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2 联泓新科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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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51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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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6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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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6 │联泓新科(00302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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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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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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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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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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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 │联泓新科(00302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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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4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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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0 20:36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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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9:51│联泓新科(003022):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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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003022):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6656d24d-a151-4d83-8ecc-917e5add4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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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6│联泓新科(003022):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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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
主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文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议案。
2、2023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
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等有关议案。
3、2023 年 3 月 2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
(深证上审〔2023〕176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
以受理。
4、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020 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时提交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5、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召开 2
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发行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5 年 1 月4 日。
二、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
场环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
文件。
三、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主动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
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策。目前公司经营稳健,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财务状况良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
将合理利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保障本次募投项目“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顺利实施。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不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abc8c040-7f35-4367-97ed-71bb3797e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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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6│联泓新科(00302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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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00302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2b6933ea-cf2d-4f09-a932-b43a1b18d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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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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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发展需要,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以自有资金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套期保值目的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包括甲醇,该原料产品价格走势与对应的期货品种具有较高相关性,甲醇价格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盈利稳
定性带来一定的压力。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买入(卖出)与现货库存(远期订单)数量相当、交易方向
相反的甲醇期货合约,以达到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目的。
(二)交易金额
2025 年度业务期间内,甲醇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保证金可循环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在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从事与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相关的甲醇期货品种。
(四)交易期限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套期保值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原材料价格为基本原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套期保值合
约及平仓时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摊平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及子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
在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时,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交割期的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会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
下,可能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操作风险:由于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
子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甲醇的期货品种。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及子公司规定了套保方案的设计原则,以及套保方案的具体审
批权限。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商品价格风险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公司及
子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甲醇,其中,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能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能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3、公司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期货业务进行管理,可最大限度避免制度不完善、工作程序不恰当等造成的
操作风险。
4、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
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
计核算和披露。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可循
环使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出具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4、期货交易相关的内控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81f85563-e78a-4230-baaa-a2b2d44565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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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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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一)基本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满足发展的需要,保证项目
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拟在 2025 年度(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借
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及分配。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实际使用的融资金额应在上述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具
体业务,授权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项目建设、日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
周转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相关事宜。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0e7eb134-a8fb-4f70-bab9-7138e9aae2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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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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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1ac611ab-beba-4480-885f-2298a5978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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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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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科(003022):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3bb2f7a3-10db-44b6-bcba-07fe0033a5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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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5│联泓新科(00302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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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6:30 以通讯会议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13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荣
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项子议案
1.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4125ef7d-712a-46f4-a941-79b1095f8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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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9 18:44│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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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年 1 月 6 日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
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6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2)
1.01 《关于公司与滕州郭庄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度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2 《关于公司与融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 √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
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已对相关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查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 日 9:30-12:00 和 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1
月 2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 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
注明“联泓新科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
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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