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8 振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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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47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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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8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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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25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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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7 │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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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6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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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4 │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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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4 │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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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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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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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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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4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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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17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44,711,000 股的 0.41%。本次回
购股份总额为 9,219,283.31 元(含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44,711,000 股减少至 144,120,150 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2月 27 日至 2024 年 3月 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1)。
2024 年 3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4 年 3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 年 3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调整,并确定 2024 年 4 月 1 日为授予日,以18.87 元/股的价格向 1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4,000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4,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1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170 名未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 509,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发布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 年 5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 514,000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6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154 名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所持有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6 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
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存款利
息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 16 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 38,025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至 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对公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进行考核,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达成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
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中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40%。根据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034
号),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54%,未到达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 1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的 552,825 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17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4,711,000 股的 0.41%。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存款利息,同时,由于公司在上述限制性股票完
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 半年度、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15.60 元/股。
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9,219,283.31 元(含税),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4.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
518Z0086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4,711,000股变更为 144,120,150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44,711,000 股减少至 144,120,15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4,017,355 51.15% -590,850 73,426,505 50.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693,645 48.85% -- 70,693,645 49.05%
二、股份总数 144,711,000 100.00% -590,850 144,120,15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债务履行能力、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股权
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0a59ea5-bea0-4d36-8c53-4bace10572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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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9:18│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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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400 万元~2,000 万元 盈利:5,297.7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2.25%~73.5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50 万元~950 万元 盈利:5,309.8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2.11%~87.7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0 元/股~0.14 元/股 盈利:0.4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2.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核
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初步测算,2026 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主要系本期外汇汇率波动形成较大汇兑损失、综合毛利率下滑以及叠
加前期新增固定资产投用所致的折旧摊销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费用受汇率波动影响同比显著增加
2026 年上半年,受外汇市场汇率波动影响,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形成汇兑损失,汇兑净损失较上年同期明显扩大,导致当期财
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进一步影响了当期利润。
2.综合毛利率同比有所下滑
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下游客户降本影响,公司产品售价承压,单位营业成本占比上升,致使本期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
回落,对盈利水平形成一定影响。
3.管理费用同比上升
本期管理费用较 2025 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振为科技园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相应
计提的折旧与摊销费用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成本上升,推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成本,对当期损益形成一定影响。
综上,因在建工程转固带来的折旧摊销增量推高管理成本、汇率波动引致汇兑损失增加财务支出,叠加毛利率下滑影响整体盈利
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本期净利润同比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81235a8-a74c-40eb-918d-136b0b1ac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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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0:25│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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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30e896a-2faf-4fb5-916c-8193b05ab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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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20:47│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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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
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后股本144,120,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
人民币 28,824,0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28,824,030 元÷144,711,000 股=0.199183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
的股份)*10=28,824,030 元/144,711,000股*10=1.99183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1834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6 名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38,025 股限制性股票及 154 名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552,825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股份合计590,850 股。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购
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28,824,030 元(含税
,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19 陈志杰
2 01*****466 陈玮钰
3 00*****086 唐娟
4 08*****946 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7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股东(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若本人在承诺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在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因公司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
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28,824,030 元÷144,71
1,000 股=0.199183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10=28,824,030 元/144,711,000 股*10=1.991834 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183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层
咨询联系人:夏群波
咨询电话:0755-86267201
传真电话:0755-86267201
电子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af985d9-5ac6-472e-913b-90fb97fd2a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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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7:06│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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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8f2925-492b-4d13-80f5-e4c8a275a7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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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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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星期二)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玮钰女士主持召开。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5 日(星期三)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人,代表股份 105,955,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1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5人,代表股份 105,550,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5,2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405,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5,2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
(二)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潇扬律师、李稚
宁律师在会议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40%;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74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0%;反对 21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89%;反对 211,86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6,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反对 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0%;反对 9,1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4,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 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25%;反对 9,86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2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40%;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潇扬律师、李稚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5db38fc-d43c-4f6a-9950-1e9b57a0d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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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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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bf9ee84-4598-47d9-9400-03e27ebfad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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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02│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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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以及于 2
