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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9(吉大正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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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9 吉大正元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9:13 │吉大正元(0030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6-15 18:06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 │2026-05-08 16:42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5-07 17:46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 ├─────────┼──────────────────────────────────────────────┤ │2026-04-27 16:52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4-23 18:29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27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4-23 18:27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 │2026-04-23 18:26 │吉大正元(0030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8:26 │吉大正元(003029):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7-14 19:13│吉大正元(003029):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 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二) 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亏损:3,100万元- 3,900 万元 亏损:4,313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亏损:3,500万元- 4,300 万元 亏损:4,486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6元/股- 0.20元/股 亏损:0.2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本期业绩变动主要系以下因素综合影响所致: (一)行业与市场变化及公司应对策略,对经营收入形成压力 公司主要客户所在行业整体市场增长乏力,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新场景市场有待继续培育;同时,公司优化业务结构,主动收 缩低毛利、长资金周期项目的承接。 (二)战略转型纵深推进、降本增效取得一定成果,亏损同比收窄 1.公司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升级,从传统密码产品供应商向整体安全解决方案供应商、数字科技服务供应商转型,持续推动对新场 景的技术应用。 2.公司持续推动生态协同,积极拓展核心渠道,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展开合作,提供安全、服务、应用一体化的解决方案,更好 地为客户数字智能化应用提供保障。 3.公司持续加强内部控制、费用结构优化及部分业务结构调整等体系化运营举措,缓解业务端所受影响,降本增效取得一定成果 。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本期业绩预告的情况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bf693ff-2dc9-48b7-b83d-77a89cc1dbd2.PDF ─────────┬──────────────────────────────────────────────── 2026-06-15 18:06│吉大正元(003029):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4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1%)的股东上海云鑫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云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 7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7日),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即不超过 5,808,600股。其中,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3,872,400股,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936,200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云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上海云鑫持有公司股份 18,416,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1%,属于持股公司 5%以上的股东。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减持相关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自身资本规划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上海云鑫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即不超过 5,808,600股。其中,在任意连续 90日 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过 3,872,400股,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 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1,936 ,200股; (4)减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年 7月 8日至 2026年 10月 7日),在此期间如遇法 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或其他禁止交易的情形,则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2.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上海云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1)《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函》 “上海云鑫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实际履行情况:上海云鑫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存在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及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情形。 (2)《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如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后,需要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上海云鑫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以及上 海云鑫持股意向的下述要求:1)转让条件 上海云鑫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已届满,股份转让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2)转让方式 上海云鑫根据需要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所持公司股份。 3)未来股份转让价格 上海云鑫承诺锁定期满后的 24个月内,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后续减持股票计划,减持价格根据届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或大宗交易确定的价格确定。4)公告承诺 上海云鑫实施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如前述监管规则另有规定或未来发生变化的,上海云鑫实施减持公司股份及信息披露亦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 5)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责任 如上海云鑫未按照本持股意向的承诺转让公司股份,上海云鑫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际履行情况:上海云鑫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已届满,其转让方式及未来股份转让价格均符合承诺函的相关内容,不存在违反 该项承诺的情形。 (3)《关于持股情况的承诺函》 “1)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上海云鑫所持公司股份没有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公司股 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他人代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上海云鑫基于该等股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2)截至本承诺出具日,上海云鑫投入公司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将其投入公司购买公司股份不存在法律障碍。 3)上海云鑫确认,本声明与承诺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可为独立执行之承诺,其中任何一项声明或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 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实际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上海云鑫持有的公司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受限或权属纠纷,不存在违反该项承诺的情 形。 综上所述,上海云鑫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本次减持与此前已出具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减持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 经减持主体自查、公司核查,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海云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 完成时间、减持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实际实施情况可能与计划存在差异。 2.在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上海云鑫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无控股股东,上海云鑫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上海云鑫在公司上市前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2.上海云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ee33ea6b-3bbc-49a4-86cf-4c180b3ce3f6.PDF ─────────┬──────────────────────────────────────────────── 2026-05-08 16:4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参加2026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 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6 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5:00-16:30。