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2 东鹏控股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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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07 │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取得十一项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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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6 │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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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6 │东鹏控股(003012):回购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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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01 │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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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2:31 │东鹏控股(003012):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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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2:31 │东鹏控股(00301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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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2:30 │东鹏控股(003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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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1:43 │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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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44 │东鹏控股(00301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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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44 │东鹏控股(00301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 │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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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18:07│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取得十一项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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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于近日取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1 项发明专利证书。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现有各类型有效专利 1466项,其中包括发明专利 402项。
本次新增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专利权人
1 一种可布料统一泼墨式 ZL 2020 1 2020年 06月 03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图案的陶瓷砖装饰生产 0492108.2 日
系统
2 一种自洁仿古砖及其制 ZL 2024 1 2024年 09月 09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备方法 1251754.4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
司;
佛山东华盛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3 无水泡缺陷处理工序及 ZL 2023 1 2023年 07月 17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其在辊压成型的陶瓷大 0874948.9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板中的用途 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
4 一种基于分相自洁的亲 ZL 2024 1 2024年 09月 09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水自洁仿古砖及其制备 1251753.X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方法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
司;
佛山东华盛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5 含银系复合抗菌剂的抗 ZL 2024 1 2024年 09月 09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菌液、抗菌仿古砖及其 1251756.3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制备方法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
司;
佛山东华盛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6 一种具有凹凸效果的双 ZL 2024 1 2024年 07月 31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区定位釉面砖及制备方 1034524.2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
7 一种具有凹凸效果的珠 ZL 2024 1 2024年 07月 31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光幻彩数码釉面砖及制 1034528.0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备方法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
司;
佛山东华盛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8 具有凹陷和凹凸效果的 ZL 2024 1 2024年 07月 31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珠光幻彩闪光釉面砖及 1034526.1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制备方法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
司;
佛山东华盛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9 一种具有凹凸效果的双 ZL 2024 1 2024年 07月 31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区定位瓷砖及制备方法 1034525.7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
10 一种低温烧结的低吸水 ZL 2024 1 2024年 08月 12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率瓷砖及其制备方法 1095108.3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
司;
佛山东华盛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11 一种驱蚊组合物、墙体 ZL 2023 1 2023年 07月 05 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
驱蚊涂料、制备方法及 0819013.0 日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其用途 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
司;
佛山东华盛昌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上发明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算。
以上发明专利的取得,有利于公司保护自主知识产权,防止侵权事件发生,掌握市场竞争主动权,形成持续自主创新机制和能力
,保持技术和产品的领先和竞争优势,提高公司品牌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1fc54d7b-478f-40ce-a86c-789d1014ee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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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6│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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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
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开立、披露《回购股份报告书》,并正在与银行就签订具体的回购专
项贷款合同履行相关程序,目前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和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事项,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2/c6a0cfde-335f-4a25-b107-ef29ba449b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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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19:06│东鹏控股(003012):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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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003012):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3/97c2feec-226d-4ed8-82ae-6b4dc3daa7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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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6:01│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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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3/031ddf50-8c9e-4122-901a-4c6e3b3ae0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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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2:31│东鹏控股(003012):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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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003012):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34f3fda1-53cb-463f-85a8-1088f40ed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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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2:31│东鹏控股(00301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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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4 年 11 月 7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出席董事占全体董事人
数的 100%,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01b4d597-f8b0-4fa7-9e58-e1328067d1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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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8 22:30│东鹏控股(003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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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00301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42e03dc6-1584-4641-9daf-bd97a6f8b6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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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1:43│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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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高度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
积极响应“鼓励上市公司将回购股份依法注销”的倡议,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24
日和 2024年 11月 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
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变更 2021 年 10 月29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
股份用途,由原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
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6,018,842 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总股本将由 1,173,000,000 股变更为 1,156,
981,158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73,000,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56,981,158 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法定信息
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5)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86)等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
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27 号东鹏总部大厦25 楼证券事务部。
2、申报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2024 年 12 月 27 日,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
,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陈虹、赖巧茹
4、联系电话:0757-82666287
5、传真号码:0757-827292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002f089f-8393-4176-93ec-c6a1369c4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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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44│东鹏控股(003012):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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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
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月 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27 号东鹏总部大厦19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新明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3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708,426,554 股,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209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138,779,994股)。
其中,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9,064,418 股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387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8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9,362,1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21%。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22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7,835,977 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4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707,591,32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21%;反对 661,53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34%;弃权 17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000,7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9
94%;反对 661,5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65%;弃权 173,7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同意 707,736,7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6%;反对 51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2%;弃权 171,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2%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146,1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2
19%;反对 51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3%;弃权 171,4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5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07,717,85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0%;反对 528,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6%;弃权 180,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5%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127,2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5
40%;反对 528,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83%;弃权 180,3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康冠兰、董洁清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623e2778-3d50-4f4d-8ffa-0c5180f245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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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0:44│东鹏控股(00301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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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鹏控股(00301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东鹏控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4f40516c-5fb6-4b08-8c67-ea4f3b2675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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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00:00│东鹏控股(00301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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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2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88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具体详见2024年2月6日于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报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8,201,164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55%,其中最低成交价为5.05元/股,最高成交价为 7.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15,003,177.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
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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