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3 天元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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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45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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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34 │天元股份(0030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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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34 │天元股份(0030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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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32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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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19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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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17 │天元股份(00300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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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16 │天元股份(00300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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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15 │天元股份(00300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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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天元股份(00300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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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天元股份(00300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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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45│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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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80612684-9adb-47af-9dc7-8604b947b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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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34│天元股份(0030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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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元股份(0030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508bacd3-d74d-46c7-9da0-b8b2210b9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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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34│天元股份(00300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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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日(2025 年 9 月 11 日
),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罗耀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2 日 14:5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1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83,268,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
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回购的股份数 2,350,000 股,下同,详见注 1)的 47.7328%。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7 名,
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2,853,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9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5 名,代表有效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15,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孝伟先生因公务出差请假,未能现场出席主持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罗耀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杨小磊先生、冀志斌先生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注 1: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1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76,798,30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为 2,350,000 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4,448,300 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14,3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4%;反对 2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1%;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3.6066%;反对 2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3.2319%;弃权 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616%。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17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4%;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弃权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0164%;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7.8103%;弃权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733%。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175,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74%;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弃权 2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9.0164%;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7.8103%;弃权 2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1733%。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已获得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172,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8%;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01%;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88.6651%;反对 6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7.8103%;弃权 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5246%。(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209,1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2%;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2.9977%;反对 2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3.3607%;弃权 3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6417%。(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3,191,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反对 4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6%;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0.9251%;反对 4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5.8080%;弃权 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3.26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b3080344-d3a1-488d-85e5-8cbfb59060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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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0:32│天元股份(003003):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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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 9月 22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
后的《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
括 1名职工董事,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月 22 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陈小
花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陈小花女士因前述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
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陈小花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陈小花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陈小花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小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事项。辞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
陈小花女士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陈小花女士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稳定经营及规范发展作出了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向陈小
花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2 日召开了 202
5 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王群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本
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群芳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群芳女士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9702e711-af1e-4d83-9bf7-ef3d1b3ee2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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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19│天元股份(003003):关于延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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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2 日(星期一);
2、股权登记日(不变):2025 年 9月 11 日;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
年 8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
一、关于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星期五)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其中《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统筹会议安排,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定于 2025 年 9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延期至 2025 年 9月 22 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 2025 年 9月 11 日。
同日(2025 年 9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罗耀东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广
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提议将《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董事会审查,截至 2025 年 9月 11 日(即上述临时提案函提交日),罗耀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279,110 股(其中持有股
权激励限售股 18,5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2%(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4.17%),具有提出临时提案
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在延期后的股东大会召开 10 天前提出并书面提交董事会,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
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除会议延期及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各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25年 9月 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14:5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月 22 日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11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 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2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 √
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5.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 1、议案 2 及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5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3)上述议案 6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9月 1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2)、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5 年 9 月 16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zqb@gdtengen.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16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28 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 128 号公司证券办公室。联系人:刘江来
电话:0769-89152877
传真:0769-89151002
电子邮箱:zqb@gdtengen.com
5、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4cecb235-2089-43a5-a5ce-e11ba18c40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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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17│天元股份(003003):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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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同意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为人民币 6.5 亿
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
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
融资产投资公司等合规金融机构发布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的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该额度。
(四)决策程序及实施
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
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业务相关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
(六)关联关系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合规金融
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可能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收益
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等风险;可能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其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对外投资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现金
管理。
2、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在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等及以下风险的产品。公司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
、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规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
3、公司将及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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