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4 声迅股份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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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57 │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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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56 │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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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56 │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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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55 │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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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9:55 │声迅股份(003004):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声迅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流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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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01 │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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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56 │声迅股份(003004):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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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声迅股份(00300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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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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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 │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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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57│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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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通知,获
悉天福投资将其所持有部分股份质押,用于支持公司并购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天福 是 5,000,000 18.33% 6.11% 否 否 2026/10/15 2036/10/30 中国建设银 支持公司
投资 行股份有限 并购贷款
公司湖南省
分行营业部
合计 - 5,000,000 18.33% 6.11% - - - - - -
注: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 2026年 10月 15 日公司总股本 81,864,843股计算,下同。2)本次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
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例 押前质 后质押股 持 总股本 况
押股份 份数量 股份比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例 股份限 质押 份 押股份
售和冻 股份 限售和冻 比例
结、标 比例 结
记数量 数量
广西天福 27,275,60 33.32% 0 5,000,00 18.33% 6.11% 0 0 0 0
投 0 0
资有限公
司
谭政 11,735,40 14.34% 0 0 0 0 0 0 8,801,550 75%
0
聂蓉 3,801,600 4.64% 0 0 0 0 0 0 2,851,200 75%
谭天 1,320,000 1.61% 0 0 0 0 0 0 990,000 75%
合计 44,132,60 53.91% 0 5,000,00 11.33% 6.11% 0 0 12,642,75 32.31%
0 0 0
注:上述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是公司控股股东为支持公司并购贷款,非自身融资质押。
2、公司控股股东天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半年内、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天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天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天福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总体质押风险可控,股份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
等产生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权利质押合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4d848e6e-18ac-4491-a95f-12022ac20a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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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56│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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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
2、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3、转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8年12月29日
4、声迅转债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一、“声迅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元,发行总额 28,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65 号”文同意,公司 2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2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二、“声迅转债”暂停转股的原因及时间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年 9月 22日
至 2026年 9月 2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 9月 29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声迅转债”在回售
申报期间暂停转股,即自 2026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三、“声迅转债”恢复转股的时间
根据相关规定,“声迅转债”将在本次回售申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 10月 22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1f61fb07-b9b2-44e5-a05a-8018b35d7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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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56│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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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回售价格:101.188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26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7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8日
7、回售申报期内“声迅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18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声迅转债”。截至本公告之日,“声迅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年 9月 22日
至 2026年 9月 2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 9月 29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 7,692.2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声迅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件概述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
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1.50%(“声迅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2 月 30日至 2026年 12月 29日的票面利率);t 为 289天
(2025年 12 月 30日至 2026年 10月 15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10月 15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 IA=100×1.50%×289/365=1.188元/张(含税)
因此“声迅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18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
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950元/张;(2)对于持有“声迅转债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188元/张;(3)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其他债券
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188元/张。
(三)其他说明
“声迅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声迅转债”,“声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
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
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
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声迅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10月 26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年 10月 27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
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声迅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声迅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ae47b148-5bbf-4fa1-96a3-6bcc47721a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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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6 19:55│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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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并购事项概述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用于现金支付武汉中科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科锐择”)51%股权的部分交易款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
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二、本次并购贷款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已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183771499R,以下简称“建行湖南
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并购贷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协议,并办理完成权利质押/不动产抵押等相关手续。
相关情况如下:
(一)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1.75亿元;贷款期限 120个月(2026年 10月至 2036年10 月),贷款用途为公司支付收购中科锐择 51%股权
的交易价款和费用、置换公司先期已支付的部分并购价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情况
1、中科锐择 51%股权质押:公司以所持中科锐择 51%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权人为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2、公司不动产抵押:公司以名下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权人为建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不动产权证号包括京(2021)海不动
产权第 0038062 号、第0038057号、第 0038064号。
3、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聂蓉女士为本次并购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其所持有的 500万股公司股票,为公司本次并购贷款提供担保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并购贷款能够有效提高公司资金周转效率,优化公司的融资结构,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及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并购贷款合同》《权利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合同文件;
2、质押/抵押登记等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7/720f6ee4-9e2d-466d-9dac-5035892397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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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19:55│声迅股份(003004):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声迅股份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流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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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公司”,
股票代码:003004.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除评级委托关系外,中证鹏元及评级从业人员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足以影响评
级行为独立、客观、公正的关联关系。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声迅转债 2026年 6月 29日 A A 负面
