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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38(鑫铂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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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3038 鑫铂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明健) ─────────┴────────────────────────────────────────────────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在 2 023年度工作中,我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不受公司大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 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3年履行职责和参加会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明健先生,1968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 1月至 2000年 11月就职于天长律师事务所任 律师;2000年 11月至 2023年 2 月就职于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2023 年 2 月至今就职于安徽君若律师事务所;2019年 12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 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 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本人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4 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 姓名 应出 现场出 通讯方式 委托 审计委 提名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席情况 席 席 出席 出席 员 员会 赵明健 12 0 12 0 4 1 0 5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对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了解;在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 就有关情况的说明,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2023年,本人对各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 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听取公司经营层的汇报,积极配合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开展,仔细审阅了包括财务报表在内的相关资料,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年报披露 前,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3 年度审计结果的汇报并发表意见,并积极与年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证券部沟通。通过上述 方式,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 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恪尽职守,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 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层变动等事项,并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拜访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 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营层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 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议案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工作,与本人 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并及时就有关问题认真予以回复,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等情况,为 本人正常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3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公司分别审议了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与安徽灿晟光电有限公司《光伏电站屋顶租赁协议》暨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就关联交易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认为 2 023 年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3 年公司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担保安排的决 策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法定审批程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充分利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审核公司提供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度薪酬情况汇总情况表,并与财务资料进行适当核对,认为公司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规定;公司 2022 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人关注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 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六)利润分配情况 2022 年利润分配政策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7,622,1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00元 (含税),共计派发 29,524,427.40元。本年度不转增不送股。本人认为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 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符合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促进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同时,积极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加深对公司治 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注重并提高对公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 考,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4c8485cd-ba49-4800-b2e2-8b19b4d1fba9.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书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鑫铂股份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鑫铂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年 4月 15日 2、培训地点: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培训人员:保荐代表人葛剑锋 4、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 二、培训主要内容 国元证券作为鑫铂股份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于 2024年4月 15 日,通过现场授课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 的方式,对鑫铂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本次培训前,国元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内容。现场培训时,国元证券培训人员通过课 件展示、现场讲解和交流的形式对最新监管新规、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分红制度修订、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 息及内幕交易等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讲解,同时针对参会人员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现场培训后,针对因故未参加现场培训的人员,国元证券通过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的方式提请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本次培训讲义,并 建议如有任何疑虑可随时与保荐人沟通。 三、培训成果 培训期间,公司在人员、场地、组织等方面予以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加深了对 最新监管新规、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分红制度修订、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规则 的了解和认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 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按照持续督导计划、持续培训制度和培训计划进行,达到了预期的培训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c0d0d081-c2ff-4e86-9cc5-99ee3f680530.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持续督导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鑫铂股份(003038):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持续督导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86bbd04a-48d0-43ca-a6e7-09e332d237f7.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鑫铂股份(003038):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f17c4ed5-bb9a-4352-8229-2554b5dc064c.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鑫铂股份(00303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4e67a306-d05d-4679-b1a3-c6b435159146.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37)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4]230Z0759 号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 [2024]230Z078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鑫铂股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 准确、完整是鑫铂股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鑫铂股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 ,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鑫铂股份实施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 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鑫铂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 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鑫铂股份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26c7c45c-814a-4922-ab1a-eea59c6a3922.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 鑫铂股份(003038):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da5f64e8-a725-48dc-90e8-68faeafe748b.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鑫铂股份(00303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b529f364-048b-478d-bb74-5aa508e84025.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国元证券关于鑫铂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鑫铂股份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对鑫铂股份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合理安排公司资金,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但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现金管理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授权的有效期和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指导相关部门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及签署相 关合同。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现金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将经过公司严格筛选和评估,但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选择具体的投资产品与金额,因此整体投资的实际收益 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管理层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甄选投资合作机构时,将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较强的 机构所发行的产品;在选择现金管理产品时,将结合自身资金需求实际情况,根据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风险相 对较低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 业务开展,同时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 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鑫铂股份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适度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7c222f91-9eff-44a3-b53a-0cc79f5ea042.PDF ─────────┬──────────────────────────────────────────────── 2024-04-26 00:00│鑫铂股份(00303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铂股份”)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存在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及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 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 自有资金,增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现金资产收益,合理安排公司资金,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三)现金管理品种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各种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中短期理财产品。但不能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现金管理产品等。 (四)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授权的有效期和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指导相关部门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及签署相关合同。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现金管理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将经过公司严格筛选和评估,但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及金融政策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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