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2 壶化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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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54 │壶化股份(0030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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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52 │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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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50 │壶化股份(0030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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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2 │壶化股份(003002):董事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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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2 │壶化股份(003002):第十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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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2 │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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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2 │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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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1 │壶化股份(00300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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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0 │壶化股份(00300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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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0 │壶化股份(003002):监事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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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54│壶化股份(0030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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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秦东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6月 20 日(星期五)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5人,代表股份 75,48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90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75,09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0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7人,代表股份 39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9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人,代表股份 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7人,代表股份 39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82%。
3、董事 11人,出席 11人;监事 3人,出席 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管列席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
会议,对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4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32%;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4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1749%;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4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825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3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9765%。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4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反对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弃权 4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023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 4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976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冠、侯镇山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ee98c594-6652-443d-bb6c-cf2a50de7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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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52│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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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ee143834-77e1-4656-8b24-47861d1b8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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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9:50│壶化股份(00300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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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会议决议一
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开发布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上述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
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6月20日在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东海湾大厦8楼一号会议室通过现场及网络视频方式如期召开,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
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9:15-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
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65人,代表股份75,489,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077%。
除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已公告的会议
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75,446,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32%;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42,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6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75,44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2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0000%;弃权4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6%。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75,445,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24%;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00%;弃权4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576%。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
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审议的全部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涉及
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公司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96b5dc6a-bbf4-4018-bd2d-860155be3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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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2│壶化股份(003002):董事会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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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
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山西壶化集团股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下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
情形;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
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
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责
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6、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推出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
意见并获得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ae7dcd4b-70d0-45d3-b938-c68972604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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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2│壶化股份(003002):第十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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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第三次职
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并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与会职工代表认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
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e57b9741-61f8-4018-bc2d-b3ce6a6eed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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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2│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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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26299a98-4e32-42e5-82cd-1dc2a083c8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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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2│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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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003002):壶化股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147e8bfe-c2c8-4783-bb16-b8be5c2ab2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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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1│壶化股份(00300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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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
结合方式召开,通知已于 2025年 5 月 19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秦东召集并主持,应出席11人,实际出席 11
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定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公司根据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具体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订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
股计划;
(4)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做出决定;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做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做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 2025年 6月 20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4bea611b-b97f-44df-af63-d542abd0b2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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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0│壶化股份(00300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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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化股份(00300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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