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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15(日久光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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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15 日久光电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4 17:02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7 19:26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19:24 │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9:24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1 16:30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1 16:30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 │2026-04-21 16:27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 │2026-04-21 16:26 │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 │2026-04-21 16:26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 │2026-04-21 16:25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 ─────────┬──────────────────────────────────────────────── 2026-05-14 17:02│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即 276,237,767.00 股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55,247,553.40 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 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55,247,553.40 元÷281,066,667.00 股=0.1965638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 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 1.96563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38 元/股。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截止 2025 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股本 281,066,667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4,828,900 股后的股本 276,237,767 股为基数进行测 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55,247,553.40元(含税)。 若在方案实施前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引起总股本变化 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二)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1,066,667.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4,828,900.00 股后的 276,237,7 6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4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5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74 陈超 2 02*****712 陈晓俐 3 08*****257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鉴于公司回购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 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76,237,767.00 股×0.2 元/股=55,247,553.40元。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 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55,247,553.40 元÷281,066,667.00 股=0.1965638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 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为 1.965638元。 综上,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65638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 509 号 咨询联系人:徐一佳 咨询电话:0512-83639672 传真电话:0512-83639328 八、备查文件 (一)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949c2c1-a7f4-4064-a03a-1981a496269b.PDF ─────────┬──────────────────────────────────────────────── 2026-04-27 19:26│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5f490de-f996-421e-b8a8-1a70993b206c.PDF ─────────┬──────────────────────────────────────────────── 2026-04-27 19:24│日久光电(0030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4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2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超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9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520,0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6,691,217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81,066,66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2025年员工持股 计划合计股份数14,375,450股,下同)的29.8173%。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67,979,971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901%;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1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11,540,10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271%。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参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194人,代表有表决权13,017,400股份股,占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1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18,9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71%;反对 13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0%;弃权 63,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40,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6%;反对 1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4%;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72%;反对 16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5%;弃权 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83%。 (三)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12,7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4%;反对 1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1%;弃权 64,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6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334%;反对 19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1%;弃权 64,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55%。 其中,关联股东陈超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44,094,864 股,作为公司董事长,回避表决;关联股东陈晓俐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 1,921,807 股,作为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徐一佳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25,231 股,作为公司董事, 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周峰所持表决权股份数为 260,769 股,作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 79,313,971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8%;反对 1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9%;弃权 64,6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81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67%;反对 1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0%;弃权 6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4963%。 (五)审议《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9,291,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9%;反对 17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1%;弃权 5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6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多、朱怡静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c623ee0-57e9-4dba-8715-35586dade679.PDF ─────────┬──────────────────────────────────────────────── 2026-04-27 19:24│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 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久光电”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 日久光电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及《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日久光电本次股东会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根据公司董事会2026年 3月 24 日发布的《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 知各股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关于 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股东会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27日( 星期一)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4月 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月 27日的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7日 的 9:15-1 5:00。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锦周公路509号公司会议室。 (四)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4月 16日。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名,持股数共计 67,979,971股,占日久光 电总股本(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及公司回购账户中己回购的股份数量)的 25.4901%。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股 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和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5、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5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 2- 4为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 3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4月 27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bf3d96-73ae-4ccf-a485-c28334c99b7a.PDF ─────────┬──────────────────────────────────────────────── 2026-04-21 16:30│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日久光电(003015):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ac34b76-65d3-4e04-9c37-5284ddae9073.PDF ─────────┬──────────────────────────────────────────────── 2026-04-21 16:30│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9dad95b-0a7a-4e47-b993-0fbf61a80243.PDF ─────────┬──────────────────────────────────────────────── 2026-04-21 16:27│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最近一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bfc40602-245c-4884-8b4b-6dab298399e3.PDF ─────────┬──────────────────────────────────────────────── 2026-04-21 16:26│日久光电(003015):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久光电”)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 关于受理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77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 ,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 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2da8085-fe7b-445a-9769-1521dd5063d8.PDF ─────────┬──────────────────────────────────────────────── 2026-04-21 16:26│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 ─────────┴──────────────────────────────────────────────── 日久光电(003015):日久光电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521aa649-8ced-4cb7-8e87-1c8838778a9b.PDF ─────────┬──────────────────────────────────────────────── 2026-04-21 16:25│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日久光电(003015):中信证券关于日久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eb3a2d4-ed96-4c14-8fb4-e70d8bc6c942.PDF ─────────┬──────────────────────────────────────────────── 2026-04-15 16:12│日久光电(003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超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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