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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8(振邦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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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8 振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4 18:59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10-14 18:57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 │ │自查报告 │ ├─────────┼──────────────────────────────────────────────┤ │2026-10-14 18:55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13 20:20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10-12 20:17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10-08 18:37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 │2026-09-28 20:57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 │2026-09-28 20:57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 │2026-09-28 20:57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 │2026-09-28 20:56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 2026-10-14 18:59│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4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10 月 14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4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志杰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05,755,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8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4人,代表股份 105,550,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05,43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05,43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8 人,代表股份 205,43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类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结果 (股) (股) (股) (股) 1.00 《关于<2026 总表决 105,695, 99.942 56,560 0.05 3,800 0.003 0 通过 年限制性股 情况 627 9% 35% 6% 票激励计划 其中, 145,070 70.617 56,560 27.5 3,800 1.849 0 (草案)>及 中小股 7% 325% 8% 其摘要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2.00 《关于 总表决 105,708, 99.955 43,660 0.04 3,800 0.003 0 通过 〈2026 年限 情况 527 1% 13% 6% 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 其中, 157,970 76.897 43,660 21.2 3,800 1.849 0 考核管理办 中小股 2% 53% 8% 法〉的议 东的表 案》 决情况 3.00 《关于提请 总表决 105,698, 99.946 56,560 0.05 500 0.000 0 通过 股东会授权 情况 927 % 35% 5% 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 其中, 148,370 72.224 56,560 27.5 500 0.243 0 性股票激励 中小股 1% 325% 4% 计划相关事 东的表 宜的议案》 决情况 以上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赵仁英律师、张潇扬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38564fb9-fac2-473b-9fd2-279ff055048a.PDF ─────────┬──────────────────────────────────────────────── 2026-10-14 18:5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的自查 │报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六个月内(即 2026 年 3月 27 日至 2026 年 9月 28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登记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部分核查对象因公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导致所持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 动,该等股份变动系公司回购注销所致,不属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除上述情形外,所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 ,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 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34812bd9-a3b8-4864-8517-84aa51cc6c0f.PDF ─────────┬──────────────────────────────────────────────── 2026-10-14 18:55│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信达会字(2026)第 320号 致: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达”)接受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信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 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审阅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信达假设:公司向信达律师提供的与本法律意见书相关的文件资料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不包含任何误导性的信息,且无 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 司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信达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 2026年 9月 29日,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本次股东会的 会议通知,并对拟议提案的具体内容作出了充分、完整披露。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时间、地点、方式、期限、议案,说 明了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有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表决,明确了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公布了现场会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号码,并载明了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以及表决程序。 2026年 10月 14日 15:00,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0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 4 名,代表股份105,550,5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79%。 经信达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4 8名,代表股份 205,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2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信达律师。信达律师认为,上述人员有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本 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及表决事项均为公司已公告的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所列出的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 人并未提出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所列议案以外的其他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该等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规则》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并当场公布了现场表决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695,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9%;反对 5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45,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177%;反对 5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325%;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8%。 (二)《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708,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1%;反对 43,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3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57,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972%;反对 43,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30%;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8%。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5,698,9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0%;反对 56,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3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48,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2241%;反对 56,5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325%;弃权 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4%。 