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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1(兆威机电)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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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1 兆威机电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07 17:41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2026-09-02 17:32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8-25 17:02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 │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8-14 19:26 │兆威机电(003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14 19:24 │兆威机电(003021):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 ├─────────┼──────────────────────────────────────────────┤ │2026-08-14 19:24 │兆威机电(00302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 │ ├─────────┼──────────────────────────────────────────────┤ │2026-08-14 19:23 │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14 19:23 │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14 19:22 │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14 19:22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 ─────────┬──────────────────────────────────────────────── 2026-09-07 17:41│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 3名激励对象,共计 24,800股,占回 购前公司总股本 267,572,650股的 0.0093%。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手续。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67,572,650股变更为 267,547,850股。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800股。公司已于近日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二)2024 年 8月 8日至 2024 年 8月 17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三)2024 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8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9月 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年 9月 27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六)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八)2025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 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6 年 5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十一)2026年 7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 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拟对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24,800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240,20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于 2026年 5月 30日披露了《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5 年度 A 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总股本 240,815,9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3.8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由于激励对象获授的 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取得的现金分红公司未实际派发。故上述事项不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 21.3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近日办结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业务。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 240,824,350 90.00 240,799,550 90.00 股)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33,006,987 12.34 32,982,187 12.33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817,363 77.67 207,817,363 77.67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H 26,748,300 10.00 26,748,300 10.00 股) 三、总股本 267,572,650 100.00 267,547,850 100.00 注: 1、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 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2d4a6be0-704a-48f7-92b7-821e8c3d8c17.PDF ─────────┬──────────────────────────────────────────────── 2026-09-02 17:3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4bb2364d-ee89-4564-b46f-3d23f36eb0e5.PDF ─────────┬──────────────────────────────────────────────── 2026-08-25 17:0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6/81aa30b2-a0c2-4a23-b7b6-40d616790527.PDF ─────────┬──────────────────────────────────────────────── 2026-08-14 19:26│兆威机电(003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兆威机电(003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f5ed50a4-14d8-4737-b013-08a5be63c754.PDF ─────────┬──────────────────────────────────────────────── 2026-08-14 19:24│兆威机电(003021):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 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作为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证券投资行为; (二)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益;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 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证券投资。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 第六条 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应当以自身名义设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 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第二章 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 第七条 根据不时修订的《深交所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等规定,审议披露规则如下: (一)达到以下标准的证券投资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证券投资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范围、 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 2、根据不时修订的《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交易或需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相关交易依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成交金额 、交易产生的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具体依不时修订的《深交所上市规则》而定)所作的测试,任何一项比例等于或高于 10%, 且绝对金额超过《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 (二)达到以下标准的证券投资应当在投资之前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前款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的; 2、根据不时修订的《深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该交易或需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的相关交易依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成交金额 、交易产生的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具体依不时修订的《深交所上市规则》而定)所作的测试,任何一项比例等于或高于 50%, 且绝对金额超过《深交所上市规则》规定的;或者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高者为准,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 计算,经累计计算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3、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的。 (三)未达到上述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证券投资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审批。。 第八条 根据不时修订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证券投资或累计计算的证券投资资产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 率(具体依不时修订的《联交所上市规则》而定)而作的测试,任何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 5%但低于 25%的,构成“须予披露的交易 ”,应当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不时修订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证券投资或累计计算的证券投资依资产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和股 本比率(具体依不时修订的《联交所上市规则》而定)而作的测试,任何一项比率等于或高于 25%的,构成“主要交易”,公司除应 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不时修订的《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证券投资或累计计算的证券投资依资产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率、代价比率和股 本比率(具体依不时修订的《联交所上市规则》而定)而作的测试,即使全部比率低于 5%但涉及发行公司股份为交易代价之股份交 易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证券投资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当以证券投资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关联交易的审议披露标准 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且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 准,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 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以及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关联交易(证券投资)。 第十条 董事会在审议证券投资等投资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公司是否建立专门内部控制制度,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风险 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投资等情形。 第三章 证券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 公司投资部门在进行证券投资前,应知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投资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 易。参与制定和实施证券投资计划的人员,必须具有扎实的证券投资理论及相关经验。 第十二条 公司投资部门负责拟订证券投资计划,形成投资方案并完成报批。公司财经部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细则调拨和管理证 券投资资金,及时依据取得的交割单等有效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将相关交易资料作为重要业务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并完善证券投资管 理台账、明细账等。 第十三条 证券投资项目批准实施后,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公司所投项目运行情况,定期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报告 证券投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管控等。 