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02 神州泰岳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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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8:16│神州泰岳(3000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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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副董事长李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2,191,092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8.77%),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合
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39,251,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第一大股东、副董事长李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72,191,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7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发前股份孳生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李力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部分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39,251,29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
0%)。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即 19,625,649
股。
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股份比例不变,减持股份数量上限进行
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首次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减持开始日期 2024 年 12 月 12 日,拟减持截止日
期 2025 年 3 月 11 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李力先生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李力先生将根据市场环境、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持续关注本次拟减持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
做出的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9499304a-f8f4-4220-b4c8-dd5c9abca1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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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神州泰岳(3000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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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ee826011-99e6-491b-85d0-a1a355bcb8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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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神州泰岳(30000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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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股票归属将使公司注册资本、总股本发生相应变动,公司总
股本由1,961,091,984股增加至1,962,564,95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961,091,984元增加至1,962,564,954元。
基于上述事项的变更,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变更注
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宜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61,091,984.00 元。 1,962,564,954.00 元。
第 二 十 条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961,091,98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1,962,564,954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股 1,961,091,984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股 1,962,564,954 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
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予以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4d50d87d-0dad-4a67-b0ce-3c3cce417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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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神州泰岳(300002):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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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8985d80-de04-41d8-9a0d-30e230795a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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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神州泰岳(300002):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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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32f032f7-af8b-48eb-9f11-8588b17607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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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神州泰岳(300002):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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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财务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a71e9c71-8097-43c5-9f43-172d3522c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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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4 19:00│神州泰岳(300002):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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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执行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泰岳系统集成”)就与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微电子”
)、北京实利通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利通和”)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大唐
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支付合同款项及相应违约金,合计涉案金额约70,343.75万元,案件数量合计50个。2023年12月、202
4年4月,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案件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金额合计约37,953.12万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及
利息,其中,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在对应案件中实利通和的应付款项不能返还部分的二分之一向泰岳系统集成承担赔偿责任。相
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7、2023-038、2023-039、2024-020)。
2024年6月、2024年9月,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大唐半导体或大唐微电子上诉,维持原判。相关内
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44)。
近日,泰岳系统集成分别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判决协议书》,大唐半导体和大唐微电子本着
诚实守信的原则,愿意主动依照法院判决,向泰岳系统集成支付对应案件中实利通和的应付款项不能返还部分的二分之一及相关款项
,包括50%本金、50%利息、受理费、保全费等。
2024年9月23日,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合计向泰岳系统集成支付245,326,155.92元。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已依据上述协
议,支付完毕全部款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50 个涉诉案件相关的应收账款,已在此前年度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依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判决协议书》收到的 245,326,155.92 元,预计对本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最终
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泰岳系统集成就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大唐半导
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支付合同款项及相应违约金,合计涉案金额约70,343.75万元,案件数量合计50个。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
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023年12月、2024年4月,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案件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金额合计约37,953.12万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
全费、公告费等)及利息,其中,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在对应案件中实利通和的应付款项不能返还部分的二分之一向泰岳系统集
成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 2023年 12月 8日、 2023年 12月 9日、 2024年 5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038、2023-039、2024-
020)。
2023年12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公司陆续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涉及50个已一审判决案件,大唐
半导体、大唐微电子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述案件民事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出上
诉。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6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1、2024-
001、2024-002、2024-004、2024-030)。
2024年6月、2024年9月,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大唐半导体或大唐微电子上诉,维持原判。相关内
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044)。
二、案件进展情况
前期,海淀法院执行局对案件主债务人实利通和的财产情况的查询工作已经完成,执行法官目前查询到实利通和的财产情况为:
实利通和无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泰岳系统集成分别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达成和解,签订《履行判决协议书》《执行和解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泰岳系统集成与大唐半导体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判决协议书》
1.泰岳系统集成起诉大唐半导体、实利通和民间借贷纠纷案,泰岳系统集成与大唐半导体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
2.根据双方对38个案件截至2024年9月25日的案款金额进行的计算,同意38个案件双方共同计算确定的案款累计金额为185,461,2
34.24元,其中50%本金累计金额为143,738,785.50元,50%利息累计金额为40,040,885.66元(计算方法:按生效判决确定的起算时间
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即2024年9月25日,如实际付款日早于或晚于上述日期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款当日),一审受理费累计金额
为1,586,563.08元,保全费累计金额为95,000.00元。
3.和解人泰岳系统集成于收到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含第二个工作日当日)向大唐半导体出具财务收款凭证,并通过向海淀法
院执行局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解除诉讼保全申请等方式,积极推进解除对大唐半导体的查封、冻结财产的解封工作。
(二)泰岳系统集成与大唐微电子签订的《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判决协议书》
1.泰岳系统集成起诉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民间借贷纠纷案,泰岳系统集成与大唐微电子经友好协商,达成和解。
2.根据双方对12个案件截至2024年9月25日的案款金额进行的计算,同意12个案件双方共同计算确定的案款累计金额为59,899,75
