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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15(日久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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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15 日久光电 更新日期:2026-08-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03 18:56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 │2026-08-03 18:56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8-03 18:54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 │2026-08-03 18:54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 │2026-08-03 16:41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6-07-30 09:2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 │ ├─────────┼──────────────────────────────────────────────┤ │2026-07-30 09:27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 │2026-07-30 00:00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7-27 16:21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 │2026-07-26 16:30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 ─────────┬──────────────────────────────────────────────── 2026-08-03 18:56│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5ce9e182-0b86-4f74-8680-17b143159a40.PDF ─────────┬──────────────────────────────────────────────── 2026-08-03 18:5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147f58cf-c334-4415-8bff-31b71cc93dea.PDF ─────────┬──────────────────────────────────────────────── 2026-08-03 18:54│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a0ffabd2-1b70-4dcd-ad1c-8821066ba447.PDF ─────────┬──────────────────────────────────────────────── 2026-08-03 18:54│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144b7aca-c731-4152-b5bc-76566b770c79.PDF ─────────┬──────────────────────────────────────────────── 2026-08-03 16:41│日久光电(003015):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 2026 年 7 月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22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8.2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744,23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9764%;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488,47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5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 2026-03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 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962%,最高成交价为 10.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9,583,92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84bffb92-db3e-4b23-977b-954198337a68.PDF ─────────┬──────────────────────────────────────────────── 2026-07-30 09:2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意见告知函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我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你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 求,后续我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请你公司收到本《告知函》当天或至迟在次一交易日早间以临时公告方式及 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五个工作日内报送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相关文件,同时报送诚信记录核查表,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汇总补充 报送与审核问询回复相关的保荐工作底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afc0474b-32e8-4a8e-a765-7003f81a215b.PDF ─────────┬──────────────────────────────────────────────── 2026-07-30 09:27│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 出具的《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99c5a3b2-b165-4c47-bc96-513d48e38e17.PDF ─────────┬──────────────────────────────────────────────── 2026-07-30 00:00│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 2026 年 7 月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出售)。本次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22 元/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8.2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744,23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9764%;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488,47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5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 2026-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7 月 2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8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962%,最高成交价为 10.7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50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9,583,929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 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 18.22 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 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公司既定方案,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faf10ab0-d455-4529-86e2-9842051f35ce.PDF ─────────┬──────────────────────────────────────────────── 2026-07-27 16:21│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 年7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7月 23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 下: 一、公司 2026 年 7 月 23 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 份比例(%) 1 陈超 44,094,864 15.69 2 陈晓俐 21,921,807 7.8 3 王远淞 10,939,100 3.89 4 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 10,768,200 3.83 (有限合伙) 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 9,546,550 3.40 股计划 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4,828,900 1.72 户 7 施志鹏 4,266,500 1.52 8 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800,033 1.35 伙) 9 周康 2,719,300 0.97 10 北京睿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策多策略三 2,272,800 0.81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 2026 年 7 月 23 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公司无限售 流通股股份比 例(%) 1 陈晓俐 21,921,807 8.87 2 陈超 11,023,716 4.46 3 王远淞 10,939,100 4.43 4 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 10,768,200 4.36 (有限合伙) 5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 9,546,550 3.86 股计划 6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4,828,900 1.95 户 7 施志鹏 4,266,500 1.73 8 宁波通元优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3,800,033 1.54 伙) 9 周康 2,719,300 1.10 10 北京睿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睿策多策略三 2,272,800 0.92 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8/46835c00-5338-46cd-aa22-f266e503fde7.PDF ─────────┬──────────────────────────────────────────────── 2026-07-26 16:30│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824dac49-7b0c-4590-b794-13b38b5bff87.PDF ─────────┬──────────────────────────────────────────────── 2026-07-26 16:30│日久光电(0030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 日久光电(0030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 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73f840f3-1386-4286-8ce7-48ee4a7351d5.PDF ─────────┬──────────────────────────────────────────────── 2026-07-26 16:3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ce73b838-0c88-4276-93df-7732710c1e9e.PDF ─────────┬──────────────────────────────────────────────── 2026-07-26 16:3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5093e6a7-6080-4a09-92e0-0d32150c785c.PDF ─────────┬──────────────────────────────────────────────── 2026-07-26 16:30│日久光电(003015):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 │稿) ─────────┴──────────────────────────────────────────────── 日久光电(003015):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540ef39f-f666-4d10-b674-f7a51fe4eb05.PDF ─────────┬──────────────────────────────────────────────── 2026-07-26 16:2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2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深 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 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针对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内容进行了修订与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6448dc18-01c3-4b67-96ac-f8a2cb0995a0.PDF ─────────┬──────────────────────────────────────────────── 2026-07-26 16:26│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7/32df1fc2-4011-4cf8-a452-f02725fd91f4.PDF ─────────┬──────────────────────────────────────────────── 2026-07-23 17:21│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50f719ae-a642-42f3-8ec7-d3959db80164.PDF ─────────┬──────────────────────────────────────────────── 2026-07-23 17:21│日久光电(0030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7月22日下午16点在日久 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 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陈超、王志坚、彭磊、徐一佳、任永平、张雅、孔烽,合计7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 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22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规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 18.2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下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2,744,238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64%; 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488,474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95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 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个月内。 