第十四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必须执行严格风险控制原则。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公司用 于证券投资的资金调拨均须按照公司资金支出的内部控制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证券投资事项的审 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证券投资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 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第十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事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应对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证券投资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第十七条 公司在证券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时,相关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 会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投资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与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相关的信息。公司证券投资参与人员 及其他知情人员原则上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证券,不得利用知悉公司证券投资交易的便利为自己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章 证券投资的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 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若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适用新的相关规定,并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e93e8404-fd74-4760-8ed4-b7cd9ca6b84d.PDF ─────────┬──────────────────────────────────────────────── 2026-08-14 19:24│兆威机电(00302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 ─────────┴──────────────────────────────────────────────── 兆威机电(00302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9566988c-bbb0-4b2d-8f0f-6881b699caf9.PDF ─────────┬──────────────────────────────────────────────── 2026-08-14 19:23│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6b203b49-e54f-43bc-b49f-adc0799bfbb0.PDF ─────────┬──────────────────────────────────────────────── 2026-08-14 19:23│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3b2c9d4e-10b5-4f9f-9b5b-7666613da3f4.PDF ─────────┬──────────────────────────────────────────────── 2026-08-14 19:22│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f4cf8467-a9a8-4bd0-82fd-4b12130b3f06.PDF ─────────┬──────────────────────────────────────────────── 2026-08-14 19: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大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让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 感,公司于 2025年 1月 25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现针对行动方案的 202 6年半年度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实施全球产业布局 公司主要从事微型传动系统、微型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具备高精度、小体积、低噪音等特性,产品广泛 应用于智能汽车、消费及医疗科技、先进工业及智造、机器人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指引,深耕微型 传动及驱动系统领域,主业实现稳健增长。2026 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64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80%。 公司坚定不移地深耕核心主营业务,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公司生产基地布局深圳、东莞及苏州,形成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 射长三角核心区域的协同发展格局。公司将分别依托珠三角与长三角的产业链集聚优势,进一步强化本地化服务能力,为华东地区客 户提供更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持与产品交付,实现对市场需求的敏捷响应。苏州兆威驱动产业园的建成投产,已成为公司华东区域重 要的生产及业务布局支点,公司将持续提升国内外客户服务效率。 为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满足海外客户多元化需求并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公司稳步推进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泰国兆威正在建 设中,配合德国兆威、美国兆威,为公司拓展国际市场、深化全球布局奠定了坚实基础,旨在构建安全高效的海外供应链能力,提升 全球市场份额及整体抗风险能力。公司将持续深化与国际合作伙伴的协同,不断完善全球销售与服务网络,精准覆盖更多核心市场客 户;有策略地开拓产品需求旺盛、营商环境优良的海外区域,推进渠道多元化布局与本地化响应能力建设,以灵活高效的服务模式, 满足全球不同区域客户的多元化需求。 二、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强化创新研发能力 公司始终将创新视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6 年半年度研发费用达 8,564.55 万元,同比增长 5.21%,依托“1+1 +1”协同创新战略,深化传动、微电机和电控系统整合,研发效能持续提升。同时,坚持以客户需求驱动创新,借助行业展会与技术 交流提升“兆威”品牌影响力,稳步扩大市场渗透率。 研发成果加速转化为知识产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取得知识产权 665件,其中发明专利 136件,授权专利数量持续提升。 公司已设立 AI技术部门,引进顶尖人才,推动数字化覆盖研发、生产等关键链条,以数智化赋能长期技术竞争力。未来将持续坚持 创新驱动,提升成果转化效率。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为积极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落实,2026年上半年,公司结合 H股发行上市后的监管要求,持续完善治理制度体系与 规范运作水平。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公司于 2026年 1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 修改意见修订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变 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制定或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董事薪酬、信息披露、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等。同时 公司持续健全内控体系,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专项议事规则,将 风控要求深度嵌入业务流程,加强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确保在业务规模扩张中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稳步提升经营管理质量。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作为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核心纽带,严格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持续提升信 披质量与透明度。自 2020年 12月上市以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屡获认可,凭借卓越的信披治理能力,在2022 年至 2024 年连续三 年荣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 A 级评价。2026年 3月,公司制定并披露了《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进 一步规范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管理,持续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公平性。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致力于构建“互信、共赢”的良性互动机制。2026年上半年,公司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渠道积极与投 资者交流:4月 1日,公司以线上会议方式接待了 116家机构(共 184人)参加的投资者交流会;4月 3日,公司通过全景网“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举办了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同时,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持续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公司将持续强化与市场的 双向沟通,积极履行“质量回报双提升”的承诺,携手投资者共建相互尊重、价值共享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五、践行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可持续发展生态 公司持续加强 ESG 工作,高度重视 ESG 管理,将 ESG 理念深度融入企业战略与生产经营全过程,并于 2026年 4月 28日首次 披露《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司搭建了自上而下的 ESG 治理架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 委员会作为最高决策机 构,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下设可持续发展工作组,各职能部门设对接人,形成层级清晰的汇报与披露机制。公司持续推动 ESG相 关指标纳入个人与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将 ESG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有效落实。增强风险管控与价值创造能力,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战略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感。2026年,国内主流评级机构将公司 E SG评级结果由“BB级”上调至“A级”。 六、注重投资者回报,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始终坚持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2026年上半年,公司 顺利完成 2025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267,564,2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约 1.03亿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价值的认可,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H股回购方案, 拟使用不超过 1.2亿港元回购 H股,回购股份后续可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出售或持作库存股份,以进一步 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自上市以来,公司已连续 6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分红约 4.36 亿元。未来,公司将继续兼顾发展 战略与股东回报,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913ee787-4161-4e9f-87fe-0ec995a02a2d.PDF ─────────┬──────────────────────────────────────────────── 2026-08-14 19:19│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3 号)核 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75.12元,共募集股款人民币 200,345.04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982.47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3,362.57 万元。本 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0年 11月 30日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尚未 支付的保荐承销费 15,026.37万元(不含税)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 185,318.67万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松岗支行开立的验资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69号 验资报告。