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信达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5/012537aa-3423-4f11-9c51-7caca2881c92.PDF ─────────┬──────────────────────────────────────────────── 2026-10-13 20:2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中PT HOMEWOODCONTROLSOLUTIONS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大于7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并于 20 26 年 9月 10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振联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衡科技”)、全资孙公司 PT HOMEWOOD CON TROL SOLUTIONS(以下简称“印尼禾控”)分别提供额度为人民币 1,000 万元、4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公司 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具体的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2 日刊载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7)。 近日,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担保函》,同意为集衡科技向富昌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0 万美元(人民币约 942.17 万元)的连带责任货款担保,同时为印尼禾控向Honeywell Limited Australia 提供不超过 30 万美元(人民币约 201.94 万元)的 连带责任货款担保。公司本次为集衡科技、印尼禾控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已审批额 截至目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 剩余可 是否 方 持股比 最近一期 度 前已使 担保额度 额度占上 用担保 关联 例 经审计资 用担保 市公司最 额度 担保 产负债率 额度 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 产比例 公司 集衡科技 100.00% - 1,000.00 0 942.17 0.54% 57.83 否 公司 印尼禾控 100.00% 82.15% 400.00 0 201.94 0.12% 198.06 否 合计 1,400.00 0 1,144.11 0.66% 255.89 -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原深圳市振联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6年 6月 4日 法定代表人:黎姣潞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0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电子 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销售代理;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显示器件销售;集 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 售;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磁性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汽车零配件零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 ;旧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模具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池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风机、风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机械电气 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塑料制品销售 ;橡胶制品销售;海绵制品销售;密封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 失信情况:经核查,上述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PT HOMEWOOD CONTROL SOLUTIONS 成立日期:2025年 7月 4日 法定代表人:朱先国 注册资本:200亿印尼盾 注册地址: Jalan Ahmad Yani, Panbil industrial Estate Factory Block F Lot 07 dan08 ,Desa/Kelurahan Muka Kuning, Kec. Sei Beduk, Kota Batam, ProvinsiKepulauan Riau经营范围:电子零部件批发贸易;其他电器设备业;其他计算机编程活动; 家用电器行业;半导体及其他电子元件行业。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HOMEWOOD CONTROL PTE.LTD.(新加坡子公司)分别持有印尼禾控 30%、7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6年 1月—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728,356.64 净利润 -2,576,747.50 -3,225,350.68 利润总额 -2,719,042.82 -4,135,064.98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月 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33,051,622.89 44,452,873.42 净资产 5,898,512.35 2,293,775.20 失信情况:经核查,上述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富昌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 140 万美元(人民币约 942.17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10 月 13 日起至 2027 年 9月 9日止。2.债权人:Honeywell Limited Australia 保证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 30 万美元(人民币约 201.94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债权确定期间:自 2026 年 10 月 12 日起至 2027 年 9月 9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8月 22 日刊载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37)。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的对下属公司的有效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对外提供 担保总余额为 1,144.11 万元人民币,约占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0.66%,均为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下属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担保金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担保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4/95fa491b-40a5-4047-9ad5-4884324c180b.PDF ─────────┬──────────────────────────────────────────────── 2026-10-12 20:17│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9月 10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总股本144,120,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 14,412,0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间距离公司 2026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本 144,120,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 含税;扣税后,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A股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10 月 19 日,除权日(除息日)为:2026年 10 月 2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10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19 陈志杰 2 01*****466 陈玮钰 3 00*****086 唐娟 4 08*****946 深圳市启辰领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10 月 9日至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1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若本人在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 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在本次 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 栋 11 层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夏群波 咨询电话:0755-86267201 电子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3/62d6d76a-35e6-4c83-bccf-f175c7aac15a.PDF ─────────┬──────────────────────────────────────────────── 2026-10-08 18:37│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9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就公 示情况、核查方式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9月 2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公示时间共 10 天。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邮件方式进行反馈。 5.公示结果:截至 2026 年 10 月 8日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 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 4.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09/28474688-4814-485d-9a59-e434770667c5.PDF ─────────┬──────────────────────────────────────────────── 2026-09-28 20:57│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ae802b05-1595-4757-80c2-83a4876cfc95.PDF ─────────┬──────────────────────────────────────────────── 2026-09-28 20:57│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6d7ce109-961f-4630-939c-bc9409d38c74.PDF ─────────┬──────────────────────────────────────────────── 2026-09-28 20:57│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eaf4dfac-a743-41a4-aa2d-da4cc684a1b4.PDF ─────────┬──────────────────────────────────────────────── 2026-09-28 20:56│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激励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行权/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行权/授予价格、行权/ 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为其贷款提供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损害公司利益 。