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7 同兴科技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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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9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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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8 │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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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8 │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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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7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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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7 │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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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7 │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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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6 │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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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6 │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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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25 │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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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6 │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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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9│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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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a74770d0-bf8a-4eae-9537-b91f58c26e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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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8│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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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0d1c369e-e4a2-4399-a567-45b2ba1a82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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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8│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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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7ef69ad8-c53e-4fd9-ba82-432a16ac30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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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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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2,907,47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金
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01%。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利润分配调整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
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一、审议程序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不再
提取法定公积金。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177,695.0
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198,429.96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47,544,740.81元,减报告期执行2025年利润分配38,722,410
.00元,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8,020,760.77元,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86,274,7
93.10元。综上,根据孰低原则,公司2026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8,020,760.77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
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2,907,470
.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金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公司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1.01%。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
准。
三、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备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2d4c574a-73ab-4456-b15c-b38c9d3f4d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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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7│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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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f4984911-21f8-455b-8380-debfac9b7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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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7│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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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ab49ec5b-55d9-4163-9ab2-271e989f24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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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6│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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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并于2026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12,907,47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9月21日(星期一)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58faa14b-ee95-4ecc-a17d-0119a37b2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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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3 15:36│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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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c67b88ae-d115-4496-a56c-3a8f5d09f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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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 16:25│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进展暨控股子公司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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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皓升”)增资人民币6,
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0万元,增资完成后同兴皓升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46)。
增资前后同兴皓升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或姓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 2,440.00 82.99% 8,440.00 94.41%
股份有限公司
牛玉斌 460.00 15.65% 460.00 5.15%
马千茹 40.00 1.36% 40.00 0.45%
合计 2,940.00 100.00% 8,940.00 100.00%
注:表格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控股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同兴皓升变
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9KGDP9A
注册资本:捌仟玖佰肆拾万元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01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郑勇
住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王场产业园6号地块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再
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9/7d03c2a1-bfb9-4427-8335-f3857a13d2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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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6│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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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7日以电
话及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由独立董事唐
先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审议意见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实施期权激励计划事项充分调动公司及同兴皓升核心经营团队的主观能动性,吸引和留住
钠电业务方向的优秀人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
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决议。
独立董事:许斌、唐先胜、朱承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7882d17e-6c07-4ffb-92e6-f2c54be3c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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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6│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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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出,并于2026年7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皓升”)钠电业务发展需求,提升控股子公司资本实
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同兴皓升增加投资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0万元
,增资完成后同兴皓升的注册资本为8,9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及同兴皓升核心经营团队的主观能动性,提升市场竞争力,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核心员工对实现同兴皓升
持续、健康发展责任感,同意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实施员工期权激励计划。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同兴皓升管理层负责本次期权
激励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关联董事沈博磊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0d4816e0-6e9e-4626-8a50-bad422d466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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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5│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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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科技”)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皓升”
)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2026年2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与屏山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04),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作为项目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钠电正极材料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
民币。现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钠电业务发展需求,提升控股子公司资本实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同兴皓升增加投资人民币6,
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940万元,增资完成后同兴皓升的注册资本为8,940万元。
2、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同兴皓升增资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D9KGDP9A
(4)成立日期:2024年1月10日
(5)注册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王场产业园6号地块
(6)法定代表人:郑勇
(7)注册资本:2,940万元人民币
(8)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电力电子
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
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或姓 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 2,440.00 82.99% 8,440.00 94.41%
股份有限公司
牛玉斌 460.00 15.65% 460.00 5.15%
马千茹 40.00 1.36% 40.00 0.45%
合计 2,940.00 100.00% 8,940.00 100.00%
(10)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同兴皓升82.99%股权,同兴皓升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
(1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7,425,493.52 25,281,568.69
负债总额 34,961,619.13 12,183,207.59
净资产 12,463,874.39 13,098,361.10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度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634,486.71 -2,867,557.06
净利润 -634,486.71 -2,867,557.06
注:同兴皓升2025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公司年审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2)经查询,同兴皓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钠电业务发展需求,提升控股子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保障子公司钠电
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事项完成后,同兴皓升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有利
增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a3040ce0-bac3-4ebd-8073-4a88a23ea8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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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35│同兴科技(003027):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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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关于控股子公司实施期权激励计划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a4428be-306d-4313-9536-599d2a07b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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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53│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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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2026年1月1日—2026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700万元-2,000万元 盈利:5,248.4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1.89 %-67.6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盈利:1,400万元-1,900万元 盈利:5,037.23万元
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62.28%-72.2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3元/股-0.15元/股 盈利:0.4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受下游市场需求阶段性调整影响,公司在手订单整体规模较上年同期有所回落;同时受下游客户项目整体建设、
