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18 金富科技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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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8 │金富科技(0030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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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 │金富科技(0030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丽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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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 │金富科技(0030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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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 │金富科技(0030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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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 │金富科技(00301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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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 │金富科技(00301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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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 │金富科技(0030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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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 │金富科技(0030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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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 │金富科技(0030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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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 │金富科技(003018):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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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18│金富科技(00301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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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经公司自查及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风险提示
3.1 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完成了收购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各51%股权的股权交割和工商过户手续。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液冷散热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不同的行业,本次交易前公司无相关行业的管理经验,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
协调整合能力等将面临一定的考验。本次交易存在收购整合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2 业绩承诺不达标风险
上述收购事项的交易对方莫振龙、杨珂、周超及蔡玲承诺,标的公司于2026年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且2027年
及2028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公司控股股东陈金培就上述业绩承诺约定了业绩补偿条款
。以上业绩承诺目标,是基于标的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其所在行业的前景趋势等因素制定,但由于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国家和行业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经营管理以及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金富科技,证券代码:003018)股票于2026年4月20日、4月21日连续
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二、公
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或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风险提示
2.1 收购整合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完成了收购卓晖金属、联益热能各51%股权的股权交割和工商过户手续。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液冷散热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业务与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不同的行业,本次交易前公司无相关行业的管理经验,公司的运营管理能力、
协调整合能力等将面临一定的考验。本次交易存在收购整合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 业绩承诺不达标风险
上述收购事项的交易对方莫振龙、杨珂、周超及蔡玲承诺,标的公司于2026年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11,000万元,且2027年
及2028年累计实际净利润不得低于人民币28,000万元。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公司控股股东陈金培就上述业绩承诺约定了业绩补偿条款
。以上业绩承诺目标,是基于标的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其所在行业的前景趋势等因素制定,但由于标的公司业
绩承诺的实现情况会受到国家和行业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市场、经营管理以及市场不达预期等风险,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从而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fd572d9-70b9-4d81-ae66-2e188578ec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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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金富科技(0030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丽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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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丽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5de0b6c8-26d2-44ed-a3bc-8838791e58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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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金富科技(0030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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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2d5822a0-1303-4ec7-94c4-b3687edf08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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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金富科技(00301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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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有效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
依公司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雇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
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五条 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
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调整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公司独立
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八条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
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
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
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部门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的工作业绩表现等综合考核结果确
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于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公
司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专项奖励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税款、社会保险等费用后,剩
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部门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可根据经营效益情况、市场及行业薪酬水平变动情况、通货膨胀情况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等,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调整。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贡献、公司利润完成率、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可以临
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的补充。第十四条 如公司亏损的,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
符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原因。
第四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并依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六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
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或者遇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修订而导致本制度内容
与之抵触的,在本制度作出修订前,可直接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02aab93d-1154-442a-99c5-e693551adf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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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金富科技(00301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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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003018):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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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金富科技(003018):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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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铭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铭聪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张铭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14a9401-2801-4c26-8ec8-f52e7aed61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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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金富科技(00301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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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金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
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
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518Z0814
号《审计报告》,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883,203.2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72,381,461.98 元。按
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2025 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7,238,146.20 元后,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合计为 388,940,762.47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 614,555,447.84 元。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
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2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2,000,000.
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 52,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 年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 312,000,000 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如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和转
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000,000.00 78,000,000.00 52,00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0,883,203.22 141,205,677.11 111,065,035.6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53,232,400.4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88,940,762.4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2,0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17,717,971.98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82,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 5,000万元。因此,公司不存在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文件的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
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ff6388a-43a0-4e6a-b144-40d076fadf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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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金富科技(00301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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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
32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
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9927bff7-35cb-405b-9709-5339e84e21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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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2│金富科技(00301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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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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