2026年 9月,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投票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
至2026年 8月 31日,“声迅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 已累计投入募 募集资金 募投项
金净额 集资金金额 余额 目进度
声迅华中区域总部(长 14,650.34 9,052.82 6,504.97 61.79%
沙)建设项目
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 12,696.96 5,509.00 8,223.14 43.39%
造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27,347.30 14,561.82 14,728.11 -
原募投计划为拟投资募集资金 12,696.96 万元用于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 2年,拟建造安防产品
生产线。公司曾于 2024年 12月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
间由 2024年底调整为 2026年底。
截至 2026 年 8 月末,“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8,223.14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1,0
35.18万元),其中 530.89 万元为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尾款,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
额7,692.25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主要原因为
:(1)行业政策变化,市场需求下降,原部分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计效益;(2)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资金划转完
成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根据公司公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系公司结合市场及行业变化,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与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策,目
的是降低投资风险,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为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中证鹏元认为,公司在安防、安检的应用场景中特别是运营服务中积累了大量行业数据,具有一定行业经验和客户资源。公司 2
025年度通过收购拓展了应急消防服务业务并进军具备高技术壁垒与高成长空间的特种光电赛道,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营业收入规模,
与此同时公司 2025年减亏明显,但 2026年半年度仍亏损,后续需持续关注公司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下的盈利能力变动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维持为负面,“声迅转债”信用等级维持为 A,评级结
果有效期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至“声迅转债”存续期。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
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声迅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6/c3658976-27a4-4c4e-ab1f-636096cfc7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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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18:01│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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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回售价格:101.188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26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7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8日
7、回售申报期内“声迅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18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声迅转债”。截至本公告之日,“声迅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年 9月 22日
至 2026年 9月 2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 9月 29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 7,692.2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声迅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件概述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
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1.50%(“声迅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2 月 30日至 2026年 12月 29日的票面利率);t 为 289天
(2025年 12 月 30日至 2026年 10月 15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10月 15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 IA=100×1.50%×289/365=1.188元/张(含税)
因此“声迅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18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
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950元/张;(2)对于持有“声迅转债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188元/张;(3)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其他债券
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188元/张。
(三)其他说明
“声迅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声迅转债”,“声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
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
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
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声迅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10月 26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年 10月 27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
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声迅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声迅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a568995d-0e19-4d3a-ae83-366cb1a315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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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8 17:56│声迅股份(003004):关于2026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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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转股期为 2023年 7月 7日至 2028年 12月 29日,目前转股价格为 28.94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6年第三季度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
)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8,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5 号”文同意,公司 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2
月 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月 6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7月 7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12月 2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9.34元/股。
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34 元/股调整为 29.1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9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
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14 元/股调整为 28.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6年第三季度,“声迅转债”因转股减少 150张(金额为 15,000元),转股数量为 517 股。截至 2026 年第三季度末,“声
迅转债”因转股减少 6,945张(694,500 元),转股数量为 23,878 股,剩余可转债 2,793,055 张(剩余金额为 279,305,500元)
。公司 2026年第三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可转债转 其他(股 小计(股 数量(股) 比例
) 股 ) )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13,121,02 16.03% 0 1,050,000 1,050,000 14,171,025 17.31%
股 5
高管锁定股 13,121,02 16.03% 0 1,050,000 1,050,000 14,171,025 17.31%
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742,33 83.97% 517 -1,050,00 -1,049,48 67,692,853 82.69%
6 0 3
三、总股本 81,863,36 100.00% 517 0 517 81,863,878 100.00%
1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声迅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12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五、备查文件
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05884c6e-a13b-4e49-a634-7ac12168b6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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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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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 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聂蓉女士、孙晓杰先生、谭天先生
(2)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6年 9月 29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
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6年 9月 29日)起至 2029年 6月 5日,丛培红女士的任期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6年 9月 29日)起至 2028年 5月 25日。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 2026年 9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董事长:聂蓉女士
公司董事长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聂蓉女士担任。聂蓉女士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其担任公司董事长
有利于保持公司战略稳定、提升决策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能够更好地统筹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业务拓展与治理完
善。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审计委员
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丛培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
格。
公司不设置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的相关职责。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楚林先生
2、副总经理:杨阳先生
3、财务总监:王娜女士
4、技术总监:姬光先生、刘洋先生
5、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 2026 年 9月 29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本公告附
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
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电子信箱:ir@telesound.com.cn
联系电话:010-62980022
传真号码:010-62985522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聂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801,600股,聂蓉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王娜女士因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王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聂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王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
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15b2a975-d345-4ebd-b4a6-7356e12f6a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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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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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
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即 2025年 10月 30日至 2026年 10月 29
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 10月 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81)。
截至 2026年 9月 28日,公司已将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
金 44,852,652.62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剩余其他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于到期日前
足额归还。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1781aec3-0b9b-4e4a-95ca-64f9b0872c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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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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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本
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公司总经理楚林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楚