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 高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f99da185-bd02-4f1d-8653-d4e5373d2758.PDF ─────────┬──────────────────────────────────────────────── 2026-09-28 20:56│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 9月2 4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陈玮钰女士、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通过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6年 9月 2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八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激励对象个人利益结合,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李观杰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同意。《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 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李观杰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同意。《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 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相关文件; (4)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 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5)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 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8)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9)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 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 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 李观杰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于 2026年 10月 14日(星期三)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737758a7-49d7-497a-8cd8-ecb49d377ee5.PDF ─────────┬──────────────────────────────────────────────── 2026-09-28 20:55│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e3676100-1654-4438-80ac-0b90252e9c23.PDF ─────────┬──────────────────────────────────────────────── 2026-09-28 20:55│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振联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办理 了名称变更工商登记手续,近日已完成相关变更登记,并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仅涉及子公 司名称变更,其他工商登记信息未发生变化,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公司名称:深圳市振联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后: 公司名称:深圳市集衡科技有限公司 备查文件: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42a45914-68b6-4e4c-b565-1bb86f15ca2b.PDF ─────────┬──────────────────────────────────────────────── 2026-09-28 20:54│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下 属子公司,下同)的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 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 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下同)的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董 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二)公司分管人力资源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 年和 2027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5 年为基数,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3%,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5 年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8%,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8%,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 注:(1)上述考核指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 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以及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7 年和 202 8 年,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5 年为基数,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8%,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8%,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5 年为基数,2028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或净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满足上述任一条件即可。 若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完成率大于或等于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其当期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公司 业绩考核目标未达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其当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存款利息 之和。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实施。 公司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进行评分。根据《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目标挂钩,解除限售条件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若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则其当期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 ,其当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激励对象申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6和 2027 年。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三 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7 年和 202 8 年。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均为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 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1.每期考核结束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将考核结果通知激励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及归档。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解释。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 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7e12c377-d8f2-4618-a062-c77cc829e940.PDF ─────────┬──────────────────────────────────────────────── 2026-09-28 20:53│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0 月 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10 月 9日(星期五)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以上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含)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相关具 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 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 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1)通过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 字样。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 ”,并于参会时携带原件入场。 4.登记时间:截至 2026 年 10 月 10 日 17:00。 5.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 号振为科技园 1 栋 11层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邮政编码:518132 7.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9cafc117-9c1d-4f62-a489-47f279a298d6.PDF ─────────┬──────────────────────────────────────────────── 2026-09-21 16:12│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2/42e15d85-cca2-4646-842b-f1900dd6c74a.PDF ─────────┬──────────────────────────────────────────────── 2026-09-10 19:43│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9月 1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0 日的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9月 10 日的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玮钰女士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0 人,代表股份 105,804,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4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5人,代表股份 105,550,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54,3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股份 254,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254,32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 编码 称 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 