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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6(中晶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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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6 中晶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8:09 │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7 18:09 │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7 18:07 │中晶科技(003026):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 │2026-07-14 16:28 │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4 16:22 │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公司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7-13 15:47 │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6-07-10 16:27 │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 ├─────────┼──────────────────────────────────────────────┤ │2026-07-10 16:27 │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中晶科技(0030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7-01 00:00 │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17 18:09│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高金榜律师、吕荣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 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6 年 7 月 1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 站上刊载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 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 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截至2026年7月13日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87,767,55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400,000股,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为187,367,550股。 (二)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且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1人,该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44,329,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593%。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376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23,093,9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255%。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 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28,9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94%;反对83,3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36%;弃权1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54,5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7459%;反对83,31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1661%;弃权11,4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2.088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24,6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30%;反对85,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73%;弃权13,2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9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50,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9631%;反对85,835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6257%;弃权13,24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2.4112%。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7,328,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581%;反对83,1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233%;弃权12,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8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53,6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2.5820%;反对83,11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1297%;弃权12,5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的2.2883%。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4f27efb1-e697-4c7d-9b23-e4e68da77679.PDF ─────────┬──────────────────────────────────────────────── 2026-07-17 18:09│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 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徐一俊董事长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6年7月13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87,767,55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400,000股,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为187,367,550股。 通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且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 7,423,7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4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且参与投票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4,329,8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659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7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093,9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255%。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5 人,代表股份 549,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5 人,代表股份 549,3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32%。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67,328,959 99.8594 83,310 0.1236 11,470 0.017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454,538 82.7459 83,310 15.1661 11,470 2.0880 2.00《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67,324,659 99.8530 85,835 0.1273 13,245 0.0196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450,238 81.9631 85,835 15.6257 13,245 2.4112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67,328,059 99.8581 83,110 0.1233 12,570 0.0186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453,638 82.5820 83,110 15.1297 12,570 2.2883 以上议案1、2、3,关联股东郭兵健、李志萍均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金榜、吕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9b7e602e-3d48-41d7-868d-c230d74ad34b.PDF ─────────┬──────────────────────────────────────────────── 2026-07-17 18:07│中晶科技(003026):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申请,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30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登记结算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过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核查,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即公司董事郭兵健先生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执行已公告的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5 日、2026 年 2 月 11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上述股份减持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时间之前,不存在利用本 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有 1 名拟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有限情况下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交易行为系个 人独立判断做出的投资决策,交易金额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确保本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公司决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参与本激 励计划的资格。 其余共有 12 名激励对象(不含郭兵健先生)交易过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自身对二 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 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存在股票买入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经自查,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 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存在泄露内幕信息 的情形。在自查期间,未发现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符合《管理办 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5a2fefbe-e21e-4697-8dbf-afd39dfa6c17.PDF ─────────┬──────────────────────────────────────────────── 2026-07-14 16:28│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4,000.00万元–4,500.00万元 盈利:2,573.66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5.42%-74.8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3,800.00万元–4,300.00万元 盈利:2,385.49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9.30%-80.2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1元/股–0.35元/股 盈利:0.2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已就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6 年半年度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是: 1、公司目前生产紧张、订单充足,通过提升稼动率保障交付; 2、公司募投项目产能释放,增产上量,产品矩阵进一步丰富; 3、公司持续精益管理,通过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盈利能力; 4、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ff766772-75ab-42ea-a2ba-dac5ab222c58.PDF ─────────┬──────────────────────────────────────────────── 2026-07-14 16:2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公司2026年二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 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6 年二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 2026 年二季度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金额预计为 892.63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89 存货跌价准备 885.74 合计 892.63 3、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 年 3月 1日至 2026 年6 月 30 日。 4、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具体办法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 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应收账款 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 6.89 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 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885.74 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 657.27 万元,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228.47 万元。 