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公司副总经理杨阳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
杨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公司财务总监王娜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最近三十六
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娜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公司技术总监姬光先生、刘洋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
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聘任姬光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其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
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聘任李艳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吴甦、庞俊巍、丛培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d6895d93-4528-4b07-8752-45d75f76ad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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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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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4、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9日上午 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9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9月 29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号院 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9人,代表股份 46,57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917%。(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
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1,863,8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1,139,10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0,724,778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7人,代表股份 46,16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7.18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人,代表股份 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人,代表股份 1,8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6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1,4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1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人,代表股份 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6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包含通讯形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46,163,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949%。
表决结果:通过,聂蓉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孙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7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9,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827%。
表决结果:通过,孙晓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6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2,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03%。
表决结果:通过,谭天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吴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63,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2,5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43%。
表决结果:通过,吴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庞俊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63,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2,4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37%。
表决结果:通过,庞俊巍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163,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22,4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32%。
表决结果:通过,丛培红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5%;反对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24%;弃权 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97%;反对 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6%;弃权 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09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6,5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20%;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709%;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07%;反对 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4%;弃权 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36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律师、尤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5b50b429-aa40-4c72-9250-a6e3c8dc7e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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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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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6f4d329b-c100-40b7-af5c-630f5157d4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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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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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声迅转债”)回售(以下简称“本次回售”)相关事项
出具本《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本所律师仅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对所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
有效进行认定,是以现行有效的(或事实发生时施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和确认、本
所律师从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公证机构等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
文书,或本所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且经该机构确认后的材料为依据作出判断;对于不是从上述公共机构直接取得的文书
,或虽为律师从上述公共机构抄录、复制的材料但未取得上述公共机构确认的材料,本所律师已经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仅对于法律相关的业务事项履行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意义务,对其他业务事项仅履行普通人一般的注意义务。本所律
师对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不具有进行专业判断的资格。本所律师依据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直接取得
的文书发表法律意见并不意味着对该文书中的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回售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和报告发表
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承诺并保证,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回售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所律
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
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公司为本次回售事项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申请或备案材料报送有关决定或批准部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
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在查验相关材料和事实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一)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准和授权
1、2022年 1月 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
议案。
2、2022年 1月 26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议案。
3、2022年 3月 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及修订可转
换公司债券预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022年 10月 8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3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2023年 2月 10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65号)同意,公司 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 2022年 12月 30日至 2028年 12月 29日。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和同意。
二、本次回售相关事项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可以约定回售条款,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所持
可转债回售给发行人。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发行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
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
(二)本次回售的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 7,692.25万元(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公司适用简化程序
召开“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声迅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中邮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发布的《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异议期内未收
到任何书面异议,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6年 9月 29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
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三)本次回售价格
根据《监管指引第 15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将
所持全部或者部分无限售条件的可转债回售给上市公司。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
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
: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四)本次回售尚需履行的公告程序
根据《监管指引第 15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个交易
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
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上述有关回
售的公告。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声迅转债”附加回
售条款生效,“声迅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将所持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声迅转债”回售给公司,但应当在
公司公告的回售申报期间内进行;本次回售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
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15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程序。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和同意;“声迅转债”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声迅转债”持有人可以按照《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将所持全部或者部分未转股的“声迅转债”回售给公司,但应当在公司公告的回售申报期间内进行;本次回售事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15号》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有关回售公告和回售结果公告程
序。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efde2e85-608b-4ddb-ad33-7f2dce7052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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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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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就公
司“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相关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
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并基于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事实的调查和了解,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关于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及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