结 (股) (股) (股) (股) 例 果 1.00 《关于 总表决情 105,75 99.95 45,260 0.042 3,800 0.003 0 0% 通 2026 年 况 5,917 36% 8% 6% 过 半年度 利润分 配方案 其中,中 205,36 80.71 45,260 17.78 3,800 1.493 0 0% 的议 小股东的 0 69% 95% 6% 案》 表决情况 2.00 《关于 总表决情 105,75 99.95 45,260 0.042 3,800 0.003 0 0% 通 为全资 况 5,917 36% 8% 6% 过 子公司 及孙公 司提供 其中,中 205,36 80.71 45,260 17.78 3,800 1.493 0 0% 担保的 小股东的 0 69% 95% 6% 议案》 表决情况 3.00 《关于 总表决情 105,75 99.95 45,260 0.042 5,800 0.005 0 0% 通 变更注 况 3,917 17% 8% 5% 过 册资 本、注 册地址 并修订 <公司 章程> 其中,中 203,36 79.93 45,260 17.78 5,800 2.279 0 0% 的议 小股东的 0 08% 95% 7% 案》 表决情况 议案 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赵仁英律师、常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 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a0cf7c7d-825d-40f8-8886-8e18b9ab899b.PDF ─────────┬──────────────────────────────────────────────── 2026-09-10 19:43│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8c33d244-bd81-4d3e-8542-f1ca4a621eab.PDF ─────────┬──────────────────────────────────────────────── 2026-08-21 19:3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拟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637a25e4-8512-4fd0-bf9b-79e2f1506cda.PDF ─────────┬──────────────────────────────────────────────── 2026-08-21 19:3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92d3c32f-a46b-4db3-9740-4b22176aa4da.PDF ─────────┬──────────────────────────────────────────────── 2026-08-21 19:29│振邦智能(003028):公司章程(2026年8月) ─────────┴──────────────────────────────────────────────── 振邦智能(003028):公司章程(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8dc4d4f-f4ad-4182-ac31-674e183b3af7.PDF ─────────┬──────────────────────────────────────────────── 2026-08-21 19:28│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6193ed87-b890-40b4-a36c-1a799cecaf02.PDF ─────────┬──────────────────────────────────────────────── 2026-08-21 19:28│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2fdd0f93-b3bb-470f-b04d-0c6c13ee217f.PDF ─────────┬──────────────────────────────────────────────── 2026-08-21 19:2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e5448d5f-e33d-4ad3-a638-0a1f5cca0e82.PDF ─────────┬──────────────────────────────────────────────── 2026-08-21 19:27│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fa222005-435b-464e-9930-3f8c889b746a.PDF ─────────┬──────────────────────────────────────────────── 2026-08-21 19:2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 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对截至 2026年 6 月 30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 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拟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款 项、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准备共计 1,529.7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84%,具体如下: 减值类型 资产项目 2026 年半年度计提金额(万元) 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1,174.35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10.47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36.87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8.55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0.48 合计 1,529.78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8月 2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相应减少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总额 1,529.78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 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出现资产减值损失的资 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 2026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3.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35dfe873-85bf-439a-b318-573285164488.PDF ─────────┬──────────────────────────────────────────────── 2026-08-21 19:2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举办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e9acc8f1-3e3d-4662-9a87-852c1f66f487.PDF ─────────┬──────────────────────────────────────────────── 2026-08-21 19:26│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bb1ad856-5d44-4734-b9a1-7c4d90402532.PDF ─────────┬──────────────────────────────────────────────── 2026-08-21 19:26│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4f5653d2-5eee-44f0-a663-d79a436618be.PDF ─────────┬──────────────────────────────────────────────── 2026-08-21 18:4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05c41320-e334-4ee2-9795-79ad21066b82.PDF ─────────┬──────────────────────────────────────────────── 2026-07-17 18:47│振邦智能(003028):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 17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144,711,000 股的 0.41%。本次回 购股份总额为 9,219,283.31 元(含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44,711,000 股减少至 144,120,150 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 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2024 年 2月 27 日至 2024 年 3月 7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4年 3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1)。 2024 年 3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2024 年 3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3)。 2024 年 3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调整,并确定 2024 年 4 月 1 日为授予日,以18.87 元/股的价格向 1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964,000 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定期)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 4,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以及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1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170 名未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所持 有的 509,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 年 4月 18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发布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 年 5月 21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 514,000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事宜。 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6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 154 名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 象所持有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26 年 4月 21日,公司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 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做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银行存款利 息进行回购注销”。鉴于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 16 名激励对象持有 的 38,025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至 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对公司各年度的营业收入增长情况进行考核,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以达成公司营业收入增长率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所 获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中 2025 年业绩考核目标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40%。