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003,450,400.00 减: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注 1) 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9,824,700.00 1,833,625,700.00 1,384,588,794.11 1,383,696,935.43 891,858.68 加:利息收入 70,159,026.83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金额(人民币元) 减:手续费支出 89,034.36 减:单项结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19,106,898.36 募集资金余额 0 注 1: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38,369.69 万元,包含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15,950.33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松岗支行于 2020年 12月 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东莞市兆威机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 2020年 12月 7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保荐机构可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 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存款金额 开户银行 存款方式(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已注销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民支行 — 已注销 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松岗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艺园路支行 — 已注销 已注销 合计 /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余额为 0 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6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89.19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截至 2026年 6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 138,458.88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38,458.88万元。 公司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变更。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变更。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 16,425.87万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 2020年 12月 7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I10673号《鉴证报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实际置换金额为 15,950.33万元,置换工作已于 2020年 12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6年上半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6年上半年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完成,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进行销户处理 ,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金额 节余金额 节余比例(%) 节余原因 松岗生产基地技改升级项目 14,230.00 41.02 0.29 利息收入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0 657.27 合计 84,230.00 698.29 0.94 利息收入 0.83 节余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均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根据相关规定,豁免履行董事会的审批程序,同时豁免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程序。 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截至 2026年 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节余金额(注 节余比例 项目 项目金额 节余原因2) (%) 成本及建设规模 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 91,292.57 47,272.88 51.78 控制、利息收入 成本及建设规模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40.00 3,939.52 50.25 控制、利息收入 合计 99,132.57 51,212.40 注 2:“节余金额”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及 2023 年 9 月 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期间的利息收入。 2023年 10月 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会议决议表明截至 2023年 9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实 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 1 0月 25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对本议案明确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就公司募投项目“兆威机电产业园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2023年 11月 13日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余额为 0元。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使 用及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5c8c9bbc-d4fb-4da4-9023-c04e6d7e0201.PDF ─────────┬──────────────────────────────────────────────── 2026-07-30 18: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 2026年 5月 22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离职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7,300 份。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 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二)2024 年 8月 8日至 2024 年 8月 17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三)2024 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8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9月 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年 9月 27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六)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八)2025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 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6 年 5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十一)2026年 7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 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鉴于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本次对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27,300 份进行注 销处理。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完成情况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6年7月 30日完成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4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1/819d8c88-aae1-4209-badb-d0b54640b95b.PDF ─────────┬──────────────────────────────────────────────── 2026-07-17 19:26│兆威机电(003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7月 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 8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已完成 2025年度 A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85元(含税),董事会对 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为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2.4 2元/份调整为 42.04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董事叶曙兵、李平及职工代表董事陆志强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 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的 11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0.055 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42.04元/份(调整后)。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 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董事叶曙兵、李平及职工代表董事陆志强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 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的 11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60.305万股,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以 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董事叶曙兵、李平及职工代表董事陆志强作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 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第 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0619fa43-202d-44b3-9822-615aafc72852.PDF ─────────┬──────────────────────────────────────────────── 2026-07-17 19: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35136f0b-713c-4d8e-aa48-d2845886ee26.PDF ─────────┬──────────────────────────────────────────────── 2026-07-17 19: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da6b0396-06f8-445f-80d2-6e9c060f2458.PDF ─────────┬──────────────────────────────────────────────── 2026-07-17 19: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25年度 A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根据《深圳市 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应对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 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二)2024 年 8月 8日至 2024 年 8月 17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 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 年 8月 2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三)2024 年 8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8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9月 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4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9月 27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 完成公告》。 (六)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5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八)2025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 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6年 5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十一)2026年 7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 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了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 股本 267,48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02,980,839.50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6年 5月 30日,公司披露了《2025年度 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6月 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6月 8日。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 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尚未行权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42.42元/份调整为:P=[42.42-0.385]≈42.04元/份(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根据 2024年 8月 28日召开的公司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在本次调整 、本次行权及解除限售事项中,已履行现阶段所需的法定程序与披露义务,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证券登记、公告和工商变更等手续,由公司统一办理行权 及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相关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 施。