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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7(同兴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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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7 同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6:53 │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12 19:56 │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9:53 │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12 19:53 │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12 19:52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5-30 00:00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 ├─────────┼──────────────────────────────────────────────┤ │2026-05-30 00:00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5-22 12:02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 │2026-05-21 19:34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1 19:32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 2026-07-14 16:53│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700万元-2,000万元 盈利:5,248.4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1.89 %-67.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400万元-1,900万元 盈利:5,037.23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2.28%-72.2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3元/股-0.15元/股 盈利:0.4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受下游市场需求阶段性调整影响,公司在手订单整体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回落;同时受下游客户项目整体建设、 投产进度安排延后等因素影响,产品交付及收入确认节奏放缓,营业收入同比承压。叠加各项运营成本持续刚性支出,导致公司本期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e17d8b7-5c3e-40c4-a52b-7884372ad8d5.PDF ─────────┬──────────────────────────────────────────────── 2026-06-12 19:56│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姚曙江先生,唐先胜先生为主任委员,且为会计专 业人士; (2)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郑光明先生、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许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郑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吕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吴伟先生、陈建武先生、沈先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唐亚萍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丁跃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卓炤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4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bb85b8d-1752-4a64-a515-5ebc61ef8ecf.PDF ─────────┬──────────────────────────────────────────────── 2026-06-12 19:53│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郑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人,代表股份 58,55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235%。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8人,代表股份 58,456,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人 ,代表股份 10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 1,286,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5%。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 人,代表股份 1,185,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10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2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5%。 本议案获得通过,姚曙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何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4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61%。 本议案获得通过,许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唐先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承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尹颂律师、马慧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2a543c4-4b4a-4416-8cb3-ce6d1dc6ec46.PDF ─────────┬──────────────────────────────────────────────── 2026-06-12 19:53│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6第 01755号 致: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尹颂、马慧两名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就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 查,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下午 14:30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2、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58,456,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45%。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 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 1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 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2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8,557,7 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235%。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 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 东代理人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 票。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2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1.02《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2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1.03《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5%。 1.04《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3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1.05《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3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4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61%。 2.02《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3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2.03《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2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b434c80-75a4-4a34-9fca-4ffdbe4c3024.PDF ─────────┬──────────────────────────────────────────────── 2026-06-12 19:5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副董事长:朱宁先生 非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姚曙江先生、沈博磊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姚曙江先生,唐先胜先生为主任委员,且为会计专业 人士;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郑光明先生、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许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同时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2026年5月22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郑勇先生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吕文彬先生 副总经理:吴伟先生 副总经理:陈建武先生 副总经理:沈先锋先生 财务总监:唐亚萍女士 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卓炤伊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卓炤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相 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跃东先生、卓炤伊先生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四、部分董事、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1、郎义广先生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义广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8,196,745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 应当履行的股份减持承诺事项。 2、张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 公司对郎义广先生、张俊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43b800f-0ae1-40f8-93b6-303fbc803991.PDF ─────────┬──────────────────────────────────────────────── 2026-05-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 一、基本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控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0元对价收购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巴芒 ”)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皓升”)31.9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 二、进展情况 近日,同兴皓升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同兴皓升股权结构变 更如下: 变更前: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1.02% 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940.00 31.97% (有限合伙) 牛玉斌 460.00 15.65% 马千茹 40.00 1.36% 合计 2,940.00 100.00% 变更后: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40.00 82.99% 牛玉斌 460.00 15.65% 马千茹 40.00 1.36% 合计 2,940.00 100.00% 依据公司与安徽巴芒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安徽巴芒同意按照31.97%的持股比例承担同兴皓升截至2025年末累计未弥补 亏损,截至2025年末同兴皓升的累计未弥补亏损为3,901,638.90元,即安徽巴芒将额外支付给公司1,247,353.96元,公司已于2026年 5月29日收到了该笔款项。 三、备查文件 1、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2、股权转让补偿款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0c521b2-bda2-4229-96b5-7b26b7a6f44a.PDF ─────────┬──────────────────────────────────────────────── 2026-05-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信”)于近日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信”)和全资子公司马鞍 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方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其中北京方信为安徽方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北京方信为马鞍山方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孙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北京方信股东会审议通过,且 担保所涉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12-22 2、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105国道旁 3、法定代表人:解道东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北京方信间接持有安徽方信81.77%股权,安徽方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北京方 信的少数股东何洪为公司董事。 8、其他说明: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6,870,217.67 311,086,528.43 负债总额 6,954,894.46 30,754,294.76 净资产 279,915,323.21 280,332,233.67 资产负债率 2.42% 9.89%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度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547,096.05 112,833,669.11 利润总额 -605,767.08 807,930.92 净利润 -535,899.52 987,460.92 (二)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03-20 2、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省精细化工基地和马路30号 3、法定代表人:郑勇 4、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 染治理;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北京方信间接持有马鞍山方信81.77%股权,马鞍山方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北 京方信的少数股东何洪为公司董事。 