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7 直真科技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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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 │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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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购买资产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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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22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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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47 │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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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2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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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3 │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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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3 │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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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17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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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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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直真科技(003007):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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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6│直真科技(00300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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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8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6年6月15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袁隽召集并主持,公司部
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直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资产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同意公司分批采购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 IT 设备及零配件等资产。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
代理人执行具体采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设备型号与配置、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等。上述购买资产额度及授
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资产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
)。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a920055d-d386-4926-b561-b4f69d5023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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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5│直真科技(003007):关于购买资产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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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尚未签订,可能会因国内外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影响购买资产进度,后续也可能因市场竞争等
因素影响,导致相关业务不能达到预期目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展业务,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资产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分批采购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 IT 设备及零配件等资产。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代理人执行具体采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交易对手方、确定设备型号与配置、签署相关合
同及文件等。上述购买资产额度及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出于对商业秘密及战略发展的考虑,本次交易按照规则披露交易对手方信息将导致违约或可能引发不当竞争,损害公司、交易对
手方及投资者利益,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对方的相关信息履行豁免披露程序,不予披露交易对手方的具体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IT 设备及零配件
资产类别: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
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定价依据:参考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合理、公允。
标的价格: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
标的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为准。
交易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事项尚未签订合同,具体交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事项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资产的计划是公司优化产能结构、推进业务稳定发展的合理经营安排,符合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规划及整体经营战略,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负面影响。
七、风险提示
由于合同尚未签订,可能会因为国内外政策、市场、金融环境等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影响购买资产进度。后续也可能因市场竞争等
因素影响,导致相关业务不能达到预期目的,公司将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手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07a98bc9-b678-40fa-9bba-63b8c22ce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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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22│直真科技(003007):关于完成工商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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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以反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一、工商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及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由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682851688K
注册资本:11,957.4442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袁隽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28日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C2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网络设
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
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5f0da41f-fa08-41b7-b06a-384b19e0d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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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47│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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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 202
6 年 5月 14 日实现新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01,820,000.00 股变更为 119,574,442.00 股。根据公司上述股本变动情况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配总额不变的调整原则,公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574,442.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送红股 0股,转增 0股,派发现金 0.298032 元(含税)。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01,82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
3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3,563,7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年度;公司 2025 年度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自预案公告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再融资新增
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于2026 年 5 月 14 日实现新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101,
820,000.00 股变更为119,574,442.00 股。根据公司上述股本变动情况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分配总额不变的调整原则,公
司现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9,574,442.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0股,转增 0股,派发现金 0.298032
元(含税)(四舍五入保留 6位小数)=3,563,700.00 元/119,574,442.00 股*10。按照上述调整后的权益分派方案计算的实际分红
总金额为 3,563,701.01 元(含1
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574,44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98032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6822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96
0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9803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3日。
1 按照最新总股本与调整后的分配比例计算的实际分红总额 3,563,701.01 元(含税)与调整前的分红总额存在差异属于调整方
案导致的四舍五入计算差异,差额的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足。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062 王飞雪
2 00*****991 金建林
3 02*****942 袁 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2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523 号楼 11 层公司证券部
证券部咨询联系人:饶燕 曲虹桥
咨询电话:010-62800055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44a6ffc6-17aa-44c7-a155-61eaaffa41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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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52│直真科技(003007):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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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的通知,获悉
王飞雪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数量(万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一致 (%) (%) 押
行动人
王飞雪 是 66.00 2.65 0.55 否 否 2026年5 2029年5 财通证券 个人资金需
月21日 月18日 股份有限 要
公司
合计 66.00 2.65 0.55 - - -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量(万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押股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万 (万 (%) (%) 份限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股) 股) 售和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冻 (%) (万 (%)
结、 股)
标记
数量
(万
股)
王飞雪 2,490.65 20.83 374.00 440.00 17.67 3.68 - - - -
金建林 2,277.89 19.05 0 0 0 0 - - 1,708.41 75.00
袁隽 1,619.76 13.55 0 0 0 0 - - 1,214.82 75.00
合计 6,388.30 53.43 374.00 440.00 6.89 3.68 - - 2,923.23 -
三、其他说明
1、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飞雪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股份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其所持
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3、若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王飞雪女士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4、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6d124a8-414a-42db-b44b-3f93dea490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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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8:33│直真科技(0030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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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523号楼融科望京中心A座11层。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袁隽。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
京植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1人,代表股份68,587,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5
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63,883,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2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157人,代表股份4,704,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58人,代表股份4,704,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93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157人,代表股份4,704,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42%。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81,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1%;反对4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8,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98%;反对405,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81,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81%;反对4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1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8,3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698%;反对405,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2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77,9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1%;反对40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5%;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294,9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75%;反对409,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61%;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177,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8%;反对40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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