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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2(联泓新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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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2 联泓新科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2 18:06 │联泓新科(0030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1 18:02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4-20 18:54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0 18:54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4-02 18:36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完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 │2026-03-28 00:31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2026-03-27 20:20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3-27 20:20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3-27 20:20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 │2026-03-27 20:19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4-22 18:06│联泓新科(003022):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af9240b-ee26-489d-9f19-75e43ebab049.PDF ─────────┬──────────────────────────────────────────────── 2026-04-21 18:02│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6年 4月 20日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 额发生变动,则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现金 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元人民币(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注】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4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4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4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4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54 联泓集团有限公司 2 08*****821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3 08*****966 西藏联泓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055 杭州恒邦投资有限公司 5 08*****007 西藏联泓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年 4月 21日至登记日 2026年 4月 28日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号融科资讯中心 C座南楼 15层 咨询联系人:窦艳朝 咨询电话:010-62509606 传真电话:010-625092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3dfa9e0-e070-4c81-b38d-0376d0ad3805.PDF ─────────┬──────────────────────────────────────────────── 2026-04-20 18:54│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月 20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0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郑月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32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52,784,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78.8267%。其中:(1)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47,975,741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8.4667%;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319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4,808,5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0%; (3)通过现场与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 以外的股东)共计3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3,947,9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8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9,139,4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 808,5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0%。 上述统计结果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淞律师、钱嘉禛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546,6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104,9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 1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710,2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83%;反对 10 4,9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41%;弃权 13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7%。 2、《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545,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4%;反对105,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弃权 13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709,5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72%;反对 10 5,6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1%;弃权 13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77%。 3、《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540,9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反对109,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 133,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704,63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4%;反对 10 9,6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14%;弃权 133,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2%。 4、《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518,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反对131,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弃权 1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682,58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50%;反对 13 1,6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8%;弃权 133,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2%。 5、《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52,249,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2%;反对399,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0%;弃权 13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3,412,75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30%;反对 39 9,54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48%;弃权 135,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2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杨淞律师、钱嘉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1620151-9153-4dff-b3df-96b8843cb95a.PDF ─────────┬──────────────────────────────────────────────── 2026-04-20 18:54│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4cabbda-0b05-456b-8fd7-332c194278d7.PDF ─────────┬──────────────────────────────────────────────── 2026-04-02 18:36│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完成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为全面实现一体化管理,提升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联 泓(山东)化学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联泓(山东)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化学”)。吸收合并 完成后,联泓化学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及相关公告。 自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吸收合并联泓化学事项进展顺利。近日,公司收到滕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登 记通知书》,联泓化学已完成注销登记手续,其所有资产、负债、权益、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依法由公司享有和承担。本次吸 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d16541f-c794-4a2e-8edc-0069ef2bc9bd.PDF ─────────┬──────────────────────────────────────────────── 2026-03-28 00:31│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5b73687-5372-4c18-808b-6f16b5ac56ee.PDF ─────────┬──────────────────────────────────────────────── 2026-03-27 20:20│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4a91e01-3a8a-4627-9251-f540977818c6.PDF ─────────┬──────────────────────────────────────────────── 2026-03-27 20:20│联泓新科(0030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b3b5422-6cf1-4303-be18-dd0bf7bec4e3.PDF ─────────┬──────────────────────────────────────────────── 2026-03-27 20:20│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fd9fd06-a0ca-4a15-b8a0-62b927512c8a.PDF ─────────┬──────────────────────────────────────────────── 2026-03-27 20:19│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6年4月 20日 14:30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4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4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号融科资讯中心 C座南楼 15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3、上述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4、议案 5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应当由出 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4月 17日 9:30-12:00和 14:00-17:00;采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年 4 月 17日 17:00前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号融科资讯中心 C座南楼 1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 。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 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 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合伙企业股东: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 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书等);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单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个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 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 便登记确认。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号融科资讯中心 C座南楼 15层 6、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8、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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