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9 吉大正元 更新日期:2025-03-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21 15:47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
│2025-02-10 18:45 │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 │
├─────────┼──────────────────────────────────────────────┤
│2025-02-05 17:30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01-24 16:49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1-24 16:40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3 16:18 │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20 18:19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1-07 16:35 │吉大正元(003029):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07 16:34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1-07 16:30 │吉大正元(003029):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 │查意见 │
└─────────┴──────────────────────────────────────────────┘
─────────┬────────────────────────────────────────────────
2025-02-21 15:47│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何小朝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何小朝先生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以及控股子公司兼任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何小朝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何小
朝先生的辞职未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何小朝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小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何小朝先
生确认其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无任何意见分歧且无其他需要提醒公司股东关注的事宜。
何小朝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期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忠实履行其作出的声明及承
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何小朝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46604c42-344e-4327-be01-af17d3a45cd1.PDF
─────────┬────────────────────────────────────────────────
2025-02-10 18:45│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4926dafb-d4dd-4a50-9cdc-bf28afddf546.PDF
─────────┬────────────────────────────────────────────────
2025-02-05 17:30│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基于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结合战略布局、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二级市场表现等因素,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含)的价格
在二级市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票,回购的公司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截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863,800 股,占当时公司总
股本的 0.44%,最高成交价为15.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4.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3,048,633.85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3)。
2、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按规定于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及《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2024-024、2024-041、2024-046、2024-051、2024-054、2024-0
64、2024-070、2024-075、2024-077、2025-001)。
3、截至 2025 年 1 月 30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
公司股份 5,219,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70%,最高成交价为 15.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94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72
,723,422.44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
股份的实际回购金额超过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
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不会影
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4,000 股,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 0.04%。截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上述减持期限届满,相关减持主体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均未进行减持。具体内容详见前述公告和《关于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实施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除上述减持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等主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与回购
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 5,219,800 股,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本结构为基数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
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1、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25,024,886 12.77 27,997,486 14.46
无限售条件股 170,890,541 87.23 165,622,741 85.54
总股本 195,915,427 100.00 193,620,227 100.00
*注 1:回购前与回购后总股本发生变化主要系在回购期间内,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 2,
295,200 股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55)。
*注2: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2、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予以注销,公司总股
本将减少,预计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 25,024,886 12.77 22,777,686 12.09
无限售条件股 170,890,541 87.23 165,622,741 87.91
总股本 195,915,427 100.00 188,400,427 100.00
*注 1:回购前与注销后总股本发生变化另一原因为在回购期间内公司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
2,295,2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剩余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注2: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5,219,8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在回购股份过户或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
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依法适时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作出
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5/8b94b94e-e232-4a55-a718-5b1faeca653e.PDF
─────────┬────────────────────────────────────────────────
2025-01-24 16:49│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75430287-8331-4543-9004-c561349448a7.PDF
─────────┬────────────────────────────────────────────────
2025-01-24 16:40│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
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24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B座16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
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0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
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204人
,代表股份48,680,58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389%。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
告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48,574,9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7831%;反对10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064%;弃权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05%。本
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
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贵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bdbdcfa8-634a-44fc-af80-bbbc51cc4d7b.PDF
─────────┬────────────────────────────────────────────────
2025-01-23 16:18│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11,000 万元–14,000 万元 亏损:15,717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11,500 万元–14,500 万元 亏损:16,571 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57 元/股–0.72 元/股 亏损:0.8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受到市场和行业竞争加剧、客户采购迟延或预算收紧、项目进展不及预期等多重因素影响,虽然公司针对强化内
部控制与管理、优化费用结构等采取了一系列举措,但是 2024 年仍处于亏损状态。
2、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执行战略转型,进一步聚焦核心领域的研发投入、强化转型新赛道的市场布局,在保持网络安全业务收
入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初步形成了可信应用、数据科技及数据服务三大业务模块,因新业务的拓展,相关投入有所增加。
3、2025 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控管理优化工作,全方位落实减费增效举措,努力实现网络安全业务稳健增长的同时,推动新业
务的收入提升,尽早实现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
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eed31e8-c8a1-42e3-ab0e-2e11a411dbdb.PDF
─────────┬────────────────────────────────────────────────
2025-01-20 18:19│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0/468217e9-21b0-41ab-9f9c-3ac8107f0fa5.PDF
─────────┬────────────────────────────────────────────────
2025-01-07 16:35│吉大正元(003029):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1 月 3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全体监事已知悉
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书面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题:
(一)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4f1b54ed-7d8b-43c1-b446-17557df3255b.PDF
─────────┬────────────────────────────────────────────────
2025-01-07 16:34│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1 月24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4 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 月 24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