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37 三和管桩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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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9 │三和管桩(0030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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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5 │三和管桩(0030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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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52 │三和管桩(00303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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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50 │三和管桩(00303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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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48 │三和管桩(003037):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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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9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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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7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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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6 │三和管桩(00303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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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5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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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5 │三和管桩(003037):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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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9│三和管桩(0030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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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8/c044fd33-bfa7-4094-ab6f-c0623beac2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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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 18:35│三和管桩(00303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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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
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
进行了审核和见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登记事项及投票方式等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 14:30 在中山市小榄
镇同兴东路 30 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期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2月 18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韦泽林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
场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计 202 人,代表股份 415,32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6,312,640 股(系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
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下同)的 69.648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412,815,0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2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4 人,代表股份 2,50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195 人,代表股份 9,50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940%。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7,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4 人,代表股份 2
,505,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由本所律师对法人股东的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等文件进行审查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 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3、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大会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就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
进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
审议事项的投票进行清点。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该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1和议案2均以普通决议
案方式审议通过:
议案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4,59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44%;反对 66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3%;弃权 6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3%。
议案 2: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14,88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1%;反对 37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2%;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57%。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 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9/54f1c486-6bb6-4d2e-9f10-b192b4574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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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52│三和管桩(00303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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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f2b6b3cb-f4b8-4a83-ab9e-547fdbc81d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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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50│三和管桩(00303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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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56e4b1e4-8ecf-475d-8fd0-d92952804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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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8:48│三和管桩(003037):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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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2024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b2ebb86a-85c7-4950-8732-1f471a238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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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9│三和管桩(0030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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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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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7│三和管桩(003037):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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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003037):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1abc2057-3a19-4c46-a68f-b384268b8a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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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6│三和管桩(003037):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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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 月 18 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韦植林、韦洪文、李维、韦绮雯、文维、张贞智、蒋元海、刘天雄以通讯方式参会)。
会议由董事长韦泽林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保荐机构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同意签署《关于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终止及处理的协议》,终止公司和湖州市南浔区菱湖
镇人民政府签署的《南浔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作投资协议书》《关于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投资年产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
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补充协议》,终止原计划拟在南浔区投资建设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
智能化生产基地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8 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3、 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29ce7370-3e91-4585-a379-02abacd3b6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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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5│三和管桩(003037):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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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拟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
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本募投项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新的项目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公司将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湖州年产 600万米 PHC 预应力
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3〕101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本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238,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99,999,997.50 元,坐扣保荐、承销及其他费用(含税金额)人民币 11,499,999.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88,499,
997.52 元,已由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8月 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会计师鉴证服
务费及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人民币 3,186,954.0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 元。
2023 年 8 月 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
第 ZC10364 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并且公司及相关项目实施单位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三和管桩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披露材料,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
1 浙江湖州年产600万米PHC预 54,854.86 49,500.00 48,500.00
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
生产线建设项目
2 江苏泰兴PHC预应力高强度混 46,202.92 40,000.00 40,000.00
凝土管桩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10,500.00 10,031.304347
合计 111,557.78 100,000.00 98,531.304347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拟终止本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实施主体为子
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三和”),计划完成时间为 2025 年 6 月。本募投项目总投资 54,854.86 万元,
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48,500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49.2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 226.58 万元,具
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用途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 项目投资进度
额
1 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 项目前期 226.58 0.47%
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 费用
产线建设项目
合计 226.58 0.47%
注:项目投资进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本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鉴于本募投项目所在地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政府因规划调整,与后期长三角泛半导体新材料产业园发展不符,有意重新规划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湖州三和所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在原实施地推进。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整体经营发展布
局等客观情况,经认真研究,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本着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与当地政府友好协商后,公司拟终止
本募投项目“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后续投资建设。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
本募投项目终止后,除前期已投入本募投项目的募投资金 226.58 万元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 48,273.42 万元(未含利息
及现金管理收益)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
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合理合规的安排,并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
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的开展造成不利影响,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浙江湖州年产 600万米 PHC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董事会认为:公
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事项后续具体工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相关事项。
(三)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是公司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并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终止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358d30e5-2fcf-46d2-8aa0-bea4c223f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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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2 16:35│三和管桩(003037):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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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 1 月 18 日通过邮件、短信、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娜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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