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33 征和工业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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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7 │征和工业(00303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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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39 │征和工业(0030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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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34 │征和工业(0030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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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1 │征和工业(0030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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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0 │征和工业(003033):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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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39 │征和工业(00303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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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7:00 │征和工业(003033):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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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 15:47 │征和工业(003033):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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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 15:52 │征和工业(003033):关于参加2024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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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7:39 │征和工业(003033):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征和工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
│ │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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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57│征和工业(00303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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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征和链传动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补助款项合计人民币23
,092,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19.91%。本次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不具备可持续
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之外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时,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
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将计入“其他收益”,预计将对公司2025年度税前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人民币23,092,000.00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95750b4d-1ba6-4752-84f0-d1cf6baca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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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39│征和工业(0030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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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
《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
2. 公司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
e.cn/,下同)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 2025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7.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8.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
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5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定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年 1 月 25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在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 112 号公司会议室召
开,该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玉谟先生主持。
3.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2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及合伙企业股东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执行
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的持股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57,95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90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9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2,0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5%。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1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8,125,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1011%。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本所律师以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
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
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同意 58,112,23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反对 5,30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弃权 7,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59,1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02
7%;反对 5,3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10%;弃权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63%。
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于 100%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2/69caf207-14ca-4f59-a464-e64c5a42c5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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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17:34│征和工业(0030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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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2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9:25,9:30
-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香港路11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金玉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6人,代表股份58,125,1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0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57,95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9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9人,代表股份172,088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99人,代表股份17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
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9人,代表股份172,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10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孙芳龙先生因公务原因请假;北京市金杜(青岛
)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12,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8%;反对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91%;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9,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027%;反对5,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810%;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
6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昭坤、丁双全;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e71f6480-91b4-46c1-821c-0544ac0c6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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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1│征和工业(0030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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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和工业(00303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53362a93-18c8-47d8-991b-5125002698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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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19:40│征和工业(003033):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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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以及市场需
求,拟与山东省平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
投资协议》”或“本协议”)。
2、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并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相关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政府
有关部门签署和办理投资建设相关的合同等事项,办理本次投资建设所需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审批、备案等相关事项。
二、合作对方介绍
1、名称:山东省平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机构地址:平度经济开发区长江路17号财富广场1号楼22层
3、机构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4、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合作对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山东省平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地方国家机构,不存在履约能力受限的情形。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园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青岛征和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选址:拟选址于规划登州路以南、征和工业现有厦门路一期、二期厂房以北、规划潮州路以东、规划东外环路以西地块
。项目用地约 261亩(具体以土地摘牌为准)。
4、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8 亿元人民币(含土地费用、工程建设费用、设备投入费用、铺底流动资金等),最终项
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5、项目建设周期:项目一期自开工建设之日起 24个月内竣工验收,验收后48个月内投产。
6、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厂房、仓库、办公楼及相应配套设施,从事研发、生产、销售大型农机用链系统及总成、农机切割系统
、农业用触土部件(耕耘系统)、园林工具用锯链系统、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等产品。(具体以项目备案为准)。
7、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符合市场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和《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
划》对发展农机新兴产业进行了战略性和全局性部署。2024年,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发展“汽车动力总成
、工程机械、大型农机用链条”,鼓励发展“农业用触土部件、专用切割刀具”。未来,耕整地装备机械将向大型化、广度化、成套
化、智能化、无人化、复合功能化发展。乡村振兴、购机补贴、农机报废补贴等政府补贴政策鼓励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农机用链系
统及总成、农机切割系统、农业用触土部件(耕耘系统)市场空间不断扩大。
(2)公司具备技术、生产、质量管理等基础。公司是以车辆链系统、农业机械链系统以及工业设备链系统为主导产品的大规模
、专业化的生产制造企业。公司拥有 20 多年的动力传动和输送研发与生产经验,与国内外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在链
传动领域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工艺升级,突破技术瓶颈,已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
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国链传动行业重点出口基地等称号,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山东省链传
动工程研究中心等多个创新平台。公司全面推行精益生产模式,生产管理流程清晰,质量管理体系完备。
(3)公司具有坚实的客户基础和成熟的营销模式。目前农机领域合作的国内外头部客户主要有德国 CLAAS、凯斯纽荷兰、久保
田、爱科、雷肯、潍柴雷沃、江苏沃得、河北英虎、郑州龙丰、辽宁真霸道等。公司不仅为多家知名厂商提供配套产品,同时在售后
市场建立了完善、成熟的售后维修经销网络,与众多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不同领域的客户提供多品类、全系列的高端链系
统产品和服务,具备了广泛的品牌知名度。本次项目落地投产后,公司将为客户提供从链条到链系统、农机切割系统、耕耘系统、高
端装备关键零部件等系统化解决方案,奠定迈向高端、技术引领的坚实基础。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在平度投资建设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产业园项目,通过规模化投入以提升自动
化、智能化生产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产品解决方案,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与产品品质,实现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延伸
与发展,有助于公司完善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和满足市场需求。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预计本项目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
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项目实施的风险
本项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项目建设用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区域取得建
设用地的风险。此外,本项目建设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项目能否实
施、建设进度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提前筹划,积极协调并推动项目的进展。
2、投资项目建设的风险
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及政策变化、设备及原料未能及时供应等因素,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设备供货周期、安装调试及
达产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后续实施过程中也可能存在因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而调整项目规划内容等风
险。
3、资金筹措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对公司现金流造成一定的压
力,且若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利率水平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可能将存在一定的资金的压力
及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4、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着技术开发的不确定性、技术替代、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变化等诸多影响
因素。此外,如果市场环境突变或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发生,造成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被延长、无法达到项目预期效果,都将会导致
投资项目投产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公司将及时掌握相关行业发展政策,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实时关注投资项目进展和市场情况
,判断项目前景和预期收益。另外,公司也将通过整合优质资源,积极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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