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29 吉大正元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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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45 │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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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8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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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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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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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吉大正元(003029):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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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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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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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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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吉大正元(003029):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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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 │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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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 16:45│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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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4/d6a547e4-5b57-4bdd-b57f-bcaa26c787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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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8│吉大正元(003029):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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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6 月10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
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 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10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高新区博才路 399 号栖乐荟 A 座 15 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 √
项说明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9.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0.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
议案
12.00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14.00 关于《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1、议案 1 至议案 3、议案 11、议案 12 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也不得代为他人行使表决权,其中议案 11 还需关联股东于逢
良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 13、议案 14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以上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独立董事常琦先生、阮金阳先生、谢永涛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3 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4 至议案 14 已经公司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的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
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请于 2025 年 6 月6 日(星期五)17:00 前发送至 ir@jit.com.cn。公司不接受电话登
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 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 座 16 层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00043
电话:010—62618866 传真:010—82610068
(三)登记时间
2025 年 6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本次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
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必须出示原件;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至公司董事会。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433502a5-474b-41dd-b1d1-1e02668f9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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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吉大正元(00302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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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5b11215d-a45d-467f-b23f-e814882ca9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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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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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e35e7c82-620e-4962-82b5-3d387c9453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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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吉大正元(003029):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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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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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3a801974-b2aa-4ef9-bc49-c3aa1e1ca3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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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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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
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1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7元,募集资金总额 50,
827.7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009.61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18.09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
1 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1709 号)验证。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3]1430 号)同意,公司于2023 年 12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439,127 股,每股发行价为 15.71 元,应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0.87 万元,扣除含税承销费用 8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7,890.87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12月 20 日到账。此外,公司本次相关发行费不含税金额 307.38 万元(含前述承销费用),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后,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3.49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23]53682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2020 年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49,105.92
其中: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009.61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1.00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1,216.2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2,936.99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8,528.77 万元,募集资
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528.77 万元;
(2)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4,096.31 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897.26 万元,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为 1,215.2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本年度净额为
44.6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2,936.99 万元。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970.87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18,095.64
其中: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07.38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1.23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125.99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0.00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7,788.25 万元,本年使用募集资金 17,788.25 万元,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为 124.77 万元,本年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24.67 万元,募
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0.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
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601100000943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91018800087414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及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
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601100001294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
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3190010461070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合计 2,936.99 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1、2020 年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0126011000009432 195.46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5910188000874141 1,718.74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0126011000012941 1,022.80
合 计 2,936.99
注:上表各明细金额与合计金额差 0.01 系计算尾差。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431900104610708 0.00
合计 0.00
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31900104610708 已于 2024 年 12 月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7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4,096.3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共计人民币 17,788.25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
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 1:2020 年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bf1fc03e-8239-4025-94b9-1fdc84122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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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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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f3384899-6b4b-4f2c-97e4-857cf034c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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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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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0e73c4dc-e918-4178-8ae9-0ccb5bb40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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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9:27│吉大正元(003029):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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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持续优化董
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研究论证,制定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制定考虑的因素
公司在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时应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基于公司自身经营模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
融资环境、公司现金流量状况等因素以及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
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对股东的
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股利分配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应当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有关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中小
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
2、保持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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