根据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518Z0034 号),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1.54%,未到达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 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拟回购注销 15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的 552,825 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 170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44,711,000 股的 0.41%。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银行存款利息,同时,由于公司在上述限制性股票完 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期间实施了 2024 半年度、2024 年年度、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15.60 元/股。 3.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 9,219,283.31 元(含税),回购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4.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验资及完成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6] 518Z0086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4,711,000股变更为 144,120,150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 144,711,000 股减少至 144,120,15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4,017,355 51.15% -590,850 73,426,505 50.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70,693,645 48.85% -- 70,693,645 49.05% 二、股份总数 144,711,000 100.00% -590,850 144,120,150 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债务履行能力、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公司股权 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0a59ea5-bea0-4d36-8c53-4bace105728d.PDF ─────────┬──────────────────────────────────────────────── 2026-07-14 19:18│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400 万元~2,000 万元 盈利:5,297.7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62.25%~73.5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650 万元~950 万元 盈利:5,309.88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2.11%~87.7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0 元/股~0.14 元/股 盈利:0.4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1.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2.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为财务部门初步核 算的结果,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初步测算,2026 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滑,主要系本期外汇汇率波动形成较大汇兑损失、综合毛利率下滑以及叠 加前期新增固定资产投用所致的折旧摊销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共同影响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财务费用受汇率波动影响同比显著增加 2026 年上半年,受外汇市场汇率波动影响,外币货币性项目折算形成汇兑损失,汇兑净损失较上年同期明显扩大,导致当期财 务费用同比大幅增长,进一步影响了当期利润。 2.综合毛利率同比有所下滑 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下游客户降本影响,公司产品售价承压,单位营业成本占比上升,致使本期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 回落,对盈利水平形成一定影响。 3.管理费用同比上升 本期管理费用较 2025 年同期有所增加,主要系振为科技园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相应 计提的折旧与摊销费用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成本上升,推高了公司整体运营成本,对当期损益形成一定影响。 综上,因在建工程转固带来的折旧摊销增量推高管理成本、汇率波动引致汇兑损失增加财务支出,叠加毛利率下滑影响整体盈利 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本期净利润同比下滑。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公司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81235a8-a74c-40eb-918d-136b0b1acdba.PDF ─────────┬──────────────────────────────────────────────── 2026-05-13 20:25│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430e896a-2faf-4fb5-916c-8193b05ab426.PDF ─────────┬──────────────────────────────────────────────── 2026-05-08 20:47│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 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后股本144,120,1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合计 人民币 28,824,0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28,824,030 元÷144,711,000 股=0.199183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 ,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 的股份)*10=28,824,030 元/144,711,000股*10=1.991834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1834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 16 名因 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38,025 股限制性股票及 154 名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552,825 股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拟回购注销股份合计590,850 股。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购 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 28,824,030 元(含税 ,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4,711,000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 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1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1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919 陈志杰 2 01*****466 陈玮钰 3 00*****086 唐娟 4 08*****946 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7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1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股东(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中天智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若本人在承诺锁定期 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上述价格均因公司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在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2、因公司拟回购注销的 590,85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 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28,824,030 元÷144,71 1,000 股=0.1991834 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按公司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不参与分红的股份)*10=28,824,030 元/144,711,000 股*10=1.991834 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91834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层 咨询联系人:夏群波 咨询电话:0755-86267201 传真电话:0755-86267201 电子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公司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af985d9-5ac6-472e-913b-90fb97fd2a84.PDF ─────────┬──────────────────────────────────────────────── 2026-04-27 17:06│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振邦智能(00302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48f2925-492b-4d13-80f5-e4c8a275a7da.PDF ─────────┬──────────────────────────────────────────────── 2026-04-21 19:0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星期二)15:0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1 日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陈玮钰女士主持召开。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5 日(星期三)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3人,代表股份 105,955,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21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 5人,代表股份 105,550,6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5,2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9 人,代表股份 405,3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05,21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0%。 (二)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会。