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38 鑫铂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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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6 │鑫铂股份(00303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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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5 │鑫铂股份(00303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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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4 │鑫铂股份(00303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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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4 │鑫铂股份(00303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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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2 │鑫铂股份(003038):鑫铂股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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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2 │鑫铂股份(003038):鑫铂股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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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2 │鑫铂股份(00303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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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2 │鑫铂股份(003038):鑫铂股份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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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2 │鑫铂股份(003038):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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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2 │鑫铂股份(003038):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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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6│鑫铂股份(00303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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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提前 3 日发出,并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李正培、常伟、赵婷婷、赵明
健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开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分/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杰、陈未荣、冯飞、樊祥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杰、陈未荣、冯飞、樊祥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以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
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
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解除限售资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
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行权/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和授予/授权日等
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
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
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
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李杰、陈未荣、冯飞、樊祥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现由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3 月 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b781fcea-0ec0-4b3a-b0c7-f1c3c2d818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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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5│鑫铂股份(00303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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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提前 3 日发出,并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静女士召集并
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对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8ee421e0-7354-4e0c-9d52-84170c3c6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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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4│鑫铂股份(003038):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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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3月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5日上午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2月2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 √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2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
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要经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拟作为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提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
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
函请于2025年3月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2025 年3月3日(星期一)、2025年3月4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14:00-17:00
。
3、登记地点: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s312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39304,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必须出示原件
;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海涛
邮箱:xbzqb@xinbogf.com
联系电话:0550-7867688
传真:0550-7867689
通讯地址:安徽省天长市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五路与 s312 交汇处,安徽鑫铂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8楼证券部。
6、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
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baad788d-6db9-47c1-aeb8-ed769a7c7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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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6 15:34│鑫铂股份(00303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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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铂股份”或“公
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鑫铂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28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18,624 股,发行价格 27.92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879,
999,982.0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742,440.6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69,257,541.39 元。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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