8、其他说明: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0,636,396.02 369,722,793.82 负债总额 117,398,559.16 118,859,640.07 净资产 253,237,836.86 250,863,153.75 资产负债率 31.67% 32.15%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度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408,980.98 253,963,785.02 利润总额 2,378,593.46 20,760,806.70 净利润 2,248,894.67 18,536,592.7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安徽方信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为马鞍山方信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4,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北京方信旗下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主体之间的担 保,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北京方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方信及马鞍山方信经营和 财务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方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北京方信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82d1c21-5961-4b0d-be2c-60504216bbbe.PDF ─────────┬──────────────────────────────────────────────── 2026-05-22 12:0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 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先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候选人当选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拟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董事会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当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bfc9415-404e-459b-8f82-5d610e183c4e.PDF ─────────┬──────────────────────────────────────────────── 2026-05-21 19:34│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5人 1.01 《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3人 2.01 《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00、2.0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对议案2.00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9日上午9:00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 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丁跃东卓炤伊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f70eaf2-c4a7-4d1a-b01c-f3ffe3f58d69.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9日 除权前总股本:130,723,200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648,500股每10股派息:3元(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38,722, 410.00元(含税)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2.962168元(含税)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48,500股,该部 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的总股本 -公司已回购 股份)÷ 10×分配比例,即( 130,723,200-1,648,500)÷10×3.00=38,722,410.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38,722,410.00元÷130,723,200股≈0.2962168元/股,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96216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6216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6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 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722,41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 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648,500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48,500股后的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87 朱庆亚 2 02*****303 朱宁 3 02*****903 解道东 4 02*****428 郎义广 5 03*****810 郑光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6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具体如下: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按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 =38,722,410.00元÷130,723, 200股≈0.2962168元/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62168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丁跃东 咨询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电话:0551-643761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cb25b25-b950-4ca6-b57c-b477a561bd03.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沈博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沈博磊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6c8dfc5-7e42-47a4-98d3-7220f8f3ad00.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148e410-b0e7-4b0f-b044-68b977394445.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 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先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候选人当选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拟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董事会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当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d9f5e24-794c-46a9-a148-41b7afd98e41.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68f745c-037a-4164-9234-dee90e6a08ae.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aa5e3fb-9f7e-439e-b8e6-6298d69b4104.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斌)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8a0142e-35cd-4af1-9121-7cc78c9978c7.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80e3879-9be9-499c-9b15-07fd0e9386d1.PDF ─────────┬──────────────────────────────────────────────── 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斌)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4a564d2-1c3e-46fa-b583-2e0f164aac6f.PDF ─────────┬──────────────────────────────────────────────── 2026-05-21 19:31│同兴科技(00302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 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 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d5450af-3928-424e-b113-578a43909fbd.PDF ─────────┬──────────────────────────────────────────────── 2026-05-06 19:14│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2907ae1-2e5c-44f1-8f9d-3a42e5db5898.PDF ─────────┬──────────────────────────────────────────────── 2026-05-06 19:14│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1bcfced-72b4-4380-8eae-1be69ddbecdd.PDF ─────────┬──────────────────────────────────────────────── 2026-04-30 00:37│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6261f3f-d65b-46f7-9be0-c6ab27b513c4.PDF ─────────┬──────────────────────────────────────────────── 2026-04-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a659f08-0ff9-4dfb-883f-783b2b154749.PDF ─────────┬──────────────────────────────────────────────── 2026-04-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b143561-9291-4819-bb75-0a2047af7f7d.PDF ─────────┬──────────────────────────────────────────────── 2026-04-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 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 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 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郑勇先生、独立董事唐先胜先生、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财务总监唐亚萍女 士(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17774e1-04b4-47e0-8215-6b9d6f36467f.PDF ─────────┬──────────────────────────────────────────────── 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公司章程(2026年4月) ─────────┴──────────────────────────────────────────────── 同兴科技(003027):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365819c-bcce-4a89-a1b4-b8e13b9accce.PDF ─────────┬──────────────────────────────────────────────── 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 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 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 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下列事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与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薪酬与津贴制度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 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确有必要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职务津贴标准并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如独立董事津贴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批。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如基本 薪酬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考核后,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工具的具体实施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通 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通胀水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0b9e827-f7f4-4d9c-88de-869bd1825059.PDF ─────────┬──────────────────────────────────────────────── 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提升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 E SG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与 ESG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愿景、ESG 发展战略规划、ESG 治理架构、ESG 管理制度、ESG 相关披露文件、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工作组负责做好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协 议草案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正式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 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战略 与 ESG 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战略与ESG 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战略与 ES G 委员会委员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 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b86274a3-a9f6-4ac3-ae44-11420c7af1de.PDF ─────────┬──────────────────────────────────────────────── 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公司 董事会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 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 