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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0(立方制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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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0 立方制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1:40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 │2026-07-10 19:03 │立方制药(00302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7-1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公司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公告 │ ├─────────┼──────────────────────────────────────────────┤ │2026-06-08 11:44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2 16:07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股东回馈活动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 ├─────────┼──────────────────────────────────────────────┤ │2026-05-22 18:27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 │2026-05-22 18:27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 │2026-05-18 19:19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9:19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7 16:32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 ─────────┬──────────────────────────────────────────────── 2026-07-21 11:40│立方制药(003020):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控股子公司合肥诺瑞特制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下发的聚乙烯醇滴眼液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的《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产品名称:聚乙烯醇滴眼液 规 格:1.4%(0.4ml:5.6mg)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受理号:CYHS2601733 二、聚乙烯醇滴眼液的相关情况 聚乙烯醇为一种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具有良好的亲水性、成膜性和黏附性,是聚乙烯醇滴眼液的核心活性成份,其作用机制为 通过在眼表形成一层均匀、稳定的水化保护膜,填补眼表泪液缺乏的区域,润滑眼表组织,减少眼睑与眼球之间的摩擦,缓解因泪液 分泌不足、泪液蒸发过快等导致的眼干、眼涩、异物感、烧灼感等不适症状。同时,聚乙烯醇形成的水化膜可减少眼表水分的蒸发, 延长泪液在眼表的停留时间,改善眼表的湿润状态,维持眼表正常的生理功能。 聚乙烯醇滴眼液可作为一种润滑剂预防或治疗眼部干涩、异物感、眼疲劳等刺激症状或改善眼部的干燥症状,适用于干眼症、视 疲劳,以及配戴隐形眼镜、长时间用眼、环境干燥等因素引起的眼部干涩不适,已上市产品属于乙类非处方药(OTC)。本次申请属 于仿制已在境内上市原研药品的药品,并同步申报OTC。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合肥诺瑞特制药有限公司聚乙烯醇滴眼液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表示该品种进入注册审评阶段,对公司短期业绩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如该品种顺利通过注册审评,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眼科品种竞争力,增加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由于相关产品的注册批准 文件取得时间和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8ff647e1-1450-4f64-95bc-541e10cafa47.PDF ─────────┬──────────────────────────────────────────────── 2026-07-10 19:03│立方制药(00302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特别提示: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股票简称:立方制药,股票代码:003020)股票于 2026年 7月 9日、2026 年 7月 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公司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产品盐酸哌甲酯缓释片、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加替沙星滴眼液共 4个品种被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本次产品纳入基本药物目录,产品销售过程中涉及市场准入、入院、专业推广等诸多环节,产品对医疗机构的覆盖需要一定 的时间。同时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药品销售受政策、市场竞争及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均为非独家化学仿制药,公司上述产品销售也将受到市场竞争影响。当前品种竞争 格局如下:除公司批文外,盐酸哌甲酯缓释片 1家原研进口,盐酸羟考酮缓释片 1家原研进口和 3家国产,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 1家 原研和 11家国产,加替沙星滴眼液 11家国产。 4、公司关注到部分自媒体将公司标记为“脑机接口”概念股。公司 2025年 11月 4日与江苏爱朋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代码:300753,以下简称“爱朋医疗”)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 ADHD(注意缺陷多动障碍)领域开展战略协同。公司已上市 产品盐酸哌甲酯缓释片主要用于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公司无脑机接口相关业务和产品,与爱朋医疗的合作旨在共同探索药品和医 疗器械在注意缺陷多动障碍领域协同治疗方案,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 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拟于 2026年 8月 29日披露,关于公司未公开的 定期报告数据信息,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况。公司已严格履行保密措施和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程序,未发现泄露的情况。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 2026年 7月 9日、2026年 7月 1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关注到近日有部分媒体、自媒体报道和雪球、股吧等平台对公司业务相关讨论,涉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及公司利好 等情况,公司澄清如下: (1)基本药物是指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适应现阶段基本国情和保障能力,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可公 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是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的依据。本次《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版)》自 2026年 9月 1日起施行,共纳入 794种药品,较上版增加 109个品种,其中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增加 59个,中成药增加 50个,向中成药、慢性 病、儿童药倾斜。 (2)公司产品盐酸哌甲酯缓释片、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加替沙星滴眼液共 4个品种被新增纳入《国家基 本药物目录(2026版)》,产品销售过程中涉及市场准入、入院、专业推广等诸多环节,产品对医疗机构的覆盖需要一定的时间。同 时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药品销售受政策、市场竞争及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上述产品中盐酸哌甲酯缓释片、盐酸羟考酮缓释片为精麻管线产品,其原料药由国家计划审批后凭批准文件向定点生 产企业采购,其采购和生产均需按照国家审批计划执行。 (4)公司上述产品均为非独家化学仿制药,产品销售也将受到市场竞争影响。当前品种竞争格局如下:除公司批文外,盐酸哌 甲酯缓释片 1家原研进口,盐酸羟考酮缓释片 1家原研进口和 3家国产,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 1家原研和 11家国产,加替沙星滴眼 液 11家国产。 (5)公司关注到部分自媒体将公司标记为“脑机接口”概念股。公司 2025年11月 4日与爱朋医疗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在 注意缺陷多动障碍领域开展战略协同。公司已上市产品盐酸哌甲酯缓释片主要用于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公司无脑机接口相关业务 和产品,与爱朋医疗的合作旨在共同探索药品和医疗器械在注意缺陷多动障碍领域协同治疗方案,本次合作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2026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业绩预 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披露 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拟于 2026年 8月 29日披露,关于公司未公开的 定期报告数据信息,公司不存在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情况。公司已严格履行保密措施和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程序,未发现泄露的情况。 3、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公司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产品盐酸哌甲酯缓释片、盐酸羟考酮缓释片、盐酸曲美他嗪缓释片、加替沙星滴眼液共 4个品种被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药品销售受政策、市场及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询证函》及回函;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自查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70305197-6855-4220-9242-fad5d5cb2372.PDF ─────────┬──────────────────────────────────────────────── 2026-07-10 00:00│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公司产品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公告 ─────────┴────────────────────────────────────────────────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通知》(国卫药 政发﹝2026﹞17号),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4个品种被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5个在产品种被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情况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 适应症 1 盐酸哌甲酯缓 18mg 本品用于治疗注意缺陷多动障碍。(视 释片 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2 盐酸羟考酮缓 10mg、40mg 用于缓解持续的中度到重度疼痛。(视 释片 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3 盐酸曲美他嗪 35mg 作为添加药物,本品用于对一线抗心绞 缓释片 痛治疗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 绞痛成年患者的对症治疗。(视同通过 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4 加替沙星滴眼 0.3%(g/ml) 适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急性细菌性结膜 液 炎。 二、公司及子公司此前已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情况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 适应症 1 硝苯地平控释 30mg 高血压、冠心病、慢性稳定型心绞痛(劳 片 累性心绞痛)。