结果进行核查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的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
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所发布或提供的与本次会议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和其他信息(以下合称“文件
”)均真实、准确、完整,相关副本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发布或提供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人不
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
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集人资格
2022年 12月,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声迅转债”,以下简称“本次债券”)。2026年 9月 11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
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系“声迅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发行人拟变更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且变更后不会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按照简化程序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2026年 9月 22日,中邮证券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将会议召集人、债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投票表决期间、召开地点和方式等事项以公告形式通
知了债券持有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方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适用简化程序,采取线上方式召开,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债券持有人对本
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通知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即 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 17:00前)以书面方式送达至
中邮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邮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说明书》《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会议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
26年 9月 21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声迅转债”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
议。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会议通知》,债券持有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有异议的,应于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回复受托管理人。逾期不回复的,视
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根据中邮证券的确认,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 2026年 9月 29日 17:00结束,异议期内未
收到任何书面异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募集说明书》及《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
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2dce45e1-9252-4aae-972c-9d4c6d91d3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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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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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声迅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SZ)回售的有关事项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声迅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
)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8,000万元,期限 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5号”文同意,公司 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2月
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
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月 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7月 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12月 2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二、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年 9月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声迅
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 9月 29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
金额 7,692.2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
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
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
(三)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为 1.50%(“声迅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年 12月 30日至 2026年 12月 29日的票面利率);t为 289天(20
25年 12月 30日至 2026年10月 15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10月 15日为申报期首日)计算可得 IA=100×1.50%×289/365=1.1
88元/张(含税)
因此“声迅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18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
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950元/张;(2)对于持有“声迅转债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188元/张;(3)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其他债券
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188元/张。
(四)其他说明
“声迅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声迅转债”,“声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三、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
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
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
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声迅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10月 26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年 10月 27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
售对公司的影响。
四、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声迅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声迅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声迅转债”回售有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募集说明书》的要求。
综上,中邮证券对“声迅转债”回售有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9acb90e2-b801-43d9-856b-ff0fef0c6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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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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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29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由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3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需
在股东会结束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全体董事确认,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 9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其中谭天先生、吴甦先生、丛培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聂蓉女士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名委员组成,董事会同意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
、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
会委员的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楚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娜女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姬光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的技术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艳君先生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
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b1691891-7b9b-4ec3-8fb2-8c67279e72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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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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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
2、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3、转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8年12月29日
4、可转债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一、公司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元,发行总额 28,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65 号”文同意,公司 2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2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二、公司可转债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 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
“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 年 9 月 29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回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声迅转债回
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
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声迅转债”将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
自 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10月 22日)起“声迅转债”恢
复转股。
三、其他说明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即 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ef01e5ea-0960-45e5-b45a-7c6c3541c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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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
│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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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声迅转债”债券持有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于 2022年 12月 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
额 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声迅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
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北京声迅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作为“声迅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 2026年 9月 21日公告《关
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于 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召开了适用简化
程序的“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的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27080.SZ
(三)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2,800,000张;
4、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2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40%、第六年为 3.00%;
5、转股期限:2023年 7月 7日至 2028年 12月 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债券召集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
(四)投票表决期间: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 17:00前
(五)债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1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会议召开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即 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邮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邮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
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
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