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77733394-d25b-4657-bebe-90b5963d16f6.PDF ─────────┬──────────────────────────────────────────────── 2026-07-17 19:22│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及第... ─────────┴──────────────────────────────────────────────── 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f89f0c88-865b-4be4-b0f1-c9701215c21a.PDF ─────────┬──────────────────────────────────────────────── 2026-07-17 19:21│兆威机电(003021):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委员,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由主任委员周长江先生 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委员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已完成 2025年度 A股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3.85元(含税),董事会对 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为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2.4 2元/份调整为 42.04元/份。 本议案以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委员叶曙兵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委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的 11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0.055 万份,行权价格为人民币 42.04元/份(调整后)。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 需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以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委员叶曙兵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委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达到考核要求的 11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60.305万股,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本议案以 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委员叶曙兵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委员,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b383dc60-2703-447b-af0b-4459d67659e2.PDF ─────────┬──────────────────────────────────────────────── 2026-07-17 19:20│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及第... ─────────┴──────────────────────────────────────────────── 兆威机电(003021):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5afc40cf-5bc7-49ec-b9e8-cfd68237d169.PDF ─────────┬──────────────────────────────────────────────── 2026-06-30 00:00│兆威机电(003021):关于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H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董事会根据 2026年 5月 22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 股东会批准的授予董事会回购 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推出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2亿港元(含本数)的 H 股回购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并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在综合考虑业 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以及近期公司 H股股票在二级市场的表现后,拟回购公司 H股股份。 2、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2亿港元(含本数),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回购股份价格 按《香港上市规则》的要求,本次 H股回购的每日回购价格不高于该回购日前 5个交易日 H股平均收市价的 5%或 5%以上,具体 将视市场情况而确定。 4、回购股份的数量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于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获通过之日的已发行H股总股份(不包括 H股库存股(如适用))的 10%。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H 股回购将自董事会批准 H股回购之日起至回购授权届满之日止实施,并以下列两者中较早者为准: (i)将于 2027 年举行的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除非回购授权已于 2026年度股东会上以有条件或无条件方式续期; (ii)回购授权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之日。 6、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根据股份回购当时的市场情况及公司的资本管理需要,公司可能将所回购股份进行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出 售或持作库存股份,并将根据《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及适用的法律及法规完成相关手续。 二、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H股回购将取决于市场情况及遵守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 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公司不保证任何 H 股回购的时间、数量或价格。建议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公司证券时审慎 行事。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06320e2-e000-4b89-9c46-07a4b7e703da.PDF ─────────┬──────────────────────────────────────────────── 2026-06-30 00:00│兆威机电(00302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6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 8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H 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维护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董事会根据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授予董事会回购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推出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2 亿港元(含本数)的 H股回购方案。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H股回购股份方案的自愿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fcf92a37-2714-4970-9956-5d97404e163c.PDF ─────────┬──────────────────────────────────────────────── 2026-05-30 00:00│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 267,482,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8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02,980,839.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股股息以港币派发,H股股息折算之实际金额,将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个交易 日(2026年 3月 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港元兑人民币 0.88361元)计算。 2、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因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增加 81,550 股,由 267,482 ,700 股(其中 A 股股本240,734,400股,H股股本 26,748,300股)增加至 267,564,250股(其中 A股股本240,815,950股,H股股本 26,748,300股)。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 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注: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中 A 股股本 240,815,950 股,H 股总股本26,748,300股。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实施情况不适用本公 告,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安排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预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该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度 A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股总股本 240,815,9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850000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46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7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8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 月 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50 深圳前海兆威投资有限公司 2 02*****702 李海周 3 08*****382 共青城清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8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人/本单位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将通 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 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根据 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股东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根据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实施本次权益分派,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董事会后 续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 62号办公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牛东峰 咨询电话:0755-27323929 传真电话:0755-27323949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4659a21-5f76-47cd-b4fe-5334a3b74571.PDF ─────────┬──────────────────────────────────────────────── 2026-05-22 20:23│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ada1f2e0-0935-43ec-9305-f9702cdb6290.PDF ─────────┬──────────────────────────────────────────────── 2026-05-22 20:22│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d1692ed6-47fc-497c-8b4c-0a94cce7b3b7.PDF ─────────┬──────────────────────────────────────────────── 2026-05-22 20:21│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于 2026年 5月 22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 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4,8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4,800 股,公司注 册资本将减少 24,800 元,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并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截至公告披露日的注册资本将由 267,544,900元减少至 267,520,100 元,股份总数由 267,544,900股减 少至 267,520,100 股。