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8 振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5-12-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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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9:47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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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5:36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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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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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 │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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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 │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泽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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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 │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阎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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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 │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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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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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
│ │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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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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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9:4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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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
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结项,公司于近日办理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 号
)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4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9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人民币 35,763,773.5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86,226.4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全部到位。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 号)。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相关
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相
关规定,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了终止保荐协议,并与中金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并于 2023 年 1月17 日公司与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号 账户注销前 账户状态
余额(元)
深圳市振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565236 0 已注销
智能科技股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1950188000078580 232,910.31 本次注销
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
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 760176528188 1,345.90 本次注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2564879 44,121.10 本次注销
公司深圳光明支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高端智能控制器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逆变器及高效智能储能系统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
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对开立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账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规定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以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至此,公司开立的 4个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e5745a02-3c96-4267-9d51-12ff60938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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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1 15:36│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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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深圳市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天
智科”)持有公司 385,14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661%,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359%)。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近日收到中天智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深圳市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 385,140 0.2661%
业(有限合伙)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本次减持主要系中天智科部分股东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权益分派所送的红股。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中天智科 特定股东 52,000 0.0359%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1 月 14日至 2026 年 4月 13 日期间。
5、减持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中天智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定的程序对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进行操作。
2、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
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而作相应调整。
3、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
划。
4、若发行人或承诺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
、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六个月的;或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承诺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截至目前,中天智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
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股东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
条规定的情形。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2/633ddd82-edb5-404d-b715-6a5e91239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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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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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提名陈志杰
先生、陈玮钰女士、唐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泽深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公司将择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与经公司股东会选举
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职工代表董事、股东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正式
计算。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慎审查,上述候选人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泽深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梁华权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
董事的数量均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均未超过六年。
根据监管要求,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
会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当选后将正式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正式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6762ff28-03f9-4a1f-b11b-6abc572994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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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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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阎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26b339a0-ffa2-4b99-9d8a-4c4326baf4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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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泽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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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泽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df124c00-20e4-4268-a7f7-1f80f1bcf2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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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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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阎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1afaeb22-c274-404d-8619-ecf8334ad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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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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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梁华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8f13ecd4-a0be-40dc-8939-f5adf8b860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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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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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种类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掉期业务等;
2、交易金额: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上述额度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场所: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交易业务的对手方为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
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
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
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自本次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500 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
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
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四)交易期限与授权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相关文件。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上述
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 万美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业务事项
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
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
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一)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
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成
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风险;
5、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
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了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3、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
动,当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4、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内部操作流程、远期外汇交易的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6、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d969e4ee-ae8b-4c77-97ad-2edbf2acf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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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
│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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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3/7320a53a-fef0-41d1-b02b-1f9f31fef6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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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22:0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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