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999 天禾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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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47 │天禾股份(00299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刘勇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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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44 │天禾股份(0029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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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44 │天禾股份(0029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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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5 │天禾股份(002999):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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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4 │天禾股份(00299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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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1 │天禾股份(002999):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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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18 │天禾股份(002999):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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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9 │天禾股份(0029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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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9:49 │天禾股份(00299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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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1:48 │天禾股份(002999):天禾股份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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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9:47│天禾股份(00299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刘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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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勇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6年4 月 9 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勇峰先生发出的《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刘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8,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
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
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一、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名称:刘勇峰,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勇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4,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8,5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8月6日)。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刘勇峰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
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勇峰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
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目前,刘勇峰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除前述锁定期承诺外,刘勇峰先生任职期间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规定要求,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刘勇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上述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刘勇峰先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刘勇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4a9d4d35-0392-447d-8521-4ae52b5faf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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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44│天禾股份(0029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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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 4月 2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
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 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2日 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09号十二楼
(三)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刘艺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2,522,797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6027%。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8,681,6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977%。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401,0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1%。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5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611%。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121,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66%。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121,7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6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2,019,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70%;反对 119,52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2%;弃权 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4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8,532,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2858%;反对 11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3767%;弃权 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3375%。
关联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刘勇峰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 123,694,3
75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谢凤仪、邵亚冉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13bae9b-003e-4c18-a1bb-8567a0ad96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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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9:44│天禾股份(00299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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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连越”)受公司的委托,指派谢凤仪律师、邵亚冉律师(以下简称“连越律师”)出席公
司本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连越及连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
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连越律师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4.《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5.《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6.公司本次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连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本次
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本次股东会决议的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2026 年 3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
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二)2026 年 3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上披露了《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三)2026 年 3月 1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网站上披露了《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04)就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日期、时间、地点、议案内容以及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
日期和投票时间等事项公告通知全体股东。
(四)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连越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 日(
星期四)14:30 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09 号十二楼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刘艺先生担任主持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连越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之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资格
(一)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
连越律师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止至2026年3月26日下午交易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名册
,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 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401,0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61%。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97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8,121,7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66%。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三)参加本次股东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99 人,代表股份 8,681,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77%。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59,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1%。通
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9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8,121,7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366%。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现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
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连越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连越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一致;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出现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相关议案;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向公司提供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由股东代表及连越律师进行了计票、监
票,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对上述议案表决结果未提出异议。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表决情况已形成书面会议记录。
(二)表决结果
经核查,根据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提交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新供销天润粮油集团有限公司、刘勇峰回避表决,回避表决
股份数合计 123,694,375 股。
本议案同意股数 12,019,6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70%;反对 119,52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22%;弃权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408%。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532,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 98.2858%;反
对119,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 1.3767%;弃权 2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的非关联股东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总数的 0.3375%。
经连越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为
普通决议议案,以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比例通过。
连越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连越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
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191c70b-161f-4f69-b4da-5d16c3839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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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5│天禾股份(002999):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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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002999):关于确认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acdce249-7b36-458f-9b7e-6f73a7383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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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4│天禾股份(00299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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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00299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65da0b11-4311-498d-b17c-cd8758d4db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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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1│天禾股份(002999):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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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禾股份(002999):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8/f9840f9b-a503-4a2d-bd19-416401a130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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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2 18:18│天禾股份(002999):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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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4,100 ~ 6,000 2,224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84.35% ~ 169.78%
增长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600 ~ 5,300 1,773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 103.05% ~ 198.93%
增长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 0.17 0.0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
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面对农资市场行情低迷等不利因素,公司坚持“防风险、提质效”原则,持续稳固上游核心资源、深入推进服务网络
建设;并针对性加强内控建设与资源整合,管理增效成果持续强化,运营管理质效显著提升。同时,进一步加强市场行情研判与分析
,合理控制采销节奏,在持续扛稳农资保供稳价责任的前提下,较好地把握住了市场机遇,业务经营效益显著提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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