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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06(百亚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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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06 百亚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05 17:37 │百亚股份(003006):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9-05 17:35 │百亚股份(003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5 17:34 │百亚股份(003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5 17:06 │百亚股份(00300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5 17:05 │百亚股份(003006):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15 17:04 │百亚股份(00300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15 17:04 │百亚股份(003006):《百亚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 │2025-08-15 17:04 │百亚股份(003006):《百亚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 ├─────────┼──────────────────────────────────────────────┤ │2025-08-15 17:04 │百亚股份(003006):《百亚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 │2025-08-15 17:04 │百亚股份(003006):《百亚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 └─────────┴──────────────────────────────────────────────┘ ─────────┬──────────────────────────────────────────────── 2025-09-05 17:37│百亚股份(003006):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梅莹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申请,因公 司治理结构调整,梅莹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 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梅莹鹏先生辞任董事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 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梅莹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9月 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 大会民主选举,选举梅莹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梅莹鹏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对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担任董事的情形。梅莹鹏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免去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不 再设置监事会或者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自然免去詹勇先生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但其仍继续在 公司任其他职务。 四、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0a5006a0-6ea1-4d17-a532-81cd3e2c6d2a.PDF ─────────┬──────────────────────────────────────────────── 2025-09-05 17:35│百亚股份(003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阳光棕榈社区枢纽大街 66 号前海周大福金融大厦(南塔)10 楼10/F, HyQ, Chow Tai Fook Finance To wer, No. 66 Shu Niu Avenue, Qian Hai, Shenzhen 518052, China 电话 Tel: +86 755 8351 7570 传真 Fax: +86 755 8351 5502电邮 Email: shenzhen@tongshang.com 网址 Web: www.tongshan g.com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百亚股份” )的委托,委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 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核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资料的正本、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基于 公司对本所及本所律师作出的保证,即公司已向本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 均完整、真实、有效,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亦不 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所律师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 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zse.cn)上刊登,会议通知中包括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方式、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等相关事项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5日 15:00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冯永林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5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5日 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公司提供的股东名册、出席会议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以及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在本 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42人(含现场出席 和网络投票),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323,955,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4001%,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共计 265,882,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39%。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委托代理人共 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共计 58,072,25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62%。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 逐项表决,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 票。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对计票过程进行了监督,表决结果 也已于当场公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经股东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 告的议案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修改原有议案及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共计 2项,均为特别决议议 案,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公司就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3,879,6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67%;反对 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2%;弃权 7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997,4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702%; 反对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0%;弃权 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88%。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修订、制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1)《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167,0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481%;反对 1,713,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5288%;弃权 7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84,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6.9212%; 反对 1,713,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2.9500%;弃权 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88%。 表决结果:通过 (2)《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2,167,09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4481%;反对 1,713,1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5288%;弃权 7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84,91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6.9212%; 反对 1,713,1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2.9500%;弃权 7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1288%。 表决结果:通过 (3)《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3,877,4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760%;反对 1,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5%;弃权 76,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235%。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995,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664%; 反对 1,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28%;弃权 7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的 0.1309%。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对于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 案已进行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上述议 案进行修改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负责人、经办律师签字及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f04e61b1-3c59-4a50-ad67-c0122d16acd8.PDF ─────────┬──────────────────────────────────────────────── 2025-09-05 17:34│百亚股份(003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5日(星期五)15:00 2、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29日(星期五)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冯永林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 月 5日下午 15:00 在重庆市巴南区麻柳沿江开发区百亚国际产业园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5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5日 9:15-15:00。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323,955,05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75.400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58,072,8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1 64%。 通过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265,882,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839%。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1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8,072,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 .5162%。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3,879,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7%;反对 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弃权 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997,4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2%;反对 6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弃权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2,167,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1%;反对 1,71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弃权 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8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12%;反对 1,71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00%;弃权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2.02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2,167,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81%;反对 1,713,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88%;弃权 7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28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212%;反对 1,713,1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00%;弃权 7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2.03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同意 323,877,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0%;反对 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7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7,995,2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4%;反对 1,6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30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吕晓彤、宋扬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002ecc58-08ef-4097-b478-577e3a76c56e.PDF ─────────┬──────────────────────────────────────────────── 2025-08-15 17:06│百亚股份(003006):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 年 8 月 4 日以电话和邮件等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9 人,其中董事谢 秋林先生、梅莹鹏先生、郝颖先生、马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永林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及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 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规定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 年 8 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内控制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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