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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2(联泓新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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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2 联泓新科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8 00:00│联泓新科(00302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8fb0f490-60ba-4a3c-bc87-2a30e5d03429.PDF ─────────┬──────────────────────────────────────────────── 2024-04-17 00:00│联泓新科(00302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6 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6 日 9:15-15:00。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 2 号融科资讯中心 C 座南楼 15层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郑月明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100,930,6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82.4316%。其中: (1)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98,601,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2572 %。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4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329,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4%。 (3)通过现场与网络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058,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9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9,729,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2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2,329,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4%。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范启辉律师、陈睿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上述统计结果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如有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92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052,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6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2、《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92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052,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6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3、《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92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052,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6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4、《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92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052,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6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92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052,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6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6、《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92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052,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6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7、《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840,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8%;反对 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1,968,4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8%;反对 9 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52%;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92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052,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6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0,924,3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94%;反对 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72,052,31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6 ,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范启辉律师、陈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6/c989ab3d-e1db-40b6-b4f0-c7eb6a3b1b9a.PDF ─────────┬──────────────────────────────────────────────── 2024-04-17 00:00│联泓新科(00302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联泓新科(00302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5ce93f94-9726-42f7-95ba-5e7d55dbfbc3.PDF ─────────┬──────────────────────────────────────────────── 2024-04-03 00:00│联泓新科(003022):最近一年(2023)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最近一年(2023)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f73cf9a0-7449-4265-8fe5-8d2957e39a3b.PDF ─────────┬──────────────────────────────────────────────── 2024-04-03 00:00│联泓新科(00302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泓新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 联泓新科(00302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泓新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c76bc9b2-04cb-4b78-86ad-7d38b973c36f.PDF ─────────┬──────────────────────────────────────────────── 2024-04-03 00:00│联泓新科(003022):中金公司关于联泓新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 联泓新科(003022):中金公司关于联泓新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cf464aad-675d-4944-b0fc-27fcb6b31d63.PDF ─────────┬──────────────────────────────────────────────── 2024-04-03 00:00│联泓新科(003022):中金公司关于联泓新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 联泓新科(003022):中金公司关于联泓新科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eaef0d81-5dae-4ac4-8f52-f74359dd4640.PDF ─────────┬──────────────────────────────────────────────── 2024-04-03 00:00│联泓新科(00302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联泓新科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联泓新科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4284d9b2-47be-4046-9e75-a2e967a3cec0.PDF ─────────┬──────────────────────────────────────────────── 2024-04-03 00:00│联泓新科(003022):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联泓新科(003022):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0379b1e2-0530-4baa-b852-e0d1f8267f3d.PDF ─────────┬──────────────────────────────────────────────── 2024-04-03 00:00│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2/818dc27f-ec5e-4ba1-a16a-fa9a07843660.PDF ─────────┬──────────────────────────────────────────────── 2024-04-03 00:00│联泓新科(003022):关于联泓新科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关于联泓新科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8b045394-660c-4a9f-bf01-c0ef223f8338.PDF ─────────┬──────────────────────────────────────────────── 2024-03-27 00:00│联泓新科(003022):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施丹丹 ─────────┴──────────────────────────────────────────────── 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在 2023 年度积极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 经营、财务、内控等动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本人施丹丹,1976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 ,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9年 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 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共召开 8 次董事会、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 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8 3 5 0 0 6 本人对 2023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根据个人专业背景,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本人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 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5 5 2 2 1 1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2023年 12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并出具审查意见。 3、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的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现场参加各类会议的机会,通过实地考察、会谈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 作人员就公司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体系、业务发展等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并结合自己的会计专业经验, 对公司财务报告、资金管理、税务管理、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充分关注并提出建议,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和合理性。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 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核查披露信息,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5、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相关会议机 制规范高效,会议文件详实完整,沟通渠道完善畅通,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本人在 2023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勤勉履行职务,认真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作用,重点关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对董事会审议的前述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就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相关文件等事项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 2、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就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续聘 2023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并就《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作出事前认可意见。 3、2023年 4月 28日、10月 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就公司 补选董事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 4、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就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发表了专项独立意见 。 5、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就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发表专项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充分发挥会计专业人士的经验优势,持续加强自我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密 切关注内外部审计工作、内部控制有效性,认真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同时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及内部审计部门、证券部门保 持良好有效的沟通,在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3年,本 人对公司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不存在提出异议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变更公司审计机 构的情形,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谨慎和勤勉的精神,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新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储备,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施丹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7/21831e01-a667-46bc-bc5d-62853f40d92f.PDF ─────────┬──────────────────────────────────────────────── 2024-03-27 00:00│联泓新科(003022):公司章程 ─────────┴──────────────────────────────────────────────── 联泓新科(003022):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ab5d5a5d-337a-4ff1-8439-4a44747efbd9.PDF ─────────┬──────────────────────────────────────────────── 2024-03-27 00:00│联泓新科(00302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审阅公司于会议召开前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形 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编制《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是为了有效推进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129ef8bd-6fb8-47a8-950d-7f2cdec5460f.PDF ─────────┬──────────────────────────────────────────────── 2024-03-27 00:00│联泓新科(00302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联泓新科(003022):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ffa5b3c4-1ca4-43d1-8116-f598d7b739bd.PDF ─────────┬──────────────────────────────────────────────── 2024-03-27 00:00│联泓新科(0030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POE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布局,强化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联泓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惠生(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惠生”)按计划投资建设热塑性 聚乙烯弹性体(POE)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公司拟为联泓惠生投资建设本项 目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于 2024年 3月 26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监管规 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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