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0005 探路者 更新日期:2025-03-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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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1:44 │探路者(300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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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10 │探路者(30000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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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10 │探路者(300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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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10 │探路者(30000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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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10 │探路者(300005):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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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08 │探路者(300005):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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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9:34 │探路者(3000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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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9:32 │探路者(30000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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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9:32 │探路者(300005):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东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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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19:32 │探路者(30000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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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6 11:44│探路者(300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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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探
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本所”)接受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性等有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公司提供的
与题述事宜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同时,本所及本所律师还核查、验证了本所及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需要核查、验证的其他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和证明。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及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上述事宜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等相关平台上发布了《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对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
会议投票方式、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象、会议登记手续等事项进行了披露和说明。会议通知的公告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日期已达到15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5
日下午15:00在公告中通知的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5日上午9:15-9
: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本次股东大会就会议通知中所列提案进行了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 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查验公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参加会议股东以及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文件,并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并投票以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1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2,932,0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691%。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1人,均为2025年2
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213,090,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197%。
本所律师查验了出席会议股东的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文件,出席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持有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网络投票情况
经汇总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5人,所持的股份数为79,841,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4494%。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股东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本所律师等。
本所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具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3.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方式对本次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表决,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291,170,902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2)选举何华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291,148,771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
(3)选举毛志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291,147,972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
(4)选举董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票291,145,77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李东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291,281,291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朱克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291,131,260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1)选举柳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票291,129,864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选举毛娅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票291,163,789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
之一;
(2)选举孟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票291,130,061股,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
一。
经本所律师验证,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
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经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验票和计票;网络投票的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传至公司。根据公司
指定的监票代表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统计并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的表
决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6/3aaef899-a126-4fcd-9adc-828210f3e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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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10│探路者(30000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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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300005):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7c2d3182-9beb-4b6a-8db7-5a409f726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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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10│探路者(300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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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3 月 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及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 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 28 号南楼一层阿尔卑斯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16 人,代表股份292,932,0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69
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1 人,代表股份 213,090,85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21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共 105 人,代表股份数 79,841,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94%。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5 人,代表股份 79,841,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
44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5
人,代表股份数 79,841,1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94%。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883,702,186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8,764,727 股,
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44,937,459 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明先生、何华杰先生、毛志苗先生、董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李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70,9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080,0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94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何华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48,7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057,9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6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何华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毛志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47,9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057,1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毛志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董嘉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45,7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054,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62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董嘉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东红先生、朱克实先生及柳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李东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281,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190,4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3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李东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朱克实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31,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5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040,4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4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朱克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柳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29,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039,0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2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柳迪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毛娅琳女士、孟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毛娅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63,7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072,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5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毛娅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孟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291,130,0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4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8,039,2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3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孟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林志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ae3536f3-3e2a-4b50-9976-7f5fef07ab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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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10│探路者(30000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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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同时
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情况
(一)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非独立董事:李明先生(董事长)、何华杰先生、毛志苗先生、董嘉鹏先生
独立董事:李东红先生、朱克实先生、柳迪先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 审计委员会(3人)
委员:朱克实先生(独立董事)、李东红先生(独立董事)、董嘉鹏先生,其中朱克实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3人)
委员:李东红先生(独立董事)、朱克实先生(独立董事)、李明先生,其中李东红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3) 战略委员会(5人)
委员:李明先生、何华杰先生、毛志苗先生、董嘉鹏先生、柳迪先生(独立董事),其中李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毛娅琳女士(监事会主席)、孟醒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马林喜先生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不低于监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华杰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陈旭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孙国亮先生、杨树先生、杨磊先生为公司副
总裁,聘任薛梁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张志飞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泽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人员简历详
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秘
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志飞 张泽源
联系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28号
电话 010-66609120 010-66609120
传真 010-81783289 010-81783289
电子邮箱 zhang.zhifei@toread.com.cn zhang.zeyuan@toread.com.cn
五、部分公司董事、监事换届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后,刘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
务;李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离任后不再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杨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浩先生与李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杨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5%。前述人员
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离任人员将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各自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管理。
公司对上述离任的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f77261c8-d5ef-4f3c-9a6b-a2c2b775a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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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10│探路者(300005):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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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300005):关于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5/d3fbd9b2-a2f2-4c45-84f3-9a0068c577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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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20:08│探路者(300005):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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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3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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