(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 评价) 2 非洛地平缓释 5mg 用于高血压、稳定性心绞痛的治疗。(通 片 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3 帕利哌酮缓释 3mg、6mg 适用于成人及12-17岁青少年(体重 片 ≥29Kg)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视同通过仿 制药一致性评价)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 适应症 4 盐酸文拉法辛 75mg 用于治疗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 缓释片 症)及广泛性焦虑障碍。(视同通过仿制 药一致性评价) 5 益气和胃胶囊 0.5g 健脾和胃,通络止痛。用于慢性非萎缩性 胃炎脾胃虚弱兼胃热瘀阻证,症见胃脘痞 满胀痛、食少纳呆、大便溏薄、体倦乏 力、舌淡苔薄黄、脉细。 6 坤宁颗粒 15g 活血行气,止血调经。用于气滞血瘀所致 妇女月经过多,经期延长。 7 阿奇霉素胶囊 0.25g 1、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急性咽炎、急性扁 桃体炎。 2、敏感细菌引起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 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3、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以及肺炎支 原体所致的肺炎。 4、沙眼衣原体及非多种耐药淋病奈瑟菌所 致的尿道炎和宫颈炎。 5、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8 阿昔洛韦滴眼 8ml:8mg 抗病毒药,主要用于治疗单纯疱疹性角膜 液 炎。 9 硝酸毛果芸香 5ml:25mg 用于急性闭角型青光眼,慢性闭角型青光 碱滴眼液 眼,开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青光眼等。本 品可与其他缩瞳剂、β受体阻滞剂、碳酸 酐酶抑制剂、拟交感神经药物或高渗脱水 剂联合用治疗青光眼。检眼镜检查后可用 本品滴眼缩瞳以抵消睫状肌麻痹剂或扩瞳 药的作用。 10 马来酸噻吗洛 5ml:25mg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 尔滴眼液 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 压症,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 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 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视同通过仿 制药一致性评价) 11 伊曲康唑口服 150ml:1.5g 本品用于: 液 1、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低下患者的口 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 2、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 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亦即<500个细胞 /μl)的患者,在标准治疗不适用,预期对 伊曲康唑敏感时,可预防侵袭性真菌感染 的发生。(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26年版)》的4个品种均为国家医保目录品种,2025年合计销售收入15,529.09万元, 占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的9.99%。本次产品纳入基本药物目录,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长期看将助力公司产品进一步 覆盖各级医疗机构尤其是基层医疗机构,更好地满足群众疾病防治的临床用药需求,对公司相关产品市场拓展、销量提升及企业长期 稳健发展均具备积极深远的促进作用。但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药品销售受政策、市场及其他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b379984-4fbf-490f-be17-30f48db1dcfc.PDF ─────────┬──────────────────────────────────────────────── 2026-06-08 11:44│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0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合同〉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 药有限公司(以下称“鹿灵葵花”)签订了《美沙拉秦肠溶片MAH转让合同》,决定以人民币(下同)3,400.00万元转让美沙拉秦肠 溶片药品的所有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鹿灵葵花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美沙拉秦肠溶片(规格:0.5g)”药品上市许 可持有人已由“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 669号立方厂区)”变更为“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 公司(地址:佳木斯市东风区乌苏里江街 91 号)”,药品批准文号、生产场地、处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等不发生变更。转让的 药品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后,符合产品放行要求的,可以上市销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鹿灵葵花均按照 交易合同约定正常履行相关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持有人变更核心环节已顺利完成。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转让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资产运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将对公司 2026年净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具体以审计数据为准)。根据交易合同约定,持有人变 更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为鹿灵葵花提供该产品的委托生产服务,获取相应的生产服务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未来发 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后续涉及委托生产等环节,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法规变更等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持续关注履约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088aa34c-3a4d-42f6-97f2-586b3219606b.PDF ─────────┬──────────────────────────────────────────────── 2026-06-02 16:07│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股东回馈活动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为答谢广大股东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支持与陪伴,建立多样化股 东回报机制,同时让股东体验到公司的产品,提高投资者对公司内在价值的理解与认可,公司将举办“股东感恩回馈活动”。现将本 次活动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参加活动的股东范围 2026年5月28日15:00收市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可以参与本次股东回 馈活动。 二、活动具体内容 为感谢广大股东的支持与关注,公司举办此次“股东感恩回馈活动”。符合条件的股东可在活动期内以专属优惠价购买公司指定 产品礼包1份,活动指定产品礼包数量总额上限为15,000份,先到先得,售完即止。 活动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5日。股东未在2026年6月25日前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与资格。 本次活动每份产品礼包含有丹皮酚软膏(规格:10g/盒)5盒,该产品为OTC(非处方药)外用药,可用于各种湿疹,皮炎,皮肤 瘙痒,蚊臭虫叮咬红肿等各种皮肤疾患,对过敏性鼻炎和防治感冒也有一定效果。每名股东可享受1次优惠价。 三、活动参加方式 公司股东可在活动期间点击下方链接或通过微信/京东APP扫描下方二维码前往京东“立方大药房官方旗舰店”,联系在线客服, 发送“立方股东回馈活动”并根据客服提示核验操作。 温馨提醒:此项专属权益仅面向股东开放,不与京东“立方大药房官方旗舰店”其他活动权益叠加使用。 链接:https://item.jd.com/10224241858800.html?sdx=ehi-lLxFuZiE6JnKY4deiMcotTiZCAsrsmpMuaZHZNWLPe_RLJVc5XzgpE_nU2 KW 二维码 四、活动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551-65350370 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五、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活动不属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行为,股东自愿参加。在活动期限内未参加或未按活动要求完成必要参与手续而导致福利 失效的股东,均不可向公司主张任何与本活动相关的权利。 2、本公告的发布旨在便于股东了解公司本次回馈活动,保证活动的公平、公允。 3、若有疑问,可通过本公告“四、活动咨询方式”联系公司。 六、风险提示 本次活动仅作为答谢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41eb1ac3-b323-467b-9803-bee994980f1e.PDF ─────────┬──────────────────────────────────────────────── 2026-05-22 18:27│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c9b6447-040e-4c03-9a8e-2e4c84a88880.PDF ─────────┬──────────────────────────────────────────────── 2026-05-22 18:27│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转增股本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7,054,654.6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38,036,4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28,218,618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 2、自上述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000000元(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0,182,182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8,218,618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0股,本次分红派息不存 在差异化安排。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本次转增的股份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一码通账户号码 股东名称 1 18********33 季俊虬 2 19********42 合肥立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 18********77 邓晓娟 4 18********62 高美华 5 18********28 王 清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5月2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9,725,303 26.15 9,945,060 59,670,363 26.15 其中:高管锁定股 49,725,303 26.15 9,945,060 59,670,363 26.1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0,456,879 73.85 28,091,376 168,548,255 73.85 三、总股本 190,182,182 100.00 38,036,436 228,218,618 100.00 具体股本变动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转增方案实施后,按最新股本228,218,618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收益0.72元。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446号 2、咨询联系人:夏军、张园园 3、咨询电话:0551-65350370 4、传真电话:0551-65350370 十、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c1ccc4ec-34b0-4827-accd-42b741c2a632.PDF ─────────┬──────────────────────────────────────────────── 2026-05-18 19:1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6第 01311号 致: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和《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立方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张宇驰、陈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下称“本 次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予以公告。 