三、年初至 2026 年 6月 30日超过净利润 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规定,年初至 2026 年 6月 30 日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报告期末存货成本(万元) 19,810.41 报告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万元) 13,116.57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计提减值金额(万元) 2,518.62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主要原因:按照存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过资产减 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 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2026 年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1.82 万元,预计将减少归属于 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741.82 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9ee3a4d-df46-4955-aefc-bb89b9ff2403.PDF ─────────┬──────────────────────────────────────────────── 2026-07-13 15:47│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12日和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和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新取得 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550515703T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 59 号 法定代表人:徐一俊 注册资本:壹亿捌仟柒佰柒拾陆万柒仟伍佰伍拾元 成立日期:2010 年 01月 25 日 经营范围:晶体硅、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晶体硅及其制品、电子元器件及新型节能材料的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电气 机械设备设计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773ae1f0-11ef-40ec-a47b-2906be39e0c4.PDF ─────────┬──────────────────────────────────────────────── 2026-07-10 16:27│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7 月 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时间:2026 年 7月 1日至 2026 年 7月 10 日。 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反馈,公司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没有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查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激励对象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和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示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6440711c-8df4-4657-8772-5891d3cb548c.PDF ─────────┬──────────────────────────────────────────────── 2026-07-10 16:27│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徐一俊先生的通知,获悉 徐一俊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 量 持 总 限 否 始日 日 股东或第 (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售股( 为 一 例 例 如 补 大股东及 (%) (%) 是,注 充 其 明 质 一致行动 限售类 押 人 型) 徐一 是 4,500,000 10.15 2.40 否 否 2026 2028 年 中国银河证 置换前期 俊 年 7 券 质押融资 7 月 8 月 7日 股份有限公 日 司 长兴金陵北 路 证券营业部 合计 —— 4,500,000 10.15 2.40 —— — —— —— —— —— —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 股 份 股 股东或第 份数量(股) 比例(%) 本比例(% 一 ) 大股东及 其 一致行动 人 徐一 是 6,960,000 15.70 3.71 2024 年 9月 12 2026 年 7月 9 中国银河证券股 俊 日 日 份 有限公司长兴金 陵 北路证券营业部 合计 —— 6,960,000 15.70 3.71 —— —— —— 注:徐一俊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的股份数量,即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其质押股 份数量为 4,800,000 股,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其质押股份数量变为6,960,000 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 所 司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 冻结/拍卖 持股份比 总股本比 限 押 份 押 等 例 例 售和冻结、 股份比 限售和冻 股份比 数量(股) (%) (%) 标 例 结 例 记合计数量 (%) 合计数量 (%) (股) (股) 徐一 44,329,82 23.61 7,835,000 17.67 4.17 0 0 0 0 俊 1 徐伟 22,544,60 12.0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66,874,42 35.62 7,835,000 11.72 4.17 0 0 0 0 1 注:1、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所述的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3、2026 年 6月 5日,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均按资本公积金转增后的数量填列;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7,767,550 股。 (二)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335,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 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8%。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的还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具备相应的资 金偿还能力。 3.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股东股份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公 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情况。若出现平仓风险,徐一俊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 被质押股份、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4ceb7f45-b9f7-4ac5-a9b4-f7526aef0709.PDF ─────────┬──────────────────────────────────────────────── 2026-07-10 00:00│中晶科技(0030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晶科技,股票代码:003026)股票于 2026 年 7月 7日、7月 8日、7月 9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且通过函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19e948b1-d848-4e99-b92c-7ef59cce9afb.PDF ─────────┬──────────────────────────────────────────────── 2026-07-01 00:00│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 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议案1、2、3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1、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 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 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1、2、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包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 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7月14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电子邮箱:ir@mtcn.net 会务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叶荣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4874d88-6915-4b07-929c-fcd4679b655e.PDF ─────────┬──────────────────────────────────────────────── 2026-07-01 00:00│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 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579ba36-e63d-418e-80df-636cd645ab7b.PDF ─────────┬──────────────────────────────────────────────── 2026-07-01 00:00│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73d08a3-31df-4018-ae42-f986d245dd93.PDF ─────────┬──────────────────────────────────────────────── 2026-07-01 00:00│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129470a-e131-404d-9cbe-d1eb3999ca3c.PDF ─────────┬──────────────────────────────────────────────── 2026-07-01 00:00│中晶科技(003026):中晶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中晶科技(003026):中晶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902acfb-357b-4851-a44c-aaf647048e60.PDF ─────────┬──────────────────────────────────────────────── 2026-07-01 00:00│中晶科技(00302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中晶科技(003026):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2f7f0b1-3df1-445f-b689-8fbe4aeae0bc.PDF ─────────┬──────────────────────────────────────────────── 2026-07-01 00:00│中晶科技(003026):中晶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中晶科技(003026):中晶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14a2a44-046d-4af9-bf86-cd3bb67ff8d7.PDF ─────────┬──────────────────────────────────────────────── 2026-07-01 00:00│中晶科技(0030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晶科技(0030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f39c4f2c-a05b-48d8-8dea-689543537775.PDF ─────────┬──────────────────────────────────────────────── 2026-06-30 00:00│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高金榜律师、吕荣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 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上刊载了《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前1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 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2, 080,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958%。 (二)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76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23,400,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93%。 (三)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 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5,454,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44%;反对9,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132%;弃权16,9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829,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76%;反对9,953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24%;弃权16,95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01%。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1736225-4127-4ca3-b730-c13e1a37f549.PDF ─────────┬──────────────────────────────────────────────── 2026-06-30 00:00│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 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徐一俊董事长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2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87,767,55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400,000股,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为187,367,550股。 