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02 神州泰岳 更新日期:2025-05-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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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6 │神州泰岳(3000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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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9 │神州泰岳(3000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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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 │神州泰岳(300002):关于选举第九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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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 │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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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 │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育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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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 │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慧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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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 │神州泰岳(30000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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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 │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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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 │神州泰岳(300002):董事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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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 │神州泰岳(30000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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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36│神州泰岳(30000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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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 年 5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 6 人,实际参加董事 6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冒大卫先生主持,与会
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冒大卫先生、李力先生、刘家歆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江先生、刘慧龙先生、孙育宁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
见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刘江先生、刘慧龙先生、孙育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等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修订《内部审计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4:30 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院 1号楼 19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abd63648-73f4-4b49-a0e3-9853d5898a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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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9│神州泰岳(300002):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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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6月10日(星期二)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1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院 1 号楼 19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6.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7.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8.00 《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 √
10.00 《关于终止实施子公司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4、15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4.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应选 3 人
人提名的议案》
14.01 选举冒大卫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2 选举李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4.03 选举刘家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5.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应选 3 人
提名的议案》
15.01 选举刘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2 选举刘慧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5.03 选举孙育宁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1、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述职报告,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议案 1-10 已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 11-15 已于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3、议案 4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议案 5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议案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4、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 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6、本次股东会将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公司 3 名非独立董事和 3 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3 日至 2025 年 6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院 1 号楼 22 层,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 2025
年 6 月 9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院 1 号楼 22 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107(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忠宝、石志荣
联系电话:010-58847507 传真:010-58847583
电子邮箱:irm@ultrapower.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3 号院 1 号楼 22 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107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1d542c01-6f33-404c-9855-d182d59466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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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神州泰岳(300002):关于选举第九届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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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
选举朱志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朱志金先生将与公司通过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6 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23bcc9eb-8786-4219-8214-db52f1fd0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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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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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cf028186-60e1-43cc-b316-d937bf5a3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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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育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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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育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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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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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慧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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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神州泰岳(30000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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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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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7│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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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泰岳(30000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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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24│神州泰岳(300002):董事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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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神州泰岳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成员为7 人,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至少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三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及通知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董事长不能召集或者不召集的,视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由副董事长
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董事会每年度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并于会
议召开 10 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六条 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提出,书面提议应写明如下内容:
(一)提议的事由;
(二)会议议题;
(三)拟定的会议时间;
(四)提议人和提议时间;
(五)联系方式。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自行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 3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即时召开会议,但召集人应当在会
议上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临时会议在保障全体参会董事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专人送达、特快专
递、传真方式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八条 董事会会议议题由公司董事长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董事会临时会议议题由提议者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在书面提议中提出。提议者在书面提议中提出的议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董事长应当将其作为会议
议题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不得拒绝。
第九条 董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下同)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通知全体董事,通知方式为:专人送达、传真、特快
专递、挂号邮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
第十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经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方为有效。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力。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
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文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制作。董事会文件应于会议召开前送达各位董事。董事应认真阅读董事会送达的会
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充分思考、准备意见。
第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在会议有关决议内容对外正式披露前,董事及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
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 董事会议事和表决程序
第十四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第十五条 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
会会议。
第十六条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
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出席董事会的无
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四章 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十七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表决通过方为有效。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提供关联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非关
联董事同意。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形成有关决议,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记载,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决议的书面文件上签字。决议的书面文
件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限为十年。
第十九条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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