本所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了见证,现对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其他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经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以公告方式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刊登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议案、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上述通知公告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4:30在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召开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主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 18日上午 9:15~9:25 、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 :00。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一)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115名,共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 23,931,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647%。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8名,共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112,419,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117%。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的统 计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投票的股东共 9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51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0530%。 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股东本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代理人出席的均出示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身份证明。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 议的还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经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经查验,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 决方式。其中,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束后公司当场统计了表决结果;股东以网络投票的,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对每项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当 场予以公布。与本次相关审议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其持有股份不计入相关议案有表决权股份的总数。公司对每项 议案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9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6%;反对 226,7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9%;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99,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26%;反对 226,7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29%;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78,8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60%;反对 249,6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4%;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88,7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811% ;反对 249,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035%;弃权 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4%。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6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2%;反对 260,7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4%;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7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65% ;反对 260,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2570%;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618,5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73%;反对 307,6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82%;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28,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04% ;反对 307,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4831%;弃权 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3,595,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7%;反对 316,716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6%;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405,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3790% ;反对 316,7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5270%;弃权 1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 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503ed581-0b3f-446a-a5fd-8f39e19e6037.PDF ─────────┬──────────────────────────────────────────────── 2026-05-18 19:1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18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5 名,代表股份 123,931,6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1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7名(代表 18名股东),代表股份 112,419,8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 111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7名,代表股份 11,51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530%。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08名,代表股份 20,74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0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11名,代表股份 9,229,8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53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 97名,代表股份 11,51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0530%。 8、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序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审议 号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 结果 意见 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同意 123,699,420 99.8126% 通过 摘要》 反对 226,716 0.1829% 弃权 5,500 0.0044% 2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同意 123,699,420 99.8126% 通过 告》 反对 226,716 0.1829% 弃权 5,500 0.0044% 3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同意 123,678,820 99.7960% 通过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反对 249,616 0.2014% 弃权 3,200 0.0026% 4 《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 同意 123,665,420 99.7852% 通过 审计机构的议案》 反对 260,716 0.2104% 弃权 5,500 0.0044% 5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 同意 123,618,520 99.7473% 通过 制度〉的议案》 反对 307,616 0.2482% 弃权 5,500 0.0044% 6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 同意 123,595,420 99.7287% 通过 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反对 316,716 0.2556% 的议案》 弃权 19,500 0.01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 议案名称 表决情况 号 表决 股份数(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意见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比例 1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同意 20,488,770 98.7811% 金转增股本预案》 反对 249,616 1.2035% 弃权 3,200 0.0154% 2 《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 同意 20,475,370 98.7165% 构的议案》 反对 260,716 1.2570% 弃权 5,500 0.0265% 3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 20,428,470 98.4904% 的议案》 反对 307,616 1.4831% 弃权 5,500 0.0265% 4 《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同意 20,405,370 98.3790%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反对 316,716 1.5270% 弃权 19,500 0.09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张宇驰、陈策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五、其他事项 听取《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说明》。 六、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3e3a11a-171b-4b7e-a085-60d59cf5dcd5.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194,999.37元,加上 2025年 初未分配利润 940,550,642.68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元,减去 2025年度支付的股东分红 95,4 14,586.40元(其中 2024年度利润分配 57,378,150.00元,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38,036,436.40元),因股份支付回购原因影响增加 1,230,103.31 元, 2025 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011,561,158.96元。 