投产进度安排延后等因素影响,产品交付及收入确认节奏放缓,营业收入同比承压。叠加各项运营成本持续刚性支出,导致公司本期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出现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e17d8b7-5c3e-40c4-a52b-7884372ad8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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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56│同兴科技(003027):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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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的方式召开。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后以口头方式发出,全体董
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郑光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姚曙江先生,唐先胜先生为主任委员,且为会计专
业人士;
(2)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郑光明先生、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许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为主任委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郑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吕文彬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吴伟先生、陈建武先生、沈先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唐亚萍女士为公
司财务总监,丁跃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卓炤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4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bb85b8d-1752-4a64-a515-5ebc61ef8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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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53│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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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509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郑光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6人,代表股份 58,557,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235%。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8人,代表股份 58,456,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4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人
,代表股份 10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1 人,代表股份 1,286,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5%。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 3 人,代表股份 1,185,2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7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8人,代表股份 10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光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2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5%。
本议案获得通过,姚曙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郑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何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逐项表决,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4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61%。
本议案获得通过,许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30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唐先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193,429股,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2.7853%。
本议案获得通过,朱承驻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尹颂律师、马慧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f2a543c4-4b4a-4416-8cb3-ce6d1dc6ec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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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53│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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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6第 01755号
致: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尹颂、马慧两名律师(以下简称“
本所律师”)就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参与了本次股东会并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
查,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6月 1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通知》。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下午 14:30如期召开,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
地点、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2、公司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58,456,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445%。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
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计 1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
0,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据此,在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及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26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 58,557,7
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235%。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人员
除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外,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
司聘请的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
东代理人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就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现场投票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现场投票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管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
票。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提供。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如下:
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2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1.02《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2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1.03《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32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5%。
1.04《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3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1.05《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3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4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61%。
2.02《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30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2.03《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8,464,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1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93,429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7853%。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公告文件,随公司其他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b434c80-75a4-4a34-9fca-4ffdbe4c3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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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5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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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于 2026年6月12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
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郑光明先生
副董事长:朱宁先生
非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姚曙江先生、沈博磊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 6 名非独立董事(含 1 名职工代表董事)、3 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
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姚曙江先生,唐先胜先生为主任委员,且为会计专业
人士;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郑光明先生、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许斌先生(独立董事)、唐先胜先生(独立董事)、郑光明先生,许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4、提名委员会委员:朱承驻先生(独立董事)、许斌先生(独立董事)、郑勇先生,朱承驻先生为主任委员。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同时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2026年5月22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总经理:郑勇先生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吕文彬先生
副总经理:吴伟先生
副总经理:陈建武先生
副总经理:沈先锋先生
财务总监:唐亚萍女士
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卓炤伊先生
以上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和证券事务代表卓炤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相
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跃东先生、卓炤伊先生
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号码:0551-64376188
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
四、部分董事、高管届满离任情况
1、郎义广先生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郎义广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8,196,745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和
应当履行的股份减持承诺事项。
2、张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张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
未履行的承诺。
公司对郎义广先生、张俊先生在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43b800f-0ae1-40f8-93b6-303fbc8039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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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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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控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0元对价收购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徽巴芒
”)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同兴皓升(宜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皓升”)31.97%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
二、进展情况
近日,同兴皓升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本次同兴皓升股权结构变
更如下:
变更前: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1.02%
安徽巴芒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940.00 31.97%
(有限合伙)
牛玉斌 460.00 15.65%
马千茹 40.00 1.36%
合计 2,940.00 100.00%
变更后: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40.00 82.99%
牛玉斌 460.00 15.65%
马千茹 40.00 1.36%
合计 2,940.00 100.00%
依据公司与安徽巴芒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安徽巴芒同意按照31.97%的持股比例承担同兴皓升截至2025年末累计未弥补
亏损,截至2025年末同兴皓升的累计未弥补亏损为3,901,638.90元,即安徽巴芒将额外支付给公司1,247,353.96元,公司已于2026年
5月29日收到了该笔款项。
三、备查文件
1、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
2、股权转让补偿款银行回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0c521b2-bda2-4229-96b5-7b26b7a6f4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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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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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兴科技”)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方信”)于近日为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信”)和全资子公司马鞍
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方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其中北京方信为安徽方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万元, 北京方信为马鞍山方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目的为满足孙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北京方信股东会审议通过,且
担保所涉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
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6-12-22
2、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经济开发区(西区)105国道旁
3、法定代表人:解道东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
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股权结构: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北京方信间接持有安徽方信81.77%股权,安徽方信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北京方
信的少数股东何洪为公司董事。
8、其他说明: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86,870,217.67 311,086,528.43
负债总额 6,954,894.46 30,754,294.76
净资产 279,915,323.21 280,332,233.67
资产负债率 2.42% 9.89%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度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547,096.05 112,833,669.11
利润总额 -605,767.08 807,930.92
净利润 -535,899.52 987,460.92
(二)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9-03-20
2、注册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乌江镇省精细化工基地和马路30号
3、法定代表人:郑勇
4、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
染治理;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
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股权结构: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北京方信间接持有马鞍山方信81.77%股权,马鞍山方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北
京方信的少数股东何洪为公司董事。
8、其他说明: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孙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
仲裁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0,636,396.02 369,722,793.82
负债总额 117,398,559.16 118,859,640.07
净资产 253,237,836.86 250,863,153.75
资产负债率 31.67% 32.15%
主要财务指标 2026年度1-3月(未经审计) 2025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7,408,980.98 253,963,785.02
利润总额 2,378,593.46 20,760,806.70
净利润 2,248,894.67 18,536,592.7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安徽方信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安徽方信立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2,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二)为马鞍山方信提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保证人:北京方信立华科技有限公司
3、债务人:马鞍山方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4,000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除了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
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北京方信旗下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主体之间的担
保,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北京方信的全资子公司安徽方信及马鞍山方信经营和
