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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5(思进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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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5 思进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1 16:06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6-06-15 17:00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 │2026-06-05 15:52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 │2026-06-05 15:45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 │2026-06-02 17:22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6-02 17:21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6-06-01 16:36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6-05-28 16:27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 ├─────────┼──────────────────────────────────────────────┤ │2026-05-21 18:54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8:54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 2026-07-01 16:06│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8da4b3d8-f56e-4650-8d3f-f18badaff98b.PDF ─────────┬──────────────────────────────────────────────── 2026-06-15 17:00│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f44c83c-4aec-465e-844a-dbbb3bef2155.PDF ─────────┬──────────────────────────────────────────────── 2026-06-05 15: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收到全资子公司分红款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宁波思进犇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犇牛 ”)现金分红款人民币 5,160.00万元。思进犇牛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根据思进犇牛 《公司章程》,结合思进犇牛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向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26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 2026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本次分红不会影响公 司 2026 年度整体经营业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fc05444d-d9f7-4df2-832f-6ffdf6d7c804.PDF ─────────┬──────────────────────────────────────────────── 2026-06-05 15:45│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cb8d26f-3f32-43e9-93e6-d04551534bac.PDF ─────────┬──────────────────────────────────────────────── 2026-06-02 17:22│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510,0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述股份不享有本次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权 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953,55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10,000 股后的 282,443,558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人民币 56,488,711.60元(含税)。 2、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具体如下:按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56,488,711.60 元/283,953,558股=0.1989364 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89364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1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 1,300,000股 后的总股本 282,653,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6,530, 71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上述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上述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953,55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10,00 0股后的 282,443,558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6,488,711.6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83,953,55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10,000 股后的 282,443,55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 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 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0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8 宁波思进创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 08*****891 宁波国俊贸易有限公司 3 08*****972 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978 宁波心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6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股票除权除息价格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 配比例=282,443,558 股×0.20元/股=56,488,711.60元。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故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 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算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 本=56,488,711.60 元/283,953,558 股=0.1989364 元/股。因此,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 日收盘价-0.1989364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2、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 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从20.73元/股调整为 20.53元/股,自 2026年 6月 11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 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 69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周慧君、陆爽霁 咨询电话:0574-87749785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29e7a429-1dfb-4277-b767-0efa21d36597.PDF ─────────┬──────────────────────────────────────────────── 2026-06-02 17:21│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0.53元/股(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6年 6月 1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1月 14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股份 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具体 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10月 30日、2025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二、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于 2026年 6 月 3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 283,953,55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510,000股后的 282,443,5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56,488,711.6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 202 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年 6月 11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1,510,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不 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折 算后,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56,488,711.60元/283,953,558股=0.1989364元/股。因此,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除权除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0.1989364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若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现金分红、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 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因此,调整后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 20.73 元/股-0.1989364 元/股≈20.53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两位)。调整 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6 年 6月 11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生效。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 购股份数量约为 2,435,4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6%;按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 为1,461,27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c27e7224-1608-4583-89fe-d8694afd7142.PDF ─────────┬──────────────────────────────────────────────── 2026-06-01 16:36│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 1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30日、2025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1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531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4.62 元 /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13.14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897,858.87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4f5d31b-aa04-4ded-bfb3-7f4932e664ff.PDF ─────────┬──────────────────────────────────────────────── 2026-05-28 16:27│思进智能(003025):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姜菊芳女士提交的书面离任报告。姜菊芳女士自 2012年 6月 19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现因退休返聘期满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离任后将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 根据《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离任报告自 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菊芳女士通过宁波田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7,590股。姜菊芳女士将严格 遵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出具的相关承诺,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对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相关规定。 