2025 年度母 公司实现 净利润 179,509,197.71 元,加 上 2025 年初未 分配利润877,118,057.73元,减去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0.00元,减去 2025年度支付的股东分红 95,414,586.40元(其中 2024年度利润分配 57,378,150.00元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 38,036,436.40元),因股份支付回购原因影响增加 1,230,103.31元,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962, 442,772.35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62,442,772.35元。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57,054,654.6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90,182 ,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2股,合计转增 38,036,4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28,218,618股(最终转 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为准)。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资本公 积金转增金额未超过 2025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5 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 11月 17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 11月 22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年中期 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8,036,436.40元(含税)。2025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金额共计 0元。 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95,091,091.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7.56%,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100%。本次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5,091,091.00 95,630,250.00 79,821,568.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65,194,999.37 160,597,316.84 226,672,720.7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11,561,158.9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962,442,772.3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0,542,909.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84,155,012.33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0,542,909.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270,542,909.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 润分配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3de306d-6ec9-42d7-87e7-e851c14648c3.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合肥 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高峰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 汇拥有合伙人117人,注册会计师68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2人。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审计委员 会的提议,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对公司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进行相关核查,出具了专项审核说明。 经审计,中汇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审计准则及其他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全面、合理、 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和分工、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的风 险领域和事项、年度审计重点、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拟实施的审计程序、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 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汇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2025年12月19日,审计委员会、全体独立董事与中汇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2025年度年报审计计划进 行交流沟通,包括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重点、人员安排、审计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 3、2026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5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82d444a-0ffb-46fe-a5ca-77c66d1956c7.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 的规定。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 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相关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 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 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汇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 报告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预计 2026年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 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拟为人民币 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工作量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 。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人员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及复核过上 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市公司审计 报告家数 严海锋 项目合伙人 2008年 2006年 2015年8月 2022年 6家 何斯雯 签字注册会 2016年 2010年 2015年12月 2026年 1家 计师 吴广 质量控制复 2009年 2011年 2009年12月 2025年 7家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严海锋、签字注册会计师何斯雯、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吴广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不超过 8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为人民币 15万元, 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具体费用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工作量确定),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审计收费依据行业标准和市场价 格,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不损害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汇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 聘中汇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四、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483cf77-92be-4f36-b8a5-9164b7a5b97e.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合 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合肥立方制 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大禹制药有限公司、合肥诚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安徽立方连锁药房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九 方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肥诺瑞特制药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系统、内部审计、销售与收 款管理、采购与付款管理、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固定资产管理、存货与生产管理、研发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管理流程、采购与付款管理流程、对外投资和重大资产购置业务和关联方及关联方交 易情况。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 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 事项 评价基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金额≥基准 基准0.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基准 报 资产总额1% <基准1% 0.5% 错报金额≥基准 基准0.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基准净资产潜在错报 净资产 1% <基准1% 0.5% 营业收入潜在错 错报金额≥基准 基准0.5%≤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基准 报 营业收入1% <基准1% 0.5%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金额≥基准 基准 3%≤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基准 报 利润总额5% <基准5%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 ,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 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 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根据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金额在 200万元(含)以上,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是指金额在 100万元(含)—200万元之间,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是指金额在 100万元以下的,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偏离预算;制度缺失导致系统性失效;前期 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对公司经营产生中度影响;违反行业规范,受到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部分偏离预算; 重要制度不完善,导致系统性运行障碍;前期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媒体负面新闻对公司产生中 度负面影响;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要的情形。 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 制信息。 董事长:季俊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359b67d-575d-4e91-8bf3-b1637a18af30.