财务状况稳健,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行为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6,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
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北京方信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北京方信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82d1c21-5961-4b0d-be2c-60504216bb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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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2:0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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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
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先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候选人当选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拟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董事会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当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bfc9415-404e-459b-8f82-5d610e183c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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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4│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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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5人
1.01 《选举郑光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朱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姚曙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郑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3人
2.01 《选举许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唐先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朱承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提案1.00、2.00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对议案2.00进行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9日上午9:00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
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丁跃东卓炤伊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f70eaf2-c4a7-4d1a-b01c-f3ffe3f58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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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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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9日
除权前总股本:130,723,200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648,500股每10股派息:3元(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38,722,
410.00元(含税)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2.962168元(含税)
1、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48,500股,该部
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的总股本 -公司已回购
股份)÷ 10×分配比例,即( 130,723,200-1,648,500)÷10×3.00=38,722,410.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38,722,410.00元÷130,723,200股≈0.2962168元/股,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962168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62168元)。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26年5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
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722,41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
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也未发生变化。其中,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1,648,500股。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648,500股后的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
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
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587 朱庆亚
2 02*****303 朱宁
3 02*****903 解道东
4 02*****428 郎义广
5 03*****810 郑光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自申请日2026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参考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具体如下: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
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
,按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 =38,722,410.00元÷130,723,
200股≈0.2962168元/股。
因此,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日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2962168元)。
2、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具体详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丁跃东
咨询电话:0551-64276115
传真电话:0551-6437618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cb25b25-b950-4ca6-b57c-b477a561bd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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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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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
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沈博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
沈博磊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6c8dfc5-7e42-47a4-98d3-7220f8f3a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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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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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148e410-b0e7-4b0f-b044-68b9773944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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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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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
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审查,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
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驻先生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沈博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认为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等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唐先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目前所兼任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六年。根据相关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候选人当选后将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拟任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届董事会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当选,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d9f5e24-794c-46a9-a148-41b7afd98e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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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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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68f745c-037a-4164-9234-dee90e6a08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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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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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朱承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aa5e3fb-9f7e-439e-b8e6-6298d69b4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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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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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许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8a0142e-35cd-4af1-9121-7cc78c9978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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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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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唐先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580e3879-9be9-499c-9b15-07fd0e9386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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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2│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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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许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4a564d2-1c3e-46fa-b583-2e0f164aac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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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31│同兴科技(00302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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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5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郑光明先生、朱宁先生、姚曙
江先生、郑勇先生、何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斌先生、唐先胜先生、朱承
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d5450af-3928-424e-b113-578a43909f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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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14│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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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52907ae1-2e5c-44f1-8f9d-3a42e5db5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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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14│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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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1bcfced-72b4-4380-8eae-1be69ddbec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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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37│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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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6261f3f-d65b-46f7-9be0-c6ab27b513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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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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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a659f08-0ff9-4dfb-883f-783b2b1547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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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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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
方式发出,并于2026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光明先生主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b143561-9291-4819-bb75-0a2047af7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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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同兴科技(00302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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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16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了让广大投资者更深
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
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
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兼总经理郑勇先生、独立董事唐先胜先生、董事会秘书丁跃东先生、财务总监唐亚萍女
士(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17774e1-04b4-47e0-8215-6b9d6f3646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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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公司章程(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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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公司章程(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365819c-bcce-4a89-a1b4-b8e13b9acc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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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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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
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
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如公司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
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下列事项: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与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薪酬与津贴制度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
理制度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确有必要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职务津贴标准并提
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如独立董事津贴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
会审批。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如基本
薪酬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绩效薪酬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考核后,提出绩效薪酬发放方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工具的具体实施计划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等)所需的通
讯、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具体薪酬调整依据如下:
(一)公司盈利状况;
(二)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三)组织结构调整;