(三)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潇扬律师、李稚 宁律师在会议现场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问题,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40%;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在本次股东会上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提案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744,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0%;反对 21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9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7289%;反对 211,86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711%;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3.00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6,7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4%;反对 9,1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0%;反对 9,1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4,4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92%;反对 9,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3,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725%;反对 9,86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27%;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8%。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 5.00 《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05,947,0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96,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140%;反对 8,86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潇扬律师、李稚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c5db38fc-d43c-4f6a-9950-1e9b57a0d7c7.PDF ─────────┬──────────────────────────────────────────────── 2026-04-21 19:04│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bf9ee84-4598-47d9-9400-03e27ebfad7e.PDF ─────────┬──────────────────────────────────────────────── 2026-04-21 19:02│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以及于 2 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 16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 16 名 激励对象持有的 38,025 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同时,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未到达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将对 15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限售期的 552,825 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90,85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59 0,85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590,850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 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 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 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11 层 2.申报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 3.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5.联系电话:genbyte@genbytech.com 6.邮政编码:518132 7.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c7312ef-9319-40e8-938e-d750fef8eeb7.PDF ─────────┬──────────────────────────────────────────────── 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的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4月 7日通过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阎磊先生、梁华权先生、王泽深先生通过通讯 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志杰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6年 4月 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 体内 容详 见同 日 刊登 在《 证券 时 报》 《上 海证 券 报》 及巨 潮 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持续深化,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更趋复杂多变,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剧。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当前 实际外汇风险敞口情况以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原有的 1 亿美元远期外汇交易额度已难以充分覆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汇 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将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股 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魏子凡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3.经与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提名委员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f9584a83-c1ee-427f-805b-8959c4ff1e91.PDF ─────────┬──────────────────────────────────────────────── 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唐娟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魏子凡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魏子凡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与所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 经验,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49a03a5b-bad1-46df-99d9-54ac91714fa4.PDF ─────────┬──────────────────────────────────────────────── 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参与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投资收益,同时深化公司在汽车电子智能化领域的产业布局,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 战略配售的股票。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44,772,665股,发行价格为 33.49 元/股。公司参与认购 596,969 股,认购金额 为 19,992,491.81元人民币,本次认购获配股份数占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总量的 1.33%,占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 179,0 90,658 股的 0.33%。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 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13,431.7993 万元 2.法定代表人:CHEN ZEJIAN 3.成立日期:2002 年 12月 25日 4.公司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银湖北路 48 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软件开发;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 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埃泰克实际控制人 CHEN ZEJIAN 占埃泰克股份总数的 34.3617%,控制比例超过 30%。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埃泰克 2026 年 3月 27 日披露的《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最近一年又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 务数据如下: 科目 2025 年 1—6月 2024 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346,675.21 327,063.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32,639.48 122,472.6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46.82% 49.15% 营业收入(万元) 152,150.90 346,655.84 净利润(万元) 9,247.03 21,208.05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公开渠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埃泰克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芜湖埃泰克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认购金额及数量:乙方使用自有资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之战略配售的股票。乙方承诺认购总金额不超过 2,000 万元整( 人民币贰仟万元)。乙方同意,如因监管要求或市场需要等原因,甲方和主承销商有权适当调减乙方配售数量。 根据埃泰克 2026 年 4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埃泰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 告》,公司获配 596,969 股,获配金额为 19,992,491.81 元人民币。 (三)合作内容 1.技术研发协同:依托双方在汽车电子关键领域的深厚技术积淀与产业化经验,开展全方位、互补型战略合作。通过联合研发汽 车电子控制器及相关核心产品,实现技术资源的高效共享与知识产权成果的深度融合,共同推进汽车电子在智能化、网联化方向的快 速迭代与系统升级。 2.市场资源整合:依托双方在汽车电子领域的客户积累与渠道协同优势,共同拓展国内外市场。合作将重点面向整车制造商及新 能源车企客户,深化与双方现有及潜在客户的业务联动,通过客户资源共享与渠道互补,加速产品导入与市场覆盖。3.产业链生态共 建:面向汽车电子智能化与成本优化的双重需求,双方将深度融合供应链资源与研发能力,共建高效协同的产业生态。通过共享上游 芯片与新型器件资源,共同开发集成度更高、竞争力更强的汽车电子方案。推动双方从器件选型、模块化设计到测试验证的全流程, 不仅可实现规模化降本与供应安全,更能加速技术迭代与方案升级,提升双方在汽车电子领域的整体附加值。 4.