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及分管工作范围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和作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 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 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建议董 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 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aae64ab-1eb4-4493-9a65-67e9cbd400e8.PDF ─────────┬──────────────────────────────────────────────── 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先胜)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先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bd48516-f287-4251-851c-7fe77c7b9439.PDF ─────────┬──────────────────────────────────────────────── 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斌)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d049570-02a0-4451-b811-258bd4ba95a2.PDF ─────────┬──────────────────────────────────────────────── 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 同兴科技(00302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91b5d79-8cd7-43d2-ae27-2c57c29550df.PDF ─────────┬──────────────────────────────────────────────── 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承驻) ─────────┴──────────────────────────────────────────────── 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承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dc57455-0246-4940-8e02-74509b96f248.PDF ─────────┬──────────────────────────────────────────────── 2026-04-15 21:28│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 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 额度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9:00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 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丁跃东卓炤伊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a445d2b-b13a-49aa-b016-7a8c7ba9b1f2.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79,357.68元,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65,942,218.5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3,881.58元(注: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 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20,563,313.81元,减报告期执行2024年利润分配38,336,910.00元,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7,544,740.81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 ,722,41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 准。 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98,400股,回购金额19,986,137.00元(不含交易费 用),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8,722,41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58,708,547.00元,占公 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3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8,722,410.00 38,336,910.00 7,349,93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3,979,357.68 39,035,310.51 25,543,725.7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06,819,508.0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7,544,740.81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84,409,252.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6,186,131.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84,409,252.00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8,722,410.00元,占2025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34%。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84,409,252.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平均净利润 46,186,131.30元的182.7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致力于企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 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0,763,286.41元和 399,991,005.51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7%和 16.09%。公司 2024年度、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0,763,286.41元和 389,893,197.29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95%和 19.17%。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0e70287-48f5-497f-9d0a-ab5dfaebab2b.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许斌、唐先胜、朱承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许斌、唐先胜、朱承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3d26984-6a01-4b73-b1e8-3a557e1473ec.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公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 细则》,进一步明确并拓展了其在ESG事项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责。本次调整涉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名称及相关职责,其成员数 量、任期等保持不变。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表述同步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95732f2-a967-40ee-b20f-6006bb3ea5f8.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 〔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 根据上述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aaea6a4-9357-41dc-92b2-1deca670ce64.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一、本报告期资产、经营及现金流量总体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86,671,616.26元,总负债 664,110,004.6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23,867,328.75元。 2025年度营业收入 723,671,132.52 元,营业利润 91,165,060.32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979,357.68元。 2025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039,187.09 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039,688.23元,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23,504.55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93,724,005.69元。 二、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末 2024年末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 1,628,983,372.95 1,666,176,358.43 -2.23% 总资产 2,486,671,616.26 2,464,184,463.02 0.91% 流动负债 628,973,718.91 626,558,298.81 0.39% 总负债 664,110,004.62 667,878,167.28 -0.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723,867,328.75 1,702,933,654.76 1.23% 资产负债率(%) 26.71% 27.10% 下降0.39个百分 点 三、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723,671,132.52 724,307,976.87 -0.09% 营业利润 91,165,060.32 34,675,894.76 162.9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3,979,357.68 39,035,310.51 89.52%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增减幅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17,672,610.79 539,139,712.07 51.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3,633,423.70 431,643,340.43 51.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039,187.09 107,496,371.64 52.6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529,935.77 61,788,043.77 -92.6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1,569,624.00 87,573,167.45 290.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039,688.23 -25,785,123.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8,007,400.00 151,000,000.00 -8.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730,904.55 433,430,326.79 -63.3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23,504.55 -282,430,326.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3,724,005.69 -200,719,078.83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9688729-6ad6-45d0-8d75-76105eda5306.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等 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能够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 ,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 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二)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黄山旅游(600054.SH)、洁雅股份(301108.SZ)、神剑股份 (002361. 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保凤,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 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华网(603888.SH)、神剑股份(002361. SZ)、黄山旅游(600 054.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秀丽,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森泰股份(301429.SZ)、美邦股份(605033.SH)、芯碁微装(688630.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 》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 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 (四)项目质量检查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 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组成要素方面都制定了相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没有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 综上所述,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 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 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 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合理有序的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 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七、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19112c4-9425-4e85-af14-a98b867e9a95.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b941d62e-01bf-475a-9794-7b737a55527a.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 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 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687.16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名称 2025年度计提金额 (“-”为冲回) 信用减值损失 1,564.83 其中:应收票据 -195.02 应收账款 1,066.21 其他应收款 126.31 长期应收款 567.33 资产减值损失 -877.67 其中:合同资产 -1,276.62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398.95 合计 687.16 (三)拟计入的会计期间 上述预计的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及 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 、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 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 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 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 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 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 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 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损失准备。 