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 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 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2025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 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事务所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号华联时代大厦 A幢 601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88人 上年度末(2025年 12月 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12人 最近一年(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457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7,229万元 最近一年(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7,291万元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5家,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家。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6,963万元。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人员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严海锋 项目合伙人 2008年 2006年 2015年8月 2022年 6家 梁升洁 签字注册会 2019年 2013年 2013年10月 2021年 3家 计师 吴广 质量控制复 2009年 2011年 2009年12月 2025年 7家 核人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1次。4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 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的接受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 等九个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 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 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 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 理委员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 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 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 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 围包括审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四)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 查。对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 量考核,并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 整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 ,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四、工作方案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 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 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预 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制药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主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经理担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风险咨询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 服务的支持。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393389e-203e-4201-80d7-5c4be00bca11.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c804901-3853-46a9-a33e-95de07602e86.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合 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模荣、李进华、史静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杨模荣、李进华、史静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cb87eb-fdac-47c1-bad1-c5114819a061.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年年度 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召开20 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进行。 三、公司出席人员 计划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副董事长邓晓娟女士,董事、总经理崔欢喜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季铁 城先生,独立董事史静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夏军先生,财务总监刘奕女士(具体参会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在线参加 本次活动,与公司互动交流。 五、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 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页面。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01b4f0-aa3b-47fb-9d47-b772a23a58e7.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统一的会计准则要求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 的相关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94ab0e0-3173-4864-8227-0a59fa82d6f2.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 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崔欢喜先生、季铁城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季铁城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季俊虬 董事长 现任 76.82 邓晓娟 副董事长 现任 78.64 崔欢喜 董事、总经理 现任 172.15 季铁城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58.41 方芸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13.15 杨模荣 独立董事 现任 7.47 李进华 独立董事 现任 7.47 史静 独立董事 现任 7.47 戴天鹤 副总经理 现任 75.98 夏军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现任 43.62 勾绍兵 副总经理 现任 46.70 郑勇 副总经理 现任 53.16 刘奕 财务总监 现任 13.13 王清 董事、副总经理 离任 37.29 陈军 董事 离任 31.41 上述人员均按照公司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了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职能,其薪酬金额根据公司绩效评价等综合发放,绩效评价 结果为合格。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 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期限 本方案中涉及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董事薪酬方案须 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二)2026 年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职务 基本薪酬(税前)/年 绩效薪酬(税前) 董事长、副董事长 不超过 80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 职工代表董事 不超过 40万元 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 独立董事 8万元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职务 基本薪酬(税前)/年 绩效薪酬(税前) 总经理 不超过 100 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职 副总经理 不超过 80 万元 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不超过 40 万元 3、薪酬发放说明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8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2)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依据其兼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 (3)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不重复领取董事薪酬和津贴。 (4)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与发放安排:采用年薪制,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薪酬中个人履职考核薪酬月度预发,年度根据履职考核结果核算后确认实际发放额度;绩效薪酬 中年度绩效薪酬依据年初确定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达成情况核定,至少 10%的年度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履职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另行支付,其绩效薪酬、福利、补贴等参照公司人力资源等 相关制度执行。 (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如有)、按照公司考勤规定扣减的薪酬(如有)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 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 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其他说明 1、上述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方案经股东会审议 批准后,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 。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股东会会议。 2、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 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3、本方案未尽事宜或有关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同时废止。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f6678d4-aa8c-4dcd-ba50-ccb3c7e822f8.PDF ─────────┬──────────────────────────────────────────────── 2026-04-27 16:32│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836bd3-7ca7-45b7-bb9f-303e80f0da87.PDF ─────────┬──────────────────────────────────────────────── 2026-04-27 16:31│立方制药(00302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立方制药(00302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025930c-14e4-490b-a583-1ab86a712f97.PDF ─────────┬──────────────────────────────────────────────── 2026-04-27 16:31│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报告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969fb8-3cbb-47bc-8e9f-7e38e75ecc5a.PDF ─────────┬──────────────────────────────────────────────── 2026-04-27 16:31│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439b383-f728-4a65-8527-27ec644bb73d.PDF ─────────┬──────────────────────────────────────────────── 2026-04-27 16:31│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 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 4月 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9)。