事会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二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3名,
职工代表董事 1名。设董事长 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职工代表董事 1名。设董事长 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 董事长
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477c7f3-a794-4716-8bd1-49ff3274a1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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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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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6 年 5月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5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昊先生、刘蕾女士、刘旭先生、匡翠思先生、吴日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唐龙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继军先生、周德洪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唐龙海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龙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拟选举的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选举的独立
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
续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
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ad0e40c-a2c4-4211-8142-1ec8d3a837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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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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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龙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9d8f2069-974f-4110-bdd8-7847ab86ac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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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7│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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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奥海科技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龙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85d17ff-a951-4caa-8b7e-2e66106718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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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6│奥海科技(00299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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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
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刘昊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刘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刘蕾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刘旭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匡翠思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选举吴日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郭继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周德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唐龙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子议案(1)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明确同意意见;子议案(1)(2)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先后审议了该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及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ffe16ecb-e7d6-4230-8c6b-6727569c52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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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8:44│奥海科技(002993):公司章程(202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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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公司章程(2026年5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110c8832-41cc-40b7-a11e-d6dc7e6cbd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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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41│奥海科技(002993):关于举办2025年度暨2026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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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月 14 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4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xXBIXHZdbW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 定于 2026 年 05 月 14 日 (星 期四 ) 15:00
-16:00 在 “ 价 值在 线”(www.ir-online.cn)举办 2025 年度暨 2026 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
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05 月 14 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昊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赵超峰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蔺政先生、董事长助理兼董办主任 何忠
缘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4 日(星期四)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xXBIXHZdbW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05 月 14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
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769-86975555
邮箱:ir@aohai.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
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c4f2b12c-0942-4bd3-8c82-b1d03d6736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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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9│奥海科技(00299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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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2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东莞市塘厦镇沙新路 27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1 人,代表股份185,341,8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0327%。其
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代表股份167,368,90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35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2 人,代表股份 17,972,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7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6 人,代表股份 23,402,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901%。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5,42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2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人,代表股份 17,972,9
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73%。
3、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203,4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3%;
反对 138,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7%;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63,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6%;反对 13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91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187,5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8%;
反对 154,2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2%;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47,7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9%;反对 154,2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59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1,331,5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408%;
反对 14,009,3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86%;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91,7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321%;反对14,009,3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9.863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3%。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201,1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41%;
反对 13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4%;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61,3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88%;反对 13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970%;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5、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93,4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82%;
反对 9,547,3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12%;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53,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984%;反对 9,547,3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7973%;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3%。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5,780,53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413%;
反对 9,560,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82%;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40,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433%;反对 9,560,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8524%;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43%。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068,4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29%;
反对 1,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5%;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8,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86%;反对 1,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37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3%。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067,6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25%;
反对 1,27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9%;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7,8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52%;反对 1,27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406%;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3%。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4,068,43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129%;
反对 1,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65%;
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128,6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586%;反对 1,27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371%;弃权 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
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奥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e57f481a-30d7-4435-a7b0-7c881e4ba5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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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8:39│奥海科技(00299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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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7f4a2bf-2cce-4d0b-a395-dfd3802bb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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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00:32│奥海科技(00299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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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277e417-9309-42b2-a824-441f18b35b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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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21:01│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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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海科技(00299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f51d965-4554-479b-8141-ec46ffacda31.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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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奥海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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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2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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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奥海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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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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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奥海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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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58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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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奥海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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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奥海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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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奥海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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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905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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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奥海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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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38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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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0│奥海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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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奥海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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