通过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5,481,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851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2,080,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95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3,400,8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89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5 人,代表股份 856,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75 人,代表股份 856,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70%。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75,454,289 99.9644 9,953 0.0132 16,955 0.0225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829,369 96.8576 9,953 1.1624 16,955 1.980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金榜、吕荣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2f97894a-11b4-4002-a8b8-5634c5db1c4c.PDF ─────────┬──────────────────────────────────────────────── 2026-06-12 16:16│中晶科技(0030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8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12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郭兵健现场参与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寿涌毅、独立董事蔡海静、独立董事郑东海以通讯会议方式参与本次 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6-025)。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97f2a45-5f45-4d47-9407-21ce5869738f.PDF ─────────┬──────────────────────────────────────────────── 2026-06-12 16:14│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 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24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电子邮箱:ir@mtcn.net 会务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叶荣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babc19c-61d3-4cc0-a76e-6626b2b3e229.PDF ─────────┬──────────────────────────────────────────────── 2026-06-12 16:14│中晶科技(003026):公司章程 ─────────┴──────────────────────────────────────────────── 中晶科技(003026):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b5968bc-0d63-4794-b714-a5dbfffb62d5.PDF ─────────┬──────────────────────────────────────────────── 2026-06-12 16:1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0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截至目前,公司已 完成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显示,公司总股本从 129,619,000 股增加至 187,76 7,550 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129,619,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87,767,550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961.9000 万元。 18,776.7550 万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12,961.900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18,776.7550 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 股。 股。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于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本、章程等事宜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71079d1-4758-4608-8891-550daec850fe.PDF ─────────┬──────────────────────────────────────────────── 2026-06-10 16:23│中晶科技(0030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晶科技,股票代码:003026)股票于 2026 年 6月 9日、6月 10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且通过函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具体方案尚未确定,公司将待相关信息明确后履行相应审议及披露程序。除此之外,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重要信息。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正在筹划股权激励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 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cd55797-615b-4b19-ab6c-6c52e347a9e6.PDF ─────────┬──────────────────────────────────────────────── 2026-05-27 19:47│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 2025 年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 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 2、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即分红总额/总股本*10=1.993828 元,每股现金红利(含税)=0.1993828 元(含税, 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按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 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4.486113 股 ,每股转增数量= 0.4486113 股(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93828)÷(1+0.4486113)。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93828)÷(1+0.4486113)。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具体内容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 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以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为基数,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129,619,000股,剔除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上股份400,000股后,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数为129,219, 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5,843,800.00(含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58,148,55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7,767,550股,转增 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数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 认的数量为准)。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 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0,000.00股后的129,21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 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9,619,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7,767,550股。 2、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6月 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月 5日。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实施前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实施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797,704.00 22.99 13,408,967 43,206,671 23.01 无限售条件股份 99,821,296.00 77.01 44,739,583 144,560,879 76.99 股份总数 129,619,000 100 58,148,550 187,767,550 1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2)股份数量合计数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87,767,550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23 元。 2、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 即分红总额/总股本*10=1.993828 元,每股现金红利(含税)=0.1993828 元(含税, 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按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折算每 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比例,即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总股本*10=4.486113 股 ,每股转增数量= 0.4486113 股(结果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每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1+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每股转增股数)]=(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93828)÷(1+0.4486113)。 3、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1993828)÷(1+0.4486113)。 4、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徐一俊、徐伟承诺:“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人将根据自身需 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分红、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所参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 关股东最低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陆汇路 59号 咨询电话:0572-6508789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7b54e8e-dd66-422c-b018-e04f2d2a3b84.PDF ─────────┬──────────────────────────────────────────────── 2026-05-20 18:14│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 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主持人:徐一俊董事长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3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29,619,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400,000股,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为129,219,000股。 通过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2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4,652,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46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072,4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158%。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580,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3789%。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4 人,代表股份 3,187,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5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3 人,代表股份 3,032,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66%。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0《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54,403,444 99.5440 18,720 0.0343 230,510 0.4218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54,407,364 99.5511 17,400 0.0318 227,910 0.4170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2,941,902 92.3033 17,400 0.5459 227,910 7.1508 3.