本议案已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义 务及行使职权,贯彻落实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2025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对 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自查结论均无异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4、《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90,182,1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为 57, 054,654.60 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90,182,18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股,合 计转增 38,036,4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 228,218,618股(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转增结果 为准)。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5、《关于聘请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6年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不含差旅及现场费用,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及工作 量确定)。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请 2026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同意公司《2025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8、《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9、《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同时制定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满足要求,本议案直接提交董事 会审议。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情况: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8票。 审议结果:因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并同意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关联董事崔欢喜先生、季铁城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表决情况: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审议结果:通过。 11、《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6-014)。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意调整公司组织机构,将销售政策与稽查中心职能合并至审计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 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监督,以及对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评价。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13、《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5)。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0fe95ac-3ea4-4dfa-81b7-30666f152445.PDF ─────────┬──────────────────────────────────────────────── 2026-04-27 16:30│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56f99b5-d923-42d2-9c65-0a817cd11019.PDF ─────────┬──────────────────────────────────────────────── 2026-04-27 16:30│立方制药(00302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6534号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 制药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立方制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立方制药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 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907bd8f-b451-428e-834c-e34caf9b2632.PDF ─────────┬──────────────────────────────────────────────── 2026-04-27 16:30│立方制药(00302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立方制药(00302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f3e9ab-d8e0-455f-aade-39e53f1e48d2.PDF ─────────┬──────────────────────────────────────────────── 2026-04-27 16:29│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年 5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预案》 4.00 《关于聘请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3至 6。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6年 5月 12日 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2日 9:00-11:30,13:30- 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 20层。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立方制药科研 综合楼 20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a5e8b96-6525-41aa-8e5c-ec73e7829b5c.PDF ─────────┬──────────────────────────────────────────────── 2026-04-27 16:2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静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4a06bc0-ac3f-4f50-aca7-580708b76889.PDF ─────────┬──────────────────────────────────────────────── 2026-04-27 16:2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模荣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模荣。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b59aac8-449b-4e18-b831-6409cf6811b1.PDF ─────────┬──────────────────────────────────────────────── 2026-04-27 16:29│立方制药(003020):董事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指除独立董事以外的董事,含职工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及个人业绩相匹配,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适应;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相协调;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 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证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完成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 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八条 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独立董事:根据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津贴标准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平均发放,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的 次月执行。 (二)非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同时兼任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管理职务的,根据其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规定领取薪酬。除董事长、副董事长外其他未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第九条 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 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第十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止付、追索津贴或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亏损时, 应当在董事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 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 、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董事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服务,可随着公司发展情况和外部经营情况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变动水平。定期收集分析市场薪资报告或同行业公开的薪资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或个人岗位变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有关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本制度的修订亦经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9340a16-62db-4d02-902d-9d3c60372ab2.PDF ─────────┬──────────────────────────────────────────────── 2026-04-27 16:29│立方制药(003020):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 机制,有效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公司章程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及个人业绩相匹配,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适应;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相协调;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 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 理人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证券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完成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年薪制,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根据公司内部薪酬制度确定年薪标准后按月发放。基本薪酬水平的确定主要考虑高级管理人员的教 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市场薪资行情等。 (二)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根据公司业绩达成情况、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职和工作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绩效评价获得的薪酬。 (三)中长期激励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中长期激励或奖励等 ,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规定。 (四)奖励 对年度业绩突出或明显高负荷、高压力等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可给予单项奖励,奖励标准经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 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薪酬的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个人业绩达成情况进行 年度考核确定,并在公司年报中披露。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或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第十一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止付、追索绩效薪酬: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证券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被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未勤勉尽责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或声誉损失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解除职务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或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公司 亏损时,应当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 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 部分追回。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服务,可随着公司发展情况和外部经营情况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 。 第十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变动水平。定期收集分析市场薪资报告或同行业公开的薪资数据,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或个人岗位变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有关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对本制度的修订亦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aaa72bb-5db7-44c2-8985-6a2f16aa6994.PDF ─────────┬──────────────────────────────────────────────── 2026-04-27 16:2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进华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进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6a06808-1cf9-4f1e-927c-447823bde376.PDF ─────────┬──────────────────────────────────────────────── 2026-04-22 17:17│立方制药(003020):关于收到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盐酸伊伐布雷定和美阿 沙坦钾《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批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化学原料药上市申请 化学原料药名称 登记号 受理号 通知书有效期 盐酸伊伐布雷定 Y20240001061 CYHS2460868 至2031年4月20日 美阿沙坦钾 Y20240001141 CYHS2460990 至2031年4月20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质量标准、标 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 二、盐酸伊伐布雷定和美阿沙坦钾的相关情况 盐酸伊伐布雷定是一种单纯降低心率的药物,通过选择性和特异性抑制心脏起搏If电流(If电流控制窦房结中自发的舒张期去极 化并调节心率)而降低心率,其制剂适用于窦性心律且心率≥75次/分钟、伴有心脏收缩功能障碍的NYHAⅡ~Ⅳ级慢性心力衰竭患者 ,与标准治疗包括β-受体阻滞剂联合用药,或者用于禁忌或不能耐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时,由施维雅公司研制开发。截至本公告日 ,除公司外,该原料药共有6家登记状态为“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 美阿沙坦钾是一种前体药物,口服吸收后可迅速转化为活性成份阿齐沙坦,后者在多种组织中可通过选择性阻断血管紧张素II与 I型受体的结合而阻断血管紧张素II的作用。美阿沙坦钾制剂用于治疗成人原发性高血压,由武田药品工业株式会社研制开发。截至 本公告日,除公司外,该原料药共有7家登记状态为“A”(已批准在上市制剂使用的原料)。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盐酸伊伐布雷定和美阿沙坦钾原料药上市申请获得批准,将进一步丰富公司原料药产品管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由于产品的 生产和销售可能受到政策和市场等因素影响,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df1601f0-9040-41a1-80ac-66242e2e4133.PDF ─────────┬──────────────────────────────────────────────── 2026-03-10 00:00│立方制药(003020):关于益气和胃胶囊获批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公告 ─────────┴──────────────────────────────────────────────── 2026年3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35号)》(2026年第22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的益气和胃胶囊为首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药品品种 保护期限 保护品种编号 企业名称 益气和胃胶囊 自国家药品监督管 ZYB2072026010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 理局公告日起七年 有限公司 益气和胃胶囊功能主治为健脾和胃,通络止痛。用于慢性非萎缩性胃炎脾胃虚弱兼胃热瘀阻证,症见胃脘痞满胀痛、食少纳呆、 大便溏薄、体倦乏力、舌淡苔薄黄、脉细。益气和胃胶囊是国家医保和国家基药独家品种,获得多个指南共识推荐,其处方来源于江 苏省名中医、江苏省中医院主任医师单兆伟教授的经验方,临床疗效确切。 公司益气和胃胶囊获批为国家中药二级保护品种,在保护期内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有利于提升公司 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积极的影响。由于药品的销售可能受到政策和市场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0/7742dac9-9630-4db6-8254-8a8a1a062cb5.PDF ─────────┬──────────────────────────────────────────────── 2026-03-02 16:3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参加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的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参加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74fd2b32-7a8a-422a-a7b9-954699336ef8.PDF ─────────┬──────────────────────────────────────────────── 2026-02-10 19:07│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参加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参加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拟中选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82d82eb5-98a0-4cd1-ad14-0753b3f7a136.PDF ─────────┬──────────────────────────────────────────────── 2026-02-10 11:39│立方制药(003020):关于收到原料药上市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收到原料药上市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8e2e01f2-8cde-4157-9ad5-951cb6cee665.PDF ─────────┬──────────────────────────────────────────────── 2026-02-05 19:06│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0aa97931-7096-424d-bce6-05c294ae0d0e.PDF ─────────┬──────────────────────────────────────────────── 2026-02-05 19:05│立方制药(00302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692837a2-0396-46b3-abf2-1a2fb6618eb0.PDF ─────────┬──────────────────────────────────────────────── 2026-01-10 00:00│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07a01e58-9c83-4581-968d-771ac05d6411.PDF ─────────┬──────────────────────────────────────────────── 2025-12-30 19:4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合同》的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8604afee-58f6-4149-8d55-2b889f9e7718.PDF ─────────┬──────────────────────────────────────────────── 2025-12-30 19:41│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 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2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董事邓晓娟女士、独立董事杨模荣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 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签署〈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 3,400万元(含税)的价格向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持有的美沙拉秦肠溶片(规格:0.5g)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及相关权益,并就转让事项签署《美沙拉秦肠溶片MAH转让合同》。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药品 上市许可持有人转让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8)。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cb7ffbcf-8c6a-4dd5-8deb-6b37f28574cb.PDF ─────────┬──────────────────────────────────────────────── 2025-11-21 21:27│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2441f779-5685-4d11-b255-e18b4329a6cd.PDF ─────────┬──────────────────────────────────────────────── 2025-11-21 20:32│立方制药(003020):关于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 近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方制药”)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 片(I)、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II)及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III)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受理通知书》主要内容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产品名称 规格 受理号 达格列净二甲双胍 达格列净10mg(按C21H25ClO6计) CYHS2504022 缓释片(I) 和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达格列净二甲双胍 达格列净2.5mg(按C21H25ClO6计) CYHS2504023 缓释片(II) 和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达格列净二甲双胍 达格列净5mg(按C21H25ClO6计) CYHS2504024 缓释片(III) 和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受理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二、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的相关情况 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是一种固定剂量复方制剂,由钠-葡萄糖协同转运蛋白2(SGLT2)抑制剂达格列净和双胍类药物盐酸二 甲双胍组成,结合了两种作用机制不同但相互协同作用的降糖药物。