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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15(日久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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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15 日久光电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2 18:16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的公│ │ │告 │ ├─────────┼──────────────────────────────────────────────┤ │2026-06-30 00:00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 ├─────────┼──────────────────────────────────────────────┤ │2026-05-28 16:01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 │2026-05-28 16:00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 │2026-05-28 16:00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 │2026-05-28 16:00 │日久光电(0030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 │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 │2026-05-28 16:00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 │2026-05-28 15:5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 │ │公告 │ ├─────────┼──────────────────────────────────────────────┤ │2026-05-28 15:57 │日久光电(003015):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豁免版) │ ├─────────┼──────────────────────────────────────────────┤ │2026-05-25 16:1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 └─────────┴──────────────────────────────────────────────┘ ─────────┬──────────────────────────────────────────────── 2026-07-22 18:1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进展暨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的公告 ─────────┴──────────────────────────────────────────────── 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 2026 年6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 3 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 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董事彭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2、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上述增持主体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磊先生增持公司 A股股 份 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6%,增持金额为 1,050,137.15 元(含交易费);徐一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增持金额为 100,010 元(含交易费);陈鑫帅先生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3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78% ,增持金额为5,123,150.49 元 (含交易费)。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超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陈鑫帅先生为父子关系;截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陈鑫帅先生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7,400 股,成为公司直接持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现增加陈鑫帅先生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鑫帅先生、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增持目的:上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金额:董事彭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四)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 (七)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八)增持主体承诺:1、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2、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7 月 22 日,董事彭磊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83,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296%,增持金额为1,050,137.15 元(含交易费)。本次增持前彭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27%。本次增持后彭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96%;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4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27%。 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8%,增持金额为 100,010 元(含交易费)。本次增持前徐一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01%;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6%。本次增持后徐一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3,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6%。 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3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1378%,增持金额为 5,123,150.49 元(含交易费)。本次增持前陈鑫帅先生未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增持后陈鑫帅先生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 387,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78%;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0股。 三、一致行动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超先生与公司副总经理陈鑫帅先生为父子关系;截至2026 年 7 月 22 日,陈鑫帅先生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A股股份 387,400 股,成为公司直接持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现增加陈鑫帅先生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陈鑫帅先生、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三者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陈鑫帅先生的 基本信息如下: 陈鑫帅,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07221998********,1998 年生,住所和通讯地址为上海市**区**镇**路**弄*号**室 。 截至 2026 年 7月 22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陈鑫帅先生、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超 44,094,864.00 15.6884 陈晓俐 21,921,807.00 7.7995 陈鑫帅 387,400.00 0.1378 合计 66,404,071.00 23.6257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相关风险状况,增持人将积极采取切 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关于增持股份计划进展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fee39a56-a204-4578-ba00-a5da6c2b1354.PDF ─────────┬──────────────────────────────────────────────── 2026-06-30 00:00│日久光电(003015):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 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董事彭磊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实施;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10万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实施;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实施。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收到公司彭磊先生、徐一佳女士、陈鑫帅先生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计划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彭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5,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227%。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5,2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01%;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36%。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0%;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0%。 (二)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上述增持人未披露增持计划。 (三)本次公告前 6个月,上述增持人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上述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二)增持金额:董事彭磊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董事、董事会秘书徐一佳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陈鑫帅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三)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四)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 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七)增持主体承诺:1、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 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2、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 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 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相关风险状况,增持人将积极采取切 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应对,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增持人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df22173b-de28-4a26-b929-969dbe167760.PDF ─────────┬──────────────────────────────────────────────── 2026-05-28 16:01│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6208c3e-0691-4603-88b3-cad742795a4b.PDF ─────────┬──────────────────────────────────────────────── 2026-05-28 16:00│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6e1159cb-4e88-4c2a-8ce1-3f7af0d74546.PDF ─────────┬──────────────────────────────────────────────── 2026-05-28 16:0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ec24cb0-55f3-4076-89b6-45a406d5d27d.PDF ─────────┬──────────────────────────────────────────────── 2026-05-28 16:00│日久光电(0030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 │函的回复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e04bf11-04ae-4203-9c57-50e10110f507.PDF ─────────┬──────────────────────────────────────────────── 2026-05-28 16:0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68c1711-0059-40ca-9c58-d67f3566b496.PDF ─────────┬──────────────────────────────────────────────── 2026-05-28 15:5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出具的《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6〕120027号)(以下简称“《问 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逐项说明、论证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补充和 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问询函的回复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 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174981c5-e7f8-47ec-adc2-1a14ece354cd.PDF ─────────┬──────────────────────────────────────────────── 2026-05-28 15:57│日久光电(003015):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 │版) ─────────┴──────────────────────────────────────────────── 日久光电(003015):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日久光电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豁免版)。