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
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7)。
本次会议异议期已结束,异议期内未收到任何书面或电子邮件异议。根据《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获得本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
具体表决情况为:同意 100%,反对 0%,弃权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本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a205628c-f63c-4a3b-a642-5c1f92d3d7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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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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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回售价格:101.188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 10月 26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 10月 27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 10月 28日
7、回售申报期内“声迅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1.188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声迅转债”。截至本公告之日,“声迅转债”的
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年 9月 22日
至 2026年 9月 2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 9月 29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 7,692.2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声迅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件概述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
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
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1.50%(“声迅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 2025 年 12 月 30日至 2026年 12月 29日的票面利率);t 为 289天
(2025年 12 月 30日至 2026年 10月 15日,算头不算尾,其中 2026年 10月 15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 IA=100×1.50%×289/365=1.188元/张(含税)
因此“声迅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 101.18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
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0.950元/张;(2)对于持有“声迅转债
”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 101.188元/张;(3)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其他债券
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188元/张。
(三)其他说明
“声迅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声迅转债”,“声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
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 20 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
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 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 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
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6年 10月 15日至 2026年 10月 21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
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
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声迅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
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10月 26日,回售款划拨日
为 2026年 10月 27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6年 10月 2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
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声迅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声迅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
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声迅转债”回售的申请;
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30/bccff2c4-b3a8-41b3-a180-f26919213d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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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3 20:01│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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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fcc61a3c-49cf-41dc-baf3-8051bc4c5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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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5:51│声迅股份(00300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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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声迅转债”债券持有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于2022年 12月 3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
2.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声迅转债”)。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需要,公司拟变更“声迅转债”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
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北京声迅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适用以简化程序召开债券
持有人会议,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作为“声迅转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现拟于 2026年 9月 22日至 2
026年9月 29日召开适用简化程序的“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代码:127080.SZ
(三)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四)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券期限:6年;
3、发行规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 2,800,000张;
4、票面利率:第一年为 0.30%、第二年为 0.60%、第三年为 1.2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2.40%、第六年为 3.00%;
5、转股期限:2023年 7月 7日至 2028年 12月 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息)。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债券召集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召开时间: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
(四)投票表决期间: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 17:00前
(五)债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1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会议召开形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即 2026年 9月 22日至 2026年 9月 29日 17:00
前)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邮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邮证券联系人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
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期债券
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受托管理人;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5、发行人认为有必
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7)。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本次会议适用简化程序,参会人员无需进行出席会议登记。
五、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对本公告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中邮证券联系人收件地址
或以邮件形式回复至中邮证券联系邮箱。逾期不回复的,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公告所涉意见及审议结果。提出异议时具体需准备的文
件如下:
1、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
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 1)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
人提出异议的,需提供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期债券的证明文件)
;
3、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
名。
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将上述材料以及异议函(详见附件 2)在异议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快递方式等书面方式送至受托管
理人处,日期以电子邮件、邮寄、快递送达至受托管理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
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二)债券持有人进行表决/提出异议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异议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异议函均视
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三)发行人、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其他与本次审议事项存在利益冲突的机构或个人所持债券没有提出异议权利,并且其持有的本
期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异议函采取记名方式提出异议。
(五)异议期届满后,受托管理人根据异议期收到异议函情况,确认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六)针对债券持有人所提异议事项,受托管理人将与异议人积极沟通,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调整相关内容后重新征求债券持有人
的意见,或者终止适用简化程序。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于异议期内提议终止适用简化程序的,
受托管理人将立即终止。
(七)异议期届满后,视为本次会议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相关约定确定会议结果,并于次日内披露持有人会
议决议公告及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其他事项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受托管理人将以公告方式在异议期结束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向阳
联系电话:010-52598296
邮箱:lixiangyang@cnpsec.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4号中欣大厦 C座 2-3层
邮编:100050
八、附件
附件 1:关于“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异议函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f7b7a53a-f435-4405-a82b-ec53f81f28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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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06│声迅股份(003004):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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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自 2026 年 8月 31日至 2026 年 9月 18日,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声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94元/股的 130%(即 37.62元/股),根据《北京声
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声迅转债”的有
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 2026年 9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议案》,决定暂不
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三个月内(2026 年 9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12月 1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6年 12月 21日)重新计算,若“声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
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
)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8,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5 号”文同意,公司 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2
月 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月 6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 7月 7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12月 2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9.34元/股。
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34 元/股调整为 29.1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9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
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14 元/股调整为 28.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起生