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54,401,864 99.5411 18,400 0.0337 232,410 0.4252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5,695,882 95.4418 36,520 0.6119 235,510 3.9463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2,915,182 91.4650 36,520 1.1458 235,510 7.3892 5.0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54,384,844 99.5099 36,420 0.0666 231,410 0.4234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2,919,382 91.5967 36,420 1.1427 231,410 7.2606 6.00《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54,390,744 99.5207 18,920 0.0346 243,010 0.4446 审议结果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股东类型 同 意 反 对 弃 权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 (%) (%) A 股 2,925,282 91.7818 18,920 0.5936 243,010 7.624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琦、高金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332b1b6-4fdd-4634-a8cd-d00ffa7e9fdf.PDF ─────────┬──────────────────────────────────────────────── 2026-05-20 18:14│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琦律师、高金榜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下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 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文 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在 《 证 券 时 报 》 、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已提前20日以公告方式通 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 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召开的时 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验证,截至2026年5月13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29,619,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 400,000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票不享有投票权。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为129,219,000股。 (二)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6, 072,4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158%。 (三)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24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18,580,2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789%。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 本次股东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403,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440%;反对18,7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43%;弃权230,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18%。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407,3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511%;反对1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18%;弃权227,9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17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401,8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411%;反对1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37%;弃权232,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52%。 4、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695,8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5.4418%;反对36,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6119%;弃权235,5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3.9463% 。 关联股东徐一俊、徐伟、郭兵健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84,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099%;反对36,4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66%;弃权231,4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234% 。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4,390,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207%;反对18,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46%;弃权243,01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446%。 本次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 之情形。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e9c0633-b37c-4c2a-9721-2711a021a50a.PDF ─────────┬──────────────────────────────────────────────── 2026-04-28 17:13│中晶科技(00302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中晶科技,股票代码:003026)股票于 2026 年 4月 24 日、4 月 27 日、4 月 28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并且通过函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就 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定期报告披露前,公司未向除公司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2025 年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3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b300dbb-9133-4486-b00d-89dd7f575609.PDF ─────────┬──────────────────────────────────────────────── 2026-04-28 15:56│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c860281-09aa-4787-a023-45bc00cf19bd.PDF ─────────┬──────────────────────────────────────────────── 2026-04-28 15:56│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报告 ─────────┴──────────────────────────────────────────────── 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7a34949-ee7e-45a9-bd15-dc414184c8ba.PDF ─────────┬──────────────────────────────────────────────── 2026-04-28 15:56│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晶科技(00302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d1785d-6405-4879-aded-b46263601792.PDF ─────────┬──────────────────────────────────────────────── 2026-04-28 15:56│中晶科技(0030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27 日 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 董事 5 人(董事长徐一俊、董事郭兵健现场参与本次会议,独立董事寿涌毅、独立董事蔡海静、独立董事郑东海以通讯会议方式参 与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徐一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6-01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的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依据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 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对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 情 况 的 专 项 意 见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徐一俊先生、郭兵健先生回避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13)。 9、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4)及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 2025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及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编制了《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 估,具体内容详见编制的《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5)。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 026-01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d33e14-3df0-40f5-9f09-02474dedf89b.PDF ─────────┬──────────────────────────────────────────────── 2026-04-28 15:55│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兴业 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华夏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融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 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业务、贸易融资、保函、抵押融资、质押融资等。在取得相关银行的 综合授信额度后,公司可视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等有关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贷款 利率、期限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申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本次综合授 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 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 二、相关授权情况 1、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徐一俊先生或董 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户、销户等 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次授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董事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d0b5ae-73b9-487b-9ac9-3ee8a8ff945e.PDF ─────────┬──────────────────────────────────────────────── 2026-04-28 15:55│中晶科技(003026):中晶科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6]7983号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 科技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中晶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晶科技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2d0e3b-339a-44c9-b408-112acc071908.PDF ─────────┬──────────────────────────────────────────────── 2026-04-28 15:55│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12a58b-2cc3-4394-9229-873edb3ca2e4.PDF ─────────┬──────────────────────────────────────────────── 2026-04-28 15:54│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本方案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寿涌毅、蔡海静、郑东海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 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2、议案4、议案5、议案6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 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 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8:30-11:3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长兴太湖街道陆汇路59号 电话:0572-6508789;传真:0572-6508782 邮编:313100 电子邮箱:ir@mtcn.net 会务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 叶荣 5.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fa90b46-820b-4e40-90e1-0e9c81faa7fb.PDF ─────────┬──────────────────────────────────────────────── 2026-04-28 15:54│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 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在日常工作 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三次股东会会议及五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存在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历次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或回避表决;无 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亲自召集并参与了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与了报告期内召开的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本人亲自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前置审议程 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确保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相关内 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并就在审计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围绕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履职过程中,本人重点聚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及内控制度的修订、落地 与执行效果,通过实地调研、当面沟通等方式,深入了解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建议。