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 16 名
激励对象持有的 38,025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同时,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未到达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 15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的 552,825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90,85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59
0,8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590,850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
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11 层
2.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5.联系电话:genbyte@genbytech.com
6.邮政编码:518132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c7312ef-9319-40e8-938e-d750fef8ee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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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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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7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泽深先生通过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6年 4月 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 体内 容详 见同 日 刊登 在《 证券 时 报》 《上 海证 券 报》 及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持续深化,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更趋复杂多变,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剧。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当前
实际外汇风险敞口情况以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原有的 1 亿美元远期外汇交易额度已难以充分覆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汇
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将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股
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魏子凡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提名委员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9584a83-c1ee-427f-805b-8959c4ff1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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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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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唐娟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魏子凡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魏子凡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
经验,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9a03a5b-bad1-46df-99d9-54ac91714f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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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参与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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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投资收益,同时深化公司在汽车电子智能化领域的产业布局,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的股票。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4,772,665股,发行价格为 33.49 元/股。公司参与认购 596,969 股,认购金额
为 19,992,491.81元人民币,本次认购获配股份数占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 1.33%,占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79,0
90,658 股的 0.33%。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3,431.7993 万元
2.法定代表人:CHEN ZEJIAN
3.成立日期:2002 年 12月 25日
4.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 48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埃泰克实际控制人 CHEN ZEJIAN 占埃泰克股份总数的 34.3617%,控制比例超过 30%。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埃泰克 2026 年 3月 27 日披露的《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25 年 1—6月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346,675.21 327,063.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32,639.48 122,472.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82% 49.15%
营业收入(万元) 152,150.90 346,655.84
净利润(万元) 9,247.03 21,208.05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埃泰克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认购金额及数量:乙方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之战略配售的股票。乙方承诺认购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整(
人民币贰仟万元)。乙方同意,如因监管要求或市场需要等原因,甲方和主承销商有权适当调减乙方配售数量。
根据埃泰克 2026 年 4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公司获配 596,969 股,获配金额为 19,992,491.81 元人民币。
(三)合作内容
1.技术研发协同:依托双方在汽车电子关键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与产业化经验,开展全方位、互补型战略合作。通过联合研发汽
车电子控制器及相关核心产品,实现技术资源的高效共享与知识产权成果的深度融合,共同推进汽车电子在智能化、网联化方向的快
速迭代与系统升级。
2.市场资源整合:依托双方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客户积累与渠道协同优势,共同拓展国内外市场。合作将重点面向整车制造商及新
能源车企客户,深化与双方现有及潜在客户的业务联动,通过客户资源共享与渠道互补,加速产品导入与市场覆盖。3.产业链生态共
建:面向汽车电子智能化与成本优化的双重需求,双方将深度融合供应链资源与研发能力,共建高效协同的产业生态。通过共享上游
芯片与新型器件资源,共同开发集成度更高、竞争力更强的汽车电子方案。推动双方从器件选型、模块化设计到测试验证的全流程,
不仅可实现规模化降本与供应安全,更能加速技术迭代与方案升级,提升双方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整体附加值。
4.创新业务孵化:基于双方在智能控制、新能源技术与汽车电子架构等领域的技术互补与资源协同优势,我们将共同探索相关具
备高成长潜力的新兴方向,联合开展面向未来的技术预研与创新产品孵化。通过整合双方的研发能力、市场洞察与产业链资源,我们
将协同推进具有差异化竞争力的新产品与新方案,为双方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构建新的增长引擎。本次合作将有助于双方拓展业务边界
,加速在新兴领域的战略深化与竞争力突破。
5.产能共享与协同:为应对市场需求波动、优化资产效率并保障供应链韧性,双方将探索建立柔性化的产能共享与协作机制。通
过共享生产资源、实现制造能力的弹性互补与高效利用。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双方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与交付稳定性,还能通过产
能优化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增强整体运营灵活性与抗风险能力,共同构建更具韧性的价值链体系。
(四)锁定期:乙方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同时,需遵守监管相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内容,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或各方友
好协商解决,如经争议双方或各方友好协商后仍未得以解决,争议双方或各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是深化汽车电子产业布局、强化与战略伙伴协同的关键举措。公司在汽车智能控制器领域拥有长期技术
积累与规模化交付能力,发行人在车身域及智能座舱域电子系统方面具备完整产品体系与扎实客户基础,双方产品在布局、技术及市
场资源上高度互补。基于此,双方将围绕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产业链协同及创新孵化等方向展开深度合作。通过本次战略配售建立
的投资与业务纽带,公司将与合作伙伴实现技术共享、资源整合与市场联动,共同提升汽车电子领域综合竞争力,为长期发展注入新
增长动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实施结果受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可能对公司投后当期利润产生波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埃泰克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布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fbf9f16-1fc6-4124-a9ea-6ef5f4266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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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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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 交易目的: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掉期业务等。
● 交易金额及期限:不超过 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
以滚动使用。
● 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将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
值外币),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
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调整远期外汇业务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越南盾等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计划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持续深化,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更趋复杂多变,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剧。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当前
实际外汇风险敞口情况以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原有的 1亿美元远期外汇交易额度已难以充分覆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汇率
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因此,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将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股东会
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
越南盾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后再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四)交易期限与授权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有效期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相关文件。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
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
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一)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
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
造成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5、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
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3、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
动,当远期结汇汇率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时,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4、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内部操作流程、远期外汇交易的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6.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bf073b8-cb19-42ce-9d47-5849e797d5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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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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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越南盾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
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
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从事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持续深化,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更趋复杂多变,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剧。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当前
实际外汇风险敞口情况以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原有的 1亿美元远期外汇交易额度已难以充分覆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汇率
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因此,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交易业务的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股东
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
越南盾。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后再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三)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越南盾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
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
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因
此,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
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
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3、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
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
成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
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3、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后
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操作风险;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其目的是规避汇率波动所带来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就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采取的各类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开展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ba26020-1a04-4e43-8f51-c63effc65f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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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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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拟于 2026 年 4月 21日 15:0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陈玮钰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年度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
提议将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以临时提
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董事会”,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玮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8,32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9%,该提案人的身份
