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3 天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8 18:57│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
”)出具的《关于对陈小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8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如下:
“陈小花:
经查,你作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在2024 年 6 月 6 日至 11 月 12 日期间,你的配
偶通过其证券账户买卖该公司股票,存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的情形。其中,累计买入 6,700 股,成交金额 50,518 元,累计卖出 2
0,000股,成交金额 195,0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依据《证券
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本人及直系亲属应
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陈小花女士的配偶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上交公司。上述警示函所述的短
线交易事项,公司已于 2024 年1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2、陈小花女士收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广东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并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陈小花女士及其亲
属已深刻认识到本次短线交易的严重性,对因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深表歉意,后续将继续严格按照广东证
监局的要求,加强自身及近亲属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
,严格规范股票买卖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督促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加强对《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杜
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16e5db02-e630-418f-b17d-d94af8fcafa1.PDF
─────────┬────────────────────────────────────────────────
2024-11-14 19:39│天元股份(00300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元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天元股份(00300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元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dda28525-df0a-429f-b792-57577e2f929d.PDF
─────────┬────────────────────────────────────────────────
2024-11-14 19:39│天元股份(00300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20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11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 11月 14日上午 9:15-15:0
0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4,10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
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2,350,000 股,下同,详见注 1)的 48.209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 5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3,550,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94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8 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5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55%。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孝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7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76,798,3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为 2,350,000 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4,448,300 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3,8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34%;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弃权 2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2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59.2660%;反对 1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1257%;弃权 21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8.6083%。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eb39afe0-8fe9-41b1-bebd-29066450f54f.PDF
─────────┬────────────────────────────────────────────────
2024-11-13 20:34│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董事、高管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陈小花的配偶朱显先生于 202
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具体情况
朱显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股) 交易均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2024-11-12 卖出 20,000 9.75 195,000.00
2024-06-06 买入 6,700 7.54 50,518.00
朱显先生作为陈小花女士的配偶,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朱显先生在买入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卖出,其行为构成了短线交
易。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为14,807.00 元,计算公式为:(卖出均价-买入均价)*短线交易股份数量=(9.75-7.54)×6,700 股=14
,807.00(元)
二、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陈小花女士和朱显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纠正。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如下:
1、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
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朱显先生在本次短线交易中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显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 1
4,807.00 元上交公司。
2、经陈小花女士确认,陈小花女士并不知晓该交易情况,交易前后陈小花女士亦未告知朱显先生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
。上述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等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
益的目的,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朱显先生误操作所致,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陈小花女士确认,公司已明确告知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并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
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对本次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承诺将深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
亲属执行到位,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向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沟通并进一步督导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强化对其亲属行为规范的监督,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
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陈小花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5ab0119f-ead2-49d5-a15d-39bcd1d13b61.PDF
─────────┬────────────────────────────────────────────────
2024-10-29 20:20│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公告
─────────┴────────────────────────────────────────────────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柬埔寨合资公司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601593d7-28ed-4fa8-92c8-5c412ecd0efc.PDF
─────────┬────────────────────────────────────────────────
2024-10-29 20:20│天元股份(003003):监事会决议公告
─────────┴────────────────────────────────────────────────
天元股份(003003):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8acceac8-edb8-4702-91f2-ad7ae68811ce.PDF
─────────┬────────────────────────────────────────────────
2024-10-29 20:19│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20 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4日(星期四)下午 15:2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
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14日上午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07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4 年 11月 0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
书见本通知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2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
工商登记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附件 2)、受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受托人持股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
明文件或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4年 11月 08日
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0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28号公司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28号公司。
联系人:刘江来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1ec9754-5554-4374-b626-02aab305c279.PDF
─────────┬────────────────────────────────────────────────
2024-10-29 20:19│天元股份(003003):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天元股份(003003):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13bde9e-9e8a-4168-8508-9665764b1343.PDF
─────────┬────────────────────────────────────────────────
2024-10-29 20:19│天元股份(003003):天元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
天元股份(003003):天元股份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93539670-2240-4611-89ed-8b97668720a9.PDF
─────────┬────────────────────────────────────────────────
2024-10-29 20:19│天元股份(003003):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
天元股份(003003):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81b9df8-d3b9-4b09-aa98-5bdd095e4311.PDF
─────────┬────────────────────────────────────────────────
2024-10-29 20:17│天元股份(003003):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了更
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
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
后,计提2024年前三季度各项资产减值损失1,132.44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计提额(转回以“-”表示)
一、信用减值损失 386.45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218.23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172.1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91
二、资产减值损失 745.99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579.57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6.42
合计 1,132.44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相关情况的说明
1、应收款项的减值及核销相关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
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
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提信用减值损失386.45万元(转回以“-”表示),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235.53万元,转回17.30万
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172.13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11.29万元,转回15.20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四部
分:4.1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决定对部分无法收回的款项进行核销,应收账款
核销金额121.76万元,其他应收款核销金额95.60万元,本次核销资产计入的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存货的减值及转销相关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存货跌价准备计提579.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转销222.52万元。
3、长期资产的减值及转销相关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
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6.42万元,核销金额6.4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32.44万元,核销及转销总额446.33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相应减少2024
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54.2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