具体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天内向本 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 62号办公楼 101号 2、申报时间:自 2026年 5月 23日起 45天内,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 3、联系人:牛东峰 4、联系电话:0755-27323929 5、指定传真:0755-27323949 6、邮政编码:518100 7、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 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ae643d1-4a04-4676-af6b-013190d7458a.PDF ─────────┬──────────────────────────────────────────────── 2026-04-28 19:40│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 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8亿元人民币(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已与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签署了《宝安区重点产业类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二、交易进展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签署了《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 三、《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受让人: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本合同项下宗地(以下简称“本宗地”)通过挂牌方式出让。本宗地代码为 440306604001GB00315,宗地号为 A317-0592, 出让宗地总面积 18771.34平方米。 3、本宗地的土地用途为普通工业用地。 4、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 30年。 5、本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零玖拾壹万元(小写 40910000元)。 6、受让人在本宗地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出让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 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投产及 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短期内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需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 及地方政策、审批进度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无法按时推进、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基于当前条件的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如未来 投资项目业务或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资。 3、本次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 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070945-10c0-4558-8523-61050fdbac10.PDF ─────────┬──────────────────────────────────────────────── 2026-04-27 21:0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背景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需求,国际化布局深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因外 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2、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本 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泰铢、港币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交 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3、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导致的损失。 4、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5、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对方均为 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最大程度降低结汇损失。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等方 面进行规范;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财经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办理,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需要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有助于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预期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 公司利润的影响,从而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及预期外汇收支情况,按照真实的业务 背景进行。该业务旨在应对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综上,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18c727-1d42-445a-a88a-00c698186693.PDF ─────────┬──────────────────────────────────────────────── 2026-04-27 21:01│兆威机电(00302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 8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编制完毕。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并就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出具了相关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115f589-437f-478c-9290-11085025f853.PDF ─────────┬──────────────────────────────────────────────── 2026-04-27 21:01│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兆威机电(00302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0618df4-242d-4478-9956-a6e3a2ea728a.PDF ─────────┬──────────────────────────────────────────────── 2026-04-27 21:00│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 2、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3、交易金额及期限:公司拟开展所需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本次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 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6、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约风险以及预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 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 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业务的发展需求,国际化布局深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因外 汇汇率及外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优化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保证金(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的价值 、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 1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 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并依法设立、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 格的金融机构。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手方不涉及关联方。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日元、泰铢、港币等与实际业 务相关的币种。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4、交易期限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 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本次决议的有效期,则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相关规定和《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 场风险。 2、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可能会由于员工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过程中造成损失。 3、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法律制度造成外汇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导致的损失。 4、流动性风险:不合理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5、履约风险: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交易对方均为 信用良好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二)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最大程度降低结汇损失。 2、公司已建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等方 面进行规范;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财经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办理,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四、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 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1635b5a-b7e7-4916-a2a2-5613e609c0e6.PDF ─────────┬──────────────────────────────────────────────── 2026-04-27 20:59│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2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 2026 年 5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 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公司邀请的/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 62 号办公楼 1号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票期权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考核情况及其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2、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提案 4.00、6.00 、9.00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为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票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 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 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 书面委托书(委托人为合伙企业股东的,应加盖合伙企业印章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盖章或签字)。 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方式、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 16:30时前送达、传真或发送 邮件至公司,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 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 62号 联系人:牛东峰 电话:0755-27323929 电子邮箱:zqb@szzhaowei.net 6、出席本次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17c04bc-e91f-44d3-95e5-f9806be306b1.PDF ─────────┬──────────────────────────────────────────────── 2026-04-27 20:59│兆威机电(00302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加强对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兆威机 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公司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或业务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 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相 关产品或组合产品的外汇衍生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度。未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同意,子公司不得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二章 操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 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第六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七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 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第八条 公司必须以其自身名义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外汇套期保值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外汇套期保值。 