达格列净通过促进尿糖排泄来降低血糖,而二甲双胍则主要通过 抑制肝糖输出和改善胰岛素敏感性来发挥作用。这种联合用药方式旨在为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血糖控制。该品 种为百时美施贵宝(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BMS)和阿斯利康(AstraZeneca AB,AZ)共同开发的缓释复方制剂。截至本 公告日,除进口产品外,国内有8家企业相同产品获批上市。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达格列净二甲双胍缓释片注册上市许可申请获得受理,表示该品种进入注册审评阶段,对公司短期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如该 品种顺利通过注册审评,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由于相关产品的注册批准文件取得时间和结果均具有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4050a2a3-318d-4faa-a7a8-b2110add4b6a.PDF ─────────┬──────────────────────────────────────────────── 2025-11-17 18:3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列席公司于 2025年 11月 17 日下午 15 时在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 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称“中国法律法规”)及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以下称“程序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会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以及 根据上述决议内容刊登的公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议案和决议等,同时听取了公司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 次股东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或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律师对该事实的了解,仅就本次股东会的程序事宜所 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 本次股东会必需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之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基于上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谨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并于 2025年 10 月 30日在《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公告。该公告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届次、召集人、会议召开的方式、日期、时间和地点、网络投票的系 统和投票时间、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及其他事项,并说明了股东均有权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 股东会和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等事项。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 1项议案,为《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于 2025年 10月 30日公告。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于会议通知公告载明的地点和日期如期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包括股东及/或股东代理人,以下同)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13 名(代表 14 名股东),代表股份106,381,3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6 6%。 经验证,本所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 175名,代表股份 13,848,4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817%。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2、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进行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股东代表 18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452,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6507%。 3、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验证,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1、现场投票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代表审议了本次股东会的议案。 2、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方式。股东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股 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17日 9:15-15:00。 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3、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参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在会议现场宣布了 表决结果。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束 后,公司合并了两种投票方式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代表的有效投票表决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20,090,9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845%;反对117,01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9 73%;弃权 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82%。 中小投资者股东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6,313,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1556%;反对 117,014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7112%;弃权 2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1331%。 经验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本所提交公司,二份由本所留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87fa7d56-d061-4273-8ed4-8ebe4ffc9ce5.PDF ─────────┬──────────────────────────────────────────────── 2025-11-17 18:39│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8/b0f2b3d8-b0e7-4efb-95aa-dda63de9ca22.PDF ─────────┬──────────────────────────────────────────────── 2025-10-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5年 11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0月 30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5年 11月 12日 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2、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2日 9:00-11:30,13:30 -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 20层。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立方制药科研 综合楼 20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e01da4a-ecd6-47cd-9bff-c4a85b7b5fd3.PDF ─────────┬──────────────────────────────────────────────── 2025-10-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eb7df93-6313-473c-b6cc-b736a7aac7d5.PDF ─────────┬──────────────────────────────────────────────── 2025-10-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 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3人,董事崔欢喜先生及独立董事杨模荣先生、李进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36,436.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 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中 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年 11月 1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4256625-cc5f-43e3-92e1-0ea0da8a703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立方制药: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207.PDF ─────────┬──────────────────────────────────────────────── 2026-04-28│立方制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216.PDF ─────────┬──────────────────────────────────────────────── 2025-10-30│立方制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290.PDF ─────────┬──────────────────────────────────────────────── 2025-08-26│立方制药: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3879.PDF ─────────┬──────────────────────────────────────────────── 2025-04-22│立方制药: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8937.PDF ─────────┬──────────────────────────────────────────────── 2025-04-22│立方制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2/1223188969.PDF ─────────┬──────────────────────────────────────────────── 2024-10-30│立方制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847.PDF ─────────┬──────────────────────────────────────────────── 2024-08-31│立方制药: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5866.PDF ─────────┬──────────────────────────────────────────────── 2024-04-30│立方制药: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660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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