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0 劲仔食品 更新日期:2025-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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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12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 │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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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42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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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14 │劲仔食品(003000):劲仔食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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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劲仔食品(003000):劲仔食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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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 │劲仔食品(0030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13 20:34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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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0:22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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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 10:22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锁定期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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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44 │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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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9:44 │劲仔食品(003000):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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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12│劲仔食品(0030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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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00300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6b4a441-86a3-4645-95c0-dccfe265f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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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42│劲仔食品(003000):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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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于 2025 年5 月 16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林锐新(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
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锐新先生具备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林锐新先生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中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1590f553-ed30-4813-90d9-a2466cba4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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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7:14│劲仔食品(003000):劲仔食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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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A座写字楼 46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6 人,代表股份数量 215,114,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949%。公司董事
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0,548,2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73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4,566,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4,566,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4,566,68
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有 1个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提案 1.01 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 214,88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6%;反对 1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39,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36%;反对 191,7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78%;弃权 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6%。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8%;反对 6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8%;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7,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417%;反对 634,2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7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5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7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1186e1f3-11a2-47da-b76d-775d47da7e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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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劲仔食品(003000):劲仔食品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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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劲松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 A座写字楼 46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6 人,代表股份数量 215,114,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0949%。公司董事
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10,548,2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73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4,566,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4,566,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4,566,68
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0%。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共有 1个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提案 1.01 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 214,88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6%;反对 19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1%;弃权 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339,8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336%;反对 191,7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978%;弃权 3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6%。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2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 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3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8%;反对 63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48%;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7,2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417%;反对 634,2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875%;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4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5 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6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1.07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情况:同意 214,44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7%;反对 63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0%;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3,896,98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51%;反对 63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41%;弃权 3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8%。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
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0121330d-dcaf-49d6-a8b9-eb52bf7fdd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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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9:29│劲仔食品(0030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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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0030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62c7f7ab-aef0-4f97-ae3e-b24e6d422e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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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20:34│劲仔食品(00300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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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仔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大
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
决权。具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5 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5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至当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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