7、回购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彭磊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计划自 2026 年 6月 30 日 起 3个月内实施。彭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徐一佳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陈鑫帅先生拟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增持计划仍在实施中。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未来拟 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 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 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战略 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63998a1a-8763-4710-8f9e-6a9d179ae7e4.PDF ─────────┬──────────────────────────────────────────────── 2026-07-22 18:1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的公告 ─────────┴──────────────────────────────────────────────── 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 2026 年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董事彭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2、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上述增持主体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磊先生增持公司 A股股 份 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6%,增持金额为 1,050,137.15 元(含交易费);徐一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增持金额为 100,010 元(含交易费);陈鑫帅先生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3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78% ,增持金额为5,123,150.49 元 (含交易费)。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超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陈鑫帅先生为父子关系;截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陈鑫帅先生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7,400 股,成为公司直接持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现增加陈鑫帅先生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鑫帅先生、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增持目的:上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金额:董事彭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四)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七)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1、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2、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董事彭磊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83,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296%,增持金额为1,050,137.15 元(含交易费)。本次增持前彭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27%。本次增持后彭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6%;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27%。 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增持金额为 100,010 元(含交易费)。本次增持前徐一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1%;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6%。本次增持后徐一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3,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6%。 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3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1378%,增持金额为 5,123,150.49 元(含交易费)。本次增持前陈鑫帅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陈鑫帅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3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78%;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0股。 三、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超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陈鑫帅先生为父子关系;截至2026 年 7 月 22 日,陈鑫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股股份 387,400 股,成为公司直接持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现增加陈鑫帅先生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鑫帅先生、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陈鑫帅先生的 基本信息如下: 陈鑫帅,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07221998********,1998 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区**镇**路**弄*号**室 。 截至 2026 年 7月 2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鑫帅先生、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超 44,094,864.00 15.6884 陈晓俐 21,921,807.00 7.7995 陈鑫帅 387,400.00 0.1378 合计 66,404,071.00 23.6257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相关风险状况,增持人将积极采取切 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关于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fee39a56-a204-4578-ba00-a5da6c2b1354.PDF ─────────┬──────────────────────────────────────────────── 2026-06-30 00:00│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 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董事彭磊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实施;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0万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实施;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实施。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收到公司彭磊先生、徐一佳女士、陈鑫帅先生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彭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5,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227%。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0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6%。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二)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上述增持人未披露增持计划。 (三)本次公告前 6个月,上述增持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上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金额:董事彭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三)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七)增持主体承诺:1、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2、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相关风险状况,增持人将积极采取切 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增持人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f22173b-de28-4a26-b929-969dbe167760.PDF ─────────┬──────────────────────────────────────────────── 2026-05-28 16:01│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6208c3e-0691-4603-88b3-cad742795a4b.PDF ─────────┬──────────────────────────────────────────────── 2026-05-28 16:00│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e1159cb-4e88-4c2a-8ce1-3f7af0d74546.PDF ─────────┬──────────────────────────────────────────────── 2026-05-28 16:0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ec24cb0-55f3-4076-89b6-45a406d5d27d.PDF ─────────┬──────────────────────────────────────────────── 2026-05-28 16:00│日久光电(0030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e04bf11-04ae-4203-9c57-50e10110f507.PDF ─────────┬──────────────────────────────────────────────── 2026-05-28 16:0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68c1711-0059-40ca-9c58-d67f3566b496.PDF ─────────┬──────────────────────────────────────────────── 2026-05-28 15:5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27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说明、论证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 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74981c5-e7f8-47ec-adc2-1a14ece354cd.PDF ─────────┬──────────────────────────────────────────────── 2026-05-28 15:57│日久光电(003015):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 │版) ─────────┴──────────────────────────────────────────────── 日久光电(003015):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c82c793-e808-480e-b4bc-a6fa78915b57.PDF ─────────┬──────────────────────────────────────────────── 2026-05-25 16:1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f4c730f-fcae-4761-aba1-47432bb1b96c.PDF ─────────┬──────────────────────────────────────────────── 2026-05-14 17:02│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即 276,237,767.00 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55,247,553.40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55,247,553.40 元÷281,066,667.00 股=0.1965638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 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 1.96563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38 元/股。