姜菊芳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姜菊 芳女士任职期间内为公司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b2261886-0ed8-433a-99d8-463e09c35e29.PDF ─────────┬──────────────────────────────────────────────── 2026-05-21 18:54│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23adfee-3020-4c49-aee6-da16a777b583.PDF ─────────┬──────────────────────────────────────────────── 2026-05-21 18:54│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a0d77b3-3ff9-4388-ade7-85b84007768c.PDF ─────────┬──────────────────────────────────────────────── 2026-05-06 16:26│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 1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30日、2025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1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531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4.62 元 /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13.14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897,858.87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37f32738-c7ae-43d6-9806-e23bdfbd1563.PDF ─────────┬──────────────────────────────────────────────── 2026-04-28 18:56│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报告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11e355-31f6-47c9-8c97-2780bcaf320e.PDF ─────────┬──────────────────────────────────────────────── 2026-04-28 18:56│思进智能(00302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b688c34-82ba-41c1-9195-e940f00fbacc.PDF ─────────┬──────────────────────────────────────────────── 2026-04-28 18:55│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6e5ea4-b840-4fa7-8af7-508fd4cdf67c.PDF ─────────┬──────────────────────────────────────────────── 2026-04-28 18:55│思进智能(003025):思进智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332A017600号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思进智能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思进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思进智能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bb290c-baa3-41a4-a9d5-c95df7628312.PDF ─────────┬──────────────────────────────────────────────── 2026-04-28 18:55│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思进智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2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10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2,893.40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4,995.13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898.2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898.2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6,805.64 利息收入净额 B2 867.64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526.10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7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7,331.74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78.4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44.9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44.94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12月 2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 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 2024 年 4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4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上述《管理制度》 进行了修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 备注 余额 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 388378869605 - 已销户[注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 94110078801200002806 - 已销户[注 2]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3901140029200217092 - 已销户[注 2] 合计 - 注 1: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注 2: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 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 支撑力量,为日渐扩大的生产规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同时公司还将以技术转化为重要目标,开发市场迫切需要的产品功能,提高 产品竞争力。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实现对目标市场的快速占领和渗透,扩大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将在各下游客户相 对集中的区域建立营销和服务中心,负责当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够极大提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本项目除了作为销售网点、售后 服务中心,还将为客户提供行业培训,与客户形成互动,深入了解下游行业的生态系统,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服务体系, 并在该行业生态系统融入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月 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16,176,137.19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 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未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1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444.94 万元(含已于 2024年 4月结项的“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金额、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保荐机构已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九)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不存在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十一)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 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关于思进 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6)第332A010663号)。报告认为:思进 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 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思进智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思进智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31a870-2704-414f-951c-f90bc52f1dc1.PDF ─────────┬──────────────────────────────────────────────── 2026-04-28 18:55│思进智能(003025):关于2026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 一、通过银行授信并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情况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解决信誉良好且存在融资需求的客户的付款问题,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接受客户采用买方信贷 结算的付款方式,即在公司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合作银行向客户发放不超过授信额度的专项贷款以用于设备款项的支付,如客户无法 偿还贷款,合作银行有权要求公司履行连带担保责任。买方信贷业务项下单笔信用业务期限不超过 24个月,余额额度可循环使用。 2025年度,与公司开展买方信贷业务的合作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买方信贷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7,000.00 4,084.3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5,000.00 879.9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500.00 1,060.26 合计 15,500.00 6,024.60 公司对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实行总担保余额控制。2025年度公司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总额度已由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买方信贷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5,500万元,最终以各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2026年度,公司在设备销售过程中因发生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可在上述额度内使 用,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 (万元) 【注 】 7,000.00 最高额保证、保证金质押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5,000.00 最高额保证、保证金质押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500.00 最高额保证、保证金质押 合计 15,500.00 【注 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 万元,其中人民币 7,000.00 万元用 于买方信贷授信业务。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根据业务 开展需要,在上述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具体决定和实施对客户的担保,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分割、调整向各银行提供担保 的额度,决定对外担保具体条件并签署或续签相关合同、协议,确定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业务品种、金额、期限等相关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买方信贷担保业务存在客户还款逾期的风险。为加强对买方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明确了被担保人的条件,并在内 部严格评审、谨慎选择。被担保人应当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具备借款人资格,符合合作银行贷款条件, 具有一定商业信用和偿债能力;与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并按《购销合同》支付不低于合同总价 30%的首付款;提供的财务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资信良好,经营状况、资产规模和财务状况良好的企业法人。此外,公司要求被担保人需办理以银行为抵押权 人的设备抵押登记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保障措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电子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 2025年 5月 25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宁波高新支行”)续签了《电子供应链融资业务 合作协议》,约定工行宁波高新支行向公司提供电子供应链融资业务,公司对融资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 ,000万元整,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协议生效日起算,协议到期时若双方无书面异议,则该协议可以自动延期一年,并以此类推。约 定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工行宁波高新支行向购买公司机器设备的下游客户发放供应链融资贷款,公司应在供应链融资发放前按供应 链融资的 30%交存保证金,存入公司开立在工行宁波高新支行的结算账户,且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不得低于供应链融资总余额的 30%, 用于供应链融资增信。 2026年度,公司拟继续向工行宁波高新支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7,000万元。 (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2025年 5月 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宁波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 同》及《网络供应链“e销通”(A类)业务合作协议》,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本金余额范围内,用以担保公司下游客户与 该行在自 2025 年 5月 30 日至 2026 年 5月 30 日(具体以股东会审议通过截止日为准)的期间内在该行办理的各类融资所产生的 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网络供应链“e销通”(A类)业务合作协议》,建行宁波市分行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思维 及技术,通过电子信息交互方式,为公司推荐的下游客户提供全流程网上操作的融资服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公司为建行宁波 市分行就公司下游客户提供网络供应链融资所产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5年 5月 30日,公司与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信融通”)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基于公司与建行宁波市 分行签订的《网络供应链“e销通”(A类)业务合作协议》,由建信融通搭建并运营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通过该平台为公司及下游 客户办理网络供应链“e销通”(A类)业务提供操作指导、信息交互、材料收集、系统对接等供应链综合服务。融资订单限于下游客 户与公司签订的货物购销合同或协议,下游客户可向资金方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支付该订单项下货款。 2026年度,公司拟继续向建行宁波市分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2025年 6月 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中 信银行宁波分行向公司提供人民币 3,500万元的增信额度,在协议约定的额度有效期内,对经公司推荐且经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审批准 入的公司下游设备购买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的业务。公司在增信额度内对借款申请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年度,公司拟继续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申请买方信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3,500万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买方信贷业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6,024.60万元,占公司 202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74%。2 025年末,逾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43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客户已归还银行逾期欠款,公司无代偿风险。2025年末,公司无关 联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公司与客户开展买方信贷业务,能有效缓解客户暂时性的资金紧缺问题,加快公司货款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 与客户的双赢。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 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本次为采用买方信贷结算方式的客户提供担保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为满足被担保人条件的客户办理买方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需要,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行为。2026年度公司就买方信贷业务需提供对外担保的总额度,符合公司业务 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冷成形装备销售业务的发展。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 进行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47f02e-b9a5-49b8-a6d8-a4ff8549d4d1.PDF ─────────┬──────────────────────────────────────────────── 2026-04-28 18:55│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8,500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如下: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万元) 担保方式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 5,000.00 最高额保证、保证金质押 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500.00 最高额保证、保证金质押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10,000.00 最高额保证、保证金质押 合计 18,500.00 上述银行授信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买方信贷、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 、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 为保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现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公司向各大 银行申请办理具体业务时,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包括综合授信项下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各类具体融资业 务的办理,该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买方信贷、本外币借款、贸易融资、票据、开立信用证、保函等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同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批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a7858b1-717f-4ae3-9543-42fd010a0e39.PDF ─────────┬──────────────────────────────────────────────── 2026-04-28 18:54│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经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6年 05 月 21日(星期四)14:00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1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05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 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告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认及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8.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6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对外担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中第 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 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 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电子邮件或信函以送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在 2026 年 05 月 15 日 17:30 前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至nbsijin@163.com,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2、登记方式:2026年 05月 15日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 699号,思进智能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信函请寄:浙江省宁波高新区菁华路 699 号,联系人:周慧君/陆爽霁,电话:0574-87749785(信封请注明“股东会”)。 电子邮箱:nbsijin@163.com 4、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 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d519e9e-342e-46ac-928c-2411b4386134.PDF ─────────┬──────────────────────────────────────────────── 2026-04-28 18:54│思进智能(003025):思进智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管理规定》等的规定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披露情形的,由公司自行审 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五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可以暂 缓披露。 第六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公司违反国家 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可以豁免披露。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 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第八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 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暂缓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十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各部门或子公司依照本制度申请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提交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并 附相关事项资料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相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相关信息不符合暂 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公司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后,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相关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 登记事项一般包括: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四条 在已作出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持续追踪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事项进展。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十六条 已办理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四章 处罚 第十七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作 暂缓、豁免处理的,或者存在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违规、失误,给公司和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的,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视情形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及时进行修订,修改时亦同。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5e8748e-efa9-4799-9134-32dd3aa69216.PDF ─────────┬──────────────────────────────────────────────── 2026-04-28 18:54│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琛)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良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c7d00ef-910e-4b75-b15f-43affead2810.PDF ─────────┬──────────────────────────────────────────────── 2026-04-28 18:54│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大卫)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大卫)。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6572bbe-1783-427c-b0e0-a3900b9bcfc1.PDF ─────────┬──────────────────────────────────────────────── 2026-04-28 18:54│思进智能(003025):思进智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公司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市场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履行责任义务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 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 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薪酬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 ,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第八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发放的专 项激励、奖金或奖励等。