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4 声迅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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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7:06│声迅股份(00300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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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6493fa5d-0a80-4fe5-a0ff-64abafb77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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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6│声迅股份(00300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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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人,公司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
议,同意公司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会议安排等具体事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b24a9bf5-0ce4-44c5-835f-8bafa97a57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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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5│声迅股份(00300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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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
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
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
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
4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08a17e2e-ec57-4dc4-b997-0cea6b3c83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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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4│声迅股份(00300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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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f3a34c4c-f9f9-4775-af52-9d4dae5428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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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4│声迅股份(003004):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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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和《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注重职能部门的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
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
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北京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监测由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证券事务部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
有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
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事务部通报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九条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及其他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及时反映、合理制定解决方案。公司日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迅速采取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抢占先机;
(二)积极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夸大及歪曲事实,保证对外沟通信息
的一致性。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解答媒体疑问、减少误解和猜疑,根据事件发展情况,制定进一步
的应对方案;
(三)客观公正的披露事实真相。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情绪化,低调处
理、暂避对抗,更好地分析和研判舆情发展,减少因主观因素造成的失误和损失,以公正的态度获取公众对公司的信任感;
(四)系统运作、组织引导。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工作小组应深入调查和研究,全面掌握情况,系统化的制定和实施应对方案
,积极引导,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掌握主导权,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
立即汇报至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
向舆情工作组报告;
(三)若发现各类舆情信息涉及公司的不稳定因素时,董事会秘书可根据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
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舆情工作组组长和董事会秘书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证券事务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
,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
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 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
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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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4│声迅股份(00300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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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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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22│声迅股份(003004):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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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2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
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首席合伙人:吕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末,永拓拥有合伙人 97 人,首席合伙人为吕江先生。截至 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312 人,2023 年末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2 人。
3、业务规模
永拓 2023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35,17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9,6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4,106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 34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4,329.95万元。2023 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 148家,挂牌公司审计收费 2,100.90万元。审
计客户涉及行业包括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公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累计计提 3,447.4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000 万元,能承担因审
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质押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永拓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永拓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7 次,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下属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措施 27 次,涉及从业人员 22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谢家龙:2014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8 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2 年 8
月开始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先后为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茂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中科通达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隆力奇东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艺宝: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永拓执业,2019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为山东同大海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声
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1998 年 12 月 2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年 10 月
1 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 26 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 15
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永拓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
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
围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了良好的
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
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审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
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审计委员会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2b20315-6eed-4577-8b6a-99b8ea2e03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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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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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声迅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c1553867-5f0b-42bf-bfd7-019a879fd9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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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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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迅股份(00300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809bc5b4-e83e-4c9f-9cd8-152a3a0781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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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声迅股份(003004):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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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转股期为 2023 年 7 月 7日至 2028年 12 月 29 日,转股价格为 28.94元/股(202
4 年 6 月 4 日生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24 年第三季度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30 日公开发行了 28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000万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3〕65 号”文同意,公司 28,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1 月 6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7 月 7 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12月 29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9.34 元/股,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
.2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34 元/股调整为29.14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
股利 0.2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声迅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29.14 元/股调整为 28.94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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