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8 振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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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4 │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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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4 │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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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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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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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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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参与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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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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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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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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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中金公司关于振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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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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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星期二)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玮钰女士主持召开。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5 日(星期三)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人,代表股份 105,955,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1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5人,代表股份 105,550,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5,2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405,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5,2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
(二)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潇扬律师、李稚
宁律师在会议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40%;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74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0%;反对 21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89%;反对 211,86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6,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反对 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0%;反对 9,1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4,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 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25%;反对 9,86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2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40%;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潇扬律师、李稚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5db38fc-d43c-4f6a-9950-1e9b57a0d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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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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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bf9ee84-4598-47d9-9400-03e27ebfa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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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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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以及于 2
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 16 名
激励对象持有的 38,025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同时,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未到达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 15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的 552,825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90,85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59
0,8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590,850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
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11 层
2.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5.联系电话:genbyte@genbytech.com
6.邮政编码:518132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c7312ef-9319-40e8-938e-d750fef8e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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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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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7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泽深先生通过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6年 4月 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 体内 容详 见同 日 刊登 在《 证券 时 报》 《上 海证 券 报》 及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持续深化,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更趋复杂多变,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剧。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当前
实际外汇风险敞口情况以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原有的 1 亿美元远期外汇交易额度已难以充分覆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汇
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将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股
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魏子凡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提名委员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9584a83-c1ee-427f-805b-8959c4ff1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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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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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唐娟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魏子凡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魏子凡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
经验,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9a03a5b-bad1-46df-99d9-54ac91714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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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参与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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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投资收益,同时深化公司在汽车电子智能化领域的产业布局,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的股票。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4,772,665股,发行价格为 33.49 元/股。公司参与认购 596,969 股,认购金额
为 19,992,491.81元人民币,本次认购获配股份数占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 1.33%,占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79,0
90,658 股的 0.33%。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3,431.7993 万元
2.法定代表人:CHEN ZEJIAN
3.成立日期:2002 年 12月 25日
4.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 48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埃泰克实际控制人 CHEN ZEJIAN 占埃泰克股份总数的 34.3617%,控制比例超过 30%。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埃泰克 2026 年 3月 27 日披露的《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25 年 1—6月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346,675.21 327,063.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32,639.48 122,472.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82% 49.15%
营业收入(万元) 152,150.90 346,655.84
净利润(万元) 9,247.03 21,208.05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埃泰克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认购金额及数量:乙方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之战略配售的股票。乙方承诺认购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整(
人民币贰仟万元)。乙方同意,如因监管要求或市场需要等原因,甲方和主承销商有权适当调减乙方配售数量。
根据埃泰克 2026 年 4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公司获配 596,969 股,获配金额为 19,992,491.81 元人民币。
(三)合作内容
1.技术研发协同:依托双方在汽车电子关键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与产业化经验,开展全方位、互补型战略合作。通过联合研发汽
车电子控制器及相关核心产品,实现技术资源的高效共享与知识产权成果的深度融合,共同推进汽车电子在智能化、网联化方向的快
速迭代与系统升级。
2.市场资源整合:依托双方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客户积累与渠道协同优势,共同拓展国内外市场。合作将重点面向整车制造商及新
能源车企客户,深化与双方现有及潜在客户的业务联动,通过客户资源共享与渠道互补,加速产品导入与市场覆盖。3.产业链生态共
建:面向汽车电子智能化与成本优化的双重需求,双方将深度融合供应链资源与研发能力,共建高效协同的产业生态。通过共享上游
芯片与新型器件资源,共同开发集成度更高、竞争力更强的汽车电子方案。推动双方从器件选型、模块化设计到测试验证的全流程,
不仅可实现规模化降本与供应安全,更能加速技术迭代与方案升级,提升双方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整体附加值。
4.创新业务孵化:基于双方在智能控制、新能源技术与汽车电子架构等领域的技术互补与资源协同优势,我们将共同探索相关具
备高成长潜力的新兴方向,联合开展面向未来的技术预研与创新产品孵化。通过整合双方的研发能力、市场洞察与产业链资源,我们
将协同推进具有差异化竞争力的新产品与新方案,为双方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构建新的增长引擎。本次合作将有助于双方拓展业务边界
,加速在新兴领域的战略深化与竞争力突破。
5.产能共享与协同:为应对市场需求波动、优化资产效率并保障供应链韧性,双方将探索建立柔性化的产能共享与协作机制。通
过共享生产资源、实现制造能力的弹性互补与高效利用。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双方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与交付稳定性,还能通过产
能优化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增强整体运营灵活性与抗风险能力,共同构建更具韧性的价值链体系。
(四)锁定期:乙方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同时,需遵守监管相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内容,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或各方友
好协商解决,如经争议双方或各方友好协商后仍未得以解决,争议双方或各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是深化汽车电子产业布局、强化与战略伙伴协同的关键举措。公司在汽车智能控制器领域拥有长期技术
积累与规模化交付能力,发行人在车身域及智能座舱域电子系统方面具备完整产品体系与扎实客户基础,双方产品在布局、技术及市
场资源上高度互补。基于此,双方将围绕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产业链协同及创新孵化等方向展开深度合作。通过本次战略配售建立
的投资与业务纽带,公司将与合作伙伴实现技术共享、资源整合与市场联动,共同提升汽车电子领域综合竞争力,为长期发展注入新
增长动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实施结果受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可能对公司投后当期利润产生波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埃泰克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布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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