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5 竞业达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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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6 │竞业达(00300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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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5 │竞业达(00300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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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竞业达(0030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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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竞业达(003005):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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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竞业达(003005):股东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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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竞业达(003005):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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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竞业达(003005):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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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竞业达(00300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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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竞业达(00300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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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 │竞业达(003005):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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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6│竞业达(00300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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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短信
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 人
,其中钱瑞、江源东、曹伟、周绍妮、岳昌君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钱瑞
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 年第三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和废止《监事会议事
规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1)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修订《累积投票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修订《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修订《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8)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9)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中第(1)-(7)/(24)、(25)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其
余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相应制度同时废止。修订后的公司相关治理制度于同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
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ce04aef2-bdc2-4107-b780-9a7f0c161a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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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5│竞业达(00300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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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以电话、短信
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监事
会主席林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
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治理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及《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和废止《监事会议事
规则》。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公司治理结构并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fa54c83-7927-4570-8869-90f6f5a2ad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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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竞业达(0030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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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达(00300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7a45087-ad13-4769-8f6b-9bee3924bd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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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竞业达(003005):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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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和
董事落实股东会决议,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以下称“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处理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事务。董事会
日常办事机构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领导。
第三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四条 《公司章程》规定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
人签字(盖章)的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书面提议(董事长就董事会日常职权范围内事项提议召开的除外)。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
列事项:
(一) 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议人和专门委员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议案,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
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第五条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立即通知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
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或证券监管部门提出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如果提议递交董事会日常办事
机构后,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或者不履行职责,由副董事长代董事长履行职责,如果副董事长无法履行职责,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
董事代替董事长履行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发出书面会议通知时,应将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董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一并发出。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应包括会议日期及地点、事由及议题,以及情况
紧急需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同时,召集人应在会议上作出相关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
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两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两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
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
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最低人数要
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还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召集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未经通知,任何人不得出席或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九条 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 委托人对每项提案的简要意见;
(三) 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每一表决事项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的意见;
(四) 委托期限;
(五) 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托出席的情况。
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一)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二)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
第十一条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或独立发表意见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
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或说明所发表的意见。
董事阻碍会议正常进行或者影响其他董事发言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及时制止。
除征得全体与会董事的一致同意或顺延董事会召开日期外,董事会会议不得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进行表决。董事接受其
他董事委托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除非委托董事已就未包括在会议通知中的提案发表了明确的委托意见,否则,受托董事不得代表
委托董事同意增加该等提案,亦不得代表委托董事进行表决。
第十二条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会议召集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现场到会或以其他方式解释有关
情况。
第十三条 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董事进行表决。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董事的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董事应当从上述意见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见的,会议主
持人应当要求有关董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董事的表决意见以表决单上的结果为准。表决单上多选、不选、选择附保留意见的,均视为选择弃权。
会议主持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在多项或全部提案均讨论完毕后,再提请与会董事一次性对该等提案进行表决。但该决定应
当在会议开始时向与会董事事先说明并征得与会董事的同意。
第十四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并在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结果统计。
现场可以得出统计结果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无法立即获得统计结果的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
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视为弃权。
第十五条 董事会决议的形成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作出决议的
,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其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之外的其他财务数据均已确
定)。董事会作出分配的决议后,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董事会
报告等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七条 提案未获通过的,在有关条件和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董事会会议在一个月内不应当再审议内容相同的议案
。
第十八条 会议召开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议会议对该议题暂缓表决或取消提案:
(一)二分之一以上的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不具体;
(二)因会议材料不充分等其他事由导致其无法对有关事项作出判断;
(三)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的。
提议暂缓表决的董事应当对提案再次提交审议应满足的条件提出明确要求。提案人将提案按照该等要求明确后,可按照本规则规
定的临时会议提议程序执行。
第十九条 现场召开和以视频、电话等方式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可以视需要进行全程录音。
第二十条 董事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并根据统计的表决结果就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制作单独的会议决议。
第二十一条 与会董事应当代表其本人和委托其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受托出席会议的董事
,应当先签署本人的姓名,再注明“代 XXX 董事”。董事对会议记录或者决议记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签字时作出书面说明。董
事认为必要的,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也可以发表公开声明。
董事既不按前款规定进行签字确认,又不对其不同意见作出书面说明或者向监管部门报告、发表公开声明的,视为完全同意会议
记录和决议记录的内容。第二十二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需将应披露的董事会决议予以公告,在决议公告披露之前
,与会董事和会议列席人员、记录和服务人员等负有对决议内容保密的义务。公告应该包括的内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确定。
第二十三条 董事长应当督促有关人员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在以后的董事会会议上通报已经形成的决议的
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签到簿、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会议录音资料、表决票、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决议记录、公告文件等,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
董事会会议档案的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所称“以上”包含本数;“过”不含本数。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生效并实施。本规则修改时,亦由董事会修订并由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七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的规定如与
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并应当及时修改本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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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44│竞业达(003005):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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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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