届时公司董事长兼总经 理于逢良先生、独立董事孟为女士、董事会秘书范胜文先生、财务总监张建栋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 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期间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60349b4-6d93-4123-945e-26bd1a05e31b.PDF ─────────┬──────────────────────────────────────────────── 2026-05-07 17:46│吉大正元(003029):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股东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 15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持有公司股份 7,83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的股东吉林省英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英才投资”)计划在该持股计划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 计不超过 3,872,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英才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英才投资本次减 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上述减持期限内,英才投资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英才 持有股份 7,839,500 4.05 7,839,500 4.05 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839,500 4.05 7,839,500 4.0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 期限已届满,英才投资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3.英才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英才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66c7751e-5238-4dfe-ae81-701e57ee48b1.PDF ─────────┬──────────────────────────────────────────────── 2026-04-27 16:5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质押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于逢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055,886股,通 过控制公司股东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数字”)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8,000,000股。本次于逢良先生将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 21,055,886股进行质押,占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占其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72.47%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7%。 2.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刘海涛先生通过控制公司股东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维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0, 937,500股,已质押其中的1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81.19%,占公司总股本的 8.7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2 月 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3.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9,993,3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2%,合计质押股份数量 38,055,886 股(含本次), 占实际控制人持股数量的 76.12%,占公司总股本的 19.65%。 公司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于逢良先生出具的《股东股份质押告知函》,获悉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已办理股份质押登 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之一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直接 占公 是否为限售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 数 所持股份 司总 股(如是, 为补 日 日 用途 股东或第 量(股) 比例(% 股本 注 充质 一 ) 比例 明限售类 押 大股东及 (%) 型) 其 一致行动 人 于逢良 是,实际 2,810,863 13.35 1.45 否 否 2026.04.2 2026.10.2 吉林珲 融资 控 4 7 春 类质 制人、第 农村商 押 一 2,712,795 12.88 1.40 否 否 2026.04.2 2026.11.0 业 大股东、 4 2 银行股 董 8,266,863 39.26 4.27 是/首发后 否 2026.04.2 2027.04.2 份 事长兼总 限售股和高 4 1 有限公 经 管锁定股 司 理 7,265,365 34.51 3.75 是/首发后 否 2026.04.2 2027.04.2 长春市 限售股和高 4 1 朝 管锁定股 阳支行 合计 21,055,88 100.00 10.87 6 以上所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2.实际控制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例(% 前 后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数 数 (%) (%) 份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限售数量 比例 售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于逢良 21,055,88 10.87 0 21,055,88 100.00 10.87 15,791,91 75.00 0 0.00 6 6 4 博维实 20,937,50 10.81 17,000,00 17,000,00 81.19 8.78 0 0.00 0 0.00 业 0 0 0 吉林数 8,000,000 4.13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字 合计 49,993,38 25.82 17,000,00 38,055,88 76.12 19.65 15,791,91 41.50 0 0.00 6 0 6 4 二、其他说明 1.于逢良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并非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实际控制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数量 2,810,863 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62%,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 ,对应融资金额为 0.59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数量 38,055,886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6.12%,占公司总股 本的 19.65%,对应融资金额为 6.71亿元。对于上述款项,实际控制人具备相应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以及法人股东的营业收入等。 3.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4.实际控制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 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股东会及董事会运作、日常管理)、业绩补偿义 务履行等产生影响,所质押的股份也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东股份质押告知函; 2.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7e1dcab-212e-42af-8934-5955b60ece85.PDF ─────────┬──────────────────────────────────────────────── 2026-04-23 18:29│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1053f4-cfd8-4255-9201-4085d5369a55.PDF ─────────┬──────────────────────────────────────────────── 2026-04-23 18:27│吉大正元(003029):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按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6人,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 3人。 公司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选举邹毅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董事,邹毅先生将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邹毅 先生简历如下: 邹毅,男,出生于 1985年 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8年 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研发 工程师、研发经理、部门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生态商务部总经理。 邹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邹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行使职权。邹毅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5137170-515f-4d83-869c-555f8dfc4d57.PDF ─────────┬──────────────────────────────────────────────── 2026-04-23 18:27│吉大正元(0030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成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分项审议通过了《提名王成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王成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 止。 截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王成志先生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王成志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成志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线上),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963f3f7-c9e0-42e5-b2de-fbb476cd72eb.PDF ─────────┬──────────────────────────────────────────────── 2026-04-23 18:26│吉大正元(0030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d33e09-0d34-4801-964a-134bb7429174.PDF ─────────┬──────────────────────────────────────────────── 2026-04-23 18:26│吉大正元(003029):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2bf1a60-52df-4220-b2bb-b569fe95c922.PDF ─────────┬──────────────────────────────────────────────── 2026-04-23 18:24│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统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B座16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 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会议召开当日0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 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26人 ,代表股份30,009,38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8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 