第九条 公司需具有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且严格按照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进行交易,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十条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三)公司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月内交易的范围、额度及期限 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 )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具体实施和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负责签署相关 协议及文件。 第四章 业务管理及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涉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公司财经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 际操作、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统计等工作)。 (二)公司审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会 计核算及收益情况等。 (三)审计委员会及保荐机构(如有)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及时进行信息 披露。 第十三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操作流程: (一)公司财经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对拟进行外汇交易的汇率水平、外汇金额、交割期限等进行分析,在进行分析 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开展或中止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建议方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送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财经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相关程序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选择具体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向金融机构提交相关业 务申请书。 (三)金融机构根据公司申请,确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价格,经金融机构和公司双方确认后签署相关协议并进行资金划拨。 (四)公司财经部应对每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持续 关注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盈亏情况,定期向财务总监、董事长报告情况。 (五)公司财经部根据本制度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秘书室。 第五章 信息隔离措施 第十四条 参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交 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由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六章 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 第十六条 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过程中,公司财经部应根据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范围及批准额度内与金融机构签署的 外汇套期保值协议中约定的外汇金额、汇率及交割期间,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第十七条 当汇率发生剧烈波动时,财经部应及时进行分析,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经审慎判断后下达操作 指令,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告董事长。 第十八条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重大异常情况,并可能出现重大风险时,财经部应及时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 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商讨应对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七章 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公司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 套期保值业务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以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适用前述规定。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 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若与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的,适用新的相关规定,并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的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7e92fc7-67f7-45b0-b015-f0c955a07aad.PDF ─────────┬──────────────────────────────────────────────── 2026-04-21 17:15│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 ─────────┴────────────────────────────────────────────────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fa568da-c9ba-41ac-87f7-0f3d0fca8b3a.PDF ─────────┬──────────────────────────────────────────────── 2026-04-10 00:00│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 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次投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并充分利用公司在微型传动和微型驱动系统领域的领先优势,公司计划参 与竞买深圳市宝安区建设用地 A317-0592宗地,并投资建设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扩大公司机器人板块的业务布局,优 化公司整体产能分布,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微型驱动和灵巧手领域的行业地位与市场占有率。 公司拟参与竞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代码:440306604001GB00315 ,宗地号: A317-0592,土地面积 18,771.34 平方米)。在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在该地块上进行项 目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8亿元人民币(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具体投资额度和 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上述竞拍土 地使用权一切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转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成交确认书》《深圳市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宝安区重点产业类项目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 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二、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 293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G347861160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宗地代码:440306604001GB00315 2、宗地号:A317-0592 3、土地位置:宝安区新桥街道 4、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5、产业准入行业类别:《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发展类之 A11机器人、可穿戴设备 和智能装备产业 6、土地面积:18,771.34平方米 7、土地使用年限:30年 8、挂牌起始价:4,091万元人民币 9、竞买保证金:818.2万元人民币 最终土地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等以《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内容为准。 三、拟投资新建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后拟投资建设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具体以项目备案名称为准),本项目拟投资总额 约为 8亿元人民币(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计划竞拍约 1.88 万平方米土地。具体投资额度和投资方案将根据项目的实际 规模布局、项目用地和环境容量等情况进行调整。以下为项目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暂定名) 2、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东片区,新桥东环路与南美路交汇处4、项目投资总额:约 8亿元(包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价款) 5、项目用地面积:约 1.88万平方米 6、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以及整体生产经营规划安排,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 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建 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短期内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拟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尚需通过公开竞拍形式进行,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尚 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尚需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 及地方政策、审批进度等因素影响,存在项目无法按时推进、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基于当前条件的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如未来 投资项目业务或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投资。 4、本次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短期内对公司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 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7efb3be1-9bf4-4d69-b2ec-83d7a5949450.PDF ─────────┬──────────────────────────────────────────────── 2026-04-10 00:00│兆威机电(00302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8日以通讯方式向各董事发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的通知。 2、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 3、会议应到 8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海周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建设宝安灵巧手及微型驱动系统产业园项目(具体以项目备案名称为准),符 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拟参与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 项目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予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使公司享有可于适宜时机回购 H 股股份的灵活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予 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董事会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不超过公司获得股东 会审议通过一般性授权当天的已发行 H 股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10%的限额内,决定是否回购 H股股份并制定回购方案。 董事会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或终止相关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目、回购时机、回 购期间等,并全权办理有关回购 H股股份并注销或持作库存股份的全部事宜,包括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 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年度股东会召 开日,或公司任何股东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孰早)止。 本议案以 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2d2dc83b-bea7-4632-9db1-89264d128a1a.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 准。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 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4,292,217.63 元,加上 2025 年初未分配利润 1,047,230,776.9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9,346,703.03 元,减去当年实际已分配红利 68,549,172.45 元,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213,627,119.09 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00,534,050.81 元。 