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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01(中岩大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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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01 中岩大地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1 19:16 │中岩大地(0030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公告 │ ├─────────┼──────────────────────────────────────────────┤ │2025-09-11 19:16 │中岩大地(0030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9-10 20:44 │中岩大地(003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0 20:42 │中岩大地(00300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 │人的公告 │ ├─────────┼──────────────────────────────────────────────┤ │2025-09-10 20:41 │中岩大地(00300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 │2025-09-10 20:41 │中岩大地(00300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0 20:39 │中岩大地(003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0 20:37 │中岩大地(003001):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9-01 19:44 │中岩大地(003001):关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09-01 19:42 │中岩大地(00300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 2025-09-11 19:16│中岩大地(0030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公告 ─────────┴──────────────────────────────────────────────── 中岩大地(00300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倍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92c3a739-9d96-467b-8109-d372935d6924.PDF ─────────┬──────────────────────────────────────────────── 2025-09-11 19:16│中岩大地(00300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岩大地 股票代码:003001 信息义务披露人:易山 住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低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5 年 9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 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岩大地”)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岩 大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 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公司、上市公司、中岩大地 指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易山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易山 性别:男 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住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因个人资金需要,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9 月 8 日至 2025 年 12 月 7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报告和披露进展情况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易山持有公司股份 6,38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5.03425%,占公司当时剔除公 司回购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5.13%。自 2024 年 10 月 16日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易山)》后,由于权益分派、公司股 权激励等,导致上述主体拥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如下变化: 股东名称 变动时间 变动原因 持股变动数量(股)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 易山 2025年 6月23日至 2024 年股票期权 - 5.04114% 2025 年 6 月 26 日 行权,总股本增加 2025 年 6 月 30 日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 5.05010% 销完成,总股本减 少 2025 年 7 月 7 日 2024 年年权益分 增加 2,547,388 股 5.06762% 派,转增股本 2025年 7月11日至 2024 年股票期权 - 5.05338% 2025 年 8 月 1 日 行权,总股本增加 2025 年 8 月 26 日 2024 年股票期权 - 5.05326% 行权,总股本增加 2025 年 9 月 8 日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少 94,135 股 4.99998% 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易山持有公司股份 8,833,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8%(占剔除公司回购账户股 份后总股本的 5.06644%),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 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已质押股份数量为 6,244,274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 70.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3%。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易山 日期:2025 年 月 日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证监会或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存放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岩大地董事会办公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25b503c2-e388-40f0-bb3f-6b877e048d06.PDF ─────────┬──────────────────────────────────────────────── 2025-09-10 20:44│中岩大地(003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岩大地(003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dcc80768-6e9b-4c0a-b0e4-7784e6d855ff.PDF ─────────┬──────────────────────────────────────────────── 2025-09-10 20:42│中岩大地(003001):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 │公告 ─────────┴────────────────────────────────────────────────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名非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以上 7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 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以及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组成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成员如下: 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副董事长:吴剑波先生 非独立董事:王立建先生、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 独立董事:申剑光先生、高强先生、姚立杰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吴嘉希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在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自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情况下: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王立建先生、吴剑波先生、武思宇先生、高强先生、姚立杰女士组成,其中,王立建先生担任 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姚立杰女士、申剑光先生、吴剑波先生组成,其中,姚立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申剑光先生、高强先生、王立建先生组成,其中,申剑光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高强先生、申剑光先生、吴剑波先生组成,其中,高强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一)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总经理:武思宇先生; 副总经理:牛辉先生、吴嘉希先生、康景文先生; 财务负责人:张会娟女士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牛朋飞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 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牛朋飞先 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上述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 附件。) (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张光海先生。 张光海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张光海先生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任期届满离任人员情况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辉耀先生、陈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曾辉耀先生、陈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周建和先生、牛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柳建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 理;周建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柳建国先生、牛辉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周建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柳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376,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牛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106,1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 6%,持有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09,609 份,通过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 股份 58,070 股。上述 3人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刘艳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201,6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1%,持有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3,952 份,通过公司 202 4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29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离任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和《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相关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68809559 传真:010-68800097 邮箱:ir@zydd.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号通景大厦 12 层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 1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1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08f73d43-5a1f-40ea-a618-6c261393d176.PDF ─────────┬──────────────────────────────────────────────── 2025-09-10 20:41│中岩大地(003001):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2023 年度回购股份 、2024 年度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 份后续将用于出售,出售将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数量为 2,317,465 股,公 司股份总数由 176,665,939 股变更为174,348,474 股,注册资本由 176,665,939 元变更为 174,348,47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 25 年 9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 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 2号通景大厦 12 层 2、申报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5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 8:30-12:00;13:30-17:00) 3、联系人:牛朋飞 4、联系电话:010-68809559 5、传真:010-68800097 6、电子邮箱:ir@zydd.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349da7a-c903-4a12-9485-462411565b31.PDF ─────────┬──────────────────────────────────────────────── 2025-09-10 20:41│中岩大地(00300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要 求,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月 10 日通过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0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武思宇、吴嘉希,独立董事申剑光、高强、姚立 杰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经过半数以上的董事推举的董事王立建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全 体董事一致选举董事王立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公司全 体董事一致选举董事吴剑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为提高公司董事会的治理效率,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一致选举产生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王立建(主任委员)、吴剑波、武思宇、高强、姚立杰审计委员会:姚立杰(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 、申剑光、吴剑波 提名委员会:申剑光(主任委员)、高强、王立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高强(主任委员)、申剑光、吴剑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鉴于公司上一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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