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时间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15 日(星期三)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5.00 《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其中第 3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含
)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4月 1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
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
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1)通过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
字样。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
”,并于参会时携带原件入场。
4.登记时间:截至 2026 年 4月 16 日 17:00。
5.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 号振为科技园 1 栋 11层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邮政编码:518132
7.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9fcff36-a47f-45f7-b7f6-094a1712e8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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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中金公司关于振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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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中金公司关于振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48f62fa-6c1e-4a96-ae74-450a4e98f1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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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9:02│振邦智能(0030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及其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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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启辰领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等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
现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启辰领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6X954C
出资额:1402.47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 年 2月 8日
营业期限: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志杰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4栋 222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经营项目:无。
上述工商信息的变更事项不涉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会构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9e5afda-22af-4d31-b60f-bdf94287cc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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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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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67e43d7f-8bd2-4d1a-bb08-1dd2506d22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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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7:48│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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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de2502c-fecb-4507-9a5d-347df37b6e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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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2│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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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652fb3d-95b3-433e-97c1-e8e828be52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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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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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6d35ea-cd2f-4d63-876f-5aebc4cd75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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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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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8f2a680-9f1d-4424-848f-54c91ce822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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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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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cc53754-8158-477e-bb17-eb6451d959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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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1│振邦智能(003028):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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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鉴于《激励计划》中的 16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154 名激励对象未到达公司《激励计划
》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及数量、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
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前述 170 名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90,850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5953b68-5eb9-4e04-b2a2-99f6c7dc1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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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30│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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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7638075-578a-4dfd-96c8-9d326a0be1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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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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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15 日(星期三)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其中第 3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含
)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
序合法,资料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
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
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1)通过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
字样。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
”,并于参会时携带原件入场。
4.登记时间:截至 2026 年 4月 16 日 17:00。
5.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 号振为科技园 1 栋 11层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邮政编码:518132
7.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e412927-cf94-4d89-8594-c1e6dbb3b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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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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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华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fb543e6-06b3-428d-bc02-95ce028a73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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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振邦智能(0030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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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匹配,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责任义务匹配;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制度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薪酬方案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
酬。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七条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参考同地区、同行业类似岗位薪
酬水平,并结合职位、岗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目标绩效薪酬为基础,结合公司经营业
绩和个人年度绩效等指标最终核定;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由董事会决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在子公司领取的,按照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在定期报告中应
当披露原因。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由公司按月发放,其中绩效薪酬按半年度/年度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予以发放
。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薪酬或津贴的发放:
(一)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二)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四)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第十四条 关于薪酬发放,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上市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
据开展。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五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需要;若公司遇有外部宏观经济形势或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提出修订方案。第十六条 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根据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业绩表现、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为依据进
行调整。
第六章 薪酬的止付和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
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拟定及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d9ca75f-1fa0-4305-b231-a5b8e3620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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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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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阎磊,男,1973 年出生,民商法学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
士后、执业律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曾任职于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历任富创集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宏图基金总裁、汇华集团经理,重庆溯源主任合伙人、协创数据独立董事、东方时尚独立董事、可立克独立
董事。现任兄弟足球投资执行董事、政擎数据董事长、宇瞳光学、牧原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除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形。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
,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
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以及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执行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
、高效决策及股东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次
次数 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数
8 2 6 0 0 否 6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报告期内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审核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事姓名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阎磊 2 2 4 4 8 8 7 7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
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与内部审计人员了解公司内部审计事项,并根据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通过电话和会议方式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5.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和
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等进行沟通,全面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谨慎、忠
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通过出席公司股东会、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参加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等,积极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广
泛听取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密切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确保公司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学习掌握证券监管机
构发布的新规定,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从而进一步加强对股东利益的保护。
6.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财务状况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相关报道、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
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
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会议和 2025 年 9月 12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能够
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事项,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179.34 万元,派送红股 3,339.23 万股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利益、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
种因素,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公司目前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目前采用的薪酬管理体系方案结合了公司的