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9,87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5%;反对1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122%;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2、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9,87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5%;反对1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122%;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3、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9,71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6%;反对2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10%;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4、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9,718,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0%;反对2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350%;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5、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8%;反对2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641%;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 6、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9,716,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6%;反对2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40%;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7、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29,715,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3%;反对2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70%;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8、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29,71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3%;反对2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34%;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9、表决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提名于逢良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得票数28,901,45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81%。9.02、《提名刘卫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得票数28,899,85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27%。9.03、《提名李武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得票数28,899,81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26%。9.04、《提名王旭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得票数28,899,51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16%。9.05、《提名宋晓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得票数28,904,04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67%。10、表决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01、《提名王成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得票数28,900,66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45%。10.02、《提名谢永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得票数28,899,84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27%。10.03、《提名孟为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得票数28,902,2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07%。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贵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涉及特别决议的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针对第5项议案,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 ─────────┬──────────────────────────────────────────────── 2026-04-23 18:2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59d2d3-e657-4944-879f-9e77900261a7.PDF ─────────┬──────────────────────────────────────────────── 2026-04-17 20:29│吉大正元(00302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董事会定于 2026年 4月2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召开 2 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 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座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9.01 提名于逢良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2 提名刘卫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3 提名李武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4 提名王旭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5 提名宋晓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提名王成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2 提名谢永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3 提名孟为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议案 5需关联股东于逢良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也不得代为他人 行使表决权;议案 7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议案 9 和议案 10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 别进行,逐项表决。议案 9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永涛先生、孟为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王成志先生的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待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股东会可对前述候选人进行表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独立董事常琦先生、阮金阳先生、谢永涛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以上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 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请于 2026年 4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发送至 ir@jit.com.cn。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 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座 16 层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00043 电话:010-62618866 传真:010-82610068 (三)登记时间 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本次 2025年度股东会的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 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a9c58c8-3084-4120-8808-f41181d739e7.PDF ─────────┬──────────────────────────────────────────────── 2026-04-17 20:29│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 元”、“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招商证 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一)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 任何质询和调查。 (三)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法定代表人 霍达 保荐代表人 张钰源、刘奇 联系电话 010-57783222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发行人名称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吉大正元 证券代码 003029.SZ 注册资本 19,362.0227万元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 1300号 19 层-22 层 主要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光谷大街 1300号 19 层-22 层;北京 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座 16-17层 法定代表人 于逢良 实际控制人 于逢良、刘海涛 联系人 李泉 联系电话 010-62618866转 685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 1月 4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调查阶段 招商证券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吉大正元进行尽职调查,统筹各项准备工作,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发行保 荐工作报告、发行保荐书等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招商证券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审查,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监管部门的意 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进行沟通。