5.37元,其中50%本金累计金额为46,026,839.00元,50%利息累计金额为13,333,088.64元(计算方法:按生效判决确定的起算时间计
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即2024年9月25日,如实际付款日早于或晚于上述日期的,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款当日),一审受理费累计金额为5
09,827.73元,保全费累计金额为30,000.00元。
3.和解人泰岳系统集成于收到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含第二个工作日当日)向大唐微电子出具财务收款凭证,并通过向海淀法
院执行局撤回强制执行申请,解除诉讼保全申请等方式,积极推进解除对大唐微电子的查封、冻结财产的解封工作。
2024年9月23日,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合计向泰岳系统集成支付245,326,155.92元。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已依据上述协
议,支付完毕全部款项。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累计为1,33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涉诉案件金额累计为763.27万元,均未
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
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50个涉诉案件相关的应收账款,已在此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依照《执行和
解协议》《履行判决协议书》收到的245,326,155.92元,预计对本年度利润产生正向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年度
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4/4fdf8701-d2f9-4e0e-b422-a49d2298ff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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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 00:00│神州泰岳(300002):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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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涉案的金额: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与大唐半导
体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微电子”)、北京实利通和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实利通和”)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
支付合同款项及相应违约金,合计涉案金额约70,343.75万元,案件数量合计50个。2023年12月、2024年4月,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
案件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金额合计约37,953.12万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及利息,其中,大唐半导体、大唐
微电子在对应案件中实利通和的应付款项不能返还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内容请见公
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8日、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2023-038、2023-039、2024-020)。
近日,公司收到 50 个涉诉案件之中剩余 16 个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大唐半导体或大唐微电子上诉,维持原判。对应案
件一审判决金额合计约11,999.97 万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等)及利息。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50个涉诉案件相关的应收账款,已在此前年度全额计
提坏账准备,本次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预计产生正向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法院判决及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
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之间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要求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支付合同款项及相应违约金,合计涉案金额约70,343.75万元,案件数
量合计50个。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8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023年12月、2024年4月,公司陆续收到50个涉诉案件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金额合计约37,953.12万元(不包括案件受理费、保
全费、公告费等)及利息,其中,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在对应案件中实利通和的应付款项不能返还部分的二分之一向北京神州泰
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8日、2023年12月9日、2024年5月6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2023-038、2023-03
9、2024-020)。
2023年12月、2024年1月、2024年6月,公司陆续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上诉状》,涉及50个已一审判决案件,大唐
半导体、大唐微电子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述案件民事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提出上
诉。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5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17日、2024年6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2023-041、2024-
001、2024-002、2024-004、2024-030)。
2024年6月,公司收到50个涉诉案件之中34个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驳回大唐半导体或大唐微电子上诉,维持原判。相关内容
请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有关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4-031)。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50个涉诉案件之中剩余16个案件的北京一中院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涉诉金额累计为1,332.14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涉诉案件金额累计为763.27
万元,均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与大唐半导体、大唐微电子、实利通和50个涉诉案件相关的应收账款,已在此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诉讼进展对公
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预计产生正向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法院判决及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依法主张自身
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7/b4a1b1d0-81a9-4d08-a6d4-27a9633555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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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神州泰岳(300002):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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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7/7579601c-e53b-4314-972a-0f6f26714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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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神州泰岳(300002):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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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2024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8-26/2ec94fbe-74d0-48b8-9668-550e136b85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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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00:00│神州泰岳(300002):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暨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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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暨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4年
8月 31日届满,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 7月 24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
(二)2023 年 9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北京神州
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9,407,825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年 9月 1日非交易过户至“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48%。
(三)2023年 9月 7日,公司召开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委员会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设立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
使股东权利。
(四)公司于 2024年 8月 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
满暨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议案》。
二、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和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
(一)第一个锁定期即将届满情况
根据《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
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4年 8月 31日届满。
(二)业绩考核达成情况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上述“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070 号),公司 2023 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718.03万元,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188.88万元,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 63.72%
。因此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成。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 2023-2024年,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
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具体如下:
考评结果 合格及以上 合格以下
解锁比例(N) 100% 0%
持有人只有在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锁。持有人当期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
数量=持有人当期计划解锁标的股票权益数量×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对应的解锁比例(N)。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达成,但个人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未达到解锁条件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决定其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将收回的份额择机
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参加对象)。
若此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未完成分配,则未分配部分在解锁日后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并以相应份额的
原始出资金额返还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部分归公司所有。
经公司综合评估,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对应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三、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结合《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
23 年业绩考核目标已达标。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由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及持有人会议的授
权,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进行处置。
四、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或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的,经持有人会
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证券账户的,经出席持有人会
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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