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3 彩虹集团 更新日期:2025-09-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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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9:45 │彩虹集团(00302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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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9:42 │彩虹集团(00302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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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9:37 │彩虹集团(0030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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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0 │彩虹集团(003023):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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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8 │彩虹集团(00302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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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8 │彩虹集团(00302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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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7 │彩虹集团(003023):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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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7 │彩虹集团(00302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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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7 │彩虹集团(00302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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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7 │彩虹集团(0030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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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9:45│彩虹集团(00302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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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团”“公司”或“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彩虹集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
号)核准,彩虹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1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自2020年12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732,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1,032,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彩虹集团于2022年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81,0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3股,转增股本24,309,6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5,341,600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05,341,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73,806股(包括首发前限售股241,566股以
及高管锁定股32,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赵建智、谢家惠、倪驰等3名,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3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该等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因在公司上市前
未完成股东确权登记手续,上市当日暂存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未确
权股份专户”)。现赵建智、谢家惠、倪驰3名股东已就其持有的上述34,320股股份完成确权登记,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本次
解除限售完成后,未确权股份专户内暂存股份207,246股,待相关股东确权后按规定上市流通。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1. 未确权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锁定
成都新南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红旗纸箱厂九里联营分厂2家法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的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其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其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
其他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3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 赵建智 31,200 31,200
2 谢家惠 1,560 1,560
3 倪驰 1,560 1,560
合计 34,320 34,320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数 股份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273,806 0.26% -34,320 239,486 0.23%
其中:高管锁定股 32,240 0.03% - 32,240 0.03%
首发前限售股 241,566 0.23% -34,320 207,246 0.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067,794 99.74% 34,320 105,102,114 99.77%
三、股份总数 105,341,600 100.00% - 105,341,6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彩虹集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了
其应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彩虹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ab3636e3-3830-4648-b3f7-bae0033ddd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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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9:42│彩虹集团(003023):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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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数量为3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6%。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300,000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121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自2020年12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0,732,000股,发行后总股本为81,032,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2年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81,03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3股,转增股本24,309,6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5,341,6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5,341,6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73,8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99%,包括首发
前限售股241,566股以及高管锁定股32,24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赵建智、谢家惠、倪驰等3名,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3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6%
。该等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该等股份因在公司上市
前未完成股东确权登记手续,上市当日暂存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确权股份托管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未
确权股份专户”)。现赵建智、谢家惠、倪驰3名股东已就其持有的上述34,320股股份完成确权登记,该等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本
次解除限售完成后,未确权股份专户内暂存股份207,246股,待相关股东确权后按规定上市流通。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相关承诺,具
体内容如下:
1、未确权的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锁定
成都新南风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红旗纸箱厂九里联营分厂2家法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的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其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进行股份锁定,其持有发行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公司收购和权益变动过程中做出承诺、股东后续追加承诺、法定承诺和
其他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4,3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26%。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3名。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全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 赵建智 31,200 31,200
2 谢家惠 1,560 1,560 谢家惠 1,560
3 倪驰 1,560 1,560 1,560
合计 34,320 34,320 34,320
2 谢家惠 1,560
3 倪驰 1,560
1,560
1,560
合计34,320 34,320
股东赵建智、谢家惠、倪驰分别于2025年2月、6月、8月申请确权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本
次解除限售完成后,未确权股份专户余存207,246股。
(五)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数(股)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20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 -34,32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4,320
三、股份总数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73,806 0.26%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32,240 0.03%
首发前限售股 241,566 0.2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5,067,794 99.74%
三、股份总数 105,341,600 100.00%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首发前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3,806 0.26% -34,320 239,486 0.23%
32,240 0.03% 32,240 0.03%
241,566 0.23% -34,320 207,246 0.20%
105,067,794 99.74% 34,320 105,102,114 99.77%
-34,320
-34,320
34,320
239,486 0.23%
32,240 0.03%
207,246 0.20%
105,102,114 99.77%
105,341,600 100.00%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彩虹集团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了
其应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彩虹集团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21ee7404-4323-453b-89e2-dda39a307f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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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9:37│彩虹集团(0030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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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集团(00302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d471baa1-54e8-4079-a8f7-696398d7c7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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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0│彩虹集团(003023):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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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集
团”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彩虹集团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
,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1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0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3.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
,496.7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606.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8日划至
指定账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20)第00
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 32,111.00 32,111.00
2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9,495.00 9,495.00
合计 41,606.00 41,606.00
注:根据行业发展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决定,“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7年
6月30日;增加全资子公司成都彩虹集团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为“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成都市新津工
业园区自有建设用地为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投资总额不变,同时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16,060,000.00
减: 期初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其中: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加: 截至期初累计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净额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减: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其中:柔性电热产品产业化项目
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加:本报告期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净额
截至 2025年 6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
86,112,846.33
70,505,259.24
15,607,587.09
31,299,575.32
361,246,728.99
1,970,088.72
1,137,851.72
832,237.00
2,340,456.53
361,617,096.80
162,730,388.46
定期存单余额60,886,708.34
理财产品余额138,000,000.00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808.29万元,取得现金管理及利息收
入净额 3,364.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6,161.71万元。
公司正在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推进项目实施。鉴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存在部分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
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授权,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5年8月22日产品均已赎回并取得相应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已到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
此,董事会授权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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