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票面面值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
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
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年 8月 31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声
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94元/股的 130%(即 37.6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四、本次可转债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
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在未来三个月内(20
26 年 9 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12月 1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6年 12月 21日)
重新计算,若“声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声迅转债”的
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声迅转债”的计划
经相关人员自查,在本次“声迅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 19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声迅转债”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 持有人身份 期初(2026 年 3 月 19 期间买入数 期间卖出数 期末(2026 年 9 月 18
名称 日)持有数量(张) 量(张) 量(张) 日)持有数量(张)
广西天福 控股股东 123,703 0 2,000 121,703
投资有限
公司
聂蓉 实际控制人、 72,224 0 57,574 14,650
董事长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
易“声迅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
“声迅转债”的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减持“声迅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如涉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声迅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
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中邮证券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事项无异议。
七、风险提示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声迅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12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7869429f-a61f-4580-a0b9-c8d631e3d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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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06│声迅股份(003004):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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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15日发出,会议于 2026年 9
月 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议案》
根据《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自 2026年 8月 31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
,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声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94元/股的 130%(
即 37.62元/股),已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综合考虑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并决定在
未来三个月内(2026 年 9月 19日至 2026年 12月 18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 2026年 12月 1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6年 1
2月 21日)重新计算,若“声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声迅转债”的提
前赎回权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公告》。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董事谭天先
生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保荐机构中邮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
款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业务。上述保理业务的授权及办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
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a6ff0a0c-b26e-401c-938b-98d0e390b8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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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05│声迅股份(003004):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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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声迅股份”或“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声迅股份不提前赎
回“声迅转债”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
)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2月 30日公开发行了 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元,发行总额 28,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5号”文同意,公司 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年 2月
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 1月 6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2023年 7月 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 12月 29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34元/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转股价格变
动情况如下:
1、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34元/股调整为 29.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19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2、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
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14元/股调整为 28.9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4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
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
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触发情况
自 2026年 8月 31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公司股票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声
迅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8.94元/股的 130%(即 37.62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已触发“声迅转债”的有条件赎
回条款。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
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三个月
内(2026 年 9月 19 日至 2026 年 12 月 18 日)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 2026年 12月 18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6年 12月 21
日)重新计算,若“声迅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将再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行使“声迅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声迅转债”的情况
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声迅转债”的计划
经核查,在本次“声迅转债”赎回条件满足的前六个月内(即 2026年 3月19日至 2026年 9月 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
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声迅转债”的情况如下:
持有人名称 持有人身份 期初(2026 年 3 月 19 期间买入 期间卖出 期末(2026 年 9 月
日)持有数量(张) 数量(张) 数量(张) 18 日)持有数量
(张)
广西天福投 控股股东 123,703 0 2,000 121,703
资有限公司
聂蓉 实际控制人、 72,224 0 57,574 14,650
董事长
除上述情形外,不存在其他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
“声迅转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暂未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六个月内减
持“声迅转债”的计划。若上述相关主体未来拟减持“声迅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涉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邮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不行使“声迅转债”提前赎回权,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可转换公司债券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综上,中邮证券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声迅转债”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8b9b4ad0-9428-4449-8236-4d356459fb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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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8 17:02│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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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加速应收账款资金回笼,提升公司流动资金周转效率,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年 9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国内商业银
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
实施。上述授权及保理业务办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属于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业务概述:公司将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合作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
款。
(二)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将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
资期限、服务能力等因素综合选定。
(三)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或无追索权保理方式。
(四)保理额度:总额度不超过 20,000万元人民币。
(五)保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即 2026年 9月 18日至 2027年 9月 17日)。
(六)保理费率: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
担偿还责任,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
因公司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承担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若因应收账款债务方信用风险而未收到或未
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流动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本次开展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
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在批准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
机构、确定具体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等。
(二)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应及时分析保理业务开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9/fcfc661f-0e93-4a37-a995-48de58fb4e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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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丛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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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丛培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e5ec76d-33e0-4655-9462-df2992341e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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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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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c5c3374-b70b-4512-b55d-c17d9b37a1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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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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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79ffe458-1c42-42f7-b129-a1a2a531a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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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庞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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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庞俊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9d9a22a2-816e-4cea-8921-24c305986b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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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丛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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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丛培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617186bc-b7d1-443b-a3a9-1500bbc07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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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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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9 月 8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公司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现状等综合因素考虑,不存在