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公司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退休、岗位调动、辞职等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职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在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有权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二)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发展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当经营环境及外部条 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激励约束条件,调整薪酬标准,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 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不一致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2937d4-e69c-4e2a-aaef-1f72d434bba3.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通过认真审阅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各类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且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4,549,998.20 元,未分配 利润为 664,462,020.83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520,792.0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按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 12,752,079.2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39,591,213.23元,扣减本年度执行 2024年度分派的现金股利人民币 52,058,152. 3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02,301,773.77元,资本公积为 235,868,359.17元。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总股本为 283,953,55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数量为1,300,000股,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数 量为 282,653,558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 定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2025 年度,公司拟以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1,300,000股后的总股本 282,653,558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6,530,71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上述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 变化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情况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56,530,711.60元。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 587,000股,累计回购金额 8,100,578.06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合计 64,631,289.66元,占 2025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41.82%。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6,530,711.60 52,058,152.30 47,325,593.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54,549,998.20 181,779,361.08 97,589,865.72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664,462,020.83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02,301,773.77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5,914,456.9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44,639,741.6667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155,914,456.9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是 ?否 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 2023~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55,914,456.90 元,占最近三年(2023~2025年度)平均净利润的 107.80%, 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现金分红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 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上市后相关分红承诺, 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8001万元、人民币 11501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5.58%、6.90%,均低于 50%。 四、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 2025年度的经营业绩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 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严格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 告知义务。 2、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 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若股本发生变化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62a0a2-1730-42f8-997f-d24a41ba093b.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等 2项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拟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 本次修订并制定的主要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管理制度》 2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全文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a5c0b6c-d63f-49e6-b30a-7bd0363a7975.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良琛、徐大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就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良琛、徐大卫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独董管理办法》第六条、《规范运作》第 3.5.4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情形,上述人员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独董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e816138-4683-4dc1-a533-37a4ffb7eb26.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思进智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1-1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10662号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公司”) 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思进智能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 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 第 332A01759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思进智能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 附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思进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思 进智能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除了对思进智能公司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 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思进智能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 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思进智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 占用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度 2025年 2025年 占用 占用性 用 用方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占 度占用 占用资 度偿 期末 形成 质 名称 公司的 的会计 用资金 累计发 金的利息( 还累计 占用资 原因 关联关 科目 余额 生金额 如有) 发生 金 系 (不含 金额 余额 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及其附属企业 小计 其他关联方及附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其他关联资金往 资金往 往来方 上市公 2025年 2025年 2025年度 2025年 2025年 往来 往来性 来 来方 与上市 司核算 期初占 度占用 占用资 度偿 期末 形成 质 名称 公司的 的会计 用资金 累计发 金的利息( 还累计 占用资 原因 关联关 科目 余额 生金额 如有) 发生 金 系 (不含 金额 余额 利息)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 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 司及其附 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 附属企业 总计 本表已于2026年4月27日获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批准。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dfb03f2-7395-4b9c-890e-2885677d528a.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思进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1-5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10663号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 2 025年度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思进智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 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思进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 2025年度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思进智能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 、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思进智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思进智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思进智能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 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20,1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34元,共计募集资金428,93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9,050,000.00元后的募 集资金为399,884,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 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901,3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78,9 82,688.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36,805.64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960.2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投项目526.1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444.94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7,331.74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 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宁 波市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d0b39a5-5d6e-422f-bd38-856b04055fbe.