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3 天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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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2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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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6:20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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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36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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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41 │天元股份(00300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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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5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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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5 │天元股份(00300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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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5 22:32 │天元股份(003003):天元股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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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21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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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9 │天元股份(0030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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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20:19 │天元股份(00300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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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 17:42│天元股份(003003):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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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31.98 万份,涉及激励对
象 60 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人员重叠,该合计数已剔除重复情形)。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 年 7月 21日办理完成。
一、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审批情况
2025年 4月 25 日,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合
计 31.98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一)注销的原因
1、根据本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二)激励对象离职”的规
定:激励对象主动辞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不做处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
行权,由公司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8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6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注销上
①
述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共计 5.46万份。
2、根据本激励计划“第五章本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六)激励对象获授与行权的条件”之
“2、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中第(3)点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以 2021年业绩为基数
考核年度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净利润目标值 6000 万 8000 万 1亿元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2022-2024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M)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如下:
业绩考核指标:以 2021年业绩为基数
考核年度 2023年 2024年
净利润目标值 8000 万 1亿元
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
2023-2024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M)
当 A<80%时 M=0
当 80%≤A<100%时 M=A
当 A≥100%时 M=10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行权的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本激励计划中相应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因此,公司按 30%的比
例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①
离职统计期间:自 2024 年 4月 26 日(即公司审议《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的次日)起,至 2025年 4月 25 日审议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期间,下同。股票期权(对应份额 17.89万份),按 50%的比例注销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对应份额 8.63 万份)。
(二)注销的数量
1、公司对已离职的首次授予 8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预留授予 6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5.46万份进行注销。
2、公司对因 2024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中的44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对应部分股票期权 17.89
万份进行注销,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中的 22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对应部分股票期权 8.63 万份进行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 31.98 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以及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为上
述所涉及激励对象 60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有人员重叠,该合计数已剔除重复情形),其上述已获授的总计 31
.98万份股票期权办理了注销手续。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 7月 21 日办理完毕。本次注销的部分
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1/d5400eb8-93d6-4152-b661-f50552a241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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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 16:20│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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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该议
案,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含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子公
司对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包括存量担保、新增担保以及存量担保的展期或续保。担保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品种以及为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所需进行的担保事项,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
、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担保额度有效期
内,担保累计额度可循环使用,但公司在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
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5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一、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天之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之元”)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东莞清溪支行”)签订了一份合同编号为“44100520250011978”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浙江天之元为农
业银行东莞清溪支行与公司在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内,签订的各类业务合同(包括贷款、商业汇票贴现、银行保函等业务)所形成的
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额折合人民币 6,800.00 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 2025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且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
会审议。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 公司类别 被担保方 股东大会 本次担保前担 被担保方本 本次担保
审议通过的担保 保余额 次使用的担 后担保余
额度 保额度 额
合并报表范 为资产负债率 公司 80,000.00 67,881.00 6,800.00 74,681.00
围内各级子 70%以下的担保
公司 对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7,679.83万元
3、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28号
5、法定代表人:周孝伟
6、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 01月 28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塑料制品
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销售代理;非金
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619.19 166,547.19
负债总额 45,296.84 42,431.33
净资产 125,322.35 124,115.86
资产负债率 26.55% 25.48%
项目 2025年 1-3月(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340.78 116,268.43
利润总额 1,455.30 5,885.77
净利润 1,206.48 5,582.75
注:本公告计算结果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9、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清溪支行
(二)债务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保证人:浙江天之元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四)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五)主合同以及债权确定期间: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在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2025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28 年 7 月 16
日止)因办理贷款、商业汇票贴现、银行保函等业务所形成的债权相关的法律性合同文件。
(六)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
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三年。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
人同意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
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七)担保的债权最高额:折合人民币陆仟捌佰万元整(¥68,000,000)。
(八)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
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九)反担保情况:合同中未约定债务人或其他方为保证人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均为内部相互担保,不存在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
担保的情况。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对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
为 74,68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58.46%。
目前,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逾期担保,也未涉及因担保引发的诉讼,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需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农业银行东莞清溪支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7/cae45904-c95c-4246-808e-c82fffde7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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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9:36│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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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元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东莞市天祺股权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祺股权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7%,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7 日至 2025年 11 月 6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325,00
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7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耀东先生及其配偶邹芳女士(均为公司股东,下同)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7日至 2025年 11月 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罗耀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7,51
8,51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4.31%,计划减持不超过319,4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18%;邹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
,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6%,计划减持不超过 1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6%。
本公告所述公司占总股本比例的计算,是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2,350,000 股后的总股本 174,448,
300股为基数进行计算的。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天祺股权投资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罗耀东先生及其配偶邹芳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天元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职务或关系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剔 其他说明
除回购账户股
份)比例
天祺股权 实际控制人周孝伟控制的主体 5,000,000 2.87% 依据《上市公司收购
投资 (周孝伟持有其 73.50%的股权) 管理办法》(2025年
修正)第八十三条相
关规定,将其认定为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管理
罗耀东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7,518,510 4.31% 因本次事项涉及减
实际控制人罗素玲之弟 持,故公司参照《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2025年修正)
第八十三条相关规
定,将其视为公司实
邹芳 未在公司任职 100,000 0.06% 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
罗耀东之配偶 人进行管理
合计 - 12,618,510 7.24% -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耀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518,510 股(其中含股权激励限售股 18,510 股,其他股份为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孝伟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天元股份58,503,000 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与罗素玲女士
(现任公司董事,持有天元股份 12,537,500 股)系夫妻关系,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孝伟先生持有天祺股权投资 73.50%的股
权,并担任其法定代表人及执行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该公司被认定为实际控
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耀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系实际控制人罗素玲女士之弟。邹芳女士系罗耀东先生配
偶。鉴于罗耀东先生与邹芳女士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孝伟先生及罗素玲女士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因本次事项涉及减持,
故公司参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第八十三条相关规定,将罗耀东先生及其配偶邹芳女士视为实际控制人的一
致行动人进行管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数量(股) 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方式
(剔除回购账户股份)比例
天祺股权投资 1,325,000 0.76% 全部通过集中
罗耀东 319,400 0.18% 竞价方式
邹芳 100,000 0.06%
合计 1,744,400 1% -
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 2025 年 8 月 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6日
,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上述股东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6、上述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
规定的情形。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天祺股权投资及其全体股东、罗耀东先生及其配
偶邹芳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份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均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31cfe561-e010-45f9-aa77-53fa7d52c0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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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41│天元股份(00300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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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00300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51d55491-7106-46c1-b0d8-d15c748b9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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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7:35│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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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事项概述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议案》。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
强海外市场的业务拓展,实现多元化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元(香港)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香港)公司”)计划
与Hongkong Vesta Holdings Co., Limited(以下简称“合资方”)共同在柬埔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总额 1,60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元(香港)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816.00 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投资总额的 51%;合资方以自有资金
出资 784.00 万美元,占合资公司投资总额的 49%。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纸类、塑胶
类包装材料、产业园租赁及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
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公告》。
二、本次对外投资终止的原因
前述《关于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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