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在发行人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具体包括: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控 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完善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和防止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制 度,督导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督导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存放、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3、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未事 前审阅的,均在公司进行相关公告后进行了及时审阅; 4、督导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进行操作和管理,执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内部审批程序、信息披露 制度及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5、定期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6、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和年度持续督导报告等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吉大正元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4年 6月 1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金额为886,792.47 元(不含增值税)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保荐代表人变更 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9 日收到招商证券出具的《关于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持续督导期内,因保荐代表人宁博先生工作变动,保荐机构委派张钰源先生接替宁博先生担任公司 202 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 1月 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就上述事项 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2025 年 1月 24 日,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公司 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 条件和便利。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良好。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相应的工作职责。在保荐机构的尽职推荐过程中,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 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和核查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相关程序。保荐代表人审阅了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包括年度报告、 历次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相关公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和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 用进行专项督导。 十一、中国证监会、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b56ddca-5b95-4427-91ff-d7a6fc1a7240.PDF ─────────┬──────────────────────────────────────────────── 2026-04-17 20:29│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ce8c960-25ad-4a90-9103-2a78b0626d1c.PDF ─────────┬──────────────────────────────────────────────── 2026-04-03 00:33│吉大正元(003029):吉大正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吉大正元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80ae4654-d660-4cd6-b920-76269ba8205f.PDF ─────────┬──────────────────────────────────────────────── 2026-04-02 17:36│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f6db963-56c6-446c-ad2b-36c8a8d4debc.PDF ─────────┬──────────────────────────────────────────────── 2026-04-02 17:36│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6711b5b-ba21-4868-9b90-123100402459.PDF ─────────┬──────────────────────────────────────────────── 2026-04-02 17:36│吉大正元(00302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bff7a65-e77e-4bcf-bc39-19c658599b7d.PDF ─────────┬──────────────────────────────────────────────── 2026-04-02 17:35│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c7f4331-1620-4c7a-b49d-041feba73c04.PDF ─────────┬──────────────────────────────────────────────── 2026-04-02 17:35│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1)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 元”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吉大正 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31号 )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51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11.27元,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5,009.6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818.0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 12月 21日到账。上 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41709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430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3年12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439,127 股,每股发行价为 15.71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970.87万元,扣除含税承销费用 8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7,890.8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3年 12月 20日到账。此外,公司本次相关发行费不含税金额 307.38 万元(含前述承销费用 ),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63.49万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3]5368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4年度使用完毕,具体内容详 见《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0年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0,827.7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 49,168.81 其中: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44,159.20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009.61 加: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收入 1,243.59 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手续费 1.01 减:已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 1,842.41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059.06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21年 3月 8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8,528.77万元,募集资金到 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528.77万元; (2)2025年 1月 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已达到建设完成时间和预定可使用状态,拟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前述事项经 2025年 1月 24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44,159.20万元,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62.89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累计净额为 1,242.5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本年度净额为 27.37万元,本报告期累计 已使用补充流动资金 1,842.4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059.0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 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 12月 28日,公司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601100000943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 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在光大银行长春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91018800087414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 6月 28日,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分行和招商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1260110 00012941)。