实际经营状况和行业水平,以及以目标管理为原则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励大家勤勉尽责,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有
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目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科学、合理、公平,与公司业绩挂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5.提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
,审核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强化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根据向公司审计部门了解公司 2025 年度内部
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未发现公司存
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
势,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共同推动公司治理和规范
运作水平不断提升,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阎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f09762f-3c01-4acb-b37f-27ba4276b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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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振邦智能(003028):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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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913d642-7b6e-486d-94eb-3a245d0cd2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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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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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048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1-3
2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048 号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振邦智能公司为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振邦智能公司申请年度报
告披露所必备的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有
关要求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振邦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振邦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明细表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
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
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振邦智能公司 2025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7637f6b-882f-4dc9-bdab-6b70cb7b67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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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9│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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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3f6a841-c78e-4a00-8840-c78fb83c87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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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8│振邦智能(00302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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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8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https://ir.p5w.net)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全
文》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8日(星
期三)15:00-16:30 举办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现将业绩说明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8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https://ir.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副董事长陈玮钰女士、总经理唐娟女士、董事会秘书夏群波女士、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
泽深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8日(星期三)15:00-16:30 通过上述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
者可于 2026 年 4月 8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全景网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夏群波
电话:0755-86267201
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或小程序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d95ef03-689e-450c-9786-a13ec854c3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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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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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711,0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590,850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 84,413,045.83 元,已达公
司注册资本的 50%,本次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034号)确认,公司 2025 年合并报表实
现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3,410,922.57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4,918,325.7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765,275,320.33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692,523,075.40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总额为692,523,075.40元。
3. 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 2,882.40 万元(含税)
。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17 日完成了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70.67 万元。如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
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将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53.07 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68.83%。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
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0,530,680.00 100,389,018.6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73,410,922.57 203,293,866.42 208,003,811.7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765,275,320.33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692,523,075.40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150,919,698.6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61,569,533.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150,919,698.6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150,919,698.60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93.41%,远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等因素而制定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发展,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b93b586-a8e9-4b3c-91d3-47ed9d56d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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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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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5989c88-0065-45b8-a4a6-5e12d8e0ea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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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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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
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
意向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月 12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该
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事务所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
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
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事务所关于公司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及审计措施开展等情况,
确保 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事
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c0af45f-29e0-45b2-b2f4-33104188e8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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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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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047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8Z0047 号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6]518Z003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振邦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
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振邦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振邦智能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振邦智能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振邦智能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振邦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此页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047 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任晓英(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海曼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0009daa-a2bb-4083-a085-c0d5a10f6c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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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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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0841f85-6085-4dab-b17c-9cff66e73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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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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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阎磊、梁华
权、王泽深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阎磊、梁华权、王泽深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7542855-e898-4624-a5ab-6a24c2715c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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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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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2cde5b6-ebdd-45cd-81e3-b5c7a45acb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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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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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90e1e0a-5000-4f8e-a165-040364dd92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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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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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现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审
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 人,其中 8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
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
意向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定期)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月 12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
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营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
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够认真履行审计业务约定书规
定的责任与义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并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按时完成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092a190-7b86-4ec2-bafb-f48782c355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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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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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
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
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充分考虑年审审计机
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对 2025 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
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的计提了减值准备
。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其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的可能
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存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
减值测试后,公司 2025 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共计1,654.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2.54%,具体如下:
减值类型 资产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万元)
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1,811.0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6.50