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行业发展环境及市场变化 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 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及投资者权益维护方面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认真 审议议案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强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关注市场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就市场和中小投资者关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进行沟通,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重点监督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 情况如下: (一)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编制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二)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 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 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三)对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认真核查,对关联交易合理 性、必要性、公允性进行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 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便于持续监督公司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和推动合规运作,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本年度,本人积极参与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相关活动,加深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的认识,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提升对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 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供支持,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 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持续关注公司的发展动态,更加勤勉尽职,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fcf8d8-e666-47b8-bdd3-2e54514f9ac9.PDF ─────────┬──────────────────────────────────────────────── 2026-04-28 15:54│中晶科技(003026):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进一步加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提问回复的管理,规范浙江中晶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的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 ,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应当充分关注互动易平台信息以及各类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充分重视并依法履行有关信息和报道引发或者可能引发的信息 披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 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公司信息披露以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不 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 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 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第七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 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 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八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 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第九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 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迎合热点,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 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第十一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投资者问题回复工作负责人,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 进行审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者敏感的信息发布及问题回复事宜,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未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的信息 或者内容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或者回复。第十四条 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职能部门,负责及 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包括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就投资者的提问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分析,将拟定的信息或者内容 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 ,并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证券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df250b3-dcd2-4b1a-ae37-5cccb12118f3.PDF ─────────┬──────────────────────────────────────────────── 2026-04-28 15:54│中晶科技(00302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 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 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董事包括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 定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长远发展原则:公司薪酬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责权利对等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公司薪酬与考核奖惩挂钩,与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董事的薪酬方案,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承担如下职责: (一)负责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二)负责组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 (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七条 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非独立董事: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相关制度领 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2、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股东会另有决议的除外)。 (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第八条 薪酬构成与发放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中长期激励收入包括经股东会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相关权益。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发放以 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发放。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 ,将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解聘等原因离职的,按照其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一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针对特定重要事项或专项工作设立临时性激励或约束方案,作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常规薪酬的补充。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依据: (一)同行业的薪资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酬报告或者公开的薪酬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酬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薪酬调 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使薪酬的实际购买力保持在合理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包括盈利能力、资产规模、资产质量等指标;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五)岗位调整或者职责变化。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六条 对在经营管理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 责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公司可以扣发或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津贴以及中长期激励收入,若 已发放的,亦可予以追回: (一)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并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4c8c26-56ec-49f3-8f21-d6c4e5e46f79.PDF ─────────┬──────────────────────────────────────────────── 2026-04-28 15:54│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 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在日常工作 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三次股东会会议及五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存在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历次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或回避表决;无 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亲自召集并参与了一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 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积极组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与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本人主持并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前置审议 程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确保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对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了 解情况,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合法权益;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地监督和检 查,强化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市场报道及信息,就市场和中小投资者关 注度高的问题与管理层进行探讨,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相关内 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等财务情况进行讨论和交流,并就在审计过程中可 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提出有关意见建议。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围绕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解。期间,通过现场走访、查阅底稿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访谈 等形式,进一步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并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就公司发展前景、市场拓展路径、核心竞争力等议题与公司管理层展开深 入探讨。同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 关注行业发展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 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七)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投资者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认真 审议议案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便于持续监督公 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坚持合规运作,促使公司自觉树立为投资者服务的意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努力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使得 广大投资者也能从中受益。 (八)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重点监督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 情况如下: (一)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编制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二)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 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 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三)对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认真核查,对关联交易合理 性、必要性、公允性进行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 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相关活动,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的认识,不断增 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提高对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能力,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公正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相关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5b6067-61ef-430c-a562-d5fee1ba6619.PDF ─────────┬──────────────────────────────────────────────── 2026-04-28 15:54│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各位股东: 作为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和要求,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谨慎、认真地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在日常工作 及重要决策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三次股东会会议及五次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也不存在委托 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认真仔细审阅历次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等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或回避表决;无 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与了报告期内召开的四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本人亲自参与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前置审议程 序,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确保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每季度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相关内 部审计报告,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 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听取报告,围绕公司的经营情况、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查和了解。履职期间,本人实地走访公司及子公司,仔细查阅相 关工作台账、业务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就投资者关系维护、内部控制制度落地执行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座谈交流并提出专业建议。同 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持续关注行业发 展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反馈 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在“价值在线”举行的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与广大投资者 进行细致的沟通和交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公司其他董事和管理层。同时持续关注和 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并推动落实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确保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 信息透明度显著提升。 (七)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未发生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重点监督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在决策、执行及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 情况如下: (一)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 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报告编制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格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充分揭 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二)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监督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该所具 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 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三)对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认真核查,对关联交易合理 性、必要性、公允性进行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符合投资者利 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的基本原则。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深交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等相关活动,加深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各类监管规则的认识,不断增 强自身的专业判断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支持,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贡献。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加强与公司董 事和管理层的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持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8d2dbaa-bd6e-438a-9e15-300c1cf7df7a.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方案的基本内容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政策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如下: 本公司2025年度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3,075,871.58元,母公司净 利润为55,254,239.89元。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 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即本年度拟提取5,525,423.99元法定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29,619,000股,公司可 供分配利润为227,560,430.77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98,735,426.28元。 2、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拟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拟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129,619,00 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 ),预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25,843,8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58,148,55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7,767,55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数最终以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 到以后年度。 3、如本议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5,843,800.00元,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70,000股,回购金额5,063,098.00元(不含交易费),以上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占本 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75%。 (二)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 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 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5,843,800.00 19,382,85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3,075,871.58 22,772,176.63 -34,065,701.46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7,560,430.7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198,735,426.2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226,65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594,115.5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45,226,65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2、公司2023-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5,226,65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 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 该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上述方案 的实施,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承诺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相关内容,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 缺,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8a717a-9a17-4156-8596-b14a49e969a4.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中晶科技(003026):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9d13213-0ae2-4ad5-be17-619ebf328a2e.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公司2026年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 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预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6 年一季度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预计金额 经公司初步测算,对 2026 年一季度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金额预计为 1,643.84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96 存货跌价准备 1,632.88 合计 1,643.84 3、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3 月 31 日。 4、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具体办法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 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应收账款 本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为 10.96 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 期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1,632.88 万元。其中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 1,240.84 万元,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 392.04 万元。 三、年初至 2026 年 3月 31日超过净利润 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规定,年初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报告期末存货成本(万元) 18,618.43 报告期末存货可变现净值(万元) 11,338.86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 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计提减值金额(万元) 1,632.88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存在减值的迹象主要原因:按照存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过资产减 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 靠,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将减少2026 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4.93 万元,预计将减少归属 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 1,204.93 万元。本次计提减值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本 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d50b11a-29f5-4724-9cdc-500175359e92.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和要求,2025 年,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 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于 2013 年 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 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能为各行业客户提供审计及鉴证、企业重组、企业融资及并购、资本市场、税务 咨询、管理咨询、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评估、工程咨询以及专业培训等全方位的国内、国际专业服务。