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03 乐普医疗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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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 │乐普医疗(300003):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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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 │乐普医疗(30000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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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 │乐普医疗(30000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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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 │乐普医疗(30000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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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4 │乐普医疗(30000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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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 │乐普医疗(300003):关于射频皮肤治疗仪获得NMPA注册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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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2 │乐普医疗(30000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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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 │乐普医疗(300003):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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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2 │乐普医疗(3000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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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5 │乐普医疗(30000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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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乐普医疗(300003):关于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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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
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蒲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
蒲绯女士将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蒲绯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蒲绯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8fb9e2c0-da3f-4aa6-8460-fa78f511da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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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乐普医疗(30000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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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受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
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独立、客观、公正地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并遵循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本
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
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经办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
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在指定媒体发布
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二)公司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年 5月 13日 14: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蒲忠杰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
3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3日 9:15至 15
:00。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已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按照相关规定以公告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
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8日。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计660人,代表股份647,683,63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3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1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7,4
18,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355%。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对列入股东会通知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次股东会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7.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9.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 选举蒲忠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2 选举王其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3 选举徐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04 选举蒲绯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0 《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 选举曲新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2 选举邱亨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03 选举于是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场表决以书面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对中小投资者单
独计票,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94112f4-35ce-4552-88b6-4ff610de64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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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乐普医疗(30000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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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30000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b3a6a096-fc46-47ac-90d1-81f1196436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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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6│乐普医疗(300003):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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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超前
路 3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6日以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其中王其红先生、邱亨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蒲忠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董事会选举蒲忠杰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其红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组成成员如下:
1. 选举蒲忠杰先生、王其红先生、邱亨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蒲忠杰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 选举邱亨中先生、蒲忠杰先生、王其红先生、曲新女士、于是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邱亨中先生
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 选举曲新女士、邱亨中先生、于是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曲新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4. 选举于是今先生、蒲忠杰先生、王其红先生、曲新女士、邱亨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于是
今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蒲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魏战江先生、王泳女士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聘任张冰峰先生、冯晓颖女士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王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江维娜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
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获得通过。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
四、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67f2d096-ffb4-4477-b5dd-ba16c9be4b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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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04│乐普医疗(30000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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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在本次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同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董事长:蒲忠杰先生
副董事长:王其红先生
非独立董事:徐扬先生、蒲绯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曲新女士、邱亨中先生、于是今先生
上述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
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蒲忠杰 王其红、邱亨中
审计委员会 曲新 邱亨中、于是今
提名委员会 邱亨中 蒲忠杰、王其红、于是今、曲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于是今 蒲忠杰、王其红、邱亨中、曲新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曲新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蒲绯女士
高级副总经理:魏战江先生、王泳女士
副总经理:张冰峰先生、冯晓颖女士
财务总监:王泳女士
董事会秘书:江维娜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江维娜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
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0120622
传真:010-80120776
邮箱:zqb@lepumedical.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 37号
四、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 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1fc3ebd2-cd99-4594-be46-f259c4542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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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06│乐普医疗(300003):关于射频皮肤治疗仪获得NMPA注册批准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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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获悉,下属公司四川兴泰普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
赛乐提”射频皮肤治疗仪(俗称“热玛吉”)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注册批准,注册证编号:国械注准 20263090882。现
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射频皮肤治疗仪
注册证编号 国械注准 20263090882
注册分类 Ⅲ类
适用范围 该产品在医疗机构中,由有资质的医务人员经培训合格后
使用,通过射频能量对皮肤组织产生的热效应,用于减轻
面部轻、中度皮肤皱纹。
二、对公司的影响
射频皮肤治疗仪依托单极射频(Mono-polar RF)技术,热量可深层抵达人体皮下组织产生热效应,以实现促进胶原蛋白增加,
并形成三维结构的胶原纤维,从而达到丰满真皮,减轻皱纹、松弛的效果。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者对抗衰老、皮肤紧致等美容需求持续增长,且射频技术凭借非侵入性、安全可靠且效果显著的特
点广受欢迎。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显示,中国院线端射频类相关产品设备市场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从 2020年的 9.4亿元人民
币增长至 2024年的 41.8亿元人民币,预计到 2030年将达到 90.5亿元人民币。射频皮肤治疗仪的成功获批进一步丰富了公司在皮肤
科领域的产品矩阵,并将与现有产品发挥协同优势,满足日益多元化的市场需求,有助于公司在消费医疗领域的业务开拓,预计将对
公司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三、风险提示
新产品上市后在推广过程中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临床推广、渠道开拓、竞争格局改变、宏观政策等因素影响,该
产品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6580ada-0b65-410c-b721-2601b48c9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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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2│乐普医疗(30000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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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300003):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b005d9d-c7af-483c-a1c1-60895cadb2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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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5│乐普医疗(300003):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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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300003):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f0eac8d6-ca59-4be6-9f6f-c840e7bd80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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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2│乐普医疗(3000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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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医疗(3000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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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05│乐普医疗(30000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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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年 01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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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G11246 号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乐普医疗)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乐普医疗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乐普医疗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6年 4月 22日
http://di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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