1、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 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 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 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账龄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合并范围内公司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 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87.16万元,将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87.16万元,利润减少已体现在公司2025年 年度财务报告中,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信用、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系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 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 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e2d3c11-6c07-470c-a636-f572e53cea8c.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拟对《公 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条目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 略、提名、薪酬与考核 略与ESG、提名、薪酬 等其他专门委员会。依 与考核等其他专门委员 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会。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 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 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 制定。 会负责制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 部由董事组成,各专门 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并 委员会成员均为3名,并 各设一名召集人,负责 各设一名召集人,负责 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 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 议。提名委员会、薪酬 议。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 人,但是国务院有关主 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 管部门对专门委员会的 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 召集人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 战略与ESG委员会 职责是:(1)对公司长 的主要职责是:(1)对 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究并提出建议;(2)对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 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 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 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议;(3)对公司章程规 提出建议;(3)对公司 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 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 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 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 议;(4)对其他影响公 提出建议;(4)对公司 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 ESG愿景、ESG发展战 研究并提出建议;(5) 略 规 划 、 ESG 治 理 架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 构 、 ESG 管 理 制 度 、 检查;(6)董事会授权 ESG相关披露文件、对 的其他事宜。 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 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 提出建议;(5)对其他 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6)对以上事项的 实施进行检查;(7)董 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订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需以股 东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 新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修订 是 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上述公司治理制度 《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相应废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修订后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aac1a38-61c8-4597-9c54-32f9436c04cb.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含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 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 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 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 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姚贝,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 022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华网(603888.SH)、神剑股份(002361. SZ)、黄山旅游( 600054.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保凤,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执业,2025 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洁雅股份(301108.SZ)、永新股份(002014.SZ)、泰禾智能(60 3656.SH)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秀丽,202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近三年签署过森泰股份(301429.SZ)、美邦股份(605033.SH)、芯碁微装(688630.SH)、井松智能(688251.SH)等多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姚贝、签字注册会计师唐保凤、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秀丽、项目质量复核人王彩霞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详细情况 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具 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dcc5b7c-cfa7-4039-88b9-de2d458d8ccf.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同兴环保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 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含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 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 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 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 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 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 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 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 其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沟通,了解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时间和人员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 2025年4月2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1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35be6b6-cba7-499c-a5ee-8635bc22f54d.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 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形式按月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相应 章节披露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考核管理机制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评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考核标准及实际发放情况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能够有效激励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日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 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中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 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7.15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并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 平、岗位职责等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绩效薪酬 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 三、其他事项 1.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 2. 公司发放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 用、按照公司绩效管理规定和考勤管理规定等需扣减的薪酬等,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ea722ce-f164-4cb8-b93a-b73bb9bce704.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丁跃 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卓炤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丁跃东先生熟悉上市公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证券等专业知识,能认真、勤勉地履行董事会秘 书的职责,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 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况。 丁跃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二、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卓炤伊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卓炤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卓炤伊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34e5269-1401-47dc-9246-be6bc9a79455.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同兴科技(003027):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3559c07-d0db-4fe9-9534-5b304ba86dbd.PDF ─────────┬──────────────────────────────────────────────── 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同兴科技(00302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bbe1582-87f6-41d5-9d37-1ec2683459b5.PDF ─────────┬──────────────────────────────────────────────── 2026-04-15 21:26│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报告 ─────────┴──────────────────────────────────────────────── 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80d7c6a-0a02-4fa4-bc5d-b0548a1ff69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同兴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996.PDF ─────────┬──────────────────────────────────────────────── 2026-04-16│同兴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6/1225108884.PDF ─────────┬──────────────────────────────────────────────── 2025-10-23│同兴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5063.PDF ─────────┬──────────────────────────────────────────────── 2025-08-16│同兴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6/1224500512.pdf ─────────┬──────────────────────────────────────────────── 2025-04-30│同兴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7565.PDF ─────────┬──────────────────────────────────────────────── 2025-04-24│同兴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5173.PDF ─────────┬──────────────────────────────────────────────── 2024-10-31│同兴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6556.PDF ─────────┬──────────────────────────────────────────────── 2024-08-27│同兴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8443.PDF ─────────┬──────────────────────────────────────────────── 2024-04-30│同兴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336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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