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0 若羽臣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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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若羽臣(00301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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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4 月 17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
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年 4月 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 王玉 34,207,048 27.96%
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11,693,100 9.56%
3 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 9,600,000 7.85%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 6,012,807 4.92%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 王文慧 4,860,000 3.97%
6 姜立涛 1,866,173 1.5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 徐晴 1,825,000 1.49%
8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 1,818,879 1.49%
企业(有限合伙)
9 何春仙 763,200 0.62%
10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749,597 0.61%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年 4月 1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
总数的比例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11,693,100 12.76%
2 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 9,600,000 10.48%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王玉 8,551,762 9.33%
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 6,012,807 6.56%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 姜立涛 1,866,173 2.04%
6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 1,818,879 1.98%
企业(有限合伙)
7 王文慧 1,215,000 1.33%
8 何春仙 763,200 0.83%
9 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749,597 0.82%
10 叶飞 638,800 0.70%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e846ed38-2273-4b2a-bd95-d4cef3e7c0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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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 00:00│若羽臣(00301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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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8921753b-0844-4bc6-89e5-b2b616c513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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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若羽臣(003010):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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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关于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55ab6fdc-dda4-44b1-9bfb-26dc9afe88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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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若羽臣(003010):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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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b20cb766-107a-496b-b68b-04426e4786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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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若羽臣(00301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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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上午 11:00 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 月 17 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会议
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7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先生主持召开,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经认
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回报,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
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 5,000 万
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23.99 元/股(含),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
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度第三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8/ac841b97-15ba-44de-b6da-aba8f8a67c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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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若羽臣(003010):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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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 2月 26日(周一)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2024 年 2 月 2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2月 26日 9:15-9
: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2月 26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 G座 32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和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数为50,512,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27
0%。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人,代表股份数为 50,512,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26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为 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22,329,340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012,807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6,316,533股。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12,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571%;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12,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571%;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0,512,3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571%;反对 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4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叶可安律师、陈凯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3f70bd53-a862-473d-8575-8e815329dc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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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00:00│若羽臣(003010):若羽臣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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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若羽臣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471db1ec-8ba3-4067-a5d4-4430cfc8b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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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00:00│若羽臣(003010):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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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0/a0c81a14-0b7e-46ef-ad60-4f5487ed58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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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若羽臣(003010):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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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7/6b471ab0-fa5e-4a9d-8733-970c40653f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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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0:00│若羽臣(003010):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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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 2024 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第二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
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
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月 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 王玉 34,207,048 27.96%
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11,693,100 9.56%
3 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 9,600,000 7.85%
伙企业(有限合伙)
4 王文慧 4,860,000 3.97%
5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 3,634,100 2.97%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6 姜立涛 1,866,173 1.53%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 徐晴 1,825,000 1.49%
8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 1,818,879 1.49%
企业(有限合伙)
9 何春仙 763,200 0.62%
10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8,500 0.48%
-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月 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
总数的比例
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11,693,100 12.76%
2 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 9,600,000 10.48%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王玉 8,551,762 9.33%
4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 3,634,100 3.97%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5 姜立涛 1,866,173 2.04%
6 宁波晨晖盛景股权投资合伙 1,818,879 1.98%
企业(有限合伙)
7 王文慧 1,215,000 1.33%
8 何春仙 763,200 0.83%
9 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88,500 0.64%
-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
金企业(有限合伙)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68,953 0.62%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ce1a36e8-e50a-4da2-ac8b-5b0765e1f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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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0:00│若羽臣(003010):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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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0.20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05)等相关
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1%,且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76,6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55%,最高成交
价为15.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4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9,997,54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
资金,回购股份情况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51,9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比例为1.76%,最高成交价为15.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9,994,79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本次回购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
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
回购。
三、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
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薪酬管理机制,将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以
此更好地回报全体股东。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
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披露首次回购股份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既定的回购方案。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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