3、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情况并结合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公司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董事会审议 该议案当日的总股本 267,482,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102,980,839. 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总额进行调整。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 股股息以港币派发,H 股股息折算之实际金额,将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个交 易日(2026 年 3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的中间价(1 港元兑人民币0.88361 元)计算。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预计 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02,980,839.5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比例为 40.5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2,980,839.50 68,457,997.50 94,054,519.9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54,292,217.63 225,094,344.84 179,923,314.3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13,627,119.09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100,534,050.8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65,493,356.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9,769,958.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265,493,356.90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其他说明: 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人民币 265,493,356.9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 ,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制定是 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现状及 2025 年度的盈余情况,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并充分考 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 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85,042.04 万元、194,632.54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42.86%、45.08%,均低于 50 %。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befb07d-4d2d-40bb-8030-0d1e577b2465.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 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 ,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和市场情况等,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 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仲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 2014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 技、周旭 万元 立信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辉、立信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 2015年重 1,096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 东北证 组、2015 元 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 券、银信 年报、 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 评估、立 2016年报 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 信等 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 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 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 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 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 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雷,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志鹏,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龙湖川,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至2025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费用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 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4 年 2025 年 增减%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75 75 -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万元) 10 10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 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及衍生产品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近年来在为公 司提供的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专业的执业能力,均能勤勉尽责,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c1631f6-4549-4702-906c-4c64526ddb0e.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 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大力提升上市公司的可投性,让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 感,公司于 2025年 1月 25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现针对行动方案的 202 5年度举措进展说明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坚持创新驱动,实施全球产业布局 公司主要从事微型传动系统、微型驱动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具备高精度、小体积、低噪音等特性,产品广泛 应用于智能汽车、消费及医疗科技、先进工业及智造、机器人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指引,深耕微型 传动及驱动系统领域,主业实现稳健增长。2025 年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71,553.43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52%;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5,429.22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12.97%。 公司坚定不移地深耕核心主营业务,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公司生产基地布局深圳、东莞及苏州,形成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 射长三角核心区域的协同发展格局。报告期内,苏州产业园建设圆满落地并正式投产,以此为基础,公司将分别依托珠三角与长三角 的产业链集聚优势,进一步强化本地化服务能力,为华东地区客户提供更快速、高效的技术支持与产品交付,实现对市场需求的敏捷 响应。 为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满足海外客户多元化需求并优化生产基地布局,公司稳步推进泰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旨在构建安全高 效的海外供应链能力,提升全球市场份额及整体抗风险能力。 二、持续加大研发力度,强化创新研发能力 公司始终将创新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自方案实施以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优化研发体系,在微型传动及驱动 系统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创新成果。公司坚定不移地执行高强度的研发投入策略,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2025年,公司研发 费用累计投入达到 1.74亿元,同比增长 12.36%。高强度的研发投入有效保障了公司在微型传动系统、微型驱动系统领域的技术先进 性和市场竞争力。依托“1+1+1”协同创新战略,公司致力于传动系统、微电机系统和电控系统的深度技术整合,研发体系效能持续 提升。 研发成果正加速转化为公司的核心知识产权,围绕“1+1+1”协同创新战略建立了全面、系统的一体化研发架构,打通系统设计 、工艺开发与产品实现的关键环节,确保持续的技术迭代与自主突破。截至 2025年末,公司累计取得知识产权 650件,其中发明专 利 102件,授权专利数量持续提升。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提升研发效 率和成果转化水平。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为积极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落实,2025 年,公司依据最新法规及发展需要,系统性开展治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工 作:在制度体系建设方面,于 2025年 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结合 H股发行及 A股监管要求,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核心规则进行修订,同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等一系 列内控制度,实现治理制度的动态优化与法规适配;在治理结构优化方面,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 4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增 设并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进一步丰富了董事会成员构成,强化民主管理与监督制衡;同时,公司持续健全内控体系,将风控要求 深度嵌入业务流程,加强关键环节风险管控,确保在业务规模扩张中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稳步提升经营管理质量。 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注重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始终将信息披露作为连接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核心纽带,严格恪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持续提升信 披质量与透明度。自 2020年 12月上市以来,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屡获认可,凭借卓越的信披治理能力,在2022年至 2024年连续三年 荣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考核 A级评价,切实保障了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公平性。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公司致力于构建“互信、共赢”的良性互动机制。2025 年,公司通过高频次、多维度的沟通活动,累 计接待投资者超 550 人次,依托“全景路演”平台举办业绩说明会及集体接待日,并实现互动易平台提问100%及时回复。通过发布 6份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及多样化的线上互动,公司不断强化与市场的双向沟通,积极履行“质量回报双提升”的承诺,携手投资 者共建相互尊重、价值共享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 五、注重投资者回报,为投资者创造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始终坚持通过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与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 得感。公司已顺利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 2025年 5月 28日总股本 240,20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85 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68,457,997.50元(含税)。 公司自 2020年 12月上市以来,始终注重投资者回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已连续 6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总额约 4.35 亿元(含 2025年度拟派发的金额)。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回报的高度重视及与投资者共享成长价值的决心。未来, 公司将继续统筹兼顾发展战略、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 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33f4a10-8559-4954-af4b-6d6da5789fd2.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兆威机电(003021):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6887b97-3c8b-4700-b45a-7744244be0ea.