创新业务孵化:基于双方在智能控制、新能源技术与汽车电子架构等领域的技术互补与资源协同优势,我们将共同探索相关具 备高成长潜力的新兴方向,联合开展面向未来的技术预研与创新产品孵化。通过整合双方的研发能力、市场洞察与产业链资源,我们 将协同推进具有差异化竞争力的新产品与新方案,为双方中长期可持续发展构建新的增长引擎。本次合作将有助于双方拓展业务边界 ,加速在新兴领域的战略深化与竞争力突破。 5.产能共享与协同:为应对市场需求波动、优化资产效率并保障供应链韧性,双方将探索建立柔性化的产能共享与协作机制。通 过共享生产资源、实现制造能力的弹性互补与高效利用。此举不仅有助于提升双方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与交付稳定性,还能通过产 能优化降低单位生产成本,增强整体运营灵活性与抗风险能力,共同构建更具韧性的价值链体系。 (四)锁定期:乙方获配的本次发行之股票锁定期为 12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同时,需遵守监管相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当事人均须严格遵守协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任何内容,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 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或各方友 好协商解决,如经争议双方或各方友好协商后仍未得以解决,争议双方或各方应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公司参与战略配售,是深化汽车电子产业布局、强化与战略伙伴协同的关键举措。公司在汽车智能控制器领域拥有长期技术 积累与规模化交付能力,发行人在车身域及智能座舱域电子系统方面具备完整产品体系与扎实客户基础,双方产品在布局、技术及市 场资源上高度互补。基于此,双方将围绕技术研发、市场拓展、产业链协同及创新孵化等方向展开深度合作。通过本次战略配售建立 的投资与业务纽带,公司将与合作伙伴实现技术共享、资源整合与市场联动,共同提升汽车电子领域综合竞争力,为长期发展注入新 增长动力。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实施结果受市场环境、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可能对公司投后当期利润产生波动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埃泰克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布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持续竞争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fbf9f16-1fc6-4124-a9ea-6ef5f4266927.PDF ─────────┬──────────────────────────────────────────────── 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公告 ─────────┴──────────────────────────────────────────────── 特别提示: ● 交易目的: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掉期业务等。 ● 交易金额及期限:不超过 2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 以滚动使用。 ● 交易场所: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将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 值外币),自公司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在上 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调整远期外汇业务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越南盾等进行结算,为控制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 的不利影响,公司及下属公司计划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开展相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持续深化,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更趋复杂多变,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剧。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当前 实际外汇风险敞口情况以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原有的 1亿美元远期外汇交易额度已难以充分覆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汇率 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因此,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将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股东会 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 越南盾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 的金融机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后再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四)交易期限与授权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及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有效期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 相关文件。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 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 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一)风险分析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 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3、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 造成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5、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 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3、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部分海外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若汇率发生巨幅波 动,当远期结汇汇率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时,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4、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的内部操作流程、远期外汇交易的后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以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6.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bf073b8-cb19-42ce-9d47-5849e797d502.PDF ─────────┬──────────────────────────────────────────────── 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越南盾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 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为了应对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 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公司从事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持续深化,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更趋复杂多变,近期汇率市场波动进一步加剧。结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当前 实际外汇风险敞口情况以及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原有的 1亿美元远期外汇交易额度已难以充分覆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公司汇率 风险管理的实际需求。因此,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交易业务的额度由 1亿美元调整为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自公司股东 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 值不超过 2亿美元(或其他等值外币)。 (二)交易方式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币种为美元、 越南盾。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理局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 金融机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后再按照该 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公司与银行签订外汇期权合约,在规定的期间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或者卖出外汇的选 择权进行交易。 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掉期等)业务: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定。 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三)交易期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为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公司外汇交易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外销业务主要采用美元、越南盾结算,在人民币对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 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 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 公司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因 此,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回款期限 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 风险。 2、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远期报价汇率可能低于即期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3、流动性风险:衍生品以公司外汇收支预算和实际外币借款为依据,与实际业务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进行清 算,或者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规避流动性风险。 