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6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1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34元,共计募集资金 4 28,934,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9,05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884,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年 12月 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 的新增外部费用 20,901,311.32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78,982,688.6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78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 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7,898.2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6,805.64 利息收入净额 B2 867.64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526.10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7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7,331.74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878.4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444.9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444.94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 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分别与 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 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对上述《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 388378869605 - 已销户[注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 94110078801200002806 - 已销户[注 2] 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国家高新 3901140029200217092 - 已销户[注 2] 区支行 合 计 - [注 1]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月 10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注 2]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升公司的研发 能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 支撑力量,为日渐扩大的生产规模提供有力的质量保障。同时公司还将以技术转化为重要目标,开发市场迫切需要的产品功能,提高 产品竞争力。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建成有利于公司实现对目标市场的快速占领和渗透,扩大市场份额。项目建成后,将在各下游客户相 对集中的区域建立营销和服务中心,负责当地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能够极大提升公司的品牌竞争力。本项目除了作为销售网点、售后 服务中心,还将为客户提供行业培训,与客户形成互动,深入了解下游行业的生态系统,以便为客户提供更具价值的产品服务体系, 并在该行业生态系统融入公司的产品服务体系。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16,176,137.1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3号)。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四、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18b15fc-b1b5-42b2-a324-e21fa49e68c1.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提供的资料,2025年致同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 239人 数量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359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445人 会计师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6.14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297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3.86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通用设备制造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2025年 11月 14日,经公司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年度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致同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致同所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致同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思进智能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对审计后财务报表实施分析程序、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 效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 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 10月 2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 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基于对致同所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 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的充分考量,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 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初步预审的情况及 2025年年审 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时间及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的初步看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致同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关键审计事 项、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致同所关于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的相关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 意见与建议。 4、2026 年 4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 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 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e717f56-2500-4c7d-a3f6-49a6437a826e.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上述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根据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 司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人民币 706.04 万元(含现任及离任),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相关内容。 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 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 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72,000元(含税),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 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 况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具体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基数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 (1)基本薪酬:按月发放,根据岗位价值、职责及行业水平确定。 (2)绩效薪酬(含业绩薪酬):依据公司组织绩效及个人绩效评价结果核算,其中绩效评价涉及的财务数据须经审计,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发放。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相关规定、个人绩效考评结果发放;独立 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年内换届、改选、退休、岗位调动、辞职等原因而不再任职的或因身体状况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职 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在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社保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等应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b7fcdb6-9a39-4325-8cc5-9384cfda0759.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c6f7f4-4bd5-4fda-b819-8b814b723848.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决策机制,向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 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 )》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一、制定《规划》的原则 公司董事会制定《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坚持现金 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二、制定《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 贷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 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内容 公司董事会制定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一方面坚持保证给予股东稳定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结合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将利用募集资金和现金分红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等自有资金,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公司具体分红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 分配;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 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 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无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 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4)公司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能够满足公司的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 3、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未来三年每年度均实施现金分红。且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 利润的 20%。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4、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于年度股东会通过后二个 月内进行;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在股东会通过后二个月内进行。 (三)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 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 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 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 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对于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公司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股东违规占有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 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 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求审计委员会的意见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利润分配政 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会提 供便利。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四、《规划》适用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经营状况,充分考 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f2da15-fabf-4143-8ab6-b1ee9ac935f6.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公司本次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 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够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1981年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 244人 数量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1,361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461人 会计师 2024 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6.14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 2024 年上市公 客户家数 297家 司(含 A、B股) 审计收费总额 3.86亿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5(通用设备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 1,877.29万 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人 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于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强,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叶聿稳,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 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12万元)。