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资质及 2025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 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7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 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委员会审议情况 1、2025 年 4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2026 年 1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进行了关于 2025 年年报的第一次沟通,就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独立性与治理层进行沟 通。此外,注册会计师还就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与治理层进行沟通。会议听取了立 信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审计提出相关要求。 3、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关于 2025 年年报的第二次沟通会,会议听取了经营管理层关于 2025 年度的 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审计工作的汇报,与立信沟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独立董事与立信进 行了单独沟通。 4、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2025 年年度审计期间,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 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2025 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 展情况。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bdb76fe-7c41-4525-bc69-2e9487b4d8df.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分别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披露相关财务资料。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 4 .11(c)条及第 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为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 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 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 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 市规则下的涵义)。 鉴于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基本趋同,公司拟自 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 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于 2025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股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事宜的申报会计师;公司于 2 026年 3月 27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 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鉴于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9日完成在香港联交所主板的挂牌上市,待公司 2025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后,安永香 港的工作内容将全部完成,其聘任期相应结束。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拟续聘的境内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有资格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公司将不 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且 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一致同意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并不再 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e841b34-e0d4-46e3-b188-5ce01a2336d7.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fe7a9a7-7bca-470e-88c1-71cc6ea8403a.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87aa979-f07e-4636-9fce-408712ac8b75.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3日(星期五)下午 15:00-16:30在 全景网举办公司 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一、“全景网”参与方式:通过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海周先生;董事、总经理叶曙兵先生;独立董事郭新梅女士;财务总监左梅女 士;董事会秘书牛东峰先生。 二、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 2025年度 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2日(星期四)中午 12: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至公司邮箱:zqb@szzhaowei.net。公司将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fe5ed4a-371f-4498-b30a-73763bf44c62.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6ea2bc-f528-455f-93b5-efa8d960af57.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69293a5-01f1-446d-af73-b1a5e33a5331.PDF ─────────┬──────────────────────────────────────────────── 2026-03-30 21:22│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ed4afb3-70a6-409d-a79a-78c5a09ff573.PDF ─────────┬──────────────────────────────────────────────── 2026-03-30 21:21│兆威机电(003021):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公告 ─────────┴────────────────────────────────────────────────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 8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 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 8月 8日至 2024 年 8月 17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4年 8月 2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报告》。 (三)2024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股东会结束后,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2024 年 8月 29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本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 9月 2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4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年 9月 27日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 成公告》。(六)2025年 4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5 年 5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八)2025年 8月 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北 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九)2026年 3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期满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中有四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因此,公司本次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27,300份股票期权。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前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本次拟 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4,800股。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2日实施了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为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8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由 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取得的现金分红公司未实际派发。故上述事项不调整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因此,本次回购价格为 21.3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0,734,400 90.00 240,709,600 90.00 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3,430,150 12.50 33,405,350 12.4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7,304,250 77.50 207,304,250 77.51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26,748,300 10.00 26,748,300 10.00 三、总股本 267,482,700 100.00 267,457,900 100.00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 202 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已取得现阶段应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公司 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通 知和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程序和手续;公司已履行现阶段必要 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cbac153-96b3-4487-adde-d7c02176b05e.PDF ─────────┬──────────────────────────────────────────────── 2026-03-30 21:21│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年度报告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df2c5df-7140-4a1f-b246-2cb97c16d228.PDF ─────────┬──────────────────────────────────────────────── 2026-03-30 21:21│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兆威机电(00302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02232e2-14c2-4349-ad52-e8684b3c8bbf.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15│兆威机电: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5/1225475350.PDF ─────────┬──────────────────────────────────────────────── 2026-04-28│兆威机电: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17073.PDF ─────────┬──────────────────────────────────────────────── 2026-03-31│兆威机电: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7987.PDF ─────────┬──────────────────────────────────────────────── 2025-10-30│兆威机电: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834.PDF ─────────┬──────────────────────────────────────────────── 2025-08-28│兆威机电: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473.PDF ─────────┬──────────────────────────────────────────────── 2025-04-29│兆威机电: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5606.PDF ─────────┬──────────────────────────────────────────────── 2025-04-29│兆威机电: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5583.PDF ─────────┬──────────────────────────────────────────────── 2024-10-29│兆威机电: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356.PDF ─────────┬──────────────────────────────────────────────── 2024-08-28│兆威机电: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7323.PDF ─────────┬──────────────────────────────────────────────── 2024-04-26│兆威机电: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777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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