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5 日久光电 更新日期:2025-06-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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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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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7 │日久光电(00301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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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6:56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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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9:4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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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9:47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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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9:47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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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9:46 │日久光电(003015):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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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9:45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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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9:45 │日久光电(003015):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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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9:44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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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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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日久光电”)于 2025 年 2 月1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公司股东山东未来产业
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山东未来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431,9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
份总数的 3.1617%。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未来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进展的告知函》,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2日,山东未来基金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限内,山东未来基金未减持日久光电股份。山东未
来基金仍持有日久光电股份 10,76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312%,占公司当前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股份总数的 3.898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山东未来 合计持有股份 10,768,200 3.8982% 10,768,200 3.8982%
基金 其中: 10,768,200 3.8982% 10,768,200 3.8982%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注:总股本为公司最新股份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
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一)山东未来基金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到期进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9e1406ad-00ef-4754-9683-4a09953f0f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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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7│日久光电(00301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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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即 276,237,767.00
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55,247,553.40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55,247,553.40 元÷281,066,667.00股=0.1965638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
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 1.96563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38 元/股。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4,375,450.00 股后的股本 266,691,217.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3,338,243.40 元(含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公司
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
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
、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 4,828,900.00 股,来
源为:
(1)公司于 2021 年 11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2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546,55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40%,最高成交价为 12.25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7.2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380,580.76 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回购专户剩余公司股份 9,546,55
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
(2)公司于 2024 年 2月 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828,9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2%,最高成交价为 11.60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8.0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0,047,201.12 元(不含交易费)。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回购专户剩余公司股份 14,375,45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
(3)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使用
已回购股份中的 9,546,5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0%,并于 2025年 5月 21日完成非交易过户。公司回购专户剩余公司股份4,
828,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2%。
综上,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扣除目前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后的总股
本 276,237,7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自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五)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后的 276,237,76
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5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5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74 陈超
2 02*****712 陈晓俐
3 08*****25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年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76,237,767.00股×0.2元/股=55,247,553.40元。因
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
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实
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55,247,553.40元÷281,066,667.00 股=0.1965638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
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 1.965638 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38 元/股。
七、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减持
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
成后,相关股东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号
咨询联系人:徐一佳
咨询电话:0512-83639672
传真电话:0512-83639328
九、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31fa3071-4d09-41b7-902d-5beb70ed2a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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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6:5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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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6日先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日久光电 A 股普通股股票。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
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3.5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2年11月19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546,55
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0%,最高成交价为12.2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1,380,580.76元(不含交
易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上的公告。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9,546,550股,占
公司当前股本总额281,066,667股的3.40%。截至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公司股票数量为14,375,450股,本员
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9,546,5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0%,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
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7625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已实缴到位。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15Z0004
号),截至2025年5月13日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对象为176名,授予的股票数量为9,546,550股,每股授予价格为人民币7.4
2元。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资金账户已收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缴纳的资金70,835,401.00元(大写:柒仟零捌拾叁万伍仟
肆佰零壹元整),全部以货币缴纳。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
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
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5年5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所持有的公司股票9,546,550股已于2025年5月21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证券专用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40%,过户价格为7.42元/股。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内公司股份余额为4,828,900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有
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
续期不超过36个月,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
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公司部分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避表决。本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
致行动安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持有人会议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
,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持有的份额相对分散,任意单一持有人
均无法对持有人会议及管理委员会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
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6cdb54ac-dcf1-4704-bdd1-a39353e70e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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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9:47│日久光电(003015):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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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次持有人会议于2025年5月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东侧、园区大道南侧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
司董事会秘书徐一佳女士召集,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176名,代表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规定。
一、 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持有人审议表决,达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了促进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的效率,根据《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日久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
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份额的100%通过,0份反对,0份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提名徐一佳、余寅萍、贺璐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选举徐一佳女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
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徐一佳女士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更有利于持股计划的管理
。
余寅萍女士为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其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担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更有利于持股计划的管理。
除上述情况外,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也未与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份额的100%通过,0份反对,0份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拟提请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或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股份的除表决权外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大会的出席、提案等
的安排,以及参与公司现金分红、送股、转增股份、配股和配售债券等的安排;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5)负责与专业机构的对接工作(如有);
(6)代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按照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的处置”相关规定对持有人权益进行处置;
(8)决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弃购份额、被收回份额或权益的归属;
(9)管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时,决定标的股票处置及分配等相关事宜;
(10)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继承登记;
(11)负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安排;
(12)确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持有人、分配方案以及相关处置事宜;
(13)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份额的100%通过,0份反对,0份弃权。
二、备查文件
1、《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7/96611e23-c720-43b6-b438-9eddd0143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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