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合计 1,059.06 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2020年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0126011000009432 0.0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35910188000874141 263.17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万元)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开发区支行 0126011000012941 795.89 合 计 1,059.06 注:上表各明细金额与合计金额差 0.01系计算尾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 2020年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44, 159.20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 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专字[2026]110Z0125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吉大正元出具的《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吉大正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及结论性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吉大正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大正元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c1f6cf7-7d62-41b4-9b49-142b1355eed2.PDF ─────────┬──────────────────────────────────────────────── 2026-04-02 17:35│吉大正元(00302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 │核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b37b0f2-4cd3-421e-af62-89bd3296cdb1.PDF ─────────┬──────────────────────────────────────────────── 2026-04-02 17:35│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7e60c2e-7f52-41ce-90c5-6e458a9f3104.PDF ─────────┬──────────────────────────────────────────────── 2026-04-02 17:35│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7670170-3092-42ec-8013-665d1ad9ff16.PDF ─────────┬──────────────────────────────────────────────── 2026-04-02 17:35│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61e0659-66b3-4671-9460-ddcb89aca711.PDF ─────────┬──────────────────────────────────────────────── 2026-04-02 17:34│吉大正元(00302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董事会定于 2026年 4月23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 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座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9.01 提名于逢良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2 提名刘卫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3 提名李武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4 提名王旭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5 提名宋晓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提名王成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2 提名谢永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3 提名孟为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议案 5需关联股东于逢良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也不得代为他人 行使表决权;议案 7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议案 9 和议案 10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 别进行,逐项表决。议案 9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 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 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独立董事常琦先生、阮金阳先生、谢永涛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以上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 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封上请 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请于 2026年 4月20日(星期一)17:00前发送至 ir@jit.com.cn。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地点 地址(北京):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 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座 16 层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100043 电话:010-62618866 传真:010-82610068 (三)登记时间 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注意事项 本次 2025年度股东会的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 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648c7ab-196b-4178-ac5a-fde1d3f70e7d.PDF ─────────┬──────────────────────────────────────────────── 2026-04-02 17:34│吉大正元(00302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津贴的发放,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岗位价值、负责的工作、承担的责任大小以及公司发展策略、业务规模、经营业绩 等因素确定,并参考行业市场薪酬情况统筹考虑,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标准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际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的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结果、奖励机制、激励体系挂钩。 第四条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薪酬可以适当进行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 (一)行业薪酬水平和地区薪酬水平;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 (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化; (三)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 (四)创新能力和未来发展空间等因素。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六条 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一)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以其与公司所订立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根据其所担任的职务与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津贴;以上人员的薪酬包括每月领取的基本薪酬与按照考核周期领取的绩效薪酬,其中一定 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领取。 (二)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是否领取津贴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定。如领取津贴则由董事会制定预案和领取津贴的标准,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的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具体包括: (一)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的每月固定薪酬,具体以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 披露后支付;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关联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激励方案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八条 若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在年 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差旅费、交通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可以按照工会相关制度向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一定金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额的福利。 第十一条 公司认定的“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实行特殊薪酬机 制,在年报中披露合理性及决策程序。 第三章 薪酬的管理与发放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和分配机制、决策流程 、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薪酬与绩效考核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批准,并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 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合法税费后,将剩余部分 发放给个人。 第十五条 公司所聘请的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 合内部控制要求。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 ,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有权扣减或取消其津贴,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 (三)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五)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 。 追回范围包括: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终止支付,已支付的全额或部分追索。第十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已于2026年1月1日起试行,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的规定来执行。遇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会应及时修订本工作制度,提交董事会、股东会 审议通过。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f5018f0-c842-4487-a238-ffeee3618012.PDF ─────────┬──────────────────────────────────────────────── 2026-04-02 17:34│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常琦-已辞职尚未生效) ─────────┴──────────────────────────────────────────────── 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常琦-已辞职尚未生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3dc7087-f2cd-4485-95a2-8f5f13001509.PDF ─────────┬──────────────────────────────────────────────── 2026-04-02 17:34│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永涛) ─────────┴──────────────────────────────────────────────── 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谢永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34d221ea-f730-48d1-8371-cc165a8a3eb3.PDF ─────────┬──────────────────────────────────────────────── 2026-04-02 17:34│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阮金阳) ─────────┴──────────────────────────────────────────────── 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阮金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be80d29-2855-4c13-b5b6-23f56bf7e2d8.