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0 立方制药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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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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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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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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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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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原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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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16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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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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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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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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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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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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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1月 17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1月 1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1月 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5年 11月 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年 10月 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10月 30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5、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5年 11月 12日
17:30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zqb@lifeon.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2、登记时间:2025年 11月 12日 9:00-11:30,13:30
-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立方制药科研综合楼 20层。信函请寄:安徽省合肥市文曲路 446号立方制药科研
综合楼 20层,联系人:张园园,电话:0551-65350370(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zqb@lifeon.cn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e01da4a-ecd6-47cd-9bff-c4a85b7b5f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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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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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eb7df93-6313-473c-b6cc-b736a7aac7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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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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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
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事
8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3人,董事崔欢喜先生及独立董事杨模荣先生、李进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71)。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8,036,436.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分配
总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中
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25年 11月 17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审议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4256625-cc5f-43e3-92e1-0ea0da8a70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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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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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方制药(003020):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4150717-8cad-4cca-b6b6-9f88de72ee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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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关于原董事、原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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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于 2025年 6月 6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时任董事及副总经理王清女士(2025 年 8月 29日换届后不再担任
)、时任监事汪琴女士(2025年 8月 29日换届后不再担任)、副总经理戴天鹤先生和郑勇先生计划在 2025 年 6月 30 日至 2025
年 9月29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其中王清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1,165股
(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17%);汪琴女士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3,42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戴天鹤先生计
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42,86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07%);郑勇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4,130股(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5%)。
近日,公司收到王清女士、汪琴女士、戴天鹤先生和郑勇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截至 2025年 9月 29 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份来源
名称 方式 (元/股) (万股) 比例 (元/股)
王 集 2025年 7月 23日至 27.20 23.00 0.12% 24.40-28.06 公司首次公开发
清 中 2025年 8月 7日 行前已持有的股
汪 竞 2025年 8月 1日 27.12 1.00 0.01% 27.12 份以及资本公积
琴 价 金转增股本取得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份来源
名称 方式 (元/股) (万股) 比例 (元/股)
交 的股份
戴 易 2025年 7月 25日至 27.96 2.96 0.02% 26.24-28.19 公司首次公开发
天 2025年 9月 22 日 行前已持有的股
鹤 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取得的
郑 2025年 7月 28日至 30.61 4.00 0.02% 27.23-36.00 股份及集中竞价
勇 2025年 9月 9日 交易取得的股份
减持均价为合计减持交易金额除以减持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王清 合计持有股份 1,284,660 0.67% 1,054,660 0.5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1,165 0.17%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963,495 0.50% 1,054,660 0.55%
汪琴 合计持有股份 573,700 0.30% 563,700 0.3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3,425 0.07% 0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430,275 0.22% 563,700 0.30%
戴天鹤 合计持有股份 571,459 0.30% 541,822 0.2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42,865 0.07% 113,228 0.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428,594 0.22% 428,594 0.23%
郑勇 合计持有股份 416,520 0.22% 376,520 0.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4,130 0.05% 64,130 0.03%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2,390 0.16% 312,390 0.16%
说明:(1)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5-048),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完成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1,260,500股减少为190,182,182
股。
(2)因2025年8月29日换届后王清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汪琴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根据相关规定,王清女士和
汪琴女士所持有的股份在离任后半年内全部锁定,两位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可减持股份由无限售条件股份变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3)上表中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王清女士、汪琴女士、戴天鹤先生和郑勇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2、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
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承诺履行情况
汪琴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于公
司担任监事期间及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的确定期限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人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
份数量占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王清女士、戴天鹤先生和郑勇先生作为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作出的股份锁定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王清女士、汪琴女士、戴天鹤先生和郑勇先生分别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7038df9f-bded-442b-8df4-e84682430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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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16│立方制药(003020):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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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高美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或“公司”)于 2025年 6月 6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股东高美华女士计划于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6%)。近日,公司收到高美华女士出
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高美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高美华 集中竞价 2025年 7月 28日至 29.71 30 0.16%
交易 2025年 8月 29日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减持价格区间:27.44元/股-37.00元/股。
减持均价为合计减持交易金额除以减持数量。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高美华 合计持有股份 6,444,703 3.37% 6,144,703 3.23%
其中: 6,444,703 3.37% 6,144,703 3.23%
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说明:公司于 2025年 7月 25日披露《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48),公司于 2025年 7月 23日完成1,078,318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91,260,500股减少
为 190,182,182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高美华女士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高美华女士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高美华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高美华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减持承诺如下:持股限售期结束后,本人届时将综合考虑个人及家庭
的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如本人确定依法减持公司股份的,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美华女士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4、高美华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高美华女士提供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c4606a74-d095-4ccb-b00c-0f23706d26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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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立方制药(003020):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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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职工代表
大会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后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6:00 在科研综合楼五楼会议中心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季俊虬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提名委员会由李进华先生、史静先生、崔欢喜先生组成。
战略委员会由季俊虬先生、杨模荣先生、李进华先生组成。
审计委员会由杨模荣先生、史静先生、方芸女士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史静先生、杨模荣先生、季铁城先生组成。
表决情况: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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