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08 开普检测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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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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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003008):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255f98d8-d070-4159-916d-46c1b214a4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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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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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003008):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fce92cb-edc4-4a16-af46-fbc429295e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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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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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003008):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e556fa0b-fa4f-455c-be87-44401ec58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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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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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003008):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2ff8c2db-2a37-496a-be59-84deb54896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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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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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陆健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2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2 名,缺席独立董事 0 名。独立董事陆
健在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曹朝阳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1 与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及《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杂志社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2 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2.2 与许昌君逸酒店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2 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定价依据遵循了公正合理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2.1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表决结果:2 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控股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况。2023 年度,公
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性经营资金往来,公司已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 5%以上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2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表决结果:2 票赞成,占全体独立董事人数的 100%;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e909ac2d-28de-4c9f-8b97-cd4a09f7f5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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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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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003008):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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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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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003008):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eb83f3ab-dee1-41f3-b8f7-ad76e5907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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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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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003008):关于公司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8376f282-86ce-4556-bc94-ff80b2427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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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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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003008):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7ca7583d-c8ce-454e-8b69-fc5107eadf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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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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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许昌开普检测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大信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
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
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5 月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年,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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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配备了训练有素且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与管理层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
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大信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
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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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开普检测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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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
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
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23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 9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
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1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许昌开
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 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 年 4 月 19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年 6月 6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4、2023年 8月 4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提名刘雪莲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2023 年 8 月 21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6、2023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7、2023 年 9 月 28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2023年 10月 2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2023年 10月 30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 3人,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规范运作方面的意见
2023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
职能,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
1、公司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议事项,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
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正常。关于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的《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许昌开普检测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定
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公司投资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投资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
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3年,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6、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将募集资金项目“华南基地(珠海)建设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公司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
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无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发
生。
三、监事会 2024 年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学习,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
东利益不受侵害为己任,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优化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四)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五)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以及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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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00:00│开普检测(003008):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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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许昌开普检测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大信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
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大信的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于 2023 年 5 月12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年,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同意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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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的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配备了训练有素且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执行统一规范的业务质量管理体系,运用职业判断,并
保持职业怀疑,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
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能够根据计划
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三、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财务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财务与审计委员会结合大信历年度履职情况,审查了大信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信息,
认为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资格,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通过线上形式召
开了审计计划阶段的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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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项目及应对措施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充分沟通。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就审计的重点项目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形式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了第二次审计沟通会议,对2023 年度审计计划及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情况、重点审计领域的审计过程和初步结果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
(四)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财务与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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