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成志) ─────────┴──────────────────────────────────────────────── 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成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cad99aa-ebcc-4f30-be7c-fda84b93208c.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 的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经过充分评估和分析,公司 2025年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 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5,857.92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更加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 2025年 12 月 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 ,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857.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计提减值准备的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34.85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33.74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150.06 小计 3,081.47 资产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36.00 存货跌价准备 2,812.45 小计 2,776.45 合 计 5,857.92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及下属子公 司对 2025年应收款项、各类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长期资产等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1.应收款项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评估信 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基于不同信用风险特征对客户进行分类,并结合账龄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历史经验、现实状况以及前瞻性因素测算应收款项的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建立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计算模型。根据应收款项 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冲减 33.74万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3,150.06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冲减 36 .00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冲减 34.85万元。 2.存货的减值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 当期损益。 产成品、商品和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 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存货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 基础。 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 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 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于期末对存货进行了清查,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812.45万元。3.长期资产的减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 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 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 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 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从谨慎性原则出发,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5,857.92万元,导致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利润 总额减少 5,857.92万元,本次计提减值金额已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报告期内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较 2024 年计提增 加634.99万元。 四、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全体委员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a90bd47-f5ae-46a3-b8e1-2f6f55a864e4.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针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逢良先生、刘卫国先生、李武璐先生、王旭东先生、宋晓勇先生相关情况进行充分 讨论,逐一核查每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适配性,就候选人专业背景、治理经验、合规记录等事项进行问询与确认,一致认可候 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情形,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 专业素养、管理经验和履职条件,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需求。 二、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全体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成志先生、谢永涛先生、孟为女士的相关任职资格、独立性、专业资质、合规情 况及履职能力,围绕候选人情况展开充分研讨,对照监管规定逐一核验每位候选人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合规记录、履职意愿, 针对候选人独立履职保障、专业背景适配性、关联关系排查等事项进行问询核实,经审慎核查,全体委员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 事候选人均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从业经验和时间精力,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 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禁止性情形,未被证券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本次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7c1a981-a753-4978-a03b-84b02eee7527.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更好地适应公司长远战略发展规划和管理需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专业化管理 水平和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结合战略发展规划和当下实际经营情况,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并授权公 司管理层负责实施组织架构调整后的具体事宜。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现将相关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公告如下: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97e1083-66d5-41df-9504-7129913d53e4.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成志) ─────────┴──────────────────────────────────────────────── 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成志)。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d4b06ed-d0d9-4f93-8546-1a618efc1304.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王成志) ─────────┴──────────────────────────────────────────────── 本人王成志被提名为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 司(003029)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王成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f2a62f4-f51a-44fd-a58b-5d6427e2140b.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72ab952-ab12-4a56-a013-058bd1749b3d.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对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常琦(已辞职尚未生效)、阮金阳、谢永涛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常琦、阮金阳、谢永涛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bb493f0-beb2-4b21-b22b-822aaa5b5de1.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b7ff6db-1fa6-4d4d-90d1-20ba8a077b2c.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4c1cdbc-93fb-40aa-b514-06facd10f486.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96,9 10,173.83元,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96,910,173.83元,实收股本 193,620,227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要客户所在行业整体市场增长乏力,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新产品有待进一步开发以更贴近市场需求,新场景有待市场培 育。同时,受行业竞争格局与市场环境变化影响,部分客户预算规模收紧、采购周期延长,导致公司部分项目签约、实施及交付验收 进度未达预期。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聚焦主业发展,增强市场竞争力 公司立足二十余年技术积淀与行业领先优势,深度聚焦密码基础设施、安全产品、解决方案与安全服务一体化主业布局,围绕政 务、金融、能源、军工、电信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打造全栈式、场景化安全能力,积极响应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强化自主可控 能力,拓展行业应用场景,推动业务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可持续价值。通过强化“密码+AI”技术融合、推进抗量子密码等前沿技 术研发、完善“云—边—端”全场景产品矩阵,持续夯实主业根基、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2.降本增效,稳健增长 持续深化内控管理体系优化,全方位落实成本费用管控措施;聚焦核心业务与优势领域,提升项目交付效率与客户满意度,推动 网络安全业务实现稳健增长;同时加快新兴业务商业化进程,强化新业务盈利转化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3.加强风险管控,增强抗风险能力 强化运营管理体系建设,配套优化业务管控流程,有效防范和管控公司面临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及财务风险,动态 调整与优化经营策略,全面提升公司全过程风险管理能力。