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01 特锐德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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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44 │特锐德(30000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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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44 │特锐德(300001):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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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44 │特锐德(30000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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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0:30 │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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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0:30 │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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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6 │特锐德(300001):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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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6 │特锐德(3000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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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6 │特锐德(30000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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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5 │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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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5 │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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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44│特锐德(30000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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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b4a74d6e-1110-4ed4-b35e-597f6ecae2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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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44│特锐德(300001):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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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dbfe4888-07cd-4491-829a-c77f35b3e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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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18:44│特锐德(30000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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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0ea6d93c-a629-4fea-adfe-c0e23e9f4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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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0:30│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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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d4d8b614-35bc-4f5a-ad6d-38fee5fd4b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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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 00:30│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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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暨ESG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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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6│特锐德(300001):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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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6cbdf9ef-71c7-44fe-a2ce-da8276574d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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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6│特锐德(3000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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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5a78c53b-b5e1-4be4-967b-bf9aea89ac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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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6│特锐德(30000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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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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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5│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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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二六年四月七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信审字(2026)第 000492 号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特锐德”)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特锐德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特锐德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济南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6 年 4月 7日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74023c65-a904-4271-a981-771e160dd3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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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5│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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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02e1deb-ee49-424b-b779-2c07610e12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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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5│特锐德(3000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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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3000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3bab2c43-04b5-4e6b-87e3-3983ec24c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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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特锐德(3000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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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
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直接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
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
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领取董事
津贴。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十四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且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行政
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前述有关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予以实施。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1b30d13d-2cd7-46f5-84b6-ee6433c998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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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特锐德(30000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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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
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业绩、个人绩效直接挂钩,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
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并经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确定。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领取董事
津贴。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工资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效益情况实施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增值权等激励方式,具
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可根据同行业市场薪酬水平,公司经营效益状况,公司组织结构调整、职位、职责变化等情况,不定期地调整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度发放。
第十四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情况、个人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且
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实际绩效等情况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冲突
的,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执行。本制度实施后,公司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eb153d84-5bb9-4311-a4af-a1ba1aa1da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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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20:44│特锐德(30000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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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崂山区圣水路35号公司子公司特来电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有关公
告。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
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以信函或传
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资料于2026年5月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来信请寄: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3
36号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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