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7 直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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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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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6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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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6 │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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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5 │直真科技(00300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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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5 │直真科技(00300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直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
│ │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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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6 │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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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4 │直真科技(003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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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4 │直真科技(003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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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52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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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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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7│直真科技(003007):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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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86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
54,44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1,885,597.7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2,077,515.2
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808,082.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4月17
日出具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 ZB1052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会同现任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谷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具体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专户余额(元) 对应募投项目名
号 称
1 北京直真科技 中国银行股份 323377387616 272,973,000.00 OSS 产品研发平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 台及自智网络关
银谷大厦支行 键应用项目
2 北京直真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 8110701083159218888 160,000,000.00 算力网络智能调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 度管理及运营系
分行 统项目
3 北京直真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 8110701082229326666 74,000,000.00 新一代数字家庭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 软件定义终端和
分行 管理平台项目
4 北京直真科技 北京银行股份 20000046590200210409 112,336,966.10 上海研发办公中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中关 030 心项目
村分行
5 北京直真科技 南京银行股份 0506290000004652 34,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北京 目
分行
合计 — — 653,309,966.10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对应开户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甲方对应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
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者
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
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胡冰洋、范晓玥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提
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
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
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2027年12月31日解除。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专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3c2fd96-148e-41a7-a997-a01269587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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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6│直真科技(00300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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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承销总结相关文件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通过,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 发 行 股 票 之 发 行 情 况 报 告 书 》 等 相 关 文 件 已 于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6b12620-a4f2-46f1-9f62-3c94fe1f24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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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6│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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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5e671d3-b3b2-476d-9299-4810d0cfe0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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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5│直真科技(00300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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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5c8b882-1700-446f-aa2b-94d125ae2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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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6:55│直真科技(00300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直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
│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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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直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109838-2dfa-4af3-95dd-f21d1711d7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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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6│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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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eaa55625-eef2-442c-bd00-8a208ec972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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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4│直真科技(003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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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德京(会)字[2026] 0020 号致: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通过出席现场会议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
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
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10日在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上以公告形式刊登了《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表决方式、召集人、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有权出席会议的对象、贵公
司联系地址、联系人、本次会议的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并说明了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2月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袁隽主
持。
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27日 9:
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章程召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42人,代表股份64,336,520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6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64,313,32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30,35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48%;反对9,100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64%;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88%。
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
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2fd3b590-3fe0-4768-87ff-051e921e3e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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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8:44│直真科技(003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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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20b003f9-17b5-47ab-834c-56367d70b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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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52│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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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e7c91694-a8ad-4196-9ff0-bae4b404d7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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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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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95b11092-1afd-4726-9bef-de8fac614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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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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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458fdeb8-9aef-4094-af50-e3a76e8754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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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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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8ff9f443-f4e9-4879-b18a-bf03968e88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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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直真科技(003007):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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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236ac508-ae05-44d1-b954-b7ae53f1a2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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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直真科技(0030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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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更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67b29dab-ee14-4964-9ced-39a0c61ccf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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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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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ae5f89c7-ed02-4535-8133-96216f4a19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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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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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真科技(003007):直真科技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a75e9909-bc8f-4f4d-b1fb-e93e3c15a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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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00:00│直真科技(00300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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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直真科技,证券代码:003007)于 2026 年 1 月 15 日、1
月 16 日、1月 19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或函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核实
,现就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目前公司正在进行 2025 年年度财务核算,如经公司核算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业绩预告的有
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2025 年年度业绩预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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