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26a99ab-97e2-4a67-85ee-27ff0bc1c053.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f7ae849-8cfa-422d-a4ed-09e9e731e91d.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财务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038564c-7cc6-4d94-847e-f06c786a089e.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专项制度》(以下简称《专项制度》)的规定。公司根据《专项制度》第七条的规定,采用“ 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进行,在选聘过程中,公司考虑到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按照规定对会计师事 务所及签字会计师的资质、服务团队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胜任能力及收费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定,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 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2 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对 518家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4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 9月 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 )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 2011 年 3月 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 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除上述事项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中无其他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次、纪律处分 4次、自律处分 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共 2个项目)、监督管 理措施 20 次、自律监管措施 9次、纪律处分 10次、自律处分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逸飞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多年来从事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 市公司年报业务。近三年签署过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022年度开始担任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无兼职情况。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佟海光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2022年度开始担任公司审计报告签 字注册会计师,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姚艳君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 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综上,上述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王逸飞先生、佟海光女士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未满 5年,符合公司《专项制度》第九 条的规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 号——财务报表 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含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为 59万元/年,与2025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上述费用不包含为子公 司出具报告收取的审计费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子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按照 5万元/家计算,预计为子公司出具 2026年度审计报告的 费用不超过 50 万元,该收费标准与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子公司出具报告收取的费用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全体委员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在过往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工作严谨负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 金流量以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情况。该事务所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审计收费定价 合理,符合市场行情。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 连续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 2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 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2f498ae-fb83-438b-9b61-ae70abcd76a3.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65ea497-aca8-4805-a26a-9e9b70c7c65d.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孟为) ─────────┴──────────────────────────────────────────────── 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孟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744925d-321a-462a-af03-a5c23c0cdef9.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 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截至 2025 年12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5年 6月 10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审计等进行核查并出 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 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相 关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1f4d82b-a3b9-4917-9ce3-c8adb799f7ce.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报备17】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吉大正元(003029):【报备17】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366828e-3a01-429c-a86f-8a85fafcc1fc.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 现审计委员会将 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 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截至 2025 年12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九届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经 2025年 6月 10 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 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4月 24日,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 1月 23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第一次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审计计划和安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三)2026年 3月 3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2025年度审计 工作第二次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6年 4月 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 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的监督职责。 特此报告。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7764cec-3d65-4648-b5c3-037ab2eba714.PDF ─────────┬──────────────────────────────────────────────── 2026-04-02 17:32│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孟为) ─────────┴──────────────────────────────────────────────── 吉大正元(003029):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孟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c8aed5a-0113-4a46-aaec-960de205b7d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4│吉大正元: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0854.PDF ─────────┬──────────────────────────────────────────────── 2026-04-03│吉大正元: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3/1225075083.PDF ─────────┬──────────────────────────────────────────────── 2025-10-28│吉大正元: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121.PDF ─────────┬──────────────────────────────────────────────── 2025-08-28│吉大正元: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88173.PDF ─────────┬──────────────────────────────────────────────── 2025-04-26│吉大正元: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5145.PDF ─────────┬──────────────────────────────────────────────── 2025-04-26│吉大正元: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5188.PDF ─────────┬──────────────────────────────────────────────── 2024-10-26│吉大正元: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19826.PDF ─────────┬──────────────────────────────────────────────── 2024-08-10│吉大正元: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10/1220834658.PDF ─────────┬──────────────────────────────────────────────── 2024-04-27│吉大正元: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8587.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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