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聂蓉女士、孙晓杰先生、谭天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提名聂蓉女士、孙晓杰先生、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能力,其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名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
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更加合理、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吴甦、庞俊巍、丛培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0a64549a-9255-4c69-b8c3-d229d6bbf2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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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庞俊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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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庞俊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e36a564e-e4df-4060-bc6a-bf629503d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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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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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1c57af95-5cd4-4d7b-8cb4-974194152d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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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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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7fdb91fd-555c-49b9-ad47-89a9bceb2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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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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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a3cc6119-47b1-4cc6-b4b3-5ce430f4f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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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21│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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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cdaf5b6b-7eb3-4cc6-98c2-a9fe2fc14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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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9│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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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
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9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1.01 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孙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吴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2.02 选举庞俊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股东会审议事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累积投票方式对上述提案
1.00、2.00进行逐项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上述提案中,提案4.00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
文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来电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
)。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二)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5: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号院 11号楼公司会议室。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 9号院 11号楼声迅
股份,收件人:李艳君,邮编 100094(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ir@telesound.com.cn
电话:010-62980022
(四)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6bc8e492-959f-4e99-a884-8e558ae75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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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9│声迅股份(003004):声迅股份章程(202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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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声迅股份章程(2026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48881dd5-112a-4bde-af17-934aedb50c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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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6│声迅股份(00300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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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b2b22bef-296f-4368-81e2-33e5d978af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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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5│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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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为落实公司深耕光电产业链、向高端精密光电与前沿光电子系统领域延伸的战略布局,抢抓国内高端精密激光系统与装备行业国
产化的发展机遇,同时整合产业资源、优化业务结构,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
控股子公司武汉中科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锐择”)、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上海声
迅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2、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谭天先生担任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事项构
成关联交易。
3、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聂蓉、谭天回避表决,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KLK7NFXF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5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天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3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角色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普通合伙人(GP) 谭天 货币 340 68%
有限合伙人(LP) 孙晓杰 货币 100 20%
有限合伙人(LP) 刘洋 货币 60 12%
合计 500 100%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谭天先生担任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
合伙人),能够控制该合伙企业,该合伙企业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标的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声迅光子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上海市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聂蓉
6、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仪
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量子计算技术服务;量子激光器及量子激光系统制造;量子激光器及量子激光系统销售;光通信设备制
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仪器
仪表修理;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电子产品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7、主要股东:
股东姓名 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1,200 60%
武汉中科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现金 300 15%
北京同创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现金 500 25%
合计 2,000 100%
上述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登记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三方协商按照持股比例认缴标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以现金方式出资
。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利用本次投资向任何主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一)投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标的公司,是公司完成对中科锐择收购后,持续深耕光电主业、向高端精密激光器及激光系统下游产业链延伸的关
键战略布局。
本次投资可充分整合上市公司资金优势、规范治理优势,叠加子公司光器件技术与供应链资源,依托未来产业与人才优势,抢抓
国内高端精密激光装备国产化替代机遇,完善公司光电业务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与市场核心竞争力。
(二)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标的公司尚未设立,需履行必要的备案、登记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该公司设立
后,在后续运营中可能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投资不达预期等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9月11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业务经营现状等
综合因素考虑,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d2450ac4-ccca-4d50-8b6d-3d88f36630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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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9:15│声迅股份(003004):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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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481e381d-4641-4339-8b66-a505f0aeb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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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07│声迅股份(003004):关于2026年半年度冲回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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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业务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 2026年 1-6月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冲回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6年 1-6月,公司冲回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989.30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冲回减值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 972.67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79.8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6.12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51.20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15.47
