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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5(探路者)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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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0005 探路者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19 17:39│探路者(300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探路者(300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9/d916734c-f152-4c9f-ab14-e104d69aebc6.PDF ─────────┬──────────────────────────────────────────────── 2024-03-15 21:40│探路者(300005):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 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 为不超过8.61 元 /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11,614,401 股至 17,421,602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比例为 1.31%至 1.9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 台发布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1,364,200 股,并于 2024 年 2 月 6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3)。 2、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 9,139,327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1.03%,并于 2024 年 3 月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3、截至 2024 年 3 月 14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8,584,827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2.10%,最高成交价为 5.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1,789,740.48 元(不含交易费用) 。 4、截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合计 20,112,727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2.28%,最高成交价为5.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8,886.48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 2024 年2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研发、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6),部分董监高 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万元(含)。自 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部分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变动时间 变动数量 交易方式 (股) 1 何华杰 董事兼总裁 2024 年 2 月 8 日至 +80,000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22 日 交易 2 杨磊 监事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4,600 集中竞价 2024 年 3 月 5 日 交易 3 陈旭 副总裁 2024 年 2 月 7 日 +125,000 集中竞价 交易 4 孙国亮 副总裁 2024 年 2 月 6 日至 +28,200 集中竞价 2024 年 2 月 7 日 交易 5 薛梁峰 财务总监 2024 年 2 月 6 日 +2,500 集中竞价 交易 6 张志飞 副总裁兼董 2024 年 2 月 28 日 +10,000 集中竞价 事会秘书 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 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112,7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8%。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假设本次 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无变动。若回购股份未能实现转让,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及股本结构为基础按回 购股份数量 20,112,727 股全部被注销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完成前 本次变动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 比例 数量(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股份 883,702,186 100% -20,112,727 863,589,459 100% 总股本 883,702,186 100% -20,112,727 863,589,459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根据相关回购规则或监 管指引要求予以出售。如公司因经营管理需要拟筹划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存在考虑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的可能。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 年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15/a951aab9-1058-4bae-8759-8ca9b4900423.PDF ─────────┬──────────────────────────────────────────────── 2024-03-08 00:00│探路者(300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探路者(30000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52d4d1a7-47b6-469c-8663-0a5f4bcd3dea.PDF ─────────┬──────────────────────────────────────────────── 2024-03-05 00:00│探路者(300005):关于回购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 探路者(300005):关于回购股份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5/a5c1f52c-87be-4318-8d38-4dad84037f04.PDF ─────────┬──────────────────────────────────────────────── 2024-02-06 19:30│探路者(30000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 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简称“本次 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15,000 万元(均含本 数),回购价格为不超过 8.61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11,614,401 股至 17,421,602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1.31%至 1.9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 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2 月 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 1,364,2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15%,最高成交价为 3.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104,439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66f836a9-81c4-4353-a930-aa4f6acd7034.PDF ─────────┬──────────────────────────────────────────────── 2024-02-06 19:30│探路者(300005):关于再次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10,000万元且不超过15,000万元(均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 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再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2月2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总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股) 1 北京通域合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通域高精 68,921,672 7.80% 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北京通域众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51,691,257 5.85% 3 盛发强 47,963,237 5.43% 4 王静 43,722,069 4.95% 5 上海芯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284,566 2.52% 6 蒋中富 19,101,003 2.16% 7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鼎源1号私募股 17,673,000 2.00% 权投资基金 8 宁波百益钎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00,000 1.99%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105,404 1.48% 10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1,871,300 1.3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总和,下表同。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总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股) (%) 1 北京通域合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通域高精 68,921,672 7.80% 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北京通域众合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51,691,257 5.85% 3 盛发强 47,963,237 5.43% 4 王静 43,722,069 4.95% 5 上海芯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2,284,566 2.52% 6 蒋中富 19,101,003 2.16% 7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鼎源1号私募股 17,673,000 2.00% 权投资基金 8 宁波百益钎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600,000 1.99%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3,105,404 1.48% 10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1,871,300 1.3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0d56e98a-3586-42b1-848a-0d39a65c467e.PDF ─────────┬──────────────────────────────────────────────── 2024-01-31 00:00│探路者(30000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万元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 9.57 元 /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为 5,224,660股至10,449,3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59% 至 1.18%,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23 日、2024 年1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3)、《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0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及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 1,394,5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16%,最高成交价为 4.8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6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601,97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94,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6%,最高成交价为4.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601,970.5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 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185af177-67fe-443c-9bc7-bac8ab4c9263.PDF ─────────┬──────────────────────────────────────────────── 2024-01-31 00:00│探路者(300005):关于公司部分董监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董事兼总裁何华杰,监事杨磊,副总裁陈旭、孙国亮,财务总监薛梁峰,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志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 强投资者信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2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 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 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全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部分董监高人员:董事兼总裁何华杰,监事杨磊,副总裁陈旭、孙国亮,财务总监薛梁峰,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志飞。 2、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截至公告披露日,签署增持主体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 者信心,故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等方式。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 号 姓名 职务 购买金额下限 购买金额上限 (元) (元) 1 何华杰 董事兼总裁 900,000 1,800,000 2 杨 磊 监事 200,000 400,000 3 陈 旭 副总裁 300,000 600,000 4 孙国亮 副总裁 200,000 400,000 5 薛梁峰 财务总监 200,000 400,000 6 张志飞 副总裁兼董事 200,000 400,000 会秘书 合 计 2,000,000 4,000,000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实施期间,公司及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限制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自有或自筹资金。 7、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 6 个月。 8、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 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 行为。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 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1/7d369210-ff5c-452b-84aa-be8fdd696a9d.PDF ─────────┬──────────────────────────────────────────────── 2024-01-24 00:00│探路者(300005):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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