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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15(日久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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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15 日久光电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0 16:22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5-10-20 16:21 │日久光电(0030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0 16:19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09 12:18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 ├─────────┼──────────────────────────────────────────────┤ │2025-09-22 20:16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8-27 20:14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7 20:14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7 20:12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8-11 16:29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 │2025-08-11 16:28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10-20 16:22│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 2025年 09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 年 1-9 月,公司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906.1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96.94 其中:应收票据 0.48 应收账款 -191.09 其他应收款 -6.32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09.18 其中:存货 -709.18 合计 -906.11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主要项目说明及计提依据 (一)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 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 1 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 2 商业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客户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 1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 2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 3 应收其他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1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00% 5.00% 1 至 2年 10.00% 10.00% 2 至 3年 30.00% 30.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的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上年年末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 转销或核销 回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1.60 -0.48 - - 1.12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76.96 232.77 41.68 63.50 1,004.5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8.42 6.32 - - 14.74 合计 886.98 238.61 41.68 63.50 1,020.41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20 25 年 1-9 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09.18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794.86 万元。 各类存货 2025 年 09 月 30 日账面余额、可变现净值及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 账面余额 可变现净 存货跌价准 值 备 期初余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销 期末余额 原材料 5,176.93 4,988.10 156.83 94.82 62.83 188.83 在产品 4,296.02 3,947.21 241.96 123.96 17.1 348.81 库存商品 3,840.20 3,426.82 637.94 489.94 714.5 413.38 发出商品 509.88 509.42 0.43 0.46 0.43 0.46 委托加工物 0.6 0.6 - - - - 资 合计 13,823.63 12,872.15 1037.16 709.18 794.86 951.48 注:若出现各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过程: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 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 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 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 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 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09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25 年 1-9 月经营成果,使公 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共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损失以“-”号填列)-906.11 万元,其中:计提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196.9 4 万元;计提存货减值损失-709.18 万元。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共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63.50 万元,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41.6 8 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794.86 万元。上述计提、转销或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共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 总额 111.25 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所有者权益 139.08 万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9bc58375-5618-45c3-8f49-51b76419fc3f.PDF ─────────┬──────────────────────────────────────────────── 2025-10-20 16:21│日久光电(0030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日上午10:00在日 久光电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任永平、王志坚、彭磊,合计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陈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8)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公 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成一诺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为止。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成一诺女士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成一诺女士简历如下: 成一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上海伊邦家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江苏日久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助理。 截止本公告日,成一诺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41%,通过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平台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71%。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成一诺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 电话:0512-83639672 传真:0512-83639328 电子信箱:info@rnafilms.cn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三)《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ffa4dfb2-d2ae-4984-95ce-695419a40b16.PDF ─────────┬──────────────────────────────────────────────── 2025-10-20 16:19│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1/31dc0f19-cbab-4af6-86d9-3a948fda7f0b.PDF ─────────┬──────────────────────────────────────────────── 2025-10-09 12:18│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登记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 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1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近日,公司已在苏州市数据局完成《公司章程》工商备案手续。 二、备查文件 1、苏州市数据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ee55c7c8-bdbd-441f-a560-313165833f9b.PDF ─────────┬──────────────────────────────────────────────── 2025-09-22 20:1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 30,196,407 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93%)。因自身资金需求,陈晓俐女士拟通 过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287,132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3%)。其中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762,377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5,524,755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 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2025 年 10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22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陈晓俐 (二)陈晓俐女士持有股份 30,196,4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10.93%),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减持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过去 12 个月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年 10 月 23 日-2026 年 1 月 22 日。(根 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股票上市至陈晓俐女士减持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陈晓俐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287,132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3%)。其中任意连 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2,762,377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 为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524,755 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7、陈晓俐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 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陈晓俐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除非公司撤回上市申请,否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将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3、在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半年内,本人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4、发行人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 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 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5、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 、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6、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 7、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 和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8、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公司 股票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将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上述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部分收归公司所有。” (二)关于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人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 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若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前 15 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 予以备案;本人在 3 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 持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 日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 3、在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最低减持价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违反前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俐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未违反陈晓俐女士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陈晓俐女士的拟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陈晓俐女士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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