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c82c793-e808-480e-b4bc-a6fa78915b57.PDF ─────────┬──────────────────────────────────────────────── 2026-05-25 16:1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8f4c730f-fcae-4761-aba1-47432bb1b96c.PDF ─────────┬──────────────────────────────────────────────── 2026-05-14 17:02│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即 276,237,767.00 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55,247,553.40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55,247,553.40 元÷281,066,667.00 股=0.1965638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 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 1.96563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38 元/股。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81,066,667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828,900 股后的股本 276,237,767 股为基数进行测 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5,247,553.40元(含税)。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 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后的 276,237,7 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4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74 陈超 2 02*****712 陈晓俐 3 08*****25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76,237,767.00 股×0.2 元/股=55,247,553.4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55,247,553.40 元÷281,066,667.00 股=0.1965638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 1.96563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3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 咨询联系人:徐一佳 咨询电话:0512-83639672 传真电话:0512-83639328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949c2c1-a7f4-4064-a03a-1981a496269b.PDF ─────────┬──────────────────────────────────────────────── 2026-04-27 19:26│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f490de-f996-421e-b8a8-1a70993b206c.PDF ─────────┬──────────────────────────────────────────────── 2026-04-27 19:24│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520,0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6,691,21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合计股份数14,375,450股,下同)的29.817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67,979,9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01%;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1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1,540,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1%。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94人,代表有表决权13,017,400股份股,占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1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1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 1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0%;弃权 63,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40,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6%;反对 1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4%;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72%;反对 1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5%;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83%。 (三)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2,7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4%;反对 1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1%;弃权 6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4%;反对 1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1%;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55%。 其中,关联股东陈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44,094,864 股,作为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陈晓俐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 1,921,807 股,作为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徐一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25,231 股,作为公司董事,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60,769 股,作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13,971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8%;反对 1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9%;弃权 64,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67%;反对 1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0%;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63%。 (五)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9,291,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1%;弃权 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6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多、朱怡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623ee0-57e9-4dba-8715-35586dade679.PDF ─────────┬──────────────────────────────────────────────── 2026-04-27 19:24│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 日久光电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根据公司董事会2026年 3月 24 日发布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 知各股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7日( 星期一)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4月 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7日的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7日 的 9:15-1 5:00。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16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名,持股数共计 67,979,971股,占日久光 电总股本(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及公司回购账户中己回购的股份数量)的 25.4901%。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5、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5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 2- 4为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 3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4月 27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bf3d96-73ae-4ccf-a485-c28334c99b7a.PDF ─────────┬──────────────────────────────────────────────── 2026-04-21 16:30│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ac34b76-65d3-4e04-9c37-5284ddae9073.PDF ─────────┬──────────────────────────────────────────────── 2026-04-21 16:3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9dad95b-0a7a-4e47-b993-0fbf61a80243.PDF ─────────┬──────────────────────────────────────────────── 2026-04-21 16:27│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fc40602-245c-4884-8b4b-6dab298399e3.PDF ─────────┬──────────────────────────────────────────────── 2026-04-21 16:2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77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2da8085-fe7b-445a-9769-1521dd5063d8.PDF ─────────┬──────────────────────────────────────────────── 2026-04-21 16:26│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21aa649-8ced-4cb7-8e87-1c8838778a9b.PDF ─────────┬──────────────────────────────────────────────── 2026-04-21 16:25│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eb3a2d4-ed96-4c14-8fb4-e70d8bc6c942.PDF ─────────┬──────────────────────────────────────────────── 2026-04-15 16:12│日久光电(003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本次质押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开始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押股数 占其所持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日 期日 用途 东及其 量 股份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一致行 (股) 动人 陈超 是 11,000, 24.9462% 3.9137% 是 否 2026-4- 办理解 浙江稠 置换 000 13 除质押 州商业 存量 手续之 银行股 股票 日止 份有限 质押 公司永 康支行 本次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控股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股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份比例 一大股东 (股) 及其一致 行动人 陈超 是 11,000,000 24.9462% 3.9137% 2023-12- 2026-4-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18 14 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合计 - 11,000,000 24.9462% 3.9137% - - - 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前 后 所 总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 股本比 份 押股份 份 押 数 数 份 例 限售和冻 比例 限售和冻 股份比 量(股) 量(股) 比例 结、标记 结 例 数 数量(股 量(股) ) 陈超 44,094,86 15.6884 13,500,00 13,500,00 30.61 4.8031% 13,500,00 100.00 19,571,14 63.9687 4 % 0 0 5 0 0 8 % 8% 0% 陈晓 21,921,80 7.7995% 8,150,000 8,150,000 37.17 2.8997% 0 0.0000 0 0.0000% 俐 7 7 % 6% 合计 66,016,67 23.4879 21,650,00 21,650,00 32.79 7.7028% 13,500,00 62.355 19,571,14 44.1123 1 % 0 0 4 0 7 8 % 7% %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注:陈超先生所持限售股均为高管锁定股。