4、信用风险:指交易金融机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在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下的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 成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强,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6、其他风险: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投资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公司 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五、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 ,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部分原材料直接对外采购,采用外币交易直接支付外汇,以减少外币结汇量,从而降低汇兑损益; 3、公司已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和职责范围、内部操作流程、后 续管理、信息隔离措施、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以降低操作风险;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 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进行的,其目的是规避汇率波动所带来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公 司经营风险,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必要性。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就开展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采取的各类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具有可行性。通过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公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波动风险,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因此,公司开展远期 外汇交易业务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ba26020-1a04-4e43-8f51-c63effc65fe0.PDF ─────────┬──────────────────────────────────────────────── 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议案暨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拟于 2026 年 4月 21日 15:00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9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 人、控股股东陈玮钰女士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5 年年度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 提议将公司于 2026 年 4月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以临时提 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董事会”,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玮钰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8,329,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9%,该提案人的身份 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时间及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公司董事会同意将 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原《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5 年 年度股东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15 日(星期三)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5.00 《关于调整远期外汇交易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其中第 3 项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含 )以上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程序合法,资料完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涉及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3 月 31 日、4月 1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 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股 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1)通过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会” 字样。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登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公司邮箱genbyte@genbytech.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会 ”,并于参会时携带原件入场。 4.登记时间:截至 2026 年 4月 16 日 17:00。 5.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 号振为科技园 1 栋 11层 6.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1栋 11 层联系人:夏群波 会议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邮政编码:518132 7.现场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住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其他备查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99fcff36-a47f-45f7-b7f6-094a1712e851.PDF ─────────┬──────────────────────────────────────────────── 2026-04-10 00:00│振邦智能(003028):中金公司关于振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振邦智能(003028):中金公司关于振邦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648f62fa-6c1e-4a96-ae74-450a4e98f13b.PDF ─────────┬──────────────────────────────────────────────── 2026-04-07 19:02│振邦智能(0030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变更名称及其工商登记信息的公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启辰领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原“珠海国汇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通知,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名称、主要经营场所等工商信息进行了变更, 现已完成工商信息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深圳市启辰领航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6X954C 出资额:1402.47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 年 2月 8日 营业期限:长期 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志杰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 2号振为科技园 4栋 222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经营项目:无。 上述工商信息的变更事项不涉及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变动,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活动不会构成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29e5afda-22af-4d31-b60f-bdf94287cc88.PDF ─────────┬──────────────────────────────────────────────── 2026-04-01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职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离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67e43d7f-8bd2-4d1a-bb08-1dd2506d226b.PDF ─────────┬──────────────────────────────────────────────── 2026-03-31 07:48│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de2502c-fecb-4507-9a5d-347df37b6e78.PDF ─────────┬──────────────────────────────────────────────── 2026-03-31 00:32│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振邦智能(00302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652fb3d-95b3-433e-97c1-e8e828be5240.PDF ─────────┬──────────────────────────────────────────────── 2026-03-30 21:31│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06d35ea-cd2f-4d63-876f-5aebc4cd751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2│振邦智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2/1225492356.PDF ─────────┬──────────────────────────────────────────────── 2026-04-28│振邦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0473.PDF ─────────┬──────────────────────────────────────────────── 2026-03-31│振邦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62663.PDF ─────────┬──────────────────────────────────────────────── 2025-10-30│振邦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8039.PDF ─────────┬──────────────────────────────────────────────── 2025-08-28│振邦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495.PDF ─────────┬──────────────────────────────────────────────── 2025-04-29│振邦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7639.PDF ─────────┬──────────────────────────────────────────────── 2025-03-28│振邦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2770.PDF ─────────┬──────────────────────────────────────────────── 2024-10-29│振邦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42353.PDF ─────────┬──────────────────────────────────────────────── 2024-08-23│振邦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803.PDF ─────────┬──────────────────────────────────────────────── 2024-04-27│振邦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1132.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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