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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37(三和管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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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37 三和管桩 更新日期:2026-01-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14 18:21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股东普通合伙人变更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 ├─────────┼──────────────────────────────────────────────┤ │2026-01-08 18:44 │三和管桩(003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08 18:44 │三和管桩(003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3 16:57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 │2025-12-23 16:57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12-23 16:56 │三和管桩(00303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3 16:55 │三和管桩(003037):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2025-12-23 16:55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5-12-23 16:54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23 16:50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2026-01-14 18:21│三和管桩(003037):关于股东普通合伙人变更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 ─────────┴──────────────────────────────────────────────── 三和管桩(003037):关于股东普通合伙人变更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46ed0c62-41c3-4423-a09d-6e110dedb12d.PDF ─────────┬──────────────────────────────────────────────── 2026-01-08 18:44│三和管桩(003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8日(星期四)14:30 2、 召开地点: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 30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韦泽林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21,524,1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6,312,640 股(系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下同)的 70.68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06,85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8.22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4,6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 7%。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0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7,274,2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5,60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39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1,67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6 %。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421,39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8%;反对 1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弃权 27,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数 305,846,700 股、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数 44,570,350 股、中山市凌岚 科技资讯有限公司持有股数30,067,750股、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数 14,151,320股、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 合伙)持有股数 7,400,000股、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股数 6,613,780 股、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 数5,600,000股,均回避表决。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维担任交易对手方广东和建新建材有限公司董事职位。其他交易对手方均与上述关联股东同受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直接或间接控制。 表决情况:同意 7,18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2%;反对 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47%;弃权 1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1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程益群、高毛英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849e8da9-4f84-4a25-b6c5-5cee294858d5.PDF ─────────┬──────────────────────────────────────────────── 2026-01-08 18:44│三和管桩(0030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了公 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现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 “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 登记事项及投票方式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8日 14:30在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 路 30号三和管桩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如期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 1月 8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8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韦泽林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 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 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计 308人,代表股份 421,52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96,312,640股(系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中已回购的股份数,下同)的 70.688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8人,代表股份 406,85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22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0人,代表股份 14,6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0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 301 人,代表股份 7,274,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9%。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5,600,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9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8人,代表股份 1, 6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0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由本所律师对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 文件进行审查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会议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会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符合《 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就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 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 票进行清点。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该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其中议案1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通 过,议案2以普通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 议案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申请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21,3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8%;反对 1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7%;弃权 2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65%。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广东三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山诺睿投资有限公司、中山市凌岚科技资讯有限公司、中山市首汇蓝天投资有限 公司、广东省方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山市德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迦诺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 7,18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12%;反对 7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47%;弃权 1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1 %。 表决结果:通过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9/a384c048-49f3-4507-933b-830cb2533753.PDF ─────────┬──────────────────────────────────────────────── 2025-12-23 16:57│三和管桩(003037):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余俊乐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余俊乐先生因 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余俊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余俊乐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余俊乐先生将按照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 司的正常运作。 余俊乐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原定任期为 2027年 7月 25日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余俊乐先生未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 余俊乐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余俊乐先生在任职期间 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曾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曾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曾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760-28189998 传真 0760-28203642 电子邮箱 shgz@sanhepile.com 地址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同兴东路 30号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e02a6a0f-dc93-43d4-9f54-269d96c2aca7.PDF ─────────┬──────────────────────────────────────────────── 2025-12-23 16:57│三和管桩(00303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三和”)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5月 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101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5,238, 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 10.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 金额)人民币 14,686,954.0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5,313,043.47 元。2023年 8月 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64号”《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根据《广东三和管桩股份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披露材料,公司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实际募集资金净 号 投资额 额 1 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 54,854.86 49,500.00 48,500.00 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 生产线建设项目 2 江苏泰兴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 46,202.92 40,000.00 40,000.00 凝土管桩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500.00 10,500.00 10,031.304347 合计 111,557.78 100,000.00 98,531.304347 2025年 1月 22 日、2025 年 2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PHC预应力 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本募投项目终止后,相关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投资新的 项目时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目前公司正在遴选新的投资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已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0,591.394149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有 69,761.91 337 万元(含银行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际募集资金净 已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余额 号 额 (含银行利息) 1 浙江湖州年产 600 万米 PHC 预 48,500.00 226.58115 49,325.721564 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智能化 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已终止正 在遴选新的投资项目) 2 江苏泰兴 PHC 预应力高强度混 40,000.00 20,332.022971 20,434.893347 凝土管桩生产线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31.304347 10,032.790028 1.298459 合计 98,531.304347 30,591.394149 69,761.91337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三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泰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保荐人发表明确同 意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1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业务的持续扩展及在建项目的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目前 募集资金有部分暂时闲置,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 易等高风险投资。 在上述期限内,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如果按照现行银行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0%,使用期限 12个月计算, 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 60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州三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使用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保荐人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泰州三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泰州三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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