2026年度,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将根据本公司业务规 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 续性,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在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并且能够按时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 告内容客观、公正,且具有良好的声誉。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业务。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此次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及股东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以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6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4、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5257a9-c7f2-4c28-a141-8b31352d46ff.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0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相关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0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举办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 一、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召开时间:2026年 05月 15日(星期五)15:00-17:00 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出席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忠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慧君女士、财务总监李丕国先生、独立董事李良琛先生、独立董事徐大卫 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05 月 15 日 ( 星 期 五 ) 15:00-17: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qfRofNnTG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05月 15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 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价值在线”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慧君/陆爽霁 电话:0574-87749785 邮箱:nbsijin@163.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b92ea5-da12-4231-8b71-46912f5771f4.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思进智能”)于 2026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变更,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 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要求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释,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2a835ac-e9a2-455b-add9-69a930fd910c.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bd342f-e4e7-46b3-948a-40799387fa83.PDF ─────────┬──────────────────────────────────────────────── 2026-04-28 18:52│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257dbe-eda7-4d74-96d0-1849269d60cb.PDF ─────────┬──────────────────────────────────────────────── 2026-04-28 18:51│思进智能(003025):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思进智能(003025):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cbb22d-fcc0-43f1-b299-fae3496d4976.PDF ─────────┬──────────────────────────────────────────────── 2026-04-28 18:51│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思进智能(003025):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1c22f6-8581-4d1c-af56-605406beea75.PDF ─────────┬──────────────────────────────────────────────── 2026-04-01 17:46│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 1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30日、2025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3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457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4.62 元 /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13.14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8,086,035.89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d6187b77-679d-438d-b235-879fcd62af7d.PDF ─────────┬──────────────────────────────────────────────── 2026-03-23 16:20│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56b8e817-7b55-436b-ad1c-116191a599c3.PDF ─────────┬──────────────────────────────────────────────── 2026-03-02 17:36│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 1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30日、2025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253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4.62 元 /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13.14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23,416.12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b71f1010-6bac-41e7-b3ef-e4b52d74da36.PDF ─────────┬──────────────────────────────────────────────── 2026-02-02 15:46│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 1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30日、2025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1月 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2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2536%,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4.62 元 /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13.14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23,416.12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b604116d-4997-444f-a6c8-e2065a790936.PDF ─────────┬──────────────────────────────────────────────── 2026-01-13 15:45│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4/e5f1718f-dfba-489b-a350-b6ab4a5b0459.PDF ─────────┬──────────────────────────────────────────────── 2026-01-05 16:11│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9094e8da-5b51-40ac-bcf4-088224bc8239.PDF ─────────┬──────────────────────────────────────────────── 2025-12-20 00:00│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e1b9843a-a5d9-499e-a691-8976066668e2.PDF ─────────┬──────────────────────────────────────────────── 2025-12-01 16:26│思进智能(00302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 1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30日、2025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0528%,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4.11 元 /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13.68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075,188.15元(不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c75127dc-f429-49f3-bc9b-557dccccdc0f.PDF ─────────┬──────────────────────────────────────────────── 2025-11-24 17:56│思进智能(00302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 1月 14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73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2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1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13.75元/股,回购最低成交价为 13.68元/股, 支付的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1,234,754.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 未超过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规定。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前述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5/6a037728-f23a-4151-b6e0-417a30839ac6.PDF ─────────┬──────────────────────────────────────────────── 2025-11-21 20:21│思进智能(00302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 思进智能(00302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2/f43888d5-b19b-473e-8273-17c5a8015376.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思进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899.PDF ─────────┬──────────────────────────────────────────────── 2026-04-29│思进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1908.PDF ─────────┬──────────────────────────────────────────────── 2025-10-30│思进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4588.PDF ─────────┬──────────────────────────────────────────────── 2025-08-28│思进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2569.PDF ─────────┬──────────────────────────────────────────────── 2025-04-26│思进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32123.PDF ─────────┬──────────────────────────────────────────────── 2025-04-26│思进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32080.PDF ─────────┬──────────────────────────────────────────────── 2024-10-30│思进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436.PDF ─────────┬──────────────────────────────────────────────── 2024-08-30│思进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9573.PDF ─────────┬──────────────────────────────────────────────── 2024-04-27│思进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904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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