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超先生本次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主要是置换原有融资,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其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资金偿还能力,并积极通过提前还款减少融资金额,整体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控股股东陈超及其一 致行动人陈晓俐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强制平仓的情形,未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因素。本次质 押及解除质押不涉及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的股权质押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16abd65-edc8-4e7b-87cb-f93b480b1b41.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 2026 年 3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15Z0066号),2025年度以合并报表 为基础,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4,545,126.7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3,958,164.03元,提取盈余公积3,912,107. 76元,减去202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5,247,553.40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9,343,629.64元;以母公司报表 为基础的净利润为39,121,077.63 元 ,加 上年 初未 分配 利润 344,615,708.11 元 ,提 取盈 余公 积3,912,107.76元,减去202 4年度分配现金股利55,247,553.40元,本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24,577,124.58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可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止2025年12月3 1日公司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828,900股后的股本276,237,767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5,247,553.40元(含税)。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 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 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 本预案获得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5,247,553.4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52.8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5,247,553.40 55,247,553.40 26,669,121.7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4,545,126.77 67,474,242.09 -16,582,565.9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299,343,629.64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324,577,124.58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7,164,228.5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1,812,267.6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7,164,228.5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37,164,228.50元人民币,超过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 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六、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f869b785-003c-4a6e-84cd-32396b67eff6.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日久光电”)《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年度审计 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的审 计业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 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 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 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一次沟通,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并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三)2026年2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进行了关于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的第二次沟通,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了2025年财务决算情况,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报告了2025年度审计情况,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四)2026年3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证监会、深交所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 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与执业能力实施了全面评估。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深入交流与多轮沟通, 确保其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报告,切实承担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年度审计工作中始终保持独立、公正的审计立场,展现出高度的职 业精神和专业水准,顺利按期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任务。整个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完整 、表述清晰、报送及时。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6184ba64-4134-4422-a88d-b1df805ab543.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bf2eff18-e381-49f0-8882-58f505b162b1.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f7388c8-f4ed-4556-b4fd-a7a7b47afc0f.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拟定于 2026 年4 月 3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 景网召开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3 日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 司将在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超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公司财 务总监余寅萍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出席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155d7cb8-5820-4f9a-bce7-93658f28e466.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 2026 年 3 月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续聘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曾用名: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8 年 8月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 刘维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33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 注册会计师 1507 量(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856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2024 年业务收入 业务收入总额 251,025.80 (经审计)(万 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元) 证券业务收入 123,764.58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518 (含 A\B 股)审计 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 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 公司相同行业上市 383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 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 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 个项目)、监督 管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方科技(603005.SH)、富士莱(301258.SZ)、金禾实 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天华新能(300390.S Z)、华翔股份(603112.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 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胜通能源(001331.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受到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1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 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85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7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5 万元),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 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 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性, 因此,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6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e8b802c3-6c45-4075-9c8f-817a14df8ea1.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 一年容诚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容诚所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 家上市公司(含 A\B 股)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 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 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 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 计的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3,764.58 万元。