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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29(吉大正元)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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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29 吉大正元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4-23 18:29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27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4-23 18:27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 │2026-04-23 18:26 │吉大正元(0030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3 18:26 │吉大正元(003029):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3 18:24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3 18:22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 │ │公告 │ ├─────────┼──────────────────────────────────────────────┤ │2026-04-17 20:29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4-17 20:29 │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 │2026-04-17 20:29 │吉大正元(003029):招商证券关于吉大正元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 ─────────┬──────────────────────────────────────────────── 2026-04-23 18:29│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1053f4-cfd8-4255-9201-4085d5369a55.PDF ─────────┬──────────────────────────────────────────────── 2026-04-23 18:27│吉大正元(003029):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 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按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 6人,包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直接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 3人。 公司于近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投票表决,选举邹毅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职工代表董事,邹毅先生将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5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邹毅 先生简历如下: 邹毅,男,出生于 1985年 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师。2008年 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研发 工程师、研发经理、部门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生态商务部总经理。 邹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 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 邹毅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行使职权。邹毅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5137170-515f-4d83-869c-555f8dfc4d57.PDF ─────────┬──────────────────────────────────────────────── 2026-04-23 18:27│吉大正元(003029):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王成志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2026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分项审议通过了《提名王成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王成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 止。 截至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王成志先生尚未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王成志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王成志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并完成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线上),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963f3f7-c9e0-42e5-b2de-fbb476cd72eb.PDF ─────────┬──────────────────────────────────────────────── 2026-04-23 18:26│吉大正元(00302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吉大正元(00302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d33e09-0d34-4801-964a-134bb7429174.PDF ─────────┬──────────────────────────────────────────────── 2026-04-23 18:26│吉大正元(003029):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2bf1a60-52df-4220-b2bb-b569fe95c922.PDF ─────────┬──────────────────────────────────────────────── 2026-04-23 18:24│吉大正元(00302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发布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统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 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B座16层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 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会议召开当日0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召集人资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开立股票账户的证明文件、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 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等,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126人 ,代表股份30,009,386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285%。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 的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9,87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5%;反对1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122%;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2、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29,875,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55%;反对12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4122%;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3、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29,718,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6%;反对28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10%;弃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3%。 4、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29,718,5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0%;反对28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350%;弃权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 5、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65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158%;反对2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1641%;弃权1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0%。 6、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9,716,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6%;反对28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40%;弃权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3%。 7、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同意29,715,6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13%;反对2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70%;弃权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7%。 8、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29,716,2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33%;反对28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434%;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 9、表决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提名于逢良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得票数28,901,45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81%。9.02、《提名刘卫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得票数28,899,85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27%。9.03、《提名李武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得票数28,899,81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26%。9.04、《提名王旭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得票数28,899,517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16%。9.05、《提名宋晓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 得票数28,904,04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67%。10、表决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01、《提名王成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得票数28,900,662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45%。10.02、《提名谢永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 得票数28,899,84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027%。10.03、《提名孟为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 得票数28,902,23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07%。本所律师、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贵公司对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中小 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涉及特别决议的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经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针对第5项议案,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 ─────────┬──────────────────────────────────────────────── 2026-04-23 18:22│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 吉大正元(003029):关于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059d2d3-e657-4944-879f-9e77900261a7.PDF ─────────┬──────────────────────────────────────────────── 2026-04-17 20:29│吉大正元(00302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根据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司 董事会定于 2026年 4月2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召开 2 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9)及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 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4月 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包括股东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 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6.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4月 16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 53号院中海时代广场 B座16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绩效考核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9.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5)人 9.01 提名于逢良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2 提名刘卫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3 提名李武璐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4 提名王旭东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9.05 提名宋晓勇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0.01 提名王成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2 提名谢永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0.03 提名孟为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1.议案 5需关联股东于逢良及其一致行动人吉林省博维实业有限公司、吉林省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也不得代为他人 行使表决权;议案 7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2.议案 9 和议案 10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 别进行,逐项表决。议案 9涉及独立董事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永涛先生、孟为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王成志先生的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待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股东会可对前述候选人进行表决。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独立董事常琦先生、阮金阳先生、谢永涛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4.以上所有议案的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股东参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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