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81,066,667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828,900 股后的股本 276,237,767 股为基数进行测 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5,247,553.40元(含税)。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 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后的 276,237,7 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4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74 陈超 2 02*****712 陈晓俐 3 08*****25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76,237,767.00 股×0.2 元/股=55,247,553.4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55,247,553.40 元÷281,066,667.00 股=0.1965638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 1.96563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3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 咨询联系人:徐一佳 咨询电话:0512-83639672 传真电话:0512-83639328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949c2c1-a7f4-4064-a03a-1981a496269b.PDF ─────────┬──────────────────────────────────────────────── 2026-04-27 19:26│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f490de-f996-421e-b8a8-1a70993b206c.PDF ─────────┬──────────────────────────────────────────────── 2026-04-27 19:24│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520,0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6,691,21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合计股份数14,375,450股,下同)的29.817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67,979,9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01%;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1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1,540,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1%。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94人,代表有表决权13,017,400股份股,占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1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1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 1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0%;弃权 63,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40,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6%;反对 1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4%;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72%;反对 1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5%;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83%。 (三)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2,7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4%;反对 1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1%;弃权 6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4%;反对 1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1%;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55%。 其中,关联股东陈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44,094,864 股,作为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陈晓俐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 1,921,807 股,作为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徐一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25,231 股,作为公司董事,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60,769 股,作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13,971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8%;反对 1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9%;弃权 64,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67%;反对 1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0%;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63%。 (五)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9,291,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1%;弃权 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6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多、朱怡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623ee0-57e9-4dba-8715-35586dade679.PDF ─────────┬──────────────────────────────────────────────── 2026-04-27 19:24│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 日久光电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根据公司董事会2026年 3月 24 日发布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 知各股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7日( 星期一)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4月 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7日的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7日 的 9:15-1 5:00。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16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名,持股数共计 67,979,971股,占日久光 电总股本(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及公司回购账户中己回购的股份数量)的 25.4901%。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5、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5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 2- 4为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 3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4月 27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bf3d96-73ae-4ccf-a485-c28334c99b7a.PDF ─────────┬──────────────────────────────────────────────── 2026-04-21 16:30│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ac34b76-65d3-4e04-9c37-5284ddae9073.PDF ─────────┬──────────────────────────────────────────────── 2026-04-21 16:3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9dad95b-0a7a-4e47-b993-0fbf61a80243.PDF ─────────┬──────────────────────────────────────────────── 2026-04-21 16:27│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fc40602-245c-4884-8b4b-6dab298399e3.PDF ─────────┬──────────────────────────────────────────────── 2026-04-21 16:2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77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2da8085-fe7b-445a-9769-1521dd5063d8.PDF ─────────┬──────────────────────────────────────────────── 2026-04-21 16:26│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21aa649-8ced-4cb7-8e87-1c8838778a9b.PDF ─────────┬──────────────────────────────────────────────── 2026-04-21 16:25│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eb3a2d4-ed96-4c14-8fb4-e70d8bc6c942.PDF ─────────┬──────────────────────────────────────────────── 2026-04-15 16:12│日久光电(003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押股数 占其所持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 期日 用途 东及其 量 股份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 (股) 动人 陈超 是 11,000, 24.9462% 3.9137% 是 否 2026-4- 办理解 浙江稠 置换 000 13 除质押 州商业 存量 手续之 银行股 股票 日止 份有限 质押 公司永 康支行 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股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份比例 一大股东 (股) 及其一致 行动人 陈超 是 11,000,000 24.9462% 3.9137% 2023-12- 2026-4-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18 14 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合计 - 11,000,000 24.9462% 3.9137% - -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前 后 所 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 股本比 份 押股份 份 押 数 数 份 例 限售和冻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量(股) 量(股) 比例 结、标记 结 例 数 数量(股 量(股) ) 陈超 44,094,86 15.6884 13,500,00 13,500,00 30.61 4.8031% 13,500,00 100.00 19,571,14 63.9687 4 % 0 0 5 0 0 8 % 8% 0% 陈晓 21,921,80 7.7995% 8,150,000 8,150,000 37.17 2.8997% 0 0.0000 0 0.0000% 俐 7 7 % 6% 合计 66,016,67 23.4879 21,650,00 21,650,00 32.79 7.7028% 13,500,00 62.355 19,571,14 44.1123 1 % 0 0 4 0 7 8 % 7%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陈超先生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超先生本次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主要是置换原有融资,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其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资金偿还能力,并积极通过提前还款减少融资金额,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陈超及其一 致行动人陈晓俐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因素。