减值类型 资产项目 2025 年度计提金额(万元)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1.11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65.02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85.83
合计 1,654.79
3.计入报告期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 1月1日至2025年 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54.79 万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总额 1,654.79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
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我们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c849314-9758-4b82-b18c-1ab20bc618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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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6│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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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3月 17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泽深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
具 体内 容详 见同 日 刊登 在《 证券 时 报》 《上 海证 券 报》 及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 ESG 委员会全体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 2025年度整体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分
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鉴于公司独立董事王泽深先生自 2025年 12
月 30日起开始任职,2025年度不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泽深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
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持续稳健经营的信心,结合公司 2025年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
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销户。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654.79 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 17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的 590,850股限制性
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4,711,000股的 0.41%。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同意,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1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 体内 容详 见同 日 刊登 在《 证券 时 报》 《上 海证 券 报》 及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 年 4月 21日(星期二)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 体内 容详 见同 日 刊登 在《 证券 时 报》 《上 海证 券 报》 及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4.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战略与 ESG 委员会董事会决议;
5.广东华商律师事务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7.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c4d37f6-a593-466e-bff4-8eadbabe2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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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1:2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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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17dc9d4-254f-4757-9bec-f7b3391f9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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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9:3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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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cb41bfe1-89e8-481b-baa3-b6500a31c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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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8:33│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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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3月 10 日(星期二)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0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0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玮钰女士主持召开。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月 4日(星期三)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4人,代表股份 105,924,3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19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05,550,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人,代表股份 373,74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0人,代表股份 373,8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
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373,74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
(二)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潇扬律师、李稚
宁律师在会议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提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828,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1%;反对 79,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5%;弃权 16,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
5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7,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2376%;反对 79,96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888%;弃权 16,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3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潇扬律师、李稚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f71acba6-292b-4a7b-9515-d7290446ed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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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8:33│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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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1/c0e53bea-7c4c-4106-b4f5-2776152145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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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9:12│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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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越南盾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
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
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从事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随着国内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日趋复杂多变,当前汇率波动加剧,结合公司 2026 年度业务发展
规划及外汇风险敞口测算,原有的 5,000 万美元额度已不足以完全覆盖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汇率风险管理需求。公司及下属公司开
展远期交易业务的额度由 5,000 万美元调整为 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 1,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
越南盾。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后再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三)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越南盾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
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
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因
此,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
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
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3、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
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
成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
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3、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后
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操作风险;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其目的是规避汇率波动所带来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就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采取的各类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开展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026fdaad-e21d-4c07-aa82-fca13aea65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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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9:12│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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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3f1b94e4-04c7-4b6d-b7e8-da4c217e40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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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9:11│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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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月 25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泽深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
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随着国内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稳步推进,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日趋复杂多变,当前汇率波动加剧,结合公司 2026年度业务发展
规划及外汇风险敞口测算,原有的 5,000万美元额度已不足以完全覆盖公司业务发展带来的汇率风险管理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远
期外汇交易额度由 5,000万美元调整为 1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1亿
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 体内 容详 见同 日 刊登 在《 证券 时 报》 《上 海证 券 报》 及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c6754d01-ef79-43ef-a0e9-75199de863b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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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振邦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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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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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振邦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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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26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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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振邦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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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0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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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振邦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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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4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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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振邦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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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76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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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振邦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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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2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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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振邦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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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3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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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振邦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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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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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振邦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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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11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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