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3017(大洋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3017 大洋生物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大洋生物(00301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的基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洋生物”)于 2024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4]5200号),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00.67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拟按母公司实现的2023年度的净利润为2,456.98 万元,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70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1,724.45万元,减去2022年度利润分 配1,200.00万元,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4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30,335.73万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拟以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 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202 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期间,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 注销等原因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 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有关 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 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 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dfc9b98-6722-4ccc-9a04-59c30a715dd1.PDF ─────────┬──────────────────────────────────────────────── 2024-04-26 00:00│大洋生物(003017):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或“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21 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洪烨 项目合伙人 2013年 2011年 2019年 10月 2020年 超过 10家 甘文欢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1年 2011年 2021年 1月 2021年 1 刘元锁 质量控制复核人 1999年 2002年 2017年 1月 2022年 3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洪烨 2022年 1月 5日 监督管理措施 中国证监会 对在苏州中来光伏新材 江苏监管局 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至 2020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 存在的业务承接程序不 当、户用赊销电站业务相 关程序执行不到位及存 货监盘程序执行不当等 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 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8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6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 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4年度 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拟续聘中汇所作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审计协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938989c2-3cf2-4a2a-8f03-7128c9fce395.PDF ─────────┬──────────────────────────────────────────────── 2024-04-26 00:00│大洋生物(003017):大洋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2023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3,684万元 上年度(2022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拟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经验和资质,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拟续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3年度 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3年 4月 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 续聘中汇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审计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后该议案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中汇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3 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执行情况、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3年 4月 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汇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 12月 28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3年度审计的第一次见面沟通会,就公司 2023 年度会计报 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协商,确定审计报告的出具时间。 (三)2024 年 3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 2023 年度审计的第二次沟通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年审 会计师汇报的关于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的初步审计意见,并与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审计关注事项以及审计中发现的 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 (四)2024年 4月 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所严格遵守新的审计准则,实施了风险导向审计,对重要审计领域的确定、重要性水平的确定 均符合专业要求;审计程序的选用恰当、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工作底稿要素完整;审计总结内容完整和充分,关注了公 司重大事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为公司出具的 2023年度审计意见真实合法、依据充分。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4474bd5d-4e46-4902-8d8a-82077ea39475.PDF ─────────┬──────────────────────────────────────────────── 2024-04-26 00:00│大洋生物(00301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韩秋燕女士、曾 爱民先生、姜晏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韩秋燕女士、曾爱民先生、姜晏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c849c3f5-3b21-44ab-ab07-e9a353be69fe.PDF ─────────┬──────────────────────────────────────────────── 2024-04-26 00:00│大洋生物(003017):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大洋生物(003017):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2ceb219-bc47-4923-8e7b-cc9c66154cf4.PDF ─────────┬──────────────────────────────────────────────── 2024-04-26 00:00│大洋生物(003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5月 21日(星期二)召开 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 5月 21日(星期二)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月 21 日(星期二)上午 9:15 至 2024 年 5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 届 时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截至 2024 年5月 15日下午 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朝阳路 2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 案》 的子议案数:5 8.01 《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 √ 案》 8.02 《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 8.03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会主席席建良 2023 年度薪酬情 √ 况的议案》 8.04 《关于确认公司监事刘畅 2023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 8.05 《关于确认公司职工监事李卫红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 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与子公司向银行融资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 √ 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