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 10 次、自律处分 1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晶方科技(603005.SH)、富士莱(301258.SZ)、金禾实 业(00259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天华新能(300390.S Z)、华翔股份(603112.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202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久光电(003015.SZ)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日久光电(003015.SZ)、洽洽食品(002557.SZ)、胜通能源(001331.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新星、签字注册会计师侯顺靖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复核人卢珍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 处分,受到约见谈话的自律监管措施 1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4、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 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 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 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五、审计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容诚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 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 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f80cb3d-8848-453d-a850-b6e23e4a9a22.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1 月 1日起施行 。 公司根据上述规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修订,并按要求的施行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准则解释第 19 号修订的主要内容有: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会计处理。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所有者权益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c4737188-cfad-4cde-a59a-303fb1fae0ab.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673e0cf-5b2c-40e5-a4f8-fc8a74a2e523.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21809a13-1d38-42b3-9796-e9cf7d75a54a.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30eafc93-705f-4c7b-a7aa-42b9e6506542.PDF ─────────┬──────────────────────────────────────────────── 2026-03-23 18:47│日久光电(00301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c020b8b-2e8f-47f8-93c9-ea0ec0bc2880.PDF ─────────┬──────────────────────────────────────────────── 2026-03-23 18:46│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58bae93f-4562-4760-a383-480cbc1e1035.PDF ─────────┬──────────────────────────────────────────────── 2026-03-23 18:46│日久光电(0030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日久光电(00301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657b81f1-5998-457d-a099-12d582047c81.PDF ─────────┬──────────────────────────────────────────────── 2026-03-23 18:46│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2c86d192-e729-432a-84dd-2abb622217ad.PDF ─────────┬──────────────────────────────────────────────── 2026-03-23 18:45│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215Z0049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215Z0049号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2025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215Z0066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日久光电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股份有限 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日久光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日久光电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日久光电实施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日久光电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日久光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b19f4bfc-5c20-4d38-a6a2-69ca34a4db86.PDF ─────────┬──────────────────────────────────────────────── 2026-03-23 18:45│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9b038b1-0836-4536-b166-7a0eeb70b26d.PDF ─────────┬──────────────────────────────────────────────── 2026-03-23 18:45│日久光电(0030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委托理财的投资产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投资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 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等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本事项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公司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中短期低风险投资理财,参与银行理财产 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类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闲置资金,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四)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 终止时止。 (五)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公司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及相关授权: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购买,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等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向 董事会报告实施情况。 二、审议的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 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2026年5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委托理财的具体 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 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额度内资金只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且收益相对固定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权 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坚持规范运作和保值增值、谨慎投资、防范风险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每年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5ca92b76-db4e-4f77-80b1-a8109d18fb41.PDF ─────────┬──────────────────────────────────────────────── 2026-03-23 18:45│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15Z007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6]215Z0076号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 久光电”)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日久光电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日久光电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daa70839-612d-4d99-b9f8-9f4b666951db.PDF ─────────┬──────────────────────────────────────────────── 2026-03-23 18:44│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61989085-716e-406f-b9dd-9c46bb79cc7b.PDF ─────────┬──────────────────────────────────────────────── 2026-03-23 18:44│日久光电(003015):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日久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董事,指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 本制度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 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钩。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与确定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方案,对董事会负责。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分别负 责、配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 第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一)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 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任何工作职务,不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九条 领取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其津贴按月发放。 第十条 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规定按照相应考核周期发放。公司应当确定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评价并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激励奖金计算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不予发放激励奖金或津贴: (一)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 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 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或被免职的; (四) 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 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调整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 第十八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公司可以临时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第十九条 未尽事宜,或与本制度生效后不时颁布或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 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规则或《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后者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3dcf5a85-1ff5-44aa-b7e2-0994db4e9ad8.PDF ─────────┬──────────────────────────────────────────────── 2026-03-23 18:44│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烽)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烽)。