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8 振邦智能 更新日期:2024-03-2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4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 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 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8 月 25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
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2、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26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
公司核查,上述激励对象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筹划、论证、决策工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个人基于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
息的分析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除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外,
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
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综上,经核查,公司未发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亦
未发现存在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d08bae66-38fa-4ca7-85a3-6fea8c7fc0fe.PDF
─────────┬────────────────────────────────────────────────
2024-03-14 00:00│振邦智能(00302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振邦智能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振邦智能(00302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振邦智能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4/957c88fa-ad8b-414f-9557-a0a8fcbf80e3.PDF
─────────┬────────────────────────────────────────────────
2024-03-14 00:00│振邦智能(00302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振邦智能(00302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273eb1a8-5274-455e-b52d-0b6270f72a8a.PDF
─────────┬────────────────────────────────────────────────
2024-03-14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以及于 2024年 3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8,250
股。本次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28,25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 28,250 元。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
人如逾 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券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根玉路与南明路交汇处华宏信通工业园 4 栋
2、申报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至 2024年 4月 27日,工作日上午 9:00-11:40,下午 14:00-18:00
3、联系人:夏群波
4、联系电话:0755-86267201
5、联系电话:genbyte@genbytech.com
6、邮政编码:51813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3/9ae0eb90-8ffb-47fa-bc6c-de5cc0bccc2c.PDF
─────────┬────────────────────────────────────────────────
2024-03-08 00:00│振邦智能(003028):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振邦智能(003028):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f1b5b98d-90c0-4ad8-b057-5487033a99c8.PDF
─────────┬────────────────────────────────────────────────
2024-02-27 00:00│振邦智能(00302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振邦智能(003028):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b34bb7ba-6668-41d3-b92f-9e55d40c01bf.PDF
─────────┬────────────────────────────────────────────────
2024-02-27 00:00│振邦智能(003028):中金公司关于振邦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
智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振邦智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 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4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
1.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59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8.6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 2020 年 12 月 2
2 日出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原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并和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
支行、中国银行深圳机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继续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等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五)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不超过
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披露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
情况。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
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适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
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创造收益。
五、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
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2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
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04c0b32c-1d66-4d2b-ae67-6bc8e850dcc0.PDF
─────────┬────────────────────────────────────────────────
2024-02-27 00:00│振邦智能(00302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振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
振邦智能(003028):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振邦智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7/80ca8d5e-ede9-44c1-a8cf-8bc430e4da1d.PDF
─────────┬────────────────────────────────────────────────
2024-02-27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合计不高于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
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 不限于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各银行具体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及用途及其他条款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额度在
总额度范围内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皆可以使用上述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程序及后续授权情况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公司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授信额
度内全权处理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担保等有关
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及相应子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2 个月内有效。
上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6/d86f81a7-235c-47ec-903f-c772badda13f.PDF
─────────┬────────────────────────────────────────────────
2024-02-27 00:00│振邦智能(00302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
型理财产品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 银行产品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
●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
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拟开展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和业务操作等的
影响产生投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继续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
公司收益。
(二)投资金额
1.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09 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4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
1.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59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18.6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月 2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于 2020 年 12 月22日出
具了《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6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相关议案。由于发行需要,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并和中金公司分
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南湾支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国银行机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等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估。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证券
投资为目的等高风险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六)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的规定,本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额度已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30%,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经
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
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最
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
、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适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
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
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
作,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创造收益。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