(四)通胀水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0b9e827-f7f4-4d9c-88de-869bd18250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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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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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升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规划和 E
SG 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
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第六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战略与 ESG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决策事宜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 ESG 愿景、ESG 发展战略规划、ESG 治理架构、ESG 管理制度、ESG 相关披露文件、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
ESG 相关风险和机遇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与 ESG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工作组负责做好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准备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协
议草案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由工作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与 ESG 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一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根据正式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
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战略
与 ESG 委员会会议,也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战略与ESG 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战略与 ES
G 委员会委员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三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
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
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
的规定。
第十八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b86274a3-a9f6-4ac3-ae44-11420c7af1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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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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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公司
董事会确认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
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至第六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当每年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确定依据是否合理、是否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财务报告中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披露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等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
董事会。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
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及分管工作范围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述职和作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随时通知。会议由主任
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本人出席,委员本人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委员会会议,也未
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委员出席委员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建议董
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
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
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aae64ab-1eb4-4493-9a65-67e9cbd400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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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先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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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唐先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bd48516-f287-4251-851c-7fe77c7b94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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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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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许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d049570-02a0-4451-b811-258bd4ba95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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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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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91b5d79-8cd7-43d2-ae27-2c57c2955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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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9│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承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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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科技(00302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承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dc57455-0246-4940-8e02-74509b96f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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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8│同兴科技(00302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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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
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需要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
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5.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6.00 《关于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
额度预计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 √
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3、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0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30日上午9:00 -下午 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金融港B10栋公司证券事务部。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或证券公司提供的证明账户基本信息的类似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
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
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2)、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股东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以收到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公司
不办理电话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丁跃东卓炤伊
(2)邮政编码:230091
(3)联系电话:0551-64276115
(4)电子邮箱:txhbzqb@ahtxhb.com
6、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
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a445d2b-b13a-49aa-b016-7a8c7ba9b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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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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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披露的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79,357.68元,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65,942,218.58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3,881.58元(注: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
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20,563,313.81元,减报告期执行2024年利润分配38,336,910.00元,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47,544,740.81元。
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虑,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8
,722,410.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
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作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
准。
2025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298,400股,回购金额19,986,137.00元(不含交易费
用),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38,722,410.00元(含税),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58,708,547.00元,占公
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9.36%。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3年现金分红指标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8,722,410.00 38,336,910.00 7,349,932.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3,979,357.68 39,035,310.51 25,543,725.7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06,819,508.07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7,544,740.81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84,409,252.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6,186,131.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84,409,252.00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0,723,200股扣除回购专户上
已回购股份1,648,500股后的股数129,074,700股为基数计算,公司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8,722,410.00元,占2025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2.34%。公司2023-2025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84,409,252.0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平均净利润 46,186,131.30元的182.7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情形。
2、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致力于企业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实际情况包括盈
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战略规划等基础上,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2025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 2024年度、2025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
)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0,763,286.41元和 399,991,005.51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47%和 16.09%。公司
2024年度、2025 年度母公司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0,763,286.41元和 389,893,197.29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2.95%和 19.17%。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0e70287-48f5-497f-9d0a-ab5dfaebab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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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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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许斌、唐先胜、朱承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许斌、唐先胜、朱承驻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
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3d26984-6a01-4b73-b1e8-3a557e1473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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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21:27│同兴科技(003027):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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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的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
细则》,进一步明确并拓展了其在ESG事项与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职责。本次调整涉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名称及相关职责,其成员数
量、任期等保持不变。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关“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表述同步调整为“战略与ESG委员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规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95732f2-a967-40ee-b20f-6006bb3ea5f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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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同兴科技: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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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4/12254894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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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同兴科技: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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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4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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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同兴科技: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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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同兴科技: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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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6│同兴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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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同兴科技: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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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同兴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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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同兴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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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同兴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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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同兴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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