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3043 华亚智能 更新日期:2025-10-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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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6:36 │华亚智能(00304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三季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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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59 │华亚智能(003043):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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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59 │华亚智能(00304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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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57 │华亚智能(003043):关于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及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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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56 │华亚智能(00304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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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华亚智能(00304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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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华亚智能(003043):华亚智能公司章程(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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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华亚智能(00304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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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华亚智能(003043):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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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华亚智能(00304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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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6:36│华亚智能(003043):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第三季度转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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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转股价格:30.71元/股
转股期限:2023年 6月 26日起至 2028年 12月 15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规规定,苏
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025年第三季度转股及公司股份变
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
56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6日公开发行了 3,4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34,000.00万元。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14号”文同意,公司 34,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3年 1月 1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华亚转债”,债券代码“127079”。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起满六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6 月 22 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12月 15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开始日原定于 2023年 6月 22日,因端午假期及周末,实际开始日为 2023年 6月 26日。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69.39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4元(含税),“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9.
39元/股调整为 68.99元/股,计算过程如下:P1=P0-D=69.39-0.4=68.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6月6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当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
定将“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8.99元/股向下修正为 55.6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年 7月 3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含税),“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5
.69 元/股调整为 55.44 元/股,计算过程如下:P1=P0-D=55.69-0.25=55.4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6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
2024年 5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计向 112名激励对象授予 126万股股票。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
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55.44 元/股调整为 54.89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6月 21日起生效。
2024 年 9 月,公司向蒯海波发行 1,629,426 股股份、向徐军发行 1,629,426股股份、向徐飞发行 1,629,426股股份、向刘世
严发行 1,629,42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即合计向 4名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为 6,517,704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43.60元
/股。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
将由 54.89元/股调整为 54.0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年 10月 17日起生效。2024年 10月,公司向不超过 35名符合条件
的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共 7,247,436 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4 年 11月 11日出具的《股
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7,247,43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39.21元/股。发行完成之后,根据《募集
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54.05 元/股调整为 52.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1 月21日起生效。
2025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当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52.92元/股向下修正为 43.3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2月 24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9995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999943股。“华亚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 43.30元/股调整为 30.71元/股。计算过程如下:P1=(43.30-0.299
9957)/(1+38,010,675/95,028,044),P1≈30.7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12日起生效。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5 年第三季度,“华亚转债”因转股减少 800 张,减少可转债债券金额为80,000元,转股数量为 2,600股。截至 2025年 9
月 30日,“华亚转债”剩余张数为 3,106,257张,金额为 310,625,700元。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因“华亚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变
动情况如下:
证券类型 本季度转股前 本季度变动 本季度转股后
可转换公司债券(张数) 3,107,057 -800 3,106,257
总股本(股数) 133,987,726 +2,600 133,990,326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华亚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2年 12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09/9638d397-f53c-4e61-a61a-4ccf4748ec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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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59│华亚智能(003043):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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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5643cda3-e5dd-48af-b057-8d7853dd28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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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59│华亚智能(00304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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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623d2926-913a-4732-9164-290c839563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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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57│华亚智能(003043):关于董事辞去董事职务及补选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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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去董事职务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钱亚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
构调整,钱亚萍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钱亚萍女士的董事职务原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即 2026年 2月 28日。辞去上述职务后,钱亚萍女士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及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钱亚萍
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亚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36,749 股,通过苏州春雨欣投资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
司部分股票。钱亚萍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将继续履行相关承诺
事项。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
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陆春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陆春红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陆春红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战略委员会成员补选情况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公司董事长提名,2025年 9月 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同意补选陆春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钱亚萍女士的辞职报告;
2、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2be82be0-525c-468d-9dfc-fb626ee43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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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9:56│华亚智能(00304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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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因本次会议以职工代表大会决议为基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彩男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公司董事长提名,本次补选陆春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7/8ee5add4-3924-47ca-9a64-8582c43b36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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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华亚智能(00304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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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40eaf90c-3e77-422f-b192-5519d0421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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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华亚智能(003043):华亚智能公司章程(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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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华亚智能公司章程(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3c0c3ed6-331e-4d93-ab9e-30a226271d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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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华亚智能(00304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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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应当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
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
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
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第四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
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董
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 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2. 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时,应根据每轮选举应当选举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累积表决票数。
(二)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投票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
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本次股东会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
以该次股东会应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数,该部分投票权数只能投向
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投票方式
1. 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代理人应遵守委托人授权书指示),将累
积表决票数分别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候选人,但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
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2.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多于其累积
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该项表决。
3. 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时,该股东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4. 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董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
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
分视为放弃。
(四)董事的当选原则
1.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根据
得票的多少来决定是否当选,按照董事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前往后根
据拟选出的董事人数,由得票较多者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所得票数必须超
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投票总数的二分之一。
2.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但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3. 若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且不足《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
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轮选举仍
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
额董事进行选举。
4. 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而不能决定其中当选者时,则对该等
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应在下次股东
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
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以内”都含本数,
“超过”、“少于”、“低于”、“以下”不含本数。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的任何条款,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应以届时有效的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的制定、修改及解释由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758dd9ca-851e-4cdc-8021-ec9bcf5397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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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华亚智能(003043):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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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d70a3779-cd6a-424f-87de-001b932715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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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华亚智能(00304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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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ad9023e0-e427-40eb-90f0-4bdf2d3c0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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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华亚智能(00304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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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智能(00304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285d2313-af5b-4899-a25d-95b6efea2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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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华亚智能(00304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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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和《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
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信息。经全
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二)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依照程序采用现场、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相关独立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
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三分
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原则上应该亲自出席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
表决权。独立董事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于会议表决前提
交给会议主持人。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人姓名;
(二)被委托人姓名;
(三)代理委托事项;
(四)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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