本次质 押及解除质押不涉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16abd65-edc8-4e7b-87cb-f93b480b1b41.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 2026 年 3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5Z0066号),2025年度以合并报表 为基础,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45,126.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3,958,164.03元,提取盈余公积3,912,107. 76元,减去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5,247,553.40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343,629.64元;以母公司报表 为基础的净利润为39,121,077.63 元 ,加 上年 初未 分配 利润 344,615,708.11 元 ,提 取盈 余公 积3,912,107.76元,减去202 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5,247,553.40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24,577,124.58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止2025年12月3 1日公司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828,900股后的股本276,237,76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5,247,553.40元(含税)。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 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 本预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5,247,55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52.8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247,553.40 55,247,553.40 26,669,121.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545,126.77 67,474,242.09 -16,582,565.9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99,343,629.64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24,577,124.58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7,164,228.5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1,812,267.6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7,164,228.5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37,164,228.50元人民币,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f869b785-003c-4a6e-84cd-32396b67eff6.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日久光电”)《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的审 计业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一次沟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并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6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进行了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二次沟通,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了2025年财务决算情况,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报告了2025年度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四)2026年3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 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实施了全面评估。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深入交流与多轮沟通, 确保其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报告,切实承担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公正的审计立场,展现出高度的职 业精神和专业水准,顺利按期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任务。整个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 、表述清晰、报送及时。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6184ba64-4134-4422-a88d-b1df805ab543.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bf2eff18-e381-49f0-8882-58f505b162b1.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f7388c8-f4ed-4556-b4fd-a7a7b47afc0f.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拟定于 2026 年4 月 3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 景网召开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3 日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 司将在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超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公司财 务总监余寅萍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155d7cb8-5820-4f9a-bce7-93658f28e466.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 2026 年 3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续聘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8 年 8月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1507 量(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856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2024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251,025.80 (经审计)(万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764.58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518 (含 A\B 股)审计 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公司相同行业上市 383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 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方科技(603005.SH)、富士莱(301258.SZ)、金禾实 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天华新能(300390.S Z)、华翔股份(603112.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 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胜通能源(001331.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受到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1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 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 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 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6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e8b802c3-6c45-4075-9c8f-817a14df8ea1.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 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含 A\B 股)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 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 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 计的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方科技(603005.SH)、富士莱(301258.SZ)、金禾实 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天华新能(300390.S Z)、华翔股份(603112.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胜通能源(001331.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 处分,受到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1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 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容诚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 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 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f80cb3d-8848-453d-a850-b6e23e4a9a22.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1 月 1日起施行 。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 19 号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会计处理。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4737188-cfad-4cde-a59a-303fb1fae0ab.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673e0cf-5b2c-40e5-a4f8-fc8a74a2e523.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21809a13-1d38-42b3-9796-e9cf7d75a54a.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30eafc93-705f-4c7b-a7aa-42b9e650654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日久光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641.PDF ─────────┬──────────────────────────────────────────────── 2026-03-24│日久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4/1225024856.PDF ─────────┬──────────────────────────────────────────────── 2025-10-21│日久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0244.PDF ─────────┬──────────────────────────────────────────────── 2025-08-12│日久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2/1224443806.PDF ─────────┬──────────────────────────────────────────────── 2025-04-22│日久光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3340.PDF ─────────┬──────────────────────────────────────────────── 2025-04-15│日久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1255.PDF ─────────┬──────────────────────────────────────────────── 2024-10-18│日久光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8/1221418502.PDF ─────────┬──────────────────────────────────────────────── 2024-08-06│日久光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6/1220795225.PDF ─────────┬──────────────────────────────────────────────── 2024-04-23│日久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466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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