二、资产减值损失 1,016.63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1,016.63
合计 1,989.30
二、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计提损失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方法如下:
(1)单项评估: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存在以下特定情形的资产,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已有明显迹象表
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等。公司进行单项信用风险评价。
(2)综合评估: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上述资产外,公司按照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
评估信用风险。
组合名称 确定依据
组合1(账龄组合) 除已单独计量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本公司根据以前年
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准备。
组合2(关联方组合) 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方式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据金融资产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结合历
史违约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存续期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上述资产的损失准备。
(3)长期应收款:公司长期应收款项目在建期间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前,不计提损失准备。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作为账
龄的起始日,按应收款项的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损失
准备。
三、本次冲回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6 年 1-6 月,公司冲回各项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989.30万元,相应增加公司 2026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1,989
.30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冲回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冲回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
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该事项使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到更加公允、真实的呈现,公司的会计信息更
加可靠、合理,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决策依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e6f208b0-e326-4023-8090-9f5a4de91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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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07│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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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a7d2271-55ae-4f8e-bb58-5bb9dd0c99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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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07│声迅股份(003004):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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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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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07│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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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2669ad2-af0c-4c8d-b2ee-dd023d55f3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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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07│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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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a567ab5-af2b-45cd-9300-6577741968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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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20:06│声迅股份(00300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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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4d8e21b-8c9f-4242-b5a5-54809dd8e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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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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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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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0 00:0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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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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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15:5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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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拟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
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天福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事项构成
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聂蓉、谭天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
司无相应担保,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灵川县桂建路二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谭政
注册资本:501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7-2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科技园投资、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谭政先生持股81.07%,谭天先生持股18.93%,谭政先生与谭天先生系父子关系。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天福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天福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聂蓉女士、谭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福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出借方(甲方):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额度为循环额度,在有效期内,乙方可分次提款、分次归还,任一时刻乙方未偿还本金余
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
3、借款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6日)。
4、借款利率:无息(0%)。
5、借款用途:用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支付工程建设款、支付投资并购款等合法经营用途。
6、担保方式:乙方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还本付息: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还款日足额归还本金,乙方可自主提前全额或部分归还借款本金。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缓解资金压力,调整公司融资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借款事项无
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6年7月27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整体资金结构,体
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
,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
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cafc0cd3-f03c-4bb6-a680-7c51d6cc1cc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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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声迅股份: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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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22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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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ST声迅: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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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51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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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ST声迅: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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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324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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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ST声迅: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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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79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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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ST声迅: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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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55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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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声迅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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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56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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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声迅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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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56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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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声迅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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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6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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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声迅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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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7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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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声迅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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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15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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