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2 联泓新科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28 18:03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5-03-27 21:40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3-27 21:40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5-03-27 21:40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5-03-27 21:40 │联泓新科(00302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
├─────────┼──────────────────────────────────────────────┤
│2025-03-27 21:40 │联泓新科(00302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3-27 21:40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3-27 21:39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丹丹 │
├─────────┼──────────────────────────────────────────────┤
│2025-03-27 21:39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3-27 21:39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国良 │
└─────────┴──────────────────────────────────────────────┘
─────────┬────────────────────────────────────────────────
2025-03-28 18:03│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557b5182-3448-400c-98fb-8b1ae03825a4.PDF
─────────┬────────────────────────────────────────────────
2025-03-27 21:40│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3ce2471-7d3a-480b-82f6-a78dbc0299be.PDF
─────────┬────────────────────────────────────────────────
2025-03-27 21:40│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d09ebfac-22fb-4768-a11b-6f3a6df4c77e.PDF
─────────┬────────────────────────────────────────────────
2025-03-27 21:40│联泓新科(0030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满足子公司项目经营需要,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院生物”)、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宇同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其中为科院生物提供担保不超过 4亿元,为华宇同方提供担保不超过
5亿元。
上述事项已于 2025年 3月 26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科院生物最近一
期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
(一)科院生物
1、担保相关事项
(1)担保金额:不超过 4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可提前解除担保。
(3)担保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担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 本次 本次担保额 是否
保 保方 持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目前 新增 度占上市公 关联
方 负债率 担保 担保 司最近一期 担保
余额 额度 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
公 科院 51% 88.57% 14 4 5.59% 否
司 生物
(二)华宇同方
1、担保相关事项
(1)担保金额:不超过 5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可提前解除担保。
(3)担保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2、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担 被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 本次 本次担保额 是否
保 保方 持股比例 近一期资产 目前 新增 度占上市公 关联
方 负债率 担保 担保 司最近一期 担保
余额 额度 经审计净资
产比例
公 华宇 30% 68.75% 1.98 5 6.99% 否
司 同方 (注)
注:表中华宇同方目前担保余额为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宇同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为华宇同方所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相关事项均系初步预计结果,最终以实际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合同为准;在依法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由公司经营层负责
开展具体实施工作。科院生物、华宇同方其他股东因能力不足,不同步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科院生物
1、基本信息:江西科院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 月 18 日;注册资本:20,650 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月明;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姑塘镇利源路 18 号;经营范围:乳酸、聚合乳酸及其衍生关联产品的生产、
销售;其他生物化工类产品的生产、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主要股东:公司持有科院生物 51%股权,江西省科院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22.276%、九江泓盛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股 20.9129%、上海玟琪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持股 5.8111%。
3、与公司的关系:科院生物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科院生物经审计总资产为197,461.46万元,总负债为 174,235.76万元,净资产
为 23,225.70 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483.60 万元,净利润为-222.96 万元;截至 2025年 2月 28日,科院生物总资产为 204,
256.52 万元,总负债为 180,900.18 万元,净资产为23,356.34 万元,2025 年 1-2 月营业收入为 396.56 万元,净利润为 130.64
万元。
经查询,科院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华宇同方
1、基本信息:山东华宇同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2年 6月 16日;注册资本:13,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昌海;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寅寺镇政府驻地汶上化工区(寅寺镇化工园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主要股东:公司持有华宇同方 30%股权,济宁华宇伍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七家合伙企业持有华宇同方 59%股权
,张吉瑞等四名自然人持有华宇同方 11%股权。
3、与公司的关系:华宇同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4、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华宇同方经审计总资产为62,272.91万元,总负债为 43,510.09万元,净资产为
18,762.82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3,072.13 万元,净利润为 4,587.87 万元;截至 2025 年 2 月 28日,华宇同方总资产为 6
0,868.60 万元,总负债为 41,847.63 万元,净资产为19,020.97 万元,2025 年 1-2 月营业收入为 729.78 万元,净利润为 252.8
2 万元。
经查询,华宇同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科院生物、华宇同方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项目经营需要,有助
于进一步实现公司在生物可降解材料、电子特气等领域产业布局,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担保期间,公司将加强对科院生物、华宇同方的
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预计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 26.1 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6.47%,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15.98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2.34%;本次担保预计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
不超过 35.1 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没有变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之外的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
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23f9000-4bc6-4bf3-884d-774bf4c5f9c3.PDF
─────────┬────────────────────────────────────────────────
2025-03-27 21:40│联泓新科(00302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联泓新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监事,认真阅读相关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
了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
督的实际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17752848-fa9f-4f74-b6bc-229f2b76fd61.PDF
─────────┬────────────────────────────────────────────────
2025-03-27 21:40│联泓新科(00302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联泓新科(00302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64c46098-7579-488a-8d0b-0fd312404513.PDF
─────────┬────────────────────────────────────────────────
2025-03-27 21:40│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21e85f5d-f3a2-4bc1-973c-ecef02e4f55e.PDF
─────────┬────────────────────────────────────────────────
2025-03-27 21:39│联泓新科(00302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丹丹
─────────┴────────────────────────────────────────────────
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在任职期间积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
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内控等动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
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施丹丹,1976 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2019年 2月至 2024 年 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内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 1-8月本人在公司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3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 现场参会次数 通讯参会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3 2 1 0 0 3
本人对 2024 年在公司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
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 提名委员会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1 1 1 1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2024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并出具意见。
3、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就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体系、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并结合自己的会计专业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税务管
理、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充分关注并提出建议,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每季度了解公
司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
论,并就年报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核查披露信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相关会议机
制规范高效,会议文件详实完整,沟通渠道完善畅通,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并发表专项意见。
2、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会议,本人认真审
议相关议案并就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
专项意见。
3、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会议,本人认真审
阅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专项意见。
4、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关于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会议,本人认真
审议相关议案并就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5、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关于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会议,本人认真
审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并发表专项意见。
四、总体评价
本人于 2024 年 8 月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先后担任两届公司独立董事。在此期间,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人士的经验优势,持续加
强自我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
议案的其他事项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情形,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施丹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8f7f2fee-9aec-4c46-badc-c072b7891125.PDF
─────────┬────────────────────────────────────────────────
2025-03-27 21:39│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4 月18 日 14:30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
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15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的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