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d7fb089b-dfe1-44d9-ad82-0ae953444e4a.PDF ─────────┬──────────────────────────────────────────────── 2026-03-23 18:44│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永平)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永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016c045f-d150-4200-a3eb-118a11c063e0.PDF ─────────┬──────────────────────────────────────────────── 2026-03-23 18:44│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雅) ─────────┴────────────────────────────────────────────────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0e338cce-2b85-4b4f-a114-779e2654f0ac.PDF ─────────┬──────────────────────────────────────────────── 2026-01-26 18:39│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3584058c-c706-46a2-9425-155dec5019ca.PDF ─────────┬──────────────────────────────────────────────── 2026-01-26 18:35│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 日久光电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根据公司董事会2026年 1月 9日发布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 式通知各股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 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26日( 星期一)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1月 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月 26日的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26日 的 9:15-1 5:00。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1月 19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持股数共计 68,011,840股,占日久光 电总股本(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及公司回购账户中己回购的股份数量)的 25.5021%。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5、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9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因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1月 26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2a818d7d-75f9-4b4f-b22f-a7e5083b4ea7.PDF ─────────┬──────────────────────────────────────────────── 2026-01-26 17:03│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9,300~12,000 盈利:6,747.42 比上年同期增长:37.83%~77.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盈利:8,800~11,250 盈利:6,041.64 比上年同期增长:45.66%~86.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盈利:0.34~0.44 盈利:0.25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2、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1、调光导电膜业务展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成为重要的业绩增长引擎:调光导电膜作为调光膜的核心电极材料,对应下游已完 成PDLC、SPD、EC及LC全技术路线适配,产品聚焦汽车天幕、侧窗、后视镜等核心场景,该业务自投入量产以来广受认可,营业收入 持续增长。 2、2A/3A光学膜形成稳定销售规模:以车载显示、消费电子等为主要应用的光学膜,展现出较好的市场接受度,报告期内该产品 销售数量增加,营业收入显著增长。 3、报告期内,公司对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约3,600万元。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则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经对子公司现有经营状况、未来发展战略及盈利预测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 合分析,确认子公司期末未弥补亏损已满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本报告期末针对子公司未弥补亏损确认了递延所得税 资产,所得税费用相应减少1,300万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 本次预告的业绩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1e38aa13-2c56-4308-bba5-35a68aaa6572.PDF ─────────┬──────────────────────────────────────────────── 2026-01-25 15:3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196,4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0.74%,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10.93%),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23日-2026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 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287,13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其 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762,37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524,75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2%)。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公司股票2,756,400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4,291,271股减少至71,534,8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由26.4319%减少至25.4512%。 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 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24,6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4,291,271股 减少至70,26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6.4319%减少至25.0000%。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码:2025-043),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2月1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25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 5121%,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38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数量由70,266,671股减少至66,016,6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5.0000%减少至23.4879%。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陈晓俐女士出具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陈晓俐女士于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2月1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74,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2.9440%,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995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俐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名称 式 股) (股) 例 (%) 陈晓 集中竞 2025 年 10 月 23 日至 2025 年 11 16.81 2,756,400 0.9807% 俐 价 月 10 日 大宗交 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2 14.32 5,518,200 1.9633% 易 月 1 日 合计 8,274,600 2.9440%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6.58元/股至17.30元/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13.77 元/股至14.48元/股。 2、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公司总 占公司剔 股数(股) 占公司总 占公司剔 股本的比 除回购专 股本的比 除回购专 例(%) 用账户中 例(%) 用账户中 的股份数 的股份数 量后总股 量后总股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 (%) 陈超 合计持有 44,094,864 15.6884% 15.9626% 44,094,864 15.6884% 15.9626% 股份 其中:无 11,023,716 3.9221% 3.9907% 11,023,716 3.9221% 3.9907%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33,071,148 11.7663% 11.9720% 33,071,148 11.7663% 11.9720% 件股份 陈晓俐 合计持有 30,196,407 10.7435% 10.9313% 21,921,807 7.7995% 7.9358% 股份 其中:无 30,196,407 10.7435% 10.9313% 21,921,807 7.7995% 7.9358%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 - - - - - 件股份 合计 合计持有 74,291,271 26.4319% 26.8940% 66,016,671 23.4879% 23.8985% 股份 其中:无 41,220,123 14.6656% 14.9220% 32,945,523 11.7216% 11.9265%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33,071,148 11.7663% 11.9720% 33,071,148 11.7663% 11.9720% 件股份 注1: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陈超、陈晓俐,两人为兄妹关系,陈超、陈晓俐为一致行动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此前预披 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超先生、陈晓俐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减持相关承诺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晓俐女士向公司呈交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6a4406bb-87d7-4647-a1c5-22732ad211da.PDF ─────────┬──────────────────────────────────────────────── 2026-01-08 18:39│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1a03779d-1f92-4777-984f-cc17930c25d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日久光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641.PDF ─────────┬──────────────────────────────────────────────── 2026-03-24│日久光电: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4/1225024856.PDF ─────────┬──────────────────────────────────────────────── 2025-10-21│日久光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1/1224720244.PDF ─────────┬──────────────────────────────────────────────── 2025-08-12│日久光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2/1224443806.PDF ─────────┬──────────────────────────────────────────────── 2025-04-22│日久光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3340.PDF ─────────┬──────────────────────────────────────────────── 2025-04-15│日久光电: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1255.PDF ─────────┬──────────────────────────────────────────────── 2024-10-18│日久光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18/1221418502.PDF ─────────┬──────────────────────────────────────────────── 2024-08-06│日久光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6/1220795225.PDF ─────────┬──────────────────────────────────────────────── 2024-04-23│日久光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3/121973466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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