首席合伙人为高峰先生。中 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汇合伙人 117 人,注册 会计师 688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12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月 2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 年 4月 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 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 相关政策,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 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 (二)年度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汇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提前沟通,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 2025 年报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汇报。充分协调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确保内部审计和 外部审计的有效衔接与配合,促进审计流程顺畅高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汇出具的相关初步审计意见,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 对审计结论、重要事项进行了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汇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 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为审计工作高质量完成提供了专业帮助。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 定,充分发挥了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f452f9-b205-4d81-ae53-715dfa8a024e.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经核查,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认为: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寿涌毅、蔡海静、郑东海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各位独立董 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以上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 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 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e42a5c-164c-4dc2-8976-a7458210592c.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中晶科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3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6]7982号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晶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6]7981号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中晶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告[2022]26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汇总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中晶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汇总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中晶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后附汇 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晶科技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 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晶科技公司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 理解中晶科技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7日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 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附表: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编 位:浙 晶科 技 份 公司 金额 :人 民 万元 上市公司 占用方与上市公 2025 年期初占 2025 年度占用累计发 2025 年度占用资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期末占 占 用 形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方名称 核算的会 占用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用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用资金余额 成原因 计科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 - - - - -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 - - - - - - - - - -企业 总 计 - - - - - - 上市公司 往来方与上市公 2025 年期初往 2025 年度往来累计发 2025 年度往来资 2025 年度偿还 2025 年期末往 往 来 形 其它关联资金往来 资金往来方名称 核算的会 往来性质 司的关联关系 来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累计发生金额 来资金余额 成原因 计科目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 - - - - - - - -人及其附属企业 浙江中晶新材料 其他应收 非经营性 子公司 30,039.82 4,048.21 - - 34,088.03 往来款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 研究有限公司 款 往来 其附属企业 浙江中晶新材料 其他应收 经 营 收 经营性往 子公司 1,079.28 81.69 - 7.20 1,153.77 研究有限公司 款 入 来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 - - - - - - - - - -企业 总 计 31,119.10 4,129.90 - 7.20 35,241.80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 构负责人 告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a44b30-8176-49fe-860d-c1bccf07461f.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 高峰 从业人员类别 合伙人数量 117人 及数量(截至 注册会计师人数 688人 2025年12月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312人 31日)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 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 100,457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229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7,291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 205家 主要行业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 审计客户家数 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制造业-电气机械 及器材制造业,制造 业-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收 16,963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19家 费总额 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6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7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职位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徐殷鹏 项目合伙人 2001年 1999年 2020年6月 2025年 超过10家 徐晓霜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4年 2012年 2021年3月 2025年 5家 鲁立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05年 2003年 2007年1月 2025年 超过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徐殷鹏 2024年10月11日 行政监管措施 宁波证监 对在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局 2023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部分审 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稿 存在错误记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施 2 徐殷鹏 2024年12月23日 自律监管措施 北京证券 对在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所监 2023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的部分 管执行部 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工作底 稿存在错误记录、内部控制风险评 估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采取出具 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 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中汇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审批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汇的独立性、专业 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汇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聘请中汇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65a36ef-fd40-44d0-8a78-0e348165f786.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企业会计解释的施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 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 工具的披露”进行了规定,公司将根据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2026 年 1月 1日。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该项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未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b34e79-e49f-46b1-a00c-e659eb83ce5a.PDF ─────────┬──────────────────────────────────────────────── 2026-04-28 15:52│中晶科技(003026):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中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 平,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 2026 年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公司第四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发放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每年 10 万元(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根据其所担任的具体职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 管理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及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退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8157ce0-63d4-48cf-9661-ed453dc88ef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中晶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312.PDF ─────────┬──────────────────────────────────────────────── 2026-04-29│中晶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3320.PDF ─────────┬──────────────────────────────────────────────── 2025-10-31│中晶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1307.PDF ─────────┬──────────────────────────────────────────────── 2025-08-22│中晶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2558.PDF ─────────┬──────────────────────────────────────────────── 2025-04-29│中晶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982.PDF ─────────┬──────────────────────────────────────────────── 2025-04-29│中晶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018.PDF ─────────┬──────────────────────────────────────────────── 2024-10-31│中晶科技: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473.PDF ─────────┬──────────────────────────────────────────────── 2024-08-31│中晶科技: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75948.PDF ─────────┬──────────────────────────────────────────────── 2024-04-29│中晶科技: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485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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