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97 瑞鹄模具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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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56 │瑞鹄模具(002997):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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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56 │瑞鹄模具(0029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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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10 │瑞鹄模具(002997):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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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10 │瑞鹄模具(00299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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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06 │瑞鹄模具(002997):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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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21:07 │瑞鹄模具(00299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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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21:56 │瑞鹄模具(002997):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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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07 │瑞鹄模具(002997):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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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05 │瑞鹄模具(002997):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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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20:01 │瑞鹄模具(002997):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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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56│瑞鹄模具(002997):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后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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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的性质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宏博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宏博科技”)股份数量减少(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前,宏博科技持有公司63,797,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209,321,325股)的30.47845%。本次权益变动后,宏博科技持有公司62,79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9,321,325股)的3
0.00005%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4、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25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宏博科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宏博科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01,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8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权益变动期间 权益变动股数 权益变动
比例
通过集中竞价减 宏博科技 2025年6月19 1,001,400股 -0.4784%
持股份,导致持 至2025年6月
股数量和持股比 24日
例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宏博科技持有公司63,797,9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9,321,325股)的30.47845%。本次权益变动后,宏博科技
持有公司62,79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209,321,325股)的30.00005%。
宏博科技权益变动比例达0.4784%,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义务人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
宏博科技 合计持有股份 63,797,900 30.47845% 62,796,500 30.00005%
其中:有限售条 0 0 0 0
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63,797,900 30.47845% 62,796,500 30.00005%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209,321,325股,控股股东宏博科技持股63,797,900股,持股比例为30.47845%。
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4日期间,控股股东宏博科技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01,400股。减持股份后,控股
股东持股30.00005%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侵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
股股东宏博科技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4、公司控股股东宏博科技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
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5、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宏博科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e6d84b25-0af5-4a1f-b22e-f9ab739600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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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9:56│瑞鹄模具(0029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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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模具(00299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23c12f19-cc57-4c2b-a646-a8754018ce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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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10│瑞鹄模具(002997):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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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鹄模具”、“
公司”)2022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 号
)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 439,8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截至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13,924.5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886,075.4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
6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
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表一):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 初始存放金 截止日余额 其中:可
额 (含利息收 转让存
入、汇兑损 单
益)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 20000200352166600000101 35,450.00 70.29 -
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307018829200204269 8,000.00 4,228.55 3,000.00
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区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4050167880800001964 - 89.56 -
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 3405016788080000196(5 日 - 851.67 -
区支行 元户)
合计 43,450.00 5,240.07 3,000.00
注:上述日元账户原币金额 171,890,639.00 日元,以 2025 年 6 月 19 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金额
851.67 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表二):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利息及 累计投入 募投项 小计(5) 募集资金 募集 募集资
承诺投资 汇兑损 募集资金 目应付 =(3)+ 专户余额 资金 金
金额(1) 益净额 金额(3) 未付金 (4) (6)=(1) 投资 节余金
额(4) +(2)-(3) 进度= 额
(2) (5)/ =(6)-(4)
(1)
新能源汽车 43,288.61 2,543.5 40,753.49 6,114.46 46,867.95 5,078.68 108.27 0.00
轻量化车身 6 %
及关键零部
件精密成形
装备智能制
造工厂建设
项目(一期)
合计 43,288.61 2,543.5 40,753.49 6,114.46 46,867.95 5,078.68 108.27 0.00
6 %
注:募投项目中自有资金投入 2,865.56 万元未包含在上表中。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6,114.46 万元,包括 171,890,639.00
日元,以 2025 年 6 月 19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应付工程款余额为结算暂估金额,实际
金额以竣工结算为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表一中截止日余额 5,240.07 万元之间的差异系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转出的发行费用 1
61.39 万元。
2024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在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实施主体、
投资用途及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
”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4 年 6 月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截至目前,“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满足结项条件,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募集资金无节余。因此,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
0 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的,可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
期)”已完成建设,满足结项条件,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本次结项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结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544aff5f-5549-4a84-b8f8-240620f71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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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10│瑞鹄模具(00299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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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最高额
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祥工业”)与中信银行在 2025 年 6 月20 日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止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前述担保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瑞祥工业
与浦发银行在 2025 年 6 月1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期间内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每
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前述担保最高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瑞祥工业与杭州银
行在 2025 年 6 月 23 日至 2026年 6 月 23 日止的期间内签订的所有银行融资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
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
叁年。前述担保最高额人民币 2,200 万元。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5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为公司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及向其他融资机构融资事项等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45,000 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
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瑞祥工业在银行类金融机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2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每笔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瑞祥工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3-04-16
3、注册地点: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 10-16 号
4、法定代表人:庞先伟
5、注册资本:8,235 万元
6、主营业务:开发、设计、制造并销售汽车模具、夹具、检具、自动化生
产线及非标设备、车身焊接总成及白车身,机器人系统集成技术的开发
及应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和禁止
企业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日 本 株 式 会 社 安 川 电机
100%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安川电机(中国)有限公司
司司
85% 15%
安 徽 瑞 祥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5 年 1-3 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4,673.89 204,950.88
负债总额 125,412.84 150,275.57
净资产 49,261.05 54,675.31
营业收入 81,180.00 29,629.13
利润总额 21,444.40 6,218.07
净利润 18,417.29 5,356.83
9、瑞祥工业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保证范围: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
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4、保证范围: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
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
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三)公司与杭州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
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 2,200 万元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认为:
鉴于瑞祥工业经营稳定,资产状况良好、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
不设置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26,210 万元(担保合同金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11%。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分别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dc129444-aa14-48ed-a657-83c7321221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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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20:06│瑞鹄模具(002997):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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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的“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车身及
关键零部件精密成形装备智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建设,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37 号
)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6 月通过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面值总额为 439,8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 